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审计工作流程,提高审计质量,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审计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性原则: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不受外界干扰,公正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
(二)客观性原则:审计人员应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
(三)依法审计原则: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
(四)保密原则:审计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隐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审计工作。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审计工作制度,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监督审计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审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组织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协调审计工作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审计部是本单位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审计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审计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计项目。
(二)对审计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审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对审计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审计质量。
(四)对审计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审计工作流程第八条审计工作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审计计划:根据审计需求,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方法等。
(二)审计实施:按照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收集审计证据。
(三)审计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撰写审计报告。
(四)审计后续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整改效果。
第四章审计人员管理第九条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审计工作经验。
(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管理制度审计

管理制度审计一、管理制度审计的概念管理制度审计是指对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的一种管理活动。
审计的对象包括组织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通过审计,可以发现管理制度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管理制度审计的重要性1. 确保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审计可以确保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通过审计,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确保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
2. 发现和纠正管理制度的问题和漏洞管理制度审计可以帮助组织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管理制度不足和问题,在日常管理中,管理人员往往难以全面了解各项管理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审计可以作为一种独立的评估手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3. 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通过管理制度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管理问题,加以改进和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是组织保持良好运转和持续发展的保障。
4.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管理制度审计是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帮助组织建立起一套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管理制度审计的实施步骤1. 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在实施管理制度审计之前,首先要确定审计的目标和范围,包括要审计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审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等。
2. 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根据审计的目标和范围,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包括审计的时间节点,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审计的人员配备等。
3. 开展审计实施工作按照审计计划和方案的要求,开展审计实施工作,包括对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
4. 形成审计报告在审计结束后,形成审计报告,报告要详细说明审计的结果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5. 落实改进措施根据审计报告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落实改进和完善的措施,确保审计工作的实际效果。
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客观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审计人员、内部管理人员及涉及审计业务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以独立、客观、公正为原则,以服务国家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促进事业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内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负责具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项目;(二)对内部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审计;(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四)协助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五)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七条内部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对审计对象进行审计。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审计工作:(一)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及时间安排;(二)收集审计证据,包括财务报表、业务资料、会议记录等;(三)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发现潜在问题;(四)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五)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第四章审计纪律第九条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本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公正、客观、独立地开展审计工作,不得受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影响。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内部审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审计纪律的审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管理制度一、引言审计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和约束审计工作的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一个完善的审计管理制度对于加强组织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维护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论述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建立与完善审计管理制度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审计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
二、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审计管理制度的几个重要必要性:1. 提供指导和规范审计管理制度提供了指导和规范,确保审计工作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减少主观随意性和偏差。
它明确了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制定、工作底稿管理、审计结果报告等,为审计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2. 保障审计独立性审计管理制度规定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原则,确保审计员行使职权时不受干扰和影响,维护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这对于审计机构正常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3. 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方面,通过合理分工和作业流程的规范,减少冗余和重复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审计管理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的检查和把关,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建立与完善审计管理制度的原则和方法建立和完善审计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和方法,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 依法依规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依法依规,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制定制度时需要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制度与现行法律体系相协调。
2. 科学合理审计管理制度应当具有科学合理性,能够适应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
制度要考虑到不同类型审计的特点,将其具体化为可操作性的程序和环节,使审计工作更加系统和规范。
3. 可操作性审计管理制度的制定要考虑到操作的方便性和灵活性。
制度应当具备清晰明确的操作规程,方便审计员操作,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通。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审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进行。
第四条审计工作应保证秘密性,严禁泄露审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和数据。
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工作的目标、职责、权限和程序,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设施。
第六条本单位应注重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自评和外评,不断改进和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第二章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本单位应设立审计部门或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工作。
