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202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202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随着我国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2024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二、整治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2.综合治理,协同推进。
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监管格局。
3.科技支撑,创新管理。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4.完善法规,严格执法。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主要任务1.加强源头监管(1)严格企业准入。
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准入。
(2)加强生产、储存环节安全监管。
加大对生产、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生产、储存设施安全可靠。
2.提高运输环节安全水平(1)严格运输资质审查。
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
(2)加强运输工具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3)规范运输过程。
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3.强化应急处置能力(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要求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的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1)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2)严格责任追究。
对因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1月-3月)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企业基本情况,明确监管重点。
2.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4月-10月)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黑龙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黑龙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键盘上,伴随着敲击声,方案的构思在脑海中逐渐清晰。
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告诉我,这次的黑龙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必须严谨、细致,同时又不失灵活和创新。
一、整治背景近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频发,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要的化工基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尤为重要。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
二、整治目标1.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2.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运输行为。
3.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4.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三、整治措施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企业自查:要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车辆、人员、设备等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部门检查: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督促整改。
2.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1)完善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培训教育: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3.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1)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2)科技支撑: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4.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1)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
(2)加强应急预案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组织实施1.成立省、市、县三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运输需求日益增长,道路运输成为其主要运输方式。
然而,由于危险化学品本身的危险性以及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2.部门联动,协同治理。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3.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4.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整治内容1.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对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
2.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
对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逐一审查,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质。
3.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
对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违规装载等违法行为。
5.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四、具体措施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整治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
3.开展宣传发动。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4.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精品

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了加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自20XX年5月10日至9月30日在全国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为重点,依法管理,集中整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为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奠定良好基础。
三、任务和措施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阶段、分重点地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一)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交通部负责,安全监管总局、工商总局配合)从5月10日至6月30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要依法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加强对挂靠经营行为的管理,要求运输企业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
对新申请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危化品运输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领域,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需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危化品运输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责任主体、运输标准和惩罚措施。
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监管,提高违法成本。
2.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部门的专业化培训和装备更新,提高执法效能。
3. 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危化品运输的风险评估机制,对不同类型的危化品进行分级管理,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 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危化品运输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运行状况和风险情况,做好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
5. 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6. 加强科技支撑: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卫星定位、无线通信等技术,提高对危化品运输过程的监控和管理能力。
积极探索使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运输安全水平。
7.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危
化品运输安全的认知和意识。
通过媒体、宣传栏、社区活动等方式,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共治意识。
8. 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危化品运输中的优秀企业和个人给予激励和表彰,对于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方案》(X办〔X〕85号),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X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皖交安监〔X〕102号),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权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X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158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自X年8月1日至X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强化我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理取缔达不到经营资质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整合重组管理不到位、经营不规范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规范我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链,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X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一)严格企业准入管理。
1.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严格审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包括所属车辆数量、停车场面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对达不到资质要求的企业予以清理取缔。
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运输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对车辆异地经营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的,应督促所属企业向经营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
2.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准入管理。
3.专项整治期间,暂停审批新增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和新增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关注问题,为了防止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出了以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一、加强法制建设: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制定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企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 加强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危化品运输安全的法律意识和技术水平。
二、加强企业安全管理:1.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采取责令整改、暂停运营等措施。
2. 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审核,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装载和运输过程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操作和违法存储。
三、强化应急救援能力:1. 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全国统一的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响应和指导事故处理。
2. 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技术和专业水平,加强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高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四、加大宣传力度:1.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认知和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强学校危化品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对危化品的认知和风险意识,培养他们正确处理危险物品的能力。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旨在从法制建设、企业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全面提高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性。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对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五、加强监督执法:1. 增加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
2.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测和追踪能力,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危化品运输过程的实时监控。
六、推进科技创新:1. 加强对新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例如利用无人机、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监测和预警。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具有燃爆、腐蚀、毒性、辐射或其他有害性质,一旦泄漏会对人体、动植物、自然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物质。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是危险化学品在道路上的运输活动,其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应当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全力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
本文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介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及措施。
一、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在于,促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发展,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同时,通过加强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实现事故快速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在于,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规章制度和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责任,规范行业发展,防范事故发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运营。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安全生产方面(1)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对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企业整体上具备安全意识。
