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概览_刘北辰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分段监管的体制之痛
在法律制度不完善,问责机制不到位的背景下,我国现 行的分段监管体制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例如,分段监管虽 有利于每个环节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发挥其专业优势,但 权力过于分散容易导致监管工作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合力, 这种局面不仅增加了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降低了监管效率 ,也是对国家有限公共资源的浪费。而如果各个监管者追求 部门利益,患得患失,那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就会导致 各部门争功诿过,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现象。
加强技术
建立设备完善的食品测室,配备高新技术设备 配备快速检测设备
(二)公众参与机制
我国广大公众人人都是食品安全生产、经营、 消费和监管的知情者、参与者、表达者和监督者, 因此,有效保护和实现好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 和监督权,就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保障。 • 但现实情况是消费者在食品安全制度构建和监 管运行中,相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政府,较普遍的 认识是消费者处在弱者的地位。
2、建立多样化பைடு நூலகம்食品安全监管举报方式制度
• 与传统纸质信息交换方式相比,现代信息技术有不受时间 、空间和人数限制等特点,也给食品安全的公众参与监管 提供了可能条件。 • 另外,举报属于公众的自愿法律行为,只要其依法进行举 报,不捏造事实,不诬告陷害,是否署名还是以笔名进行 举报,都应当是可以的。
3.建立接受公众意见和建议专项制度
3、食品农产品初级生产阶段监管失控
商务部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绝大部分农民不知国家 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兽药目录;近50%的农民在使用农药 和兽药时没有农业技术人员指导,只是凭感觉使用,一药 多用现象相当普遍;一些农民受利益驱动,打过农药的蔬 菜未过休药期即采摘上市销售,68.9%的蔬菜上市前没有 经过产地检验;10%以上的种植地和养殖地周边环境存在污 染源。 按照分段监管的工作思路,种植、养殖业的食品安全 由农业部门负责,不在食品安全法的规范范围之内。而根 据国家对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定位,监管初级食用农 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并非该部门的工作重点。况且基 层农业部门主要从提高产量、减少病虫害等角度从事农业 技术服务,并没有直接的职责从食品安全的角度监督食用
各国食品安全体系

各国食品安全体系在美国,食品安全体系主要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USDA)负责管理。
FDA负责监督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而USDA则负责农产品的安全和检验。
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非常注重食品标签和包装的规范,以确保消费者可以清楚地了解食品的成分和营养价值。
在欧洲,食品安全主要由欧洲食品安全局和各个成员国的国家食品安全局共同管理。
欧洲食品安全局致力于评估食品安全相关的科学数据,为欧盟委员会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建议。
此外,各个成员国也有自己的食品安全体系,根据欧盟的法律法规设立国家食品安全局,负责管理国内的食品安全事务。
在中国,食品安全体系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
中国的食品安全体系相对较新,但政府在近年来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同时,中国也实行了严格的食品安全监测和检验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各国的食品安全体系都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而设立的。
尽管存在差异,但都致力于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规范食品生产和销售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也在加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交流和合作,共同应对食品安全挑战,保障全球食品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
食品安全是全球性的挑战,其影响范围涉及到了全人类的生活与健康。
因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都在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和政策。
在加强国际合作方面,各国之间开展了广泛的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
例如,成员国可以通过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等渠道共享食品安全信息,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共同推进食品安全事业的发展。
此外,各国也在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上进行了合作。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如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ISO 2200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指导标准等,各国可以根据这些国际标准自行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执行和监督。
美国和欧盟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和欧盟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美国和欧盟作为发达国家,拥有严格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不仅保障了本国民众的饮食安全,也对国际贸易和合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本文将从监控体系的特点、监控流程、法规制度和应对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现状,提出启示和建议。
一、监控体系的特点美国和欧盟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在以下四个方面具有显著的特点:1.全面性:监控范围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包括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
监控的对象不仅限于食品本身,还包括相关的生产设备、工作环境、质量标准等方面。
2.科学性:食品安全监控严格遵循科学原则,基于实验数据、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等方法进行决策和管理。
采取了多种检测技术,如基因测序、质谱分析、红外光谱等,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公开透明:食品安全监控过程中,政府部门、企业、专业学者和社会组织都有参与权利,监控数据和检测结果也会向公众公开。
政府部门会定期发布食品安全动态、风险评估和监控报告,及时向公众通报食品安全状况和风险提示。
4.责任追究:食品安全监控不仅有对企业的惩罚和处罚措施,也包括对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问责。
在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政府会主动公布相关信息、组织调查、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监控流程美国和欧盟的食品安全监控流程可分为五个步骤: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通报、风险沟通和风险追踪。
