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的宪政思想及其实践述论_6_10
李大钊的法制思想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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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大钊 的法 制 思想 述评
史 艺 军
( 辽宁师范大学 政 法学院, 辽宁 大连 16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109 )
摘
要 : 大制 的法制思想 与中国近代 的法 制变革息息 相关 。李大钊的现代法制观念突 出表 现为争取法律 主 李 权、 民族独立和平等。其法 制思想 主要包括 以下方 面 : , 第一 专制时代 尚人治 , 时代重法治 第二 , 立宪 宪政制 度是 国家最重要的法律制度 , 障人 民 自由权利是宪政 的基本 内容 。第三 , 保 发展社会 主义的民主政治是 中 国 民主法制建设 的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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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 者。明清之 际, 黄宗羲 、 王夫之 、 顾炎武 等人 , 出“ 提 以天下 之法” 取代“ 一家之法 ” 从而 成为 中国历史 上最早 的法 律启 , 蒙思想家。鸦 片战争时期 的魏源 、 林剐徐 等人为 “ 师夷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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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探析

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探析【摘要】李大钊早期的宪政思想主要包括对宪政的理解、对宪政运动的态度、对宪政改革的建议以及与当时社会背景的关系。
在他的思想中,宪政是国家制度的核心,能够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他认为宪政是制约政府权力的有效手段,但不赞成激进的宪政运动。
他主张宪政改革应谨慎稳健,避免社会动荡。
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李大钊将宪政视为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关键。
他的宪政思想对当时的政治运动和学术界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推动中国早期民主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大钊早期的宪政思想体现了对民主与法治的追求,为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探析、理解、宪政运动、态度、宪政改革、建议、社会背景、影响、总结1. 引言1.1 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探析概述李大钊是中国近现代著名的宪政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早期宪政思想对中国政治思想和宪政运动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20世纪初期,中国正处于政治动荡和社会转型的时期,李大钊积极倡导宪政,致力于推动中国向宪政制度转型。
李大钊认为,宪政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理念,可以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进步。
他主张建立起宪法与法治体系,使政府在法律的规范下行使权力,避免滥权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李大钊的宪政理念受到了西方思想的影响,同时也与中国传统文化和现实状况相结合,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
在宪政运动方面,李大钊积极支持并参与了在中国的宪政运动,并致力于推动国家朝向宪政改革的方向发展。
他坚信宪政是中国现代化和民主化的必经之路,为中国的政治体制变革提供了重要思想支持。
李大钊早期的宪政思想体现了他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关切与思考,为中国政治文明的传承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李大钊的宪政理念、态度、建议以及对当时社会背景的影响。
2. 正文2.1 李大钊对宪政的理解李大钊对宪政的理解主要体现在他对宪政制度的本质、作用以及优劣势的认识上。
李大钊宪政思想初论

作者简介 : 邵建( 9 1 )男 , 15 一 . 天津市人 ,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 , 天津市李 大钊研究会会长 , 主要从事审判理论研究和李大