同时,要求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纳入质量安全管理的范畴。
(2)加强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对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求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危险化学品装车数量等情况,建立不同级别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确保事故快速处置。
3.2 道路运输方面(1)加强运输安全监管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运输安全监管,对于未取得有关证照、未经审核核准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上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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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消防制度及操作规程为进一步加强我运输公司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杜绝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运输公司必须开展长期有效的专项治理行动,以下是运输公司制订的危险品消防制度及操作规程一、危险化学品运输操作规程(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具备许可资质和相应的标准车辆,建立和使用GPS实时监控平台、制定和执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杜绝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必须满足运输介质要求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安装和使用GPS定位系统,且装有行车记录仪。
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详见附件1)。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有完善的装卸环节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有规范的装卸现场。
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是自有专业运输公司中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企业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分工与职责(一)交通部门。
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综合整治。
一是督促运输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对运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应急救援措施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并进行严格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法定代表人和驾驶员、押运员,要收回相应的从业资质证书。
三是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GPS监控平台,有效发挥GPS的实时监控功能。
四是整治期内完成对运输剧毒化学品和部分液化烃类介质车辆的分类管理,条件具备时,指导成立专业化运输公司。
五是督促运输企业与具备相关证照、手续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合同内容要详细、准确。
六是根据《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要求,监督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剧毒化学品运输罐车必须是专车专用的罐式集装箱运输车辆,企业自有的专业运输公司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
同时,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装卸环节专项整治标准》(附件2)的要求搞好装卸环节的现场管理。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装卸环节安全检查表》(附件3)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生产、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液化烃类企业装卸环节逐一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报请区政府责令停产整顿或予以关闭。
做好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的整治。
一是严格审查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审验。
其中,罐车必须是达到运输介质条件的标准车辆,并有质监部门出具的合格罐体检测报告。
所有车辆必须使用GPS监控系统,剧毒化学品、液化烃类等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剧毒化学品罐车必须是专车专用的罐式集装箱式运输车辆。
二是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上路时必须随身携带相关资格证件。
三是对常驻我市的外地注册车辆实行备案管理。
常驻我市境内运营的外地注册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进行备案登记(附件4)。
整治期内,完成运输剧毒化学品、液化烃类企业装卸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从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同时,按照《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将剧毒化学品、液化烃类的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一律纳入源头管理的范围。
(二)安监部门。
在整治期间,一是认真搞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使用运输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
二是督促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与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签定运输合同。
三是协助交通部门做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协调指导和综合监督工作。
(三)公安部门。
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
一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制定工作规程。
二是监督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按规定查验或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
(四)交警部门。
一是监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车辆。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车辆路上行驶时,必须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有效证件。
三是监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的规定,安装车辆标志标识等。
(五)质监部门。
在整治期内,一是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大罐小标”的罐车,责成整改达标或予以取缔,确保所有罐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二是对未取得上岗资格的承压容器充装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是结合我市实际,监督、指导有关运输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罐体。
(六)工商部门。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注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二是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及时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是负责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铁路运输部门。
在专项整治期间,应认真搞好危险化学品的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单位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
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危险化学物品的交通安全工作。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一)成立领导小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交通、公安、交警、质监、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制订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
办公地点设在区交通局,负责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二)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召开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25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7月25日至10月31日,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企业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安监部门要在10月31日前,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使用运输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
交通部门于10月31日前,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整档、编号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符合标准要求的运输企业和车辆名单。
第二阶段自10月31日至12月31日,进行检查验收。
(四)达标验收。
自10月31日开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分组对剧毒化学品、液化烃类生产、使用、储存企业(附件5)和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按照装卸单位、运输企业和车辆检查表(附件6)的要求,逐一检查验收。
通过检查验收,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或撤销安全(运输)许可资质;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车辆,吊销运输资质。
四、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长效机制(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由区交通、安监、公安、交警、质监、工商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分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建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和督查工作。
(二)建立规范的联合执法制度。
由区交通局牵头, 安监、公安、交警、质监等部门参加,固定人员、固定车辆、固定经费,不间断地开展路查和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源头企业的监督检查。
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严厉打击无道路运输资质(黑车)、捆扎罐、私自改装车、套牌车、假行驶证等非法运输车辆。
对查实的无道路运输资质(黑车)、捆扎罐、私自改装车由交通部门立即予以没收或强制报废,没收其非法所得;套牌车、假行驶证由公安交警部门从重处罚。
同时,对相关运输企业和装卸单位严厉处罚。
违法违规车辆为区内运输企业的,责令运输企业和装卸单位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直至吊销运输(安全)许可资质;属于外地注册的违法违规车辆和黑车运输的,责令装卸单位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直至撤销安全许可资质。
对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检查装卸单位是否按目标要求签订运输合同,是否有完整的装卸记录,是否申领或审验《购买证》、《通行证》等。
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对运输车辆、运输企业、装卸单位从重处罚。
(三)确保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行使。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重载行驶时,必须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否则,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四)规范外地注册车辆管理。
对常驻我区新增的外地注册车辆,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进行备案。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租用外地注册车辆,必须查验备案证书(备案证书必须随车携带)。
该类车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交警或交通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应将违法违规情况抄告车辆所属地的相关管理部门。
(五)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救援预案。
交通部门要结合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演练的情况,予以不断修订完善。
(六)建立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分别在区交通、安监、公安、交警、质监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七)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抵押金。
按照财政部、安监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抵押金制度,按规定要求用于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摆到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落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08年1月10日前书面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随车证件检查表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装卸环节专项整治标准3.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装卸环节安全检查表4.外地注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备案证书(样本)5.剧毒化学品和液化烃类从业单位名单6.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车辆安全检查表附件1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装卸环节专项整治标准一、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转要求(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应包含以下内容1. 符合国家、地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2. 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登记等制度;3. 充装过程关键点控制制度;4. 装卸环节操作规程;5. 装卸环节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制度;6. 装卸环节设备管理制度;7. 装卸环节人员培训制度;8. 装卸环节其它规章制度;9. 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记录制度;10. 其它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要求1. 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2. 人员上岗前必须获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并在档案中记录;3. 落实充装前的资质查验制度,对各项查验内容和充装情况均应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有可溯性;4. 应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并能按时按要求进行记录;5. 按要求对装卸现场的各种(安全、消防、装卸)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6.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备足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按要求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并进行记录,根据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7. 定期对装卸现场进行风险评价、组织各类(安全、环保、设备、季节性、综合性)专业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和验证,并实现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