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信息披露20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号――关于2013年第四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号――关于2013年第四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5.13•【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号•【施行日期】2013.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号)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李荣华等43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樊钦鑫等116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廉大为等97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战彬等64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郑凤刚等29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李荣华等4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樊钦鑫等116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3.廉大为等97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4.张战彬等64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5.郑凤刚等29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5月13日附件1李荣华等4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河北省(4人)李荣华李建钊李攀范建民山西省(3人)孙丽梅周廷强刘志强黑龙江省(4人)卢玉海孔庆富于静波胡柏青上海市(2人)李忠诚杨长城江苏省(1人)张迎春福建省(1人)王成峰山东省(5人)刘兴智王子祥江浩贾义鹏程海涛河南省(1人)倪红梅湖北省(4人)王禹梅涛杨学祥余颂广东省(6人)金仁和张青吴文江杨静云陆舟尹程广西壮族自治区(1人)万国荣海南省(1人)李富强四川省(4人)邓林黄晓光李娅饶传友云南省(3人)向颖超赵希虹刘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人)刘彬慈军曾雪松附件2樊钦鑫等116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北京市(18人)樊钦鑫谭志催陆文忠赵艳鹏张海顺李志利徐聪范金军孙芬陈海玲方瑾王成峰杨小刚雷永富胡检王二成杨成臣郭秀华天津市(3人)刘国良胡彬刘飞河北省(2人)任彦茹张晓玲山西省(5人)赵育才陈玉潭王晋璧高会邱进锋辽宁省(3人)方云付麻丽周红钦黑龙江省(1人)魏秋宁上海市(1人)庄哲惺江苏省(2人)史松磊张日波浙江省(5人)马瑛轩桑盛川黄正明刘深华王蓉蓉安徽省(1人)杨旭东福建省(3人)鲁奕张美珍陈绍剑江西省(3人)袁明郭剑平赵斌斌山东省(6人)冯启贵张林徐保忠张青贵宾张圣亮河南省(4人)徐海存高廷志赵监政孙光亮湖北省(1人)闵万祥湖南省(1人)戴丹广东省(13人)赵智聪李锋万新徐鹏叶阳罡周凤兴宫小毫吴瑛张海辉靳丽晓周泽佳刘洋王浩广西壮族自治区(2人)喻立举但汉仁重庆市(4人)王心勇冯巧容陈宇旋文武胜四川省(11人)王臭旦温殿伟王子昱肖波杨继承舒鑫彭省华李玉磊王晓峰许佳伟王军芳贵州省(1人)许军云南省(5人)陈方张启波李定乾胡壮志温宇静西藏自治区(5人)张林春马燕杰董香婷曹建良冯文高陕西省(9人)潘曦潘映兵委旭扈鹏王朝霞吕忠来王昌杰盖春红张柯青海省(1人)谢钟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人)张涛张军锋甘怡李卫炜深圳市(2人)江莹王维冕附件3廉大为等97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一、暖通空调(37人)北京市(9人)廉大为朱建春邱遂宝张朝东程荣生刘正红劳蔚桦李术田段尖鹰天津市(2人)冀冠华朱瑞军河北省(3人)刘玉明汪志生仲智山西省(1人)谭国富上海市(2人)孟光照李海军江苏省(2人)梁勇刘静浙江省(2人)魏燕鑫胡学毅安徽省(1人)徐瑞山东省(4人)邵华程海峰郑建军韩军湖北省(1人)杨振国广东省(7人)刘然广徐淑芳寇宁杜臻杨新江蒋云君邹初元重庆市(3人)曹启洪周玉礼李长线二、给水排水(46人)北京市(12人)吴云生郑一秀郑朝辉王拥宪郝明辉黄卫民贾恒松叶张荣林福军杨延军付世沫刘超天津市(1人)焦润秋河北省(2人)王世俊刘丽琴山西省(2人)王晓华章旻辽宁省(1人)唐三连江苏省(1人)苗纪伟浙江省(1人)朱彤安徽省(2人)雷彩虹张俊福建省(1人)王开琪江西省(1人)祝和顺山东省(1人)戴明湖北省(4人)游青城何志刚谈宏力杨宁湖南省(1人)吕宝军广东省(13人)陈金顺李瑞芝陈丽荣宋亚丽程小青占雪晴徐菲沙太银李宽刘晓丹徐之光尤鑫胡江云南省(1人)刘进军陕西省(1人)李延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人)张彬三、动力(14人)河北省(2人)张怀远黎顺永辽宁省(1人)殷义上海市(1人)徐伟敏江苏省(1人)张琴安徽省(2人)向华徐华祥山东省(3人)韩治林廖万勇闫华晓湖北省(2人)章燕田新民四川省(1人)贾荣陕西省(1人)杜庆军附件4张战彬等64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一、发输变电(21人)河北省(3人)张战彬刘学明王禹吉林省(2人)张春伟许海斌上海市(1人)丁笑非江苏省(7人)王球曹程杰惠杰戴网虎肖蔚毛鸿雁陈冬平福建省(2人)马永龙姚重苗广西壮族自治区(2人)刘学义张春四川省(2人)李霖李根富陕西省(2人)席晓丽隋鸿润二、供配电(43人)北京市(12人)陈田军姜燕茹苏静张晓波马三清马春燕刘博孙建忠戈军刘林丽孙鹰岭袁跃军天津市(3人)陈建张新志张颖河北省(2人)陈秋芸刘国亭山西省(4人)吴直刘如有李建权赵岗上海市(5人)周菁徐慧敏李福胜徐黎明李虎江苏省(8人)周菁王猛吴一顺黄慕贤汤涛陈运平郄玉玲张宏荃湖南省(2人)周勇忠曹红权重庆市(3人)康志勤汪瑶江林方四川省(1人)朱玑陕西省(3人)潘巧梅王志伟姜珊附件5郑凤刚等29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北京市(1人)郑凤刚河北省(4人)王晓谦马顺利陈庆赵立科山西省(1人)李越英黑龙江省(3人)张丹李昊阳梁玮浙江省(1人)吴立娟江西省(5人)蒋勤揭晓刚叶澄国杨燕红万良模山东省(1人)姚正玲河南省(1人)陈忠胜湖北省(2人)周开翔谢健陕西省(10人)汪洋刘健吴银龙尚剑张瑞明马跃张翔张镇刘继三徐瑞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12号(总第168号)--依法备案行业标准621项的公告

工业氢氧化钴
2013-10-17
2014-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41
41825-2013
HG/T 4507-2013
高纯工业品氟化锂
2013-10-17
2014-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42
41826-2013
HG/T 4508-2013
高纯碳酸锶
2013-10-17
2014-03-01
69
41853-2013
HG/T 4535-2013
化妆品用硫酸钠
2013-10-17
2014-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70
41854-2013
HG/T 4536-2013
化妆品用聚合氯化铝
2013-10-17
2014-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71
41855-2013
HG/T 3823-2013
聚环氧琥珀酸(盐)
JT/T 867.2-2012
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电子报文 第2部分:基于XML的船员/乘客清单报文
2013-09-12
2013-10-01
交通运输部
12
41796-2013
JT/T 867.3-2012
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电子报文 第3部分:基于XML的航行通告与航行警告报文
2013-09-12
2013-10-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64
41848-2013
HG/T 4530-2013
氢氧化铝阻燃剂
2013-10-17
2014-03-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65
41849-2013
HG/T 4531-2013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广东省省
级工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4.30
•【字号】粤建市函[2014]784号
•【施行日期】2014.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
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4〕7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