钊研究 ; 刘国有(9 8 ) 男 , 16 一 , 天津宝坻人 ,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 院司法行政 系副教授 , 天津市李 大钊研究 会理事 . 主要从事
事实上宪政民主与人权一直是李大钊的重要思想武器李大钊在忙于建党宣传等革命工作的同时仍然重视合法的斗争对于一些关系党的纲领目标和政策的重大法理问题仍然进行了深人的研究与阐发初步形成了他的马克思主义宪政思想包括革命的平民主义民主集中的国家制度革命法制的未来趋势等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宪政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党更好地领导政法工作特别是抗日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指导原则
笔者 以为 , 研究李大钊 宪政思想 , 掘它对 中 国马 眉批 , 明他阅读 之仔细 。他视章士钊 为先生 ,独立 挖 说 《 克思主义宪政思 想的开创性贡献和新 民主主义革命法 周报》 “ 为 质疑 匡谬之所 ”_ 9 6 , l I 1 年 他说 自己为 了写 。1
收 稿 日期 :0 9 0 — 8 2 0 — 9 2
法 的斗争 , 于一些 关系 党 的纲 领 、 对 目标 和政策 的重 法总论等三 十多 门课程 , 涵括 了宪政领域 各主要法律
大法理 问题仍然进行 了深人 的研 究与 阐发 , 初步形成 部 门。10 — 1 1 年 间 , 97 9 3 北洋法政学 堂的立宪 民主气 了他 的马克思主 义宪政 思想 ,包 括革命 的平 民主义 , 氛十分浓 厚 , 因此 , 大钊 受到 了立宪 思想 的极 大熏 李 民主集 中的 国家制 度 , 革命 法制 的未来 趋势 等 , 中 陶。他阅读 了大 量的立 宪派刊物 , 为 积极推 销章士钊主 国马克思 主义宪政思想 的形成与发 展奠定 了基 础 , 也 编的立宪刊物《 独立周 报》并 曾全套 收藏 。11 年李 , 98 为党更好地领 导政法工作 , 特别是抗 日根据地 的法制 大 钊 捐赠 给 北 大 图书 馆 全套 的两 年 《 立周 报 } 2 独 3 建设提供 了指 导原则 。 本 , 中许 多文章 划有 着重 符号 , 波 文线 和 中英 文 其 水
李大钊宪政调和思想论要——兼评和谐社会宪政建设

基金项 目: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资助项 目“ 李大钊调和思想与和谐社会建设” 阶段性成果 , 项 目编号 : J S D J  ̄ " F 1 1 - 0 4 。
作者简介 : 白万春 , 女,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 院讲师 , 法学硕士 , 主要从事宪法学研究。 1 0 7
… …
再次 , 制定宪法 的时候遵守“ 调和” 与“ 抵抗” 二 收不成文宪法 的特长 , 这种特长可集 中表现 为“ 性柔 律, 可 以有 助于 宪法 的实施 和宪法效 力 的发 挥 。 “ 徒 而量宏 ” 。 “ 性柔 ” 主要指的是宪法规定 内容对社 会生 法不足以自行” 嘲 , 良法还需获得 良好的实施才能实 活 的较强 的适应性 。 宪法制定颁 布以后 , 即使社 会生 现法治 , 良好的宪法必须在社会生活中贯彻实施才 活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也可以通过宪法解释等技 能实现宪政, 从而从纸面活化为现实。宪法的贯彻 术性手段而使既定宪法满足变化了的社会生活的需
兼 评 和 谐 社 会 宪 政 建 设
白万春
( 天津市政法管理 干部学院 法律系, 天津 3 0想不乏关注 , 而对其完政 思想中的调和观念却从未有人论述 。李大钊认 为制 宪时必须
遵循 “ 调和” 与“ 抵抗” 二律 , 这样 才能形成保 障国民的人权与 自由、 具有 民主精神 、 具有 包容性 、 稳定性 和权威性的 宪 法。李大钊的宪政调和思想充满智慧 , 具有唯物辩证 法的高度 , 对和谐社会的宪法修正、 宪法实 施提 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和方法上的指导 。 在今天仍有值得借鉴的现 实意义。
关键词 : 李大钊 ; 宪政调和观 ; 和谐社会 ; 宪政建设 中图分类号: D 2 3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1 6 7 4 — 8 2 8 X ( 2 0 1 3) 0 1 — 0 1 0 7 — 0 6
李大钊的宪政思想及其实践述论_16_20

4、 宪法衡平论国内容许不容许有合法的政治对抗力,这是封建政治与民主政治的最根本区别,而政治对抗力的系统表现、法律表现主要就是代议制。
如果消灭了代议制,实际上也就必然从根本上消灭了国内的政治对抗力。
李大钊对此认为,“吾人今日之责,惟在阐明政理,若者宜自敛以相容,若者宜自进以相抗,但期保持衡平,勿逾乎正轨,以求各方储有政治能力之分子,无论朝野仕学,苟不自外于政治关系,继兹各当率其良知之真,断然为决顿之觉悟。
”[44]李大钊认为良好的政治必须要有良好的宪法,而好的宪法必须是衡平的宪法。
“谓宪法之善,在乎广被无偏,勿自限于一时一域,勿自专于一势一体,彼柔性之宪法,学者颇主张之。
”而“盖衡平之宪法,成于对抗之势力。
自两力相抵以维于衡平而外,决不生宪法为物,有之则一势力之宣言,强指为宪法者耳。
为存与存,为亡与亡,更何遵守之足云,更何治安之能保,更何幸福之克享也?由是言之,吾民不欲享治平幸福,斯亦已耳,如欲享之,则不可不求衡平之宪法。
然则对抗势力之养成,其首务矣。
”[45]指出要想求得衡平之宪法,养成政治对抗力是其首要条件,并提出了养成政治对抗力的四大希望:“(一)希望有力者,自节其无极之势力,容纳于政治正轨内,发生之异派势力,幸勿过事摧残,致政治新运,斩绝中途也。
