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柳政办〔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7日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22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1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四批)的通知》(财资环〔2023〕1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44号)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广西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有关部署,合理使用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大力发展柳州市油茶产业,实现油茶“扩面”“提产”,打造油茶产业发展示范样板,为高质量发展油茶产业作出积极贡献,巩固拓展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03•【字号】柳政办〔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2年土地督导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办〔2022〕39号)要求,为健全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协调对接机制,务实高效配合开展督察工作,加快推进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置柳州市推进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蒋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覃融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
二、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在柳督察期间的沟通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市直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在柳期间的督察,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台账和资料;按照行业管理职责,跟踪指导各县(区)、新区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要求(一)组织保障机制。
市整改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20•【字号】柳政办〔2022〕106号•【施行日期】2022.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0日柳州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为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结合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精神,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排污口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2•【字号】柳政办〔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2日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尤为重要。
一、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判断、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深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求变,坚定向海图强,加快开放发展,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和广西副中心城市,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二)预期目标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以上,实际工作中向着国家、自治区确定的年度目标努力。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进出口总额增长1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办法》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05•【字号】柳政办〔2016〕121号•【施行日期】2016.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6〕121号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办法》已经第十三届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6年9月5日柳州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柳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和特殊用房等。
市直属机关办公用房是指各单位占有、使用、租赁或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市直属机关资产的办公用房。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
第二章统一权属管理第五条市直属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的土地,包括没收、接管、接收、划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和购买及通过对原有房地产开发形成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的土地。
第六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办理市直属机关办公用房不动产登记权证。
财务人员工作成绩及表现鉴定_2020年财务工作人员的自我鉴定

财务人员工作成绩及表现鉴定_2020年财务工作人员的自我鉴定财政干部经常自鉴、自身,要支撑公道正派,要以扎实的业务能力保证公道正派,自我鉴定就是对自己财务工作的一种总结。
下面由本小编精心整理的财务人员工作成绩及表现鉴定,希望可以帮到你哦!财务人员工作成绩及表现鉴定篇一紧张忙碌的20xx年即将过去,充满希望的20xx年已悄然而至。
过去的一年,在局领导的关怀和各位股长、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顺利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下面我将就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汇报如下:思想上,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
以建国60周年为契机,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上级工作安排,坚定信念,改进作风,积极工作,服务人民,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工作上,我始终保持虚心谨慎,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20xx年经办受理全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项目Xx个,送审项目总金额Xx亿元,办结项目Xx个,核减总额Xx万元,总核减率Xx,有效的节约财政资金。
认真服务好市重点项目Xx大道一期、Xx道路改造、XxXx景区建设等重点项目,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使工程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我多次到Xx四中、六中、Xx卫生院、Xx汀中低产田等工程实地现场踏勘测量,了解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做好工程项目审核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和统计。
工作上也遇到的许多难题,我积极向经验丰富的领导和老同志、专家请教,得到他们的热心支持和帮助。
今年局委派我到市接待处负责会计工作,我认真审慎的审核每笔支出,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在完成接待任务的同时有效的节约开支。
学习上,我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财政工作制度和方法,着重掌握财政投资评审的相关制度和政策,九月份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不断夯实业务基础。
同时,我积极巩固财务专业知识,今年通过助理会计考试,并积极备考明年中级会计师。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1•【字号】柳政办[2008]28号•【施行日期】200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08〕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基层各单位:《柳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柳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提高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群众性卫生活动。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参加爱国卫生运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爱国卫生工作应当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遵循“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地方负责、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方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
第五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卫生的宣传工作。
宣传、教育、卫生、文化、新闻、科协、城管等部门应当开展卫生与健康知识及控烟宣传,增设宣传卫生与健康及控烟的公益性广告。
第七条市、区(县)、街道(乡镇)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19•【字号】柳政办〔2023〕46号•【施行日期】2023.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19日柳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实施方案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是新时期柳州市提高招商引资效率、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培养招商专业人才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开放合作体制创新、破解招商引资难题的重要抓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条例》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强化和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服务,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精细化、专业化和高质量发展,实现从资源招商、政策招商向环境招商、服务招商转变,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全力打造万亿工业强市和广西副中心城市,努力在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上走在全区前列、当好排头兵,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新柳州。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高质量的招商引资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优势,基本建成体制机制完备、对接渠道畅通、服务专业高效的工作体系,企业投资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全市形成储备一批、在谈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工作格局,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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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
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柳政办[2009]145号
【发布部门】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16
【实施日期】2009.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9〕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六日
柳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严厉打击和整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以下简称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3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经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努力,“金税工程”网络控管能力和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呈现出网络化、专业化、产业化特点;发票违法犯罪由增值税专用发票蔓延到其他发票,兜售方式由过去的街头为主逐步转变为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交易为主,甚至出现了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专门从事代开发票的团伙。
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蚀国家税基,诱发偷税、骗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和违反财经纪律,威胁国家经济和税收安全,而且也为财会造假、贪污贿赂、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资产等其他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同时,制售假发票案件往往与制售假文凭、假证照等其他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成为恶化社会治安环境、破坏社会稳定的重要诱因,败坏社会诚信,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为有效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势头,2006年8月以来,根据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自治区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和整治涉税违法信息的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发票的案件,捣毁了一批制售假发票的窝点和网络,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
然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充分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和复杂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国务院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统一部署,相互配合,综合整治,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从根本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日趋泛滥的势头。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虚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集中力量对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整治,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尤其要严厉打击印刷、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
依靠基层群众组织对易于隐藏印制假发票窝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不法分子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车站、码头、商场等区域进行重点整治。
查处虚假注册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空白发票并非法倒卖或代开发票。
加强发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统一发票犯罪证据认定标准,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增强打击、惩处力度。
(二)严肃查处使用虚假发票行为。
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行业为重点,坚决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