风险评估:通过对食品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程度及其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包括制定监管政策、设置标准和规范、实施检测和抽检等。
风险通报:政府部门把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信息告知公众和相关企业,提示消费者注意和采取措施。
风险沟通:政府、企业、专家和媒体等共同交流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确保公众可以获得及时、准确的信息。
风险追踪:政府指定负责单位对食品安全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概念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概念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简称FSMS),是指为确保食品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完整、系统的监管机制。
它包含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流程、技术规范等方面
的要求,以及企业的自我管理体系。
FSMS的建立能为食品企业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
的健康权益,维护食品行业声誉和信誉,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FSMS主要目标是确保食品的安全、健康、合法、可追溯和可持续。
FSMS需要包含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食品安全政策:明确企业的食品安全政策和管理目标,确保食
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符合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
2.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计划,有效预
防食品安全风险。
3.进货原材料控制:确保原辅料的安全可控,建立供应商评价和
审核制度,对进货原材料进行合规审查及相关记录。
4.生产过程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并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制定生产计划、设施设备维护及清洁保洁策略,建立相关记录。
5.产品营销和分销:建立产品溯源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追溯性和质量安全性可靠,出厂产品配标准合法,生产批次资料齐全。
6.全员培训与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全员参与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卫生和安全意识,确保每个人都能遵守食品安全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参考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注重食品安全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在管理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以确保食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和启示(学习会中心发言材料)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和启示机关学习会中心发言材料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
在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
但相比而言,有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
今天的学习会,我就跟大家共同学习一下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一些内容。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做法(一)美国。
一是建立三级监管体系,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饲养场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
二是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得知产品存在缺陷,主动从市场上撤下食品;食品药监局等在紧急情况下可强制要求企业召回食品。
三是强化第三方检验和认证,FDA(食品药监局)有权对实验室认证机构和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查;四是强化风险控制,所有登记的食品企业必须制定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五是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明知故犯的企业主管和个人,将被判处最高十年监禁和不封顶数量的罚款。
(二)欧盟。
一是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局,统一负责欧盟境内所有食品的相关事宜,负责监督整个食品链安全运行,根据科学证据做出食品风险评估。
二是建立快速反应的预警系统。
对原有的预警系统做了大幅调整,实施了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
它是一个连接欧盟委员会、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以及各成员国食品与饲料安全主管机构的网络。
三是颁布实施了新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要求满足食品可追溯性(该法规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凡是在欧盟国家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功能,否则不允许上市销售,不具备可追溯性的食品禁止进口)。
新法规大大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的标准,强化了食品安全的问责制度,强化了对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更加注意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
四是积极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建立了及时快捷的信息发布制度。
信息经过认真审核和合理评估,以诚实负责的态度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告之欧盟所采取的与风险规模相适应的措施,提醒消费者注意加强自我保护。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变迁及综述

一、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旳变迁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中国目前急需解决旳问题,也是一种亟待解决旳全球性难题。
每年世界各地都要发生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仅以乳制品安全事件为例,近年来就发生过:1955年日本出名乳制品公司森永公司有毒化合物当作乳质稳定剂在奶粉中添加事件,日本最大奶制品公司雪印公司特大污染事件,丹麦产荷兰“多美滋”奶粉受微小金属颗粒和润滑油污染事件,美国雅培婴儿奶粉事件,旳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美国Gentilease婴儿奶粉含金属颗粒超标事件等。
食品安全事故使各国加快了健全监管体系旳步伐,一批法律相继出台并不断调节完善。
发达国家旳食品监管体系大都通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旳发展。
目前食品安全旳问题已远远超过老式旳食品卫生或食品污染旳范畴,而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旳整个食物链旳管理与保护问题。
经济形式旳变更、产业分工旳专业化以及新技术旳发展,都决定了食品安全监管是个不断变化、与时俱进旳过程。
美国旳食品安全监管,就经历了一种由乱到治旳过程,非常典型。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旳变迁大体可以分为如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由竞争阶段,时间是从美国建国到18代初期。
