注会税法第九-十章
2023注会税法各章节分数

2023注会税法各章节分数
根据历年考试情况,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各章节分值分布情况如下:
1.第一章:约占总分的3%;
2.第二章:约占总分的20%;
3.第三章:约占总分的10%;
4.第四章:约占总分的20%;
5.第五章:约占总分的10%;
6.第六章:约占总分的2%;
7.第七章:约占总分的5%;
8.第八章:约占总分...的3%;
9.第九章:约占总分的4%;
10.第十章:约占总分的10%;
11.第十一章:约占总分的5%;
12.第十二章:约占总分的2%。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分值分布可能因考试难度、考生成绩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全面掌握各章节内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1。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讲义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考情分析普通章节预计分值:3-4分命题方式:以“选择题”为主2019教材变动:1.“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增优惠;2.根据《耕地占用税法》规定改写相关知识点。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按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计税5.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征税范围: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1.城市:市区和郊区。
2.县城:县政府所在城镇。
3.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
4.工矿区: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建在上述区域以外的工矿企业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计税依据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1.有幅度的定额税率,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2.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30%。
3.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额可适当提高→报财政部批准。
二、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考题·单选题】某企业在市区拥有一块地,尚未由有关部门组织测量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
下列关于该企业履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暂缓履行纳税义务B.自行测量土地面积并履行纳税义务C.待将来有关部门测定完土地面积后再履行纳税义务D.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履行纳税义务『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九章考点.doc

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九章考点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九章考点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一、纳税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以上的不在土地所在地,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使用权未确定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在华机构也属于征税对象。
三、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测量的,但有土地证的,以土地证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证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证后再作调整。
)四、税率:像这种给出一定范围的税率,出题都给出,不用记五、应纳税额=应税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六、免缴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是“使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附设营业单位的经营用地,纳税。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土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改造废弃的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5~10年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3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从经营之日起免征3年营业税,用于改善医疗设施。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不包括企业绿化用地),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但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10.特殊用地的减免税照顾:都看看吧,强调两点:核心:产业政策照顾,对石油、电力煤炭企业等,生产专用地和企业围墙外的与生产设施有关的土地,免税,与社会公用的土地(功能视同市政公共用地),免税,其他的要纳税。
XXXX注会《税法》--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1)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 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 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的有( )。
• 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 (1)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
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 息,下同)
A.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C.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 D.依中国法律在境内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CD
知识点:所得来源的确定 具体内容:
销售货物所得 提供劳务所得
其他所得
交易活动发生地 劳务发生地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 所在地确定; (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 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基本税率
ü 居民企业 25% ü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
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低税率
20% 实际10%
ü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ü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知识点:一般收入的确认 具体内容: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
cpa税法章节

cpa注会税法章节一、注会税法章节目录及对应分值分布第一章税法总论-2.5分第二章增值税法-19分第三章消费税法-9分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18分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9分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3.5分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4分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6分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3.5分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8分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5分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8分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2.5分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2分二、核心章节及内容1. 所得税法:了解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学会应用税率和免税额等基本概念。
2. 增值税法:理解增值税的征收原则,熟悉一般计税方法和简化计税方法,把握抵扣和退税等关键环节。