2014年3月,我厅组织专家对2013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申报的251项工法进行了评审,审定208项为2013年度省级工法,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高度重视工法管理工作,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及时总结施工经验,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管理工作,加强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提高我省建筑技术和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
附件:2013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30日附件
2013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名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名单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辽宁省工
程建设工法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3.09.26
•【字号】辽住建[2013]253号
•【施行日期】2013.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
工法名单的通知
(辽住建〔2013〕253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建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省厅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工作。
经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各市申报的193项工法进行的审查评定,其中由沈阳双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完成的《楼板的承重层与面层一次浇筑精确找平施工工法》等160项工法评定为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现予以公布。
各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组织做好我省的工法开发和应用工作,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积累,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施工技术水平和工程建设科技含量。
附件:2013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名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26日
附件:。
600713南京医药关于解散清算中健科信药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编号:ls2013-03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散清算中健科信药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中健科信药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健科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情况概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中健科信药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解散全资子公司中健科信,成立清算组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中健科信基本情况:1、中健科信药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8日,注册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阅城大道26号丰盛科技园F区02栋5层506-508室,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物制品、质量认证体系咨询等。
2、中健科信目前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3、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5日出具的《中健科信药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3)00005号】,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中健科信总资产52,529,057.94元,总负债543,413.32元,净资产51,985,644.62元,2012年1-12月营业收入54,028.26元,净利润1,666,055.2元。
4、根据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3月8日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中健科信药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健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在企业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健科信名称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三、解散清算对公司的影响:2012年,公司拟以中健科信为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项目。
现因公司战略调整,强化投资回报理念,董事会决定终止供应链金融项目并解散清算中健科信。
中健科信解散清算后,公司收回投资资金用于补充主营业务流动资金,进一步集中资源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全口径政府预算和全口径部门预算及其他专项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全口径政府预算和全口径部门预算及其他专项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10.18•【字号】怀财预〔2013〕150号•【施行日期】2013.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怀化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全口径政府预算和全口径部门预算及其他专项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怀财预〔2013〕150号市直各预算单位,市财政局局属各科室(单位):为了科学合理、准确完整地编制2014年全口径政府预算、全口径部门预算及其他专项预算,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和市委、市人大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市本级实际,以全口径预算为统领,以编制全口径部门预算和重大专项预算为基本手段,以实行全口径非税收支预算为突破口,以完善办法和机制创新为保障,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民生和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效益;落实预算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编制原则(一)全口径预算原则。
同步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构建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
在此体系下,编制涵盖所有收支的全口径部门预算,并同步编制非税收支预算、国有土地出让基金收支预算、政府投资预算、政府债务预算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全面反映政府收支规模和管理活动。
(二)综合预算原则。
坚持预算内、外统筹原则,加强结余结转收入管理,激活财政资金存量,做好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之间的衔接,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2013年1季度杭州市建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2013年1季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
【发布部门】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2.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2013年1季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
