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二章
例题--注册会计师辅导《税法》第二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1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二章讲义2例题【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软件产品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的收入应征收增值税B.纳税人随同软件产品销售一并收取的维护费应征收增值税C.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纳税人按期收取的维护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D.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且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其收入应征收增值税[答疑编号5787020202]『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2.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掌握)【要求】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
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例题】某汽车生产企业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1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 638 000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1 638 000[答疑编号5787020301]『正确答案』纳税人处理错误。
应纳增值税=28×5×17%=23.8(万元)应纳消费税=28×5×9%=12.6(万元)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 638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 4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38 000(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要点】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章 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
• 所谓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
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是贯 穿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全过 程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 •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 税收公平原则 • 税收效率原则
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 税收的课征必须基于法律的依据才能进
行,没有法律依据就不能征税。
1984年全国人大颁行了一道授权立法条例
•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建议,
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 制的过程中,拟定有关税收条例,以草案形式发布试 行,再根据实行的经验加以修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国务院发布试行的以上税收条 例,不适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 包括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两个方面。
• 税收行政效率可以从征税费用和纳税费用两方
面来考察。为了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一方面 应当采用先进的征收手段,另一方面,应该尽 可能简化税制,使税法语言准确明白,减少纳 税费用。 • 税收经济效率主要指如何通过优化税制,尽可 能减少税收对社会经济的不良影响,或者最大 程度地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 • 总之,遵循行政效率是征税的最基本、最直接 的要求,而追求经济效率,则是税收的高层次 要求,它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税收调控作用的 认识的提高。
• 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是民主和法
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 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 • 我国宪法仅是在公民的基本义务方面规定“公 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未规定征税主体 更应依法征税,不能体现税收法定主义的精神。 而《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法定原则的肯定, 其效力、效益深受局限。所以,应当通过修宪 增补体现税收法定主义的规定。
税法第二章 答案

第二章答案一、问答题1、在我国税法体系中,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5类。
(1)商品和劳务法。
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这类税法的特点是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有密切联系。
(2)所得税税法。
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其特点是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发挥其公平负税、调节分配关系的作用。
(3)财产、行为税的税法。
主要是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税。
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税法。
(4)资源税税法。
主要是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资源而课征的税。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均属于资源课税的范畴。
(5)特定目的税税法。
包括城市建设税、烟叶税等。
其目的是对某些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特定的调节作用。
2、我国现行的税率可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量多少、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收的税率。
我国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是指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固定的税额,它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税等。
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几个等级,各定一个税率递增征税,课税数额越大税率越高,一般适用于对所得额的征税。
3、两者都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之一。
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即将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如《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免征额制度,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主要差别为,超过起征点则全额交税,而超过免征额只就超过部分交税。
4、税法适用原则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
(1)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对此还可以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税务师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个人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个人2、下列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不正确的是()。
A、实行混合征收B、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C、费用扣除额较窄D、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3、某大学教授2019年度稿酬收入如下:(1)公开发表论文两篇,分别取得500元和1800元稿费。
(2)2018年4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
2019年重新修订后再版,取得稿酬13500元。
(3)2019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元。
同年10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元。
该教授2019年度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
A、2861.6B、1209.6C、1552D、2821.64、查理是英国某公司驻华代表处职员,2019年在华时间为135天,11月份境内外工资为81000元,均由境内公司支付,11月份在华工作时间为10天。
该外籍个人11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元。
(英国与我国缔结税收协定)A、0B、2528.13C、2990D、67655、中国内地张先生通过沪港通机制购买中国香港联交所股票,下列各项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处理中,正确的是()。
A、股票转让差价免税B、股票转让差价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C、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D、取得的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待遇缴纳个人所得税6、下列各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个人的房屋租赁所得B、个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所得C、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住房补贴所得D、个人因任职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7、某个体工商户2019年为其从业人员实际发放工资105万元,2019年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从业人员补充养老保险的限额为()万元。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考点讲解及例题 第二章 增值税法