3. 企业所得税法: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学习税前扣除项目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4. 印花税法:了解印花税的征收范围,熟悉不同交易和合同所涉及的印花税计算方式。
5. 关税法:理解关税的分类和税则,掌握关税的计算方法,特别是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三、备考攻略1. 系统学习:税法领域庞杂,要从整体上建立起知识体系。
可以按照不同的税种划分,逐一深入学习,确保每个重点都得到覆盖。
2. 实际案例:理论只是基础,通过分析真实的案例,将知识运用到实际中。
这不仅有助于记忆,还能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刷题训练:寻找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往年真题,进行反复的刷题和模拟考试,磨练答题速度和准确性。
4. 归纳总结:将每个税种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制作个人笔记或思维导图,方便复习和查漏补缺。
搭建知识框架,知识串联。
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考情分析】非重点章节,年均分值3分左右。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一、纳税义务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一、纳税义务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1】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提示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
【提示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以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纳税。
二、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提示】★包括郊区;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管辖的行政村。
分级幅度定额税额。
三、税率:按城市规模实行分级幅度定额税额 三、税率:按城市规模实行 【提示1】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提示2】★经济落后地区适用税额标准适当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提示3】经济发达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四、★★计税依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四、 【提示1】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确定办法:测定为准,无测定的以土地使用证书为准,无证书的以纳税人据实申报面积为准,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记忆贴士:测定—证书—先申报后调整)。
【提示2】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税,计税面积的确定方法: (1)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土地面积计税; (2)未取得或未标明土地面积: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税。
【典型例题·2021】某企业在市区拥有一块土地,尚未经相关部门组织测定土地面积,也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下列关于该企业履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免予履行纳税义务 B.按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C.待政府核发证书确认土地面积后再履行纳税义务 D.待有关部门测完土地面积后再履行纳税义务『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注册会计师章节练习附答案-2021年注会《税法》第九章

注册会计师章节练习附答案-2021年注会《税法》第九章1村民张某2012年起承包耕地面积3000平方米。
2013年将其中300平方米用于新建住宅,其余耕地仍和去年一样使用,即700平方米用于种植药材,2000平方米用于种植水稻。
当地耕地占用税税率为25元/平方米,张某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为()。
(2013年单选题)A.3750元B.7500元C.12500元D.25000元[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张某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300×25×50%=3750(元)。
2下列土地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A.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B.公园内附设照相馆使用的土地C.生产企业使用海关部门的免税土地D.公安部门无偿使用铁路企业的应税土地[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选项A: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公园自用的土地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公园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使用的土地不免税;选项CD: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人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A.免征B.由税务机关估定土地面积,据以缴纳C.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估定土地面积,据以缴纳D.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缴纳[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4甲企业使用A、B两栋办公楼,A栋办公楼为甲企业所有,占地5200平方米,B栋办公楼为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拥有,占用土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甲企业与乙企业占用比例为2:1。
注会税法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备考攻略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本章近三年考试平均分值3分左右,属于非重点章节。
主要以单选、多选、计算问答题为主。
本章学习目标:①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②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③掌握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④熟悉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
本章属于CPA税法考试的小税种,由去年第六章拆分而来,收录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两个税种的政策法规,这两个税种的征税对象都与土地资源占用相关。
本章近三年考题情况
本章主要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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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税范围
•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 不包括农村房屋。 不包括农村房屋。
四、计税依据与税率
• (一)计税依据:房产余值或租金。 计税依据:房产余值或租金。 从价计征时, • ①从价计征时,其计税依据是按房产原 值一次性减除10%-30 后的余值。 10%-30% 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减 除幅度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除幅度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 ②从租计征时,其计税依据是租金。 从租计征时,其计税依据是租金。
• 2、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税款的计算 、 • (1)2007年1月1日以前购置的车辆或者曾 ) 年 月 日以前购置的车辆或者曾 经缴纳过车船税的车辆,保单中的“ 经缴纳过车船税的车辆,保单中的“往年 补缴”计算: 补缴”计算: • 交强险是 交强险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 日开始实施的, 年 月 日开始实施的 2006年7月1日至 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了交强 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了交强 险的车主,对应保单到期日正好是2007年7 险的车主,对应保单到期日正好是 年 日至12月 日 月1日至 月31日,完全可以在续保交强险 日至 时,按照所在地车船税税额标准一并缴纳 车船税。 车船税。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