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的动态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正确引导建设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人工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建建发[2011]124号)、《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发布和使用规定的通知》(杭建造价投资办[201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1季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予以发布,请贯彻执行。
1 / 1。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03.07•【字号】珠规建建[2013]27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珠规建建〔2013〕27号)横琴新区、各区建设局、质检站、安监站,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快建设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一三年三月七日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快建设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指建筑市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
主要从业人员指注册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或者描述企业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状况的信息。
第四条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职能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散装水泥办公室、城建档案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以及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规划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检站、安监站等各级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开展有关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和审核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0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中文名称: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Research Institute of Building Sciences (Group) Co. 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燕平 (三)对外联络人:钟奕 联系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1号楼2楼综合办 电话:64390809*281 电子信箱:zhb@sribs.jk.sh.cn
传真:64381246
(四)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 邮政编码:200032 公司网址:www.jk.sh.cn
(五)公司注册登记日期:2002年5月29日 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83451 税务登记号:310104739754265 组织机构代码:73975426-5 2/20
(六)股东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0.0000万元整 认缴出资时间:2002年5月15日 认缴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七)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上海财瑞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57号 签字会计师:戚云霞
(八)由上海市国资委选聘会计事务所。审计费用37.3万元,其中由上海市国资委支付集团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审计费18.3万元,其他企业审计费19.1万元。目前的审计机构和签字会计师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
(九) “十二五”发展思路和总体战略 1、发展愿景:成为一个在行业中推动科技进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咨询)服务企业。 2、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的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围绕市场和社会需求,聚焦集团化管理、系统化服务、创新化发展和卓越化组织建设,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发展能力,不断提升行业与市场地位;进一步发挥集团综合优势,大力开发全国市场,推动在领域、地域和规模上的拓展,实现集团可持续发展。 3、市场定位:为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行,提供技术服务和系统服务的现代科技型服务企业。 4、总体战略:创新战略、人才战略、品牌战略 3/20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 集团声明 201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大勾画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追寻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一致追求和共同期盼。2013 年,是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我院)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 在这一年里,我们深切体会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前提,认真践行社会责任是企业的重要使命;我们充分认识,建科院的发展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支持密不可分,诚信对待和保护利益相关者权益是企业的根本目标;我们深刻领悟,积极参与资源节约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履行企业责任才能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展望未来,建科院将积极顺应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科学决策,稳健经营,稳步发展,开拓创新,努力提升经营效益,始终把“盈科而进”的企业精神融入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把企业的愿景、使命和核心价值观落实到企业行为上去,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各界共同携手,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党委书记:陈炳良 院长:张燕平 4/20
二、 集团简介 1、企业概况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2001年1月由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独资的科技型企业。建科院立足于为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行过程中的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系统服务,是一个具有综合技术研发能力的生产性现代服务企业。 建科集团共23家独立法人企业,其中10家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全部在册员工1962多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400多名,中高级技术人员超过55%,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0多名。具有国家一级技术职业资格(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等)的人员330余名。 建科院同时承担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任务,每年承担多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下达的科研项目,主编和参编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技术标准。建科院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CNAS)认可,拥有“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0个部、市级研发平台,3个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拥有“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6个国家和地方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建有16个各类专业实验室,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建科院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九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十四年被评为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优秀公司、连续三届被评为上海市员工最满意企业。2004年起被评为上海市质量金奖企业,获得2010年度上海市市长质量奖。 5/20