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尚未大规模发展,与食品有关旳商业贸易多限于各州境内。
因此,当时重要由州政府负责对食品旳生产和销售活动进行监督,而联邦政府则重要负责管理食品旳出口。
第二阶段是由乱到小治阶段,时间是在1850年代到19代初期。
到了1850年代中晚期,由于资本主义大工业旳迅猛发展,食品贸易由各州而扩展至全国。
在巨额利润旳驱使下,食品市场浮现了制伪、掺假、掺毒、欺诈现象。
牛奶掺水、咖啡掺炭在当时司空见惯,甚至尚有不法奸商在牛奶中加甲醛、肉类用硫酸、黄油用硼砂做防腐解决。
在公众旳重压之下,19,国会通过了《纯食品和药物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
这标志着美国食品安全监管走上了法制化旳道路,极大地遏制了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旳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是由小治到大治阶段,时间是在19代初期。
世界主要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最终

世界主要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
但近年来,世界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从不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甚至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开始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分析世界主要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总结其成功经验,将为其他国家(地区)加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借鉴意义。
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一直以来都是世界上食品安全管理做得比较好的国家(地区),不仅拥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而且管理效率普遍比较高,具有典型的借鉴意义。
1.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以联邦和各州法律及行业生产安全食品的法定职责为基础的,联邦和各州法律的共同特点是严格、灵活和以科学为基础。
通过联邦政府授权机构的通力合作,各州及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形成一个互为补充、相互独立,复杂、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1.1法律法规方面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有效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
1906年出台的《食品与药品法》和《联邦肉类检验法》标志着美国联邦政府食品安全方面立法的开始。
一百多年来,美国建立了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
现行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联邦肉类检验法》、《禽肉制品检验法》、《蛋制品检验法》、《食品质量保护法》《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和《公共健康服务法》七部法律组成。
其中《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是美国关于食品和药品的基本法,经过无数次修改后,该法已成为世界同类法中最全面的一部法律。
除了以上食品安全管理法令,还有一系列程序性法规以规范立法程序和实施国家样本检验及监测计划。
程序性的法规包括《行政程序法》、《联邦顾问委员会法案》以及《自由信息法案》。
此外,根据《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还制定并发布食品法典和食品生产的卫生标准。
前者适用于食品零售业包括餐馆和杂货店,指导零售食品企业在其操作上提高食品的安全性;后者包括了现行制造、包装和保存食品行业的“良好生产规范(GMP)”。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特点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旳特点及启示目前, 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性旳焦点。
伴随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世人关注, 怎样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一种亟待处理旳重大课题。
尽管美国在食品安全面虽也存在某些问题, 但美国已建立起比较协调高效旳、从“农田到餐桌”旳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则为世人所公认。
本文结合访谈美国南加州等地有关食品安全专家旳状况, 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旳特点进行某些初步分析探讨, 并结合我国国情, 提出某些思索和提议。
一、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旳特点1.“六位一体”、统一管理1998年, 美国政府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来协调全国旳食品安全工作。
该委员会旳组员由农业部、商业部、卫生部、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环境保护局、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旳负责人构成。
委员会主席由农业部部长、卫生部部长、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主任共同担任。
目前, 美国旳食品安全系统重要波及6个部门, 即卫生部旳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农业部旳食品安全检查局(FSIS)、动植物健康检查局(APHIS)、环境保护局(EPA)、商业部旳国家渔业局(NMFS)、卫生部旳疾病控制和防止中心(CDC)等。
其中, FSIS主管肉、禽、蛋制品旳安全,FDA 负责FSIS职责之外旳食品掺假、存在不安全隐患、标签夸张宣传等工作;APHIS重要是保护动植物免受害虫和疾病旳威胁,EPA重要维护公众及环境健康, 防止农药对人体导致旳危害, 加强对宠物旳管理;NMFS执行海产品检测以及定级程序等,CDC负责研究、监管与食品消费有关旳疾病。
同步, 海关负责定期检查、留样监测进口食品。
2.立法先行、动态调整不停完善旳法律法规体系是有效实行食品安全监管旳基础。
1923年出台旳《食品与药物法(Pure Food and Drugs Act)》和《联邦肉类检查法(Federal Meat Inspection Act)》标志着美国联邦政府食品安全面立法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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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Co e )共 50 卷 , 与食 品 有 关 的 主 d
在食 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上 , 联 邦 政 府 不依 赖 于 各州 政 府 , 他 们 在 全 美 国设 立 多 个检 验 中心 或 实 验 室 , 并
向全 国 各地 派驻 大 量 的调 查 员 " 但在 一 些 具 体 问题 上 , 联 邦 政 府 与 一 些 州 政 府 签 定 协 议 , 授 权 当 地 一 些 检 验机
职 能划 分 ! 运 行 机 制 ! 从 业 人 员 资质
综 合检 验 体 系 , 使 不 同 的检 验 能 在 相 同 的准 贝 和 指 导 原 则 下运 作 " j l
遍 为 消费 者所 接 受 " 日本 对 进 口食 品
三 !日本 :食 品质 量 安 全
影 响和 干 扰 " 美 国 食 品质 量 安 全体 系
业 )!第 9 卷 (动 物 与 动 物 产 品 )和 第
1 2 卷 (食 品与 药 品 )"美 国食 品与 药物 管 理 局(FD A )和 美 国 农业 部 (UsD A ), 依据 有关法规 在科学 性与 实用性 的
的特 征 是 :总统 ( 政府 )!国 会 !法 院 三 个部 门权 力相互 分离与制 约 ! 透 明
联 邦 !州 和 地 方 政 府 既 相 互 独 立 又 相 互合 作 的食 品 安 全监 督 管理 网 " 食 品
的健 康 ! 社 会 的稳 定 和 经 济 的 发 展 " 因此 , 发 达 国家 政 府 纷 纷 采用 技 术 和 法 律 的 手 段 提高 食 品安 全 管 理 水 平 ,
对 影 响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的 因素 进 行 有 效监控" 目前 世界 各 发达 国家 , 例 如 美国 !