[46](二)希望从前因甲派势力勃兴,专恣武断,遂致迎附乙派势力,以图抵制者,今当以绝大之觉悟,应时势之要求,至少须不拒正当异派势力之发生,稍进更宜自振独立之精神,以指导专断或暴乱之势力,舍迷途而趋正轨也。
[47](三)希望畴昔滥用其势力,致遭败覆,仍欲以零碎之血,快意气报恩仇者,至是当以绝痛之忏悔,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速内其力于正轨,勿任狂奔横决,不知自反,以摧国命而躬蹈自杀也。
[48](四)希望社会各方人士,正义所在,勿受势位利禄权威之驱策,致为绝盛之势力所吸收,而盲心以从同也。
”[49] 李大钊认为,要实行宪政,必须将各种势力都纳入政权之中,在制定宪法时,既要考虑到各种势力之间的矛盾、冲突,又要注意照顾、调和各方面利益,才能制定出一个人人都能遵守的宪法。
李大钊主要思想和著名著作

李大钊主要思想和著名著作寄语:李大钊不仅是一名革命者,也是一位诗人。
早期诗作多发表在《言治月刊》和《言治季刊》上,1918年后的新诗发表在《新青年》和《少年中国》上。
他的诗文,既是“革命史上的丰碑”(鲁迅语),也是文学史上的宝贵文献。
今天分享给读者的是李大钊主要思想和著名著作,欢迎阅读。
[李大钊主要思想]李大钊早期曾受到斯宾塞﹐H.庸俗进化论和俄国无政府主义者克鲁泡特金互助论的影响﹐后来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他针对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社会改良论,指出研究社会问题一定要和社会上多数人联系起来形成为一个“社会运动”﹐即“一方面固然要研究实际的问题﹐一方面也要宣传理想的主义”。
认为主义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而是一种思想武器﹐可以用于改变生产数据私有制的革命。
他指出﹐社会的根本问题是解决经济问题。
一旦解决了经济问题﹐那么人口﹑妇女﹑劳动﹑青年﹑废娼﹑童工﹑土地等问题﹐乃至市民生活等实际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他明确指出﹐循着经济现象以考察复杂变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学得到的一个重要法则﹐也是唯物史观对于社会学的重大贡献。
[著作书目]平民主义(论文)1923,商务史学要论(论文)1924,商务守常文集 1939,北新李大钊诗文选集 1959,人文李大钊选集 1959,人民李大钊诗浅释周红兴、李如鸾编,1979,四川人民李大钊史学论集 1984,河北人民李大钊文集(上下集)1984,人民[研究资料书目]李大钊和瞿秋白(传记)1951,商务李大钊传 1979,人民李大钊(张静如,马模贞)1981,上海人民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李星华)1981,上海文艺回忆李大钊 1980,人民李大钊年谱 1984,甘肃人民李大钊生平史料编年 1984,上海人民李大钊研究论文集(上下册)1984,河北人民李大钊年谱 1985,信阳师院学报编辑部纪念李大钊 1985,文物。
李大钊的政党观及其实践

李大钊的政党观及其实践侯且岸在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中,李大钊的政党观最为独特。
这种独特主要表现在他对中国近代政党政治进行了深刻的理性反思,并且结合着现实政治斗争实际,主要从政治理性上、国家利益上考虑政党建设问题。
他的政党观与孙中山的政党观有其吻合之处,因而也对第一次国共合作产生了重要的思想影响。
概括起来,李大钊的政党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利益高于政党利益,政党必须排除“私心党见”,造福于国家、造福于人民。
对民国初年党争、兵争混乱所带来的社会危机,李大钊感到深切的忧患,因而写就《隐忧篇》,阐发自己的政治见解和政治主张。
其中,尤以对“党私”的分析最富理性。
他认为,“党非必祸国者也。
且不惟非祸国者,用之得当,相为政竞,国且赖以昌焉。
且不惟国可赖党以昌,凡立宪之政治精神,无不寄于政党,是政党又为立宪政治之产物矣”。
可见,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
但是,作为政治工具,政党要在宪政中合理、合法、有序地活动,要高扬立宪的政治精神,恰到好处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这样,祸国的政党就可以变为国家能够倚赖的政党,从而造福于国家。
反之,如果政党变成营私倾轧的工具,则必将祸国无疑。
显然,把政党利益同国家利益联系起来,以立宪精神指导政党活动,这是近代政党观与封建党争的根本区别所在。
李大钊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关键性环节,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其次,政党的发展与文化的发展关系密切,文化的发展必将推动团体生活、政党政治的进步。
在对中国近代政党进行评判中,李大钊痛切地感到,中国近代政党“既无政党之精神,亦无团体的组织”,形同散沙。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类之社会的观念和组织的能力,和文化有相互的影响。
文化高的民族,社会的观念和组织的能力,固然也高;亦为社会观念和组织能力既高,而文化始有进步”。
相对于欧美各国而言,“中国人虽然也是社会动物,但几千年专制之压迫,思想之束缚,和消极的、懒惰的、厌世的学说之浸染,闹得死气沉沉,组织的能力都退化了”。
