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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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2020)

目前桃城区、高新区、两房中心已上报申请公租房审核合格名单,为尽快解决以上家庭住房困难,结合市区现有公租房房源实际,为切实做好市区2020年度第一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保障性住房房源及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1、桃城区、高新区、两房中心共上报审核确认合格申请家庭2393户。

2、拟分配房源:主要是在昊和沁园、天缘盛世、滏阳康居、丽景雅园:丽水湾、和泰名邸、向阳家园、橄榄绿洲、滏阳公馆、绵绣东城、11号院等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已经竣工和2020年底前竣工保障性住房以及裕康、永安、东湖、隆兴、隆康、恒大、河湾香颂、等小区已经分配入住,经过年度审核不合格家庭和一部分保障家庭自有住房后退出后的空置房源,共1662套。

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原则

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安排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人性化的分配原则,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分配。

1、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在原来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派员参加的情况下,在邀请衡水电视台、衡水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监督。

2、商品房小区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有一部分60平米以上的户型,为确保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使用这部分住房,按照国家、省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米,每户最低30平米。因此,这部分房源只分配给符合保障条件,家庭保障人口4人以上的家庭。

3、此次分配房源数量小于确认合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数量,在优先解决一、二类合格家庭的住房需求,确保其住有所居。对这次参与分配的三类合格家庭,因房源不能满足全部合格家庭住有所居的要求,部分不能随机摇到住房的合格家庭也能同时随机摇出轮侯顺序号。

三、电脑随机摇号分配场地、日程

1、分配场地

为了尽快解决申请合格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安排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本次分配,分配场地拟选在空旷市内广场或较大的会议室,按照分配需要划定、围挡一些特定的功能区域:随机摇号工作会议主席台、电脑随机分配摇号区、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工作区、新闻媒体采访工作区、参会人员以及邀请人员参会区等。

2、随机摇号日程方式

为最大化地减少人员聚集,切实做好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拟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派员现场监督、邀请衡水电视台、衡水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新闻报道,同时按2-3%通知这次参与分配申请家庭代表到现场见证监督电脑随机摇号分配住房的全过程。具体步骤是:1、公证部门、媒体、合格家庭代表查验摇号电脑及分房软件,2、在公证部门、媒体、合格家庭代表监督下,工作人员分别将拟分配房源、审核确认合格家庭信息导入电脑随机摇号分房系统,3、由公证员按键启动电脑随机摇号程序,一次性摇出、并打印分配结果名册,4、在局网络公开摇号信息,申请家庭自行查询分配结果。也可以通知分配家庭全部到场现场持申请人身份证自行按键摇出房号,并打印分配结果。

四、参加人员

拟邀请市公证处参加并公证、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新闻媒体、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同志、申请家庭代表参加,为防范疫情要求测体温全程戴口罩,最近14天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能参加。

五、工作要求及规定

(一)由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对本次分配摇号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市公证处对整个摇号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二)如采取现场申请家庭自行摇号方式,对于确定分配的申请家庭,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场参加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分配确定房号后未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签定相关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按相关保障政策5年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摇出分配结果后,分到住房的家庭按两房中心现场公布的办理签订合同时间、地点办理租赁合同签订及有关入住手续。

房源.xlsx

分配名单 .xls

住房保障科

2020年12月18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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