【考情分析】近10年平均分值20分左右,其中2009年最低12.5分,2014年最高24.5分,2018年分值为20分。
近10年本章客观题年均不到3题,分值4分左右,主观题考查共13次,其中综合题11次、计算问答题2次,这给我的启示是:习题阶段开始,增值税要多做大题,敢做大题!在保证一定数量练习题的前提下,要注重知识点的总结和解题流程的演练。
综上所述,本章不再讲解客观题,典型的客观题已经在第一个阶段的教材精讲班中做了内容和解题思路的介绍。
本章将根据考题的特点进行“专题式”学习。
【专题一】销售货物、销售劳务增值税重要考点汇总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销售劳务:加工劳务注意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注意对象。
3.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5.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提示】收到的代销手续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税率6%(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提示1】“用于销售”,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提示2】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应区别情况分别向总机构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纳税。
(4)-(8)问来源看去向:自产、委托加工: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分、送外购:投、分、送(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6.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税法2-流转税类税法

二、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2、征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规 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指在中国境内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及进口货物。具体征税范围包括:
二、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具体征税范围包括: (1)销售货物 (2)应税劳务 (3)进口货物
二、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4)视同销售货物 (5)混合销售 (6)兼营非应税劳务 (7)特殊的销售货物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购进的固定资产。 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
务。 ③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
务。 ④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
物或者应税劳务。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⑤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⑥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
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征收。
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
1.生产规模比较小 ,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 税人。衡量小规模纳税人的量化标准是:从事 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 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 ,并兼营货 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 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为小规模纳税人
进项税额的确定
③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 废旧物资,且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 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 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 予抵扣。
④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按规定 应征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 税劳务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 项税额,凡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
8.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 进口的当天
(五)纳税期限
注册会计师章节练习附答案-2022年注会《税法》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章节练习附答案-2022年注会《税法》第二章1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游船取得的收入,按照()缴纳增值税。
A.文化体育服务B.租赁业C.交通运输业D.旅游娱乐服务[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2下列不按照“租赁服务”征收缴纳增值税的是()。
A.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B.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C.融资性售后回租D.经营租赁服务[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
3下列关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收取的非经营性活动会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B.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不征收增值税C.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D.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选项B中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选项ACD正确。
4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多余原材料,取得含税收入92800元;销售2015年2月购入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销售2009年进口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
假设企业当月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下关于企业上述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正确的是()。
A.销售多余原材料应缴纳增值税13992.31元B.销售小汽车应缴纳增值税8294.69元C.销售生产设备应缴纳增值税2307.69元D.企业上述业务共计应缴纳增值税26383.76元[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1)销售多余原材料应纳增值税=92800÷(1+13%)×13%=10676.11(元);(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小汽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72100÷(1+13%)×13%=8294.69(元);(3)销售生产设备应纳增值税=120000÷(1+13%)×13%=13805.31(元);(4)企业上述业务共计应缴纳增值税=10676.11+8294.69+13805.31=32776.11(元)。
CPA税法第二章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增值税法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范围A.一般规定I.五大征税范围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所有权;生产销售、批发销售、零售销售)*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进口货物,申报进入我国海关的货物(进口征税出口退税;消费地征税原则)i.销售劳务(提供劳务)*受托加工货物:主要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收取加工费*修理修配劳务:对功能受损的货物进行修理使其恢复原状功能的业务(不包括:单位或个体户聘用的员工,为本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ii.销售服务iii.交通运输服务(陆路、水路、航空、管道)1、陆路: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地铁、轻轨2、出租车公司自有出租车,向司机收取管理费,属于陆路运输3、程租: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一次特定航次,收取租赁费期租: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期限内听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按天收取租赁费,固定费用由船东负担4、湿租: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期限内听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按一定标准收取租赁费,固定费用由承租方负担【注意:以上程租期租湿租业务属于运输服务,不是租赁业务。