第八条审计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时间,制定审计方案。
第九条审计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审计部门应与被审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应定期向本单位领导层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和发现的情况,以及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审计结果的处理和应用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应及时编制审计报告,明确问题和意见,并提出改进和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审计报告应经过内部审查和批准后,提交给本单位领导层。
第十四条本单位领导层应认真研究审计报告,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具体的改进和整改计划。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应对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改进和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审计工作的评估和改进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审计工作的自评,评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工作的评估,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培训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本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管理制度审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它是组织内部的重要管理工具,对于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介绍审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点。
一、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分工1. 审计工作的组织架构审计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审计工作的组织架构,确立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在组织架构中应明确审计主管部门、审计管理层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审计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推进。
2. 审计工作的分工与配合审计管理制度还需明确各级审计机构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审计工作分工与配合关系。
将审计工作按照不同的领域、业务和责任划分给相应的审计人员或者团队,确保审计任务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二、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1. 审计计划与安排审计管理制度要求明确制定审计计划和安排,并按照一定的时间表和阶段性要求进行具体部署。
审计计划要涵盖审计对象的选择、审计周期的确定、审计范围的界定等方面,以及审计任务分工和配合等要点。
2. 审计方法与技术审计管理制度中,必须要注重科学方法和先进技术的应用,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审计人员应充分运用适当的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和审计证据的收集方法,确保审计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 审计结果的监督审计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审计结果的监督机制,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对审计结果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审计工作的评估审计管理制度中,应设立审计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客观的指标和标准,对审计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发现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推动审计质量的持续提升。
结语审计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关键作用。
通过明确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分工、规范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加强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能够有效提升审计管理的水平,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计中的管理制度

审计中的管理制度一、审计中的管理制度的概念和意义审计中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是审计机构对内部管理进行规范和约束的一种重要方式。
审计中的管理制度涉及到审计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管理、审计程序、内部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确保审计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审计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审计中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保障审计工作的公正、公正、独立性、客观性,维护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二、审计中的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审计机构的组织结构。
审计机构的组织结构是指审计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和职责分工。
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设定明确的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确保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实现工作的高效运行。
2.审计人员的管理。
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审计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内容,保障审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3.审计程序和操作规范。
审计程序和操作规范是审计工作的核心,对于审计机构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审计程序和操作规范,明确审计工作的流程、要求、要点和重点,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系统、连贯和持续性。
4.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实施、监督、评价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审计工作的风险可控,保障审计工作的稳定和安全。
5.审计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
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包括审计质量的管理、控制、评估、提升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维护审计工作的信誉和声誉。
三、审计中的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1.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审计中的管理制度建设和完善的重视,落实审计中的管理制度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审计中的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4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规范。
该制度包括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流程管理、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一、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等。
二、职责分工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对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业务活动的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
三、流程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流程管理,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核程序的设计、工作底稿的保存等。
同时,还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报告编制、审核、审批和发布的流程。
四、控制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控制措施,包括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要求、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要求等。
五、评估与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评估和改进的方法和程序,包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评估、管理效率评估、持续改进和创新等。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规范,旨在保障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客观性和独立性,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内部审计信息。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和专业性,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为了评估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流程,提供独立和客观的评价和咨询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审计和咨询,提供合理的保障和增强公司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该独立于被审计活动,以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该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专业标准以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公司领导层应该给予内部审计工作充分的支持和重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内部审计的组织和人员第七条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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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保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审计法》和集团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分公司等组织机构及相关派驻机构的经营、管理、人财物及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方面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第三条集团公司设审计部,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和业务需要配置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部在集团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根据董事长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独立、客观地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长负责,接受董事长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基本素质,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规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依据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2.