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探析论文

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探析论文宪政是政治哲学、法哲学最重要的概念之一。
尽管对于什么是宪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但历史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却使人们对宪政的概念基本上达成了一些共识,比如,保障权力的健康行使,保障权利的正常运用等等。
因此,人们常常从权力和权利两个维度来理解宪政及其运行。
以下是店铺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探析相关论文。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探析全文如下:作为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和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不仅在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具有颇多建树,其法律思想特别是宪政思想也十分突出。
本文所探讨的是他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前的宪政思想、这种思想与中国社会变革的关系及其历史作用。
一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的提出是与中国近代社会关系的变化和近代中国宪政运动密不可分的,近代中国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变动,尤其是已经出现的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离的迹象和趋势,是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产生的社会基础。
鸦片战争以后,由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和渗透,中国传统的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以皇权至上为基本政治特征的社会结构开始解体,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和新的阶级力量的产生与发展,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具有一定政治影响力的中国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早期改良派的“护商为本”和“以工为本”的经济主张屡屡受挫之后,很快提出了摆脱封建特权桎梏建立市民社会的要求,以追求经济自由和政治民主为底蕴,强烈要求设议院、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并最终促成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康梁倡导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虽然遭到了封建势力的残酷镇压,但却强有力地动摇了在中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专制政体。
在国内民主革命力量的强大压力之下,1908年清政府被迫抛出了旨在维护皇权的《钦定宪法大纲》,这种假定宪之名,行专制之实的反动伎俩,不仅没有延长清王朝的寿命,相反却进一步激化了国内阶级矛盾,使中国人民更加认清了封建统治者的本来面目。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高举“民主共和”义旗,终于在1911年推翻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并于1912年制定、颁布了中国历史上惟一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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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前言 (1)一、李大钊宪政思想的缘起 (2)(一)时代背景 (2)(二)学贯中西 (4)(三)章士钊等人的影响 (5)二、李大钊宪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7)(一)对西方宪政的基本认知 (7)(二)针对中国局势提出的宪政主张 (11)(三)民彝思想是其宪政思想的精髓 (18)三、李大钊的宪政实践活动 (21)四、李大钊宪政思想的转变 (23)五、李大钊宪政思想评析 (27)结语 (29)注释 (30)参考文献 (36)前言李大钊作为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也是近代中国著名的学者和思想家。
他精研过中西文化,涉及政治学、法学、哲学、史学以及文学和图书馆学等多种学科,并在众多社会科学领域都颇有建树。
其中,李大钊的宪政思想作为其博大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发人深省的灼见。