2、战略规划和企业文化理念 使命:以最新的建筑科学成果为上海和全国城乡建设服务。 愿景:成为一个在行业中推动科技进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咨询)服务企业。 核心价值观:让科技创造价值,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企业精神:盈科而进。 总体战略:以人才开发、品牌建设和创新驱动,实现“建科”可持续发展。 市场定位:为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行,提供技术服务和系统服务的现代科技型服务企业。
三、 编制说明 本报告主要遵循《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中有关“企业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标要求”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标要求”为基础搭设报告基础框架,全面反映了集团2013年期间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促发展的同时,在履行员工责任、经济与服务责任、诚信责任、社区责任和环保责任等方面等方面的所作的工作。本次报告时效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部分内容因工作延续性超出了上述时间段。 本报告是建科集团实施社会责任体系和责任管理的业绩成果综合体现,是建科集团可持续发展运作和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运行结果的真实写照,是建科集团接受社会监督的载体及与各利益相关方沟通的桥梁。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的指导。同时承诺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均系真实,无虚假记载。 6/20
四、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 悉心关爱员工,共享发展成果 1.1员工教育 集团坚持把创建和保持市级文明单位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成立了集团文明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一套由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单位各负其责、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2013年6月集团召开新一轮文明建设动员大会,认真制定了十七届文明单位创建规划,明确了新一轮文明创建的工作目标和创建重点,使规划成为规范员工行为,提升文明水平的行动指南。 集团紧紧围绕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过“上海价值取向系列讲座”、“核心价值大讨论”及相关主题征文等活动,注重价值引导,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学价值观、用价值观,推动思想道德建设向前发展。集团大力支持工团组织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定期举办职工文化艺术节和书法、球类插花、厨艺比赛,展现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培育“JK学习型团队”,举办丰富多彩的职工体育、拓展、读书等文化活动,以建科文化节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企业文化,增强员工认同感与归属感。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及宣传资源的整合,积极发挥网站、电子宣传栏、《建科家园》内刊等媒体宣传平台功能,为建科文化的广泛传播开辟渠道,展示建科文化的旺盛生机与活力进一步焕发建科文化的旺盛生机与活力。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着力体现追求卓越的价值取向,结合每年年终的绩效考核与评优,评选出“建科杯”优胜单位和一批“建科之星”,树立卓越7/20
绩效的标杆。 1.2员工录用 集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始终以人为本,充分地尊重、理解和关心员工,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的发展环境。集团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与所有在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认真执行行政和工会之间的协商制度,每年都对职工工资、保险福利等内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协议。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公司建立了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遵循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着力完善职工薪酬福利体系,全面实施了企业年金计划,此外,集团坚持定期对困难和患病职工提供帮困救助,更好地促进了企业内部的和谐团结。
1.3权益保护 集团围绕“使人才资源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的人才战略,不断深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的智力资本。以“长江计划”为蓝本,积极创新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模式,充分运用员工在线学习平台,针对全体员工、后备人才、中高层管理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培训;组建内训师队伍,加强员工通识教育,形成“内训为主,内外结合”的培训体系。2013年以来,共组织了20余次培训,培训8/20
5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员工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 集团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推进和谐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凝聚力工程为抓手推动和谐企业建设,积极关注民生,推行民主管理,营造和谐氛围。认真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全面维护职工权益,完成职代会和工会的换届改选,健全完善两级职代会及职代会联席会、工资和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职工代表与院领导季度恳谈会等制度。加大对基层分工会干部的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保证了基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参与面和质量。集团重视倾听职工的声音,坚持开好季度职工恳谈会,畅通沟通渠道;积极支持工会做好寒暑慰问、献爱心活动,为离退休职工、长病假与困难职工送去关心和温暖。通过加强劳务用工管理的指导,切实维护好派遣员工基本权益,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高温季节“三送两进”活动覆盖面,2013年集团为千余名一线和外地职工送去关心和慰问。 集团重视以“职工满意”为导向,着力解决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根据职工所提意见建议,着力改善莘庄园区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利用新购地块上的既有工业厂房进行改造,建设运动场馆;在职工食堂设置自动售货机;在园区设立固定医药箱,定期接受职工求医问药方面咨询等,得到广大职工的普遍认可。
1.4安全保护 集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 “三抓”为管理抓手,抓制度、抓措施、抓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生存的生命线。集团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积极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