集团公司规章制度;3.董事长下达的指示和工作指标;4.下属各子、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会议决议、规划、计划、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5.集团及各子、分公司签订的有关合同;6.其他相关标准。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范围第十三条审计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公司各阶段工作重点和上级的部署,组织安排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主要审计范围如下:1.集团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经营管理方面:(1)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2)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情况;(3)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况;(4)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决议落实、执行情况;(5)财务收支与其有关的经济活动:1)财务预算(计划)编制、执行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规性;2)财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帐簿及相关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情况等;3)经营成果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4)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的计算机系统及其反映的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6)对外投资及投入到控股公司、参股公司、设立的其他机构、分公司中的其他资金、财产的经营管理风险及效益情况;(7)融资方案及规模的合法性、合规性,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效益性;(8)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规划设计情况、招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情况、工程变更与现场重大签证情况、概(预)算调整情况,工程竣工验收与决算情况、以及合同签订与审批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等。
(9)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签订的合法性、规范性及履行情况;(10)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或对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11)关联交易的确立及执行情况;(12)集团公司发生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的真实、合法、有效性;(13)前期审计意见落实跟踪整改情况。
2.专项(专案)审计或调查:(1)离任审计:对项目公司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在离任人任职终结时,对其发生过的经济活动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审查分析,并提出有关意见与建议,为公司确定或解除其经济责任提供参考。
(2)舞弊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侵害国家或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调查、核实。
(3)专项尽职调查审计:公司对外投资和收购过程中,对被收购单位进行专项的尽职调查审计,如有必要配合律师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4)其他专项审计或调查:针对经济业务活动中某一环节或事项,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开展专项审计并发表相关意见。
如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日常资金管理、专项费用管理使用、人力资源管理等。
3.董事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第十四条审计部对集团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第十五条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对集团公司及下属的各子、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维修改造及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进行全面审计。
第十六条对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进行特别调查,查找薄弱环节和故障所在,确保公司资源充分、合理运用。
第十七条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第十八条配合外部审计单位对集团公司及有关各子、分公司的审计。
第十九条审计部应当向董事长报送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条跟进、督促经董事长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整改情况。
第二十一条办理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章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第二十二条审计部有权制定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参加本单位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方面的有关会议,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进行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参与研究制定、修改有关的规章制度;根据需要,审计部可协助项目公司与部门参加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与签订、大额采购、发包工程等事项的招标、评标工作。
第二十三条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所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相关资料以及开展审计工作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权限(1)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2)检查内部审计范围和内容中的有关事项;(3)对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及取证。
如有需要,可要求被调查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不超过5个工作日)递交与口述情况相应的书面材料。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5)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内部控制与管理等方面的建议;(6)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报请集团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的建议;(7)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以及变造、伪造、隐瞒、毁灭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向董事长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9)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投资项目、重要客户、供应商等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函证或电话询证。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具体实施第二十五条审计部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审计人员计划等,经董事长批准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审计部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实施审计工作时,应当对被审计对象或事项进行审前调查,确定审计人员,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和实施时间。
第二十七条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工作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审计通知,或在实施审计时现场通知。
被审计对象应按审计通知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条件配合审计部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审计部实施审计时,可以采取就地审计或报送审计的审计方式,根据审计业务需要选择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或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第二十九条审计人员应在了解内部控制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可以用检查、观察、询问、盘点、监盘、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实施审计,通过规范方法获得必要的证据材料。
第三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当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对所获得的相关证据进行整理、分析、研究、判断并相互验证,评估各种证据的重要性、可靠性及与审计事项的相关性,依据有关证据对具体的审计事项做出审计结论。
第三十一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应及时向被审计对象提出改进意见。
审计人员应与被审计对象及有关人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及有关人员的说明、解释和意见,确保审计结论准确、公正、客观。
第三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终结后,应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董事长与被审计对象及相关部门。
第三十三条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第三十四条审计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报告所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后续审计。
第八章内部审计报告第三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于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
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7日内,与审计部有关人员沟通,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部,逾期即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第三十六条董事长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意见,经董事长批示的审计意见书连同最终审计报告,应当及时送达被审计对象执行;被审计对象对批示的审计意见书仍有疑义的,应该在审计意见书送达之日起7天内向董事长提起申诉,经董事长批示后按照最后批示意见执行。
第三十七条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必须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做到客观、准确、清晰、完整,意见恰当、简明易懂,便于非专业人士阅读理解。
第三十八条审计报告应当说明审计的目的、审计依据、审计的范围、实施的审计程序等基本事项,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事项要详细描述,并应发表针对性审计意见与建议。
第九章内部审计档案制度第三十九条内部审计档案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执行。
第四十条内部审计档案管理范围: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4.反映被审计对象业务活动的部分相关书面文件;5.董事长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整改情况报告;7.其他应保存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