• 本节难点: 本节难点: • 注意与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船税、 注意与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船税、 企业所得税等相结合的计算与综合题 • 本节重点: 本节重点: • 1、特点与作用 、 • 2、计税依据与计算 、
• • • • • •
一、基本原理 1、概念 、 2、特点(掌握) 、特点(掌握) 3、作用 、 二、纳税人 三、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房产税、 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耕地占用税
第一节 房产税
• 本节难点:1、计税依据; 本节难点: 计税依据; • 税收优惠。 2、税收优惠。 • 本节重点:1、纳税人; 本节重点: 纳税人; • 计税依据; 2、计税依据; • 纳税义务时间; 3、纳税义务时间; • 4、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
• • • •
一、基本原理 1、概念 、 2、特点(掌握) 、特点(掌握) 3、作用 、
二、纳税义务人
• 车辆、船舶的拥有人或者管理人为纳税 车辆、 人。 •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员等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员等 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三、征税范围
•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 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船舶 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船舶 )、 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二)税率
•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 ①经营、自用房,按房产余值计算,从价 经营、自用房,按房产余值计算, 计征,税率1.2% 计征,税率1.2% • ②出租房屋,按房产租金计算,从租计征, 出租房屋,按房产租金计算,从租计征, 税率12% 税率12% • ③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四、税目与税率
• • • • 适用定额税率 (1)辆:载客汽车、摩托车 载客汽车、 自重量: (2)自重量: (3)净吨位:船舶 净吨位: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三)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 的计算 • 1、特殊情况下车船税的计算 • (1)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 购买短期“交强险” • (2)已向税务机关缴税的车辆或者税务机 关已批准减免税的车辆(了解) 关已批准减免税的车辆(了解)
四、税收优惠
• 1、对以下土地的使用免税 • 2、由省级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减免税
• 四、税收优惠 • • • • 五、征收管理 1、纳税期限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六、征收管理
• 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 二、纳税期限 • 三、纳税地点
车辆购置税、 第十章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
• • • •
一、基本原理 1、概念 、 2、特点(客观题) 、特点(客观题) 3、作用 、
二、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 (一)纳税义务人 • (二)征税对象:房产(有屋面和围护结 征税对象:房产( 构) • 经营租赁房产:出租人交纳 经营租赁房产: • 融资租赁房产:出租人或承租人交纳(税 融资租赁房产:出租人或承租人交纳( 务机关确定) 务机关确定) • 房产抵押贷款:抵押人交纳 房产抵押贷款: • 出典房产:承典人交纳 出典房产:
• (2)200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纳税 日以后购置的车辆, ) 年 月 日以后购置的车辆 人一直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辆, 人一直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辆,保单中的 往年补缴”计算: “往年补缴”计算: • 凡是在 凡是在2007年1月1日至 月30日期间已经 日至6月 日期间已经 年 月 日至 购买了交强险的车主, 购买了交强险的车主,只需于下次续保交 强险时缴纳2008年年度车船税和补交 强险时缴纳 年年度车船税和补交2007 年年度车船税和补交 年年度车船税即可,不涉及滞纳金问题。 年年度车船税即可,不涉及滞纳金问题。
四、税收优惠
• 1、对以下土地的使用免税 • 2、由省级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减免税
五、征收管理
1、纳税期限 •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3、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六、征收管理
• 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 二、纳税期限 • 三、纳税地点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
• 本节难点:税收优惠 本节难点: • 本节重点:1、纳税人; 本节重点: 纳税人; • 计税依据; 2、计税依据; • 3、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义务时间。
第二节 车船税
• 本节难点 :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 本节难点: 纳金的计算 • 本节重点:1、计税依据;2、保险机构代 本节重点: 计税依据; 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 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3、税收优 惠;4、征收管理
• • • • • •
一、基本原理 1、概念 、 2、特点(掌握) 、特点(掌握) 3、作用 、 二、纳税人 三、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 • • • • •
一、基本原理 1、概念 特点(掌握) 2、特点(掌握) 3、作用 纳税义务人(掌握) 二、纳税义务人(掌握) 三、征税范围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 • •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计税依据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2、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 3、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 方米) 方米)×适用年税额
六、税收优惠
•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 • 见教材
七、征收管理
•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 2、纳税期限 • 3、纳税地点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本节难点:税收优惠 本节难点: • 本节重点:1、纳税人; 本节重点: 纳税人; • 计税依据; 2、计税依据; • 3、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义务时间。
• • • • • •
一、基本原理 1、概念 特点(掌握) 2、特点(掌握) 3、作用 纳税义务人(掌握) 二、纳税义务人(掌握) 三、征税范围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 • • • 1、计税依据——面积 计税依据 面积 2、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 3、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 方米) 方米)×适用年税额
• 3、滞纳金的计算 、 • (1)滞纳金的日期计算 ) • (2)计算公式 )
六、税收优惠
• 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见教材 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七、征收管理
• • • • 1、纳税期限 2、纳税地点 纳税申报: 3、纳税申报:1-4、6 其他管理规定: 4、其他管理规定:2
• • • • • • •
四、税率与计税依据 1、税率(记) 、税率( 2、计税依据 、 (1)购买:价款 价外费用 )购买:价款+价外费用 (2)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 )进口: (3)其他:最低计税价格 )其他: 注意: 注意:最低计税价格
• 五、计算 • 六、税收优惠(选择) 税收优惠(选择) • 七、征收管理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 一次性减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 除率)×1.2% 除率) 1.2% • (二)从租计征的计算 • 年应纳税额=全年房产租金收入×12% 年应纳税额=全年房产租金收入×12% • 月应纳税额=月租金收入×12% 月应纳税额=月租金收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