】5、航天运输,按照航空运输缴纳6、纳税人已售票,客户逾期未消费,仍属于交通运输服务,按规定纳税7、运输工具舱位承包,按照交通运输缴纳*发包方计税依据: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承包方计税依据: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8、运输工具舱位互换,按照交通运输缴纳*互换双方计税依据: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互相利用对方工具完成业务,互换前后计税依据不变)9、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承运人向托运人收取运费,而委托实际承运人运输)(一)现代服务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勘察勘探、专业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增值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知识产权、广告、会议展览服务*(宾馆旅馆度假村等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属于“会议展览服务”)4、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同城)收派服务(跨城快递物流应该是:交通运输服务+收派服务)??5、租赁服务:①融资租赁服务②经营租赁服务【水路光租、航空干租,不配备操作人员,属于租赁服务】6、鉴证咨询服务:认证、鉴证、咨询(例如:翻译、市场调查、审计鉴证业务……)7、广播影视服务:影视作品制作、发行、播映……8、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经纪代理、人力资源、安全保护*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属于“经纪代理服务”*纳税人提供的“安全保护服务”,属于“人力资源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属于“安全保护服务”9、其他现代服务*因客户退票而收取的手续费*对安装后的机器进行维护保养收取的费用(二)建筑服务1、工程服务:与建筑物相连的部分的工程工作2、安装服务: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部分的工程工作【提示:有线电视、宽带、水电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开户费、扩容费等也属于安装服务】3、修缮服务:*有形动产的修缮属于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修缮服务;*建筑物的养护、加固、改善等才属于修缮服务4、装饰服务5、其他建筑服务:除上述之外,还有钻井、拆除建筑物、园林绿化、平整土地等等6、tips:*物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属于建筑服务*纳税人将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并配备操作人员的,属于建筑服务【注意:配备了操作人员就属于建筑服务,不是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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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 无形资产: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商誉、
特许经营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
特殊规定
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 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 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
征收率 3%
第二节 计算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经主管税务机关认
证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计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正常业务的销售额 特殊业务的销售额
以旧换新: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 价格确定销售额。
还本销售: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
某电机厂用15台电机与原材料供应商换取等值 生产用原材料,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为23100元,原材料已入库,计算此业 务应纳增值税额。
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含税价), 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 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 10日内付款2%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计算计税销 售额。
计税销售额=20×70%×1000÷(1+13%)= 12389.38(元) 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
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 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 收增值税的有( )。
A.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 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 C.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 D.将外购的水泥用于本企业仓库的修建
正常业务的销售额
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代为收取的款项不是价外费用
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折扣销售 (,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 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 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实物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扣除。 销售折扣(会计称之为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不能从
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折让: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甲企业本月销售给某专卖商店A牌商品一批, 由于货款回笼及时,根据合同规定,给予专卖 商店2%折扣,甲企业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245万元,计算计税销售额。
计税销售额=245÷98%=250(万元) 销项税额=250×17%=42.5(万元)
BC
纳税人
纳税人的认定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工业50万,商业80万) 会计核算制度
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1)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自己只能使 用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不得抵扣进项税; (3)应纳税额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即销售额乘以征 收率
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 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 款一次全部扣除 执行)
体现增值税 优越性,便 于操作
减少财政收入
增值税的特点
(1)实行价外税,使增值税的间接税性质更加明显。 (2)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采用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
抵扣的办法。 (3)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购买生产经营用的机器、机械、设
增值税的类型
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 式不同
类型
特点
优点
缺点
生产型增值税 (我国1994-2008 )
确定法定增值额不允 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 资产价款
保证财政收 入
不利于鼓励投资
收入型增值税
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 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 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完全避免重 复征税
给以票扣税造成困 难
(2)销售代销货物,销售实现时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移
送货物时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移送货物时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移送货物时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向外进行实物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移送货
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 模纳税人。
税率和征收率
税率 1.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为
17%;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 2.低税率1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列举货物 3.零税率:出口货物 4.其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未分
物时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移送货物时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或单位,移送货物时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
——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2.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 个人消费 ----不得抵扣进项税
第二章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产生与发展 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9.1.1在全
国实行 2013.8.1 全国范围营改增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
原理和类型
销售额 增值额
制造环节 批发环节 零售环节 合计
150
200
260
150
50
60
260
注意:此处的增值额是理论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 1.扣除范围不同 2.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