李大钊的宪政思想经历了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由对资产阶级宪政思想的追求到通过思想变革接受马克思主义、主张政治变革以实现更广泛的人民民主,从而呈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和全新的内容。
深入探讨研究李大钊的宪政思想,不仅有助于了解其整个思想体系的发展变化过程,而且对于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有着重要意义。
然而史学界对此研究还很薄弱,学术著作中论及李大钊宪政思想的有朱成甲的《李大钊早期思想和近代中国》(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书中提及李大钊宪政思想中的部分内容,但对其整个宪政思想却没有进行系统论述。
学术论文方面专门列题进行研究的也仅有以下几篇,即:郑贤君的《李大钊宪政思想初探》(《法学杂志》,2001年第5期),王敏、张继良的《李大钊早期宪政思想探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以及翁有为、张季的《清末民初李大钊宪政思想的演变(1907-1921)》(《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这些研究对李大钊的宪政思想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和开拓,但不可讳言的是其主要限于对李大钊宪政思想某一层面的考察,尚未出现全面系统地研究其宪政思想的论著。
鉴于此,本文试图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对李大钊的宪政思想作全面系统的论述,以便于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李大钊整个思想的发展历程,力求能从先辈的思想遗产中吸取精华,总结经验教训,为我们今天的民主政治建设有所裨益和借鉴。
一、李大钊宪政思想的缘起(一)时代背景1889年10月29日(阴历十月初六日),李大钊诞生于河北省乐亭县大黑坨村。
[1]他生长的年代正是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王朝加速走向灭亡的时期。
帝国主义的侵略带给中国人民巨大的灾难和痛苦,同时,外国资本主义对于中国社会经济起了很大的分解作用,一方面破坏了中国的城乡手工业,另一方面,则促进了中国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这个古老的封建社会开始萌芽,从而也促进了其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想方式的不断变化。
随着帝国主义侵略的日渐加深,中国人民为了挽救国家危亡,进行了前仆后继的斗争,结果是包括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这样波澜壮阔的农民战争遭到了失败,而康有为、梁启超等发起的戊戌变法这种资产阶级改良运动也遭到了封建势力的残酷镇压而最终失败。
但是,这些斗争却强有力地动摇了中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专制制度。
1901年,清政府为了应付内外压力,宣布实行新政,陆续颁布了诸如调整官制、改定法律、编练新军、奖励实业、废除科举兴办学校等措施。
1905年,慈禧太后派出端方等5位大臣分别出访欧美、日本等国考察宪政。
次年9月,军机处以皇帝“上谕”的名义转发了太后根据5位大臣的报告提出的《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的“懿旨”,其中说道:西方之国所以富强,“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用,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
又兼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
[2]清政府的这一举动受到戊戌以来一直主张改良的那些官僚士大夫的欢迎,并由此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立宪运动。
清末预备立宪的直接目的就是缓和社会矛盾,消灭革命,而一些争取立宪的人们更是试图通过立宪,通过调和的方法来解决中国社会当时的各种矛盾,以期实现中国的稳步发展,避免激烈的动荡和战祸。
为促使清政府加快立宪步伐,立宪派掀起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
当时身为北洋法政专科学校学生的李大钊也投身于速开国会的和平请愿运动中,他回忆说,时当宣统二年,“立宪派打算全体往北京请愿,要求政府开国会。
”本校同学在东大讲堂开会,激扬民气。
“那种悲惨激昂的光景,我终身不能忘!”[3]清末立宪运动及其改良思想都对李大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李大钊救国必须立宪的观念首先也是在清末的立宪动动中产生的。
这种观念直到他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都表现得很突出,以1916年9月至1917年2月这段时间为例,他所写的关于宪政问题的文章就有8篇,占同时期所写的14篇文章的一半以上,其中著名的就有《制定宪法之注意》、《省制与宪法》、《宪法与思想自由》、《孔子与宪法》等。
李大钊在这些文章中强调:“有善良之宪法,始有强固之国家。
”[4]“吾人苟欲为幸福之立宪国民,当先求善良之宪法。