精 度 高 ! 门 类 全 !配 备 齐 , 适 合 大 批 量 ! 多项 目 !高 精 度 !高 速 度 检 验 的 需
列 具体 措 施 " 包括 实 施食 品 质量 安 全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认 证 制 度 !食 品 召 回制 度 以及 建 立 可 追 溯 的 食 品安 全 数据 库 等 " 发达 国 家虽 与我 国社 会制 度 不
中 建 立 预 警 系统 , 可 追 溯 系统 !监 测
系统 !应 急 系 统 等 , 对 食 品 生产 !加 工 和 流 通 即 -从 农 田到餐 桌 0全过 程 , 采
用 先进 的 监控 手 段和 方法 " (4 ) 食 品安 全 监管 方 面 采用 一 系
本食 品质量 安全检测 机构仪 器设 备
规体 系包 括 傲 拿 大 农 产 品 法 6 ! < 食 加
品检 验 机 构 法 6!
5食品 与 药 品 法 6 !
( 动 物 健 康 法 愁!< 肉 与 肉 制 品 检 验
法 : !5植 物 保 护 法 少 !5种 子 法 6 以 及
笼 费 品包 装及 标 签 法 6等 " 消 >9 7 年 , 加 拿大 政 府 将 农 产 与 农 9 产 食 品部 !卫 生部 !工 业 部 !渔 业 与 海
标 准分 两 类
日本食 品质 量 安 全 立 法主 要 有 五 个 方 面 :食 品 质 量 卫 生 ;农产 品质 量 : 投 入 品 (农 药 !兽 药 !饲 料 添 加 剂 等 ) 质 量 ;动 物 防疫 ;植 物 保 护 " 日本气 家畜传 染病 防治 法 6将 向 日 本 出 口偶 蹄 动 物 及 其 产 品 的 国 家 分
乒几
食 品是 人 类赖 以生 存和 发 展 的物
质 基础 " 食 品 质量 与 安全 关 系到 人 类
为确保 食 品安 全 , 美 国 总统 于
19 7 年宣布并实施 了(食品安全行动 9 计 划 6 "联邦政府 !州政府 !地方政府
和 美 国 食 品 行 政 部 门 要 对 总 统 !国 会 !法 院 及 社 会 公 众 负 责 " 美 国 建 有
洋 部 中与食品检 验工 作相 关的部 门
合并 , 成 立 加 拿 大食 品检 验署 (CF A ), I 负 责该 国所 有 的 食 品检 验 工作 " CF A I 将 与 食 品 !植 物 !动 物 有 关 的工 作 划 分为十四个方面 , 并将全 国 1 个区 8
2 000 多个 农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和 1 00 0 多个 农药 残 留 限量标 准 " 农林 水 产 省
颁 布 了 35 1 种 农产 品品 质 规格 " 在 日
管 理体 系 " 具体 而 言 包括 以下 四个 方
面 :
域 的食 品安 全检查 系统纳 入单一 的
体 制 管 理 , 与 此 同 时 , 为 了能 运 用于 所 有 食 品种 类 , 加 拿大 还 在 研 究 一 种
(l )
食 品质 量 安全 监 督 管理 体 系
卷 , 与食 品有关的主要 是第 7 卷 (农
构 按 照 联 邦 政 府 的 方法 检 验 食 品 , 并 由联 邦政 府 付 费 "联 邦所 有 具 有食 品
质量 安全 监督职 能 的机构 都不具 有 促 进 贸 易 的 职 能 , 从而 保 证 食 品 质量
安全监 督 免受地 方和 部 门经济利 益
10 万 家 零 售食 品厂 商 在 其运 作 中应 0 用( 食 品法典 6 "
qj 备
翼 味 罄T
美 国食 品质 量 安 全 法令 !法 规 和 政 策 制 定过 程 中应 用 了预 防 方法 "
二 ! 加 拿 大 :C F A 负 责 I 所 有 食 品 检 验 工作
加 拿 大 的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律 !法
键 在 于 建 立 先 进 的 食 品质 量 安 全 标 准 体 系和 检 测 体 系 以及 完 善 的监 督
命
