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规章制度
城管大队规章制度

城管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城管大队)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权。
第六条城管大队的主要职责:(一)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二)依法查处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三)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联勤联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四)依法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城管大队应当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
第三章执法行为规范第八条城管大队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三)依法收集证据,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四)调查和处理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公正、客观、全面;(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七)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第四章执法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城管大队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
城管中队职责各项规章制度

城管中队职责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提高城市风貌和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城管中队是城市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维护城市市容市貌,保障市民基本生活质量。
第三条城管中队负责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保障市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城管中队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工作素质,履行好城市管理职责。
第五条城管中队实行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第六条城管中队负责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接受领导指挥,积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七条城管中队设立科室,分别负责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协同合作,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八条城管中队队长是中队的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队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并督促执行,协调各科室间的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第九条城管中队副队长是中队的副职,负责协助队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的科室,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十条城管中队指挥员是中队的行动指挥,负责组织和指挥行动,安排工作任务,监督执行情况,确保行动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城管中队队员是中队的基层力量,负责日常巡查、整治、执法等具体工作,务必认真执行上级任务,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城管中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能够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
第十三条城管中队实行考勤制度,队员每天准时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做到岗位守责,及时交接值班。
第十四条城管中队实行轮班制度,确保24小时无缝接力,保证城市管理工作持续进行。
第十五条城管中队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调休,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城管中队负责对队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队员的工作水平和技能,做到专业化、高效化。
城管规章制度

城管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保障城市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原则,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到执法有法、执法有据、执法有序。
二、执法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下列事项的执法工作:(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包括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广告招牌、施工工地管理等;(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建筑设计审查、违法建设查处等;(三)市政管理方面,包括市政设施、公共交通、道路桥梁、排水管理等;(四)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包括绿化规划、绿化建设、绿化保护等;(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包括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噪声管理等;(六)城市公共资源管理方面,包括城市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公共资源利用等;(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城市管理执法事项。
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执法事项进行查处,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执法程序和方式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程序:(一)立案,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二)决定行政处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执行行政处罚,采取措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结案,对案件进行归档。
第七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采用下列方式:(一)宣传教育,对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行政处罚,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三)行政强制,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方式。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执法公正、严格、高效。
城管中队队内管理制度

城管中队队内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城管中队的管理,提高中队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城管中队全体成员,包括正式队员、协管员、临时工等。
3.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为目标,促进中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管理1.中队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中队应设立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等场所,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和器材。
3.中队应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工作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部署下一步工作。
4.中队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活动。
三、队员管理1.队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城管中队的规章制度,严格执法,文明服务。
2.队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做到工作质量高、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
3.队员应着装整洁、规范,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形象。
4.队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机密和队员个人信息。
5.队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执法管理1.中队应制定详细的执法计划和方案,明确执法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等。
2.执法过程中,队员应佩戴证件、规范用语、行为举止得体。
3.中队应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4.中队应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中队应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五、奖惩制度1.中队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违规执法的队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分。
3.奖惩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和检验。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中队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中队集体讨论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队员。
街道城管办规章制度