”[5]他说:“宪法者,现代国民自由之证券也”;“宪法者,中华民国国民全体无问其信仰之为佛为耶,无问其种族之为蒙为回,所资以生存乐利之信条也”。
[6]李大钊的这些思想都明显地与清末的立宪运动具有密切的关系。
清末立宪运动使李大钊受到初步的民权思想的启蒙,更进一步了解和认识了宪政运动的内容和精神,如破除君主个人独裁和绝对权威,建立议院制度和责任内阁制;废除人治,实行法治,在宪法的基础上把一切设施都纳入法律的轨道,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实现政治清明;用法律保障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规定人民的义务,提高人民的政治认识与政治能力,其中包括自治能力,议政与监督政府的能力等。
清末宪政运动这种宣扬民权思想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精神对李大钊产生振奋和鼓舞的作用。
李大钊曾说:“吾人不幸,沉郁于专制厄运。
彼其时辄以‘民权’、‘民权’之声浪,流动于抑塞冥晦之空气中,口于斯、耳于斯者,莫不有愉快之感。
”[7]在各种力量的巨大压力下,1908年,清政府被迫抛出了旨在维护皇权的《钦定宪法大纲》,但这并没有延长清王朝的存续,相反却更加激化了国内阶级矛盾,使人们进一步认清了封建统治者的本来面目。
在国内各种矛盾迅速激化的形势下,终于爆发了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制定颁布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总之,清末所发生的这些革命或改良运动,无论是辛亥革命、戊戌变法还是清末立宪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人民新的民族观念、国家观念,培养了人民的团结力与组织力,激励人民为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复兴而不惜自我牺牲的精神。
李大钊正是生长在这样一个纷繁复杂的时代,正如美国学者莫里斯·迈斯纳所说:“即使一个被培养成信奉‘命运是不可改变的’年幼的孩子,也根本不可能不去注意命运实际上已被深刻地改变了”。
[8]李大钊在经受了这种政治运动的洗礼后,才使他其后对于政治运动有一种特殊的敏感与热情,并积极投身到拯救国家和民族的实际行动中去,为他日后宪政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学贯中西李大钊的幼年是不幸的,“在襁褓中即失怙恃,既无兄弟,又鲜姊妹,为一垂老之祖父教养成人”。
[9]在祖父的精心培育下,经过几年的私塾学习,李大钊有了较扎实的旧学根底。
1905年,16岁的李大钊到永平府参加科举考试,正当考试进行期间,府中接到了清政府取消科举入仕制度的谕旨,李大钊遂转入河北省卢龙县永平府中学读书。
[10]李大钊入学这年,该校改为官办学堂,校内开设的课程除传统的经学、文史之外,还有英文、数学、外国地理和历史、格致学、外国浅近政治学等“新学”科目。
[11]这为李大钊接触和了解现代科学知识和不久后报考高一级的学校准备了条件。
1907年,李大钊毅然选择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寻求救国之路,正如他说:“钊感于国势之危迫,急思深研政理,求得挽救民族、振奋国群之良策,乃赴天津投考北洋法政专门学校。
”[12]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创办于1906年12月,它的建立是为适应清末新政的需要,它的宗旨是“造就法政通才,养成审判人员及律师与地方自治人员。
”[13]李大钊在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学习的六年中,进一步地学习传统的中国文化,并系统地学习了西方的思想文化,初步掌握了日、英两门外语。
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正科的课程设有政治学、政治学史、经济学史、比较宪法、比较行政学、地方自治论、大清会典、中国法制史、选举制论、大清律例、警察学、商业通论、民法要义、外交通义、外国贸易论、刑法总论、财政学、经济学原理、应用经济学、货币论、银行论、外交史、最近世界政治史、社会学、中外通商史、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统计学、外国语等。
每周课业达36小时,学生刚入学即由外籍老师用外语讲课,日语每周第一学年12小时,第二学年9小时,第三学年6小时。
[14]这些课程的学习使李大钊初步掌握了法政方面的基本知识,开阔了视野,具备了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
不仅如此,清王朝通过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对李大钊思想体系和思想方法上所造成的影响也是广泛的、深远的。
如在社会历史观上竭力强调进化过程中渐进与保守一面的重要性,反对激进的、彻底的改良和改革等。
这些都对李大钊宪政思想的产生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使他逐渐树立起自己的宪政观念。
如他在北洋法政学校读书时的教材《法学通论》中所做的批注所说:“立宪政体的优点在于,依照法律可以修正变更命令。
而依照命令修正变更法律则是宪法绝对禁止的。
因法律须经议会的协赞,而命令则不过是行政委任的结果。
换句话说,应依照舆论的指向,行使统治权,这与求得立宪制之美果,有极大的关联。
”[15]又如,“使司法独立于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