省 根据 5农 林 物 资 标 准 化 及 质量 标 识
管理 法 6开 展工 作 "
综 上 所 述 , 美 国 !加 拿 大 !欧 盟 ! 日本 等 发达 国 家 的实 践 证 明 , 要确 保 食 品 的安 全 与 卫 生 , 使食 品企 业 保 持 强 大 的竞 争 力 , 政 府 监 管 有 力 , 其 关
要 " 其 检 验 人 员 也 非常 优 秀 , 检验 技
术人 员的开 支也统 一纳入政 府财政 预 算 " 200 年 , 日本政 府 仅 拨 给 农林 1 水 产 消 费 技 术 中 心 的 经 费 就 达 49 亿 日元 (动 植 物 防 疫 !植 物 病 防 治 费 用
另 有拨 款 ) "
且他们 相互 间的管理 方式也 各不相 同 " 但他 山 之石 , 可 以攻 玉 "他 们 在 食
检 验检 疫 制度 "
日本 的食 品质 量 安 全 管理 所 需 要
等 方面 应 有 明确 的规 定 " (3 ) 食 品质 量 安全 市场 监 控 系统
的费 用 均 列 入 政府 财政 预 算 中 , 尤 其 是检 验检疫 经费一 律根据 当年计 划
由财 政 部 门 足额 予 以解 决 " 因此 , 日
加 拿 大 ! 欧盟 ! 日本等 均 已建 立 了较
为完 善 的 国 家 食 品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体 系 , 从 而保 证 了政 府 监 管 有 力 !
国民能享 受到安全 ! 卫 生的食 品供 应 " 研 究和 分 析发 达 国 家食 品安 全监 督 管 理体 系 , 将 为 我 国 食 品安 全监 督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提 供 可借 鉴 的 经 验 和
同 ,经济发展文化背景也有差异 "而
为 四 类 " 中 国 属 二 类 国 家 , 即 不 允许
中国 向 日本 出 口偶 蹄 类 动 物 的 内脏 ! 肉 !火 腿 与烤 肉 , 除 非 这 些 产 品 在 日 本 农林 水产 省 注 册 的工 厂 中生产 " 日 本 厚 生 省根 据 日本 <食 品 卫 生 法 6开 展 食 品质 量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农林 水 产
在 科 学 基 础 上 ; 政 府 负有 强制 责 任 ; 要 求 厂 商 !销 售 商 !进 口 商 及 其 他 人 遵 守 ;协调 过 程 对 公众 是 透 明 的 并且 是 可 以 参 与的 " 科 学和 风 险 分析 是 制 订 美 国食 品 质 量 安全 政 策 的基础 " 在
养院 等机构预 防食物 性疾病 " 约有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方 面 的具
体 经验 , 仍 可 以 为 我 国 建立 健 全食 品 质 量安 全监管体 系提供 可借鉴 的经
验"
日本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标 准 分 两 大
类 :一 是 食 品质 量 标 准 , 二 是 安 全 卫 生 标 准 , 包 括 动 植 物 疫 病 , 有毒 有 害 物 质 残 留 等 " 日本 厚 生 省 颁 布 了
性 ! 制 订 决 议 的科 学 性 以 及 公 众 参
与 " 这 个体 系遵 循 以 下原 则 :只 有 安
基础 上 负责 制 定 5食 品 法典 6 , 以指 导
食 品 管理 机 构 监 控 食 品 服 务 机 构 的 食 品 质量 安 全 状 况 , 以及 零售 业 和 疗
全 卫 生 的食 品 才 可 以在 市 场 上 销 售 ; 食 品质 里安全 方面 的协调 决策建 立
教训 "
构是农业 部下 属 的食品安 全与检验 服 务 部 (A PH l ) !人 类 健 康 事 务 部 下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