街道城管办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街道城管办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街道城管办是街道办事处下设的管理城市环境、维护城市秩序的机构,主要职责是统筹城市管理、协调城市发展、监督城市环境等工作。
第三条街道城管办的工作原则是依法行政、服务民生、团结一致、责任担当。
第四条街道城管办的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的居民、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街道城管办的工作任务是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整治违法行为、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第六条街道城管办要做好宣传、教育、监督等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
第七条街道城管办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八条街道城管办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街道城管办设办公室、综合执法中队、市容环卫中心等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十条街道城管办的领导由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一条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处理、文件管理、会议协调等工作。
第十二条综合执法中队主要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巡查、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第十三条市容环卫中心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街道城管办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法规,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二)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街道城管办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街道城管办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城市管理是一个繁琐而重要的工作,城市管理者需要依据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确保城市的秩序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城管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常见的规定内容。
一、市容环境管理1. 垃圾分类和处理: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中常常包含了垃圾分类和处理的相关内容。
市民需要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垃圾分类,并将垃圾放置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待回收或处理。
2. 街头乱贴乱画的禁令:为了保持城市的整洁和美观,城管管理规章制度中通常会禁止街头乱贴乱画行为。
市民不得在公共场所擅自张贴宣传品或乱涂乱画,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交通管理1. 非法占用道路的禁令:道路通行是城市交通管理的基本要求,城管管理规章制度通常会明确禁止非法占用道路行为,如摆摊贩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
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交通流畅,还对市民的出行安全造成了威胁。
2. 违章停车处理:为了保证城市道路的通行效率,城管管理规章制度中通常会规定一些关于违章停车的处罚措施。
市民需要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进行合理的停车,不得占用应急车道和消防通道等。
三、市场管理1. 商业乱象整治:城市管理规章制度通常会规定一些关于商业乱象整治的措施。
例如,严禁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严禁商家哄抬物价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2. 食品安全监管:为了确保市民食品安全,城管管理规章制度中通常会有一系列关于餐饮业和食品销售的规定。
例如,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要求餐饮业者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等。
四、城市环境管理1. 建筑物外立面维护: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中通常会规定建筑物外立面的维护责任。
建筑物的业主需要保持其外立面的整洁和良好状况,以提升城市形象。
2. 河道湖泊保护:城管管理规章制度通常会对河道湖泊的保护提出要求。
市民需要爱护水资源,不得随意倾倒垃圾或污染水体,保护水域的生态环境。
总结:城管管理规章制度起到了保护城市秩序、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
城管局各项规章制度

城管局各项规章制度1. 总则城管局是市政府下属的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
为了规范城管局的工作,保障城市的公共秩序和市民的正常生活,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2. 城市管理2.1 行政执法城管局承担着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和环境的责任。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城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应做到文明执法,不得出言不逊、殴打或滥用职权;•执法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越职权行使权力。
2.2 市容环境管理城管局负责市容环境的管理和维护,以下是相关规定:•加强市容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城市的整洁和美观;•严禁乱倒垃圾和乱堆乱放,加强市容环境的保洁工作;•打击非法广告,规范市区的广告设施和内容;•加强对市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维护市容秩序。
2.3 市政设施管理城管局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下是相关规定:•维护市政道路的畅通和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加强对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确保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公园绿地和其他市政设施的良好状态,提供良好的市民休闲环境。
3. 监督与投诉城管局接受市民的监督和投诉,以下是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受理并处理市民的投诉;•对于涉及城管局工作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给投诉人;•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市民的问题和困难。
4. 奖惩制度为提高城管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相关的奖惩制度,以下是相关规定:•对于在城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城管法规和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和处罚。
5. 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城管局负责解释。
本规章制度属于城管局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城管局内所有工作人员。
结束语以上是城管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概述,通过制定这些规章制度,可有效管理城市的秩序和环境,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城管局制服规章制度

城管局制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局队伍建设,提高城管队员形象,树立城市管理局制服文明形象,根据《城市管理条例》和《城市管理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城市管理局队员是城市管理服务的窗口,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应当维护城市管理局形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忠诚履行职责,积极服务社会。
第三条城市管理局制服应当整齐划一,干净整洁,符合队员身份和职责的要求,不得改变、私自增减或者穿着不当。
第二章制服搭配第四条城市管理局队员制服包括制服上衣、制服裤子、领带、帽子、皮带、鞋袜等。
第五条制服上衣颜色为藏青色,款式为西装,带有城市管理局标志,在左胸处悬挂队员工作证。
第六条制服裤子颜色为深灰色,款式为西裤,与制服上衣相配。
第七条领带颜色为红色,款式为正装领带,与制服上衣相配。
第八条帽子颜色为藏青色,款式为警察帽,帽子上有城市管理局标志。
第九条皮带颜色为黑色,款式为西装皮带,与制服相配。
第十条鞋袜颜色为黑色,款式为制服皮鞋和黑色袜子。
第十一条队员在工作时必须穿戴制服,不得擅自更换、增减,不得穿着不整洁。
第三章制服管理第十二条城市管理局每年对队员的制服进行统一配发,保障每位队员都有完整的、整洁的制服。
第十三条队员在规定时间内应当到指定地点领取制服,按要求配戴制服。
第十四条队员应当妥善保管制服,不得私自留存、出借、转让或者损坏。
第十五条队员在制服服役期满时,应当按规定办理退役手续,交回所属城市管理局。
第四章制服使用第十六条城市管理局队员在执行公务、维持秩序等工作时,应当佩戴工作证,穿着整洁的制服。
第十七条队员应当爱护制服,避免制服被弄脏、破损,定期清洗、整理,保持制服的整洁、干净。
第十八条制服应当根据季节进行更换,冬季可穿着暖和一些的衣物,但不得破坏整体的制服效果。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局队员在上岗时需要携带相关工具和装备,不得将私人物品挂在制服上,以免影响形象。
第二十条队员在工作期间应当注意言行举止,不得随意涂鸦、破坏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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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管理所主要职责一、负责城镇市容市貌的管理。
二、负责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
三、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负责城镇各类建设活动的相关审查。
五、负责城镇各类占道的管理。
六、负责城镇各类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
七、负责城镇绿地的管理。
八、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城镇管理所学习制度一、城管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每月召开2次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就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缺勤。
四、凡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缺席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15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
城管所值班制度一、为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城管所安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轮流值班制度。
二、各班次早8时30分接班,次日8时30分交班,值班人员负责好办公室的卫生、用水、用电。
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
三、保护好城管所财产安全,凡值班丢失的公共财物将视其情节,由值班人员全额或差额赔偿。
四、值班人员凡擅离职守,不履行值班职责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其值班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五、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罚款5—10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城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按财会管理规定办事。
二、厉行节约,城管所实行统一计划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应事先造计划,由主管领导审签后,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开支。
三、城管所资金不准借予私人,收费人员每月15日前和月底应及时将所收款项向镇财政所交清,不及时交清或坐支所收款项的将从本人工资中进行处罚并追缴未交清的款项。
四、城管所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在镇财政所领销,不得自制收费票据,否则按贪污论处。
贪污公款500元(含500元),一经查实,立刻停发工资,并进行解聘用工关系。
五、收费人员不得在票本、财本上作手脚,如发现问题将对收费人员进行辞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收费人员要认真保管好票本,无论什么原因票本丢失将辞退收费人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城管所一切开支坚持“五不支”原则,即无计划不支、无领导审批不支、超计划预算不支、用途不清无经办人签名不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支。
城管所公物管理制度一、城管所内部公用财物,由城管所统一登记,内部建立管理制度,个人办理领取手续并妥善保管,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公物者,视其情节,按价赔偿。
二、因工作辞退等,应将公物向城管所交清后方可结付本月工资,否则扣除本月工资并追回公物。
三、用于清扫的人力车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违规一次,从违规人员工资中扣除20元。
四、凡属城管所公用财物,不经所长批准或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挪用,更不得自行处理。
篇二:城管规章制度汇编 (2)城管规章制度汇编龙游县城管大队一、龙游工业园区监察中队出勤巡逻制度为规范队员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出勤巡逻制度:l、出勤制度①城管中队规定早上上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提前30分钟进入岗位,下午下班时间延迟15分钟,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日做好正常班与空档班的情况对接,不擅自离岗。
②巡逻组长应按时到岗,加强巡查,认真负责,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大队汇报并妥善处理。
③大队有统一工作或统一行动的,必须服从大队统一工作安排,有领导布臵特殊工作的,必须服从领导布臵的工作。
2、巡逻制度巡逻前,巡逻小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清点人数,对没及时到岗人员进行记录;②检查整理服装,没对按规定着装着进行记录;③巡逻组长④加班补贴原则上一个工作日按50元计,协管员减半。
⑤加班必须到办公室填写加班登记,并遵守出勤纪律。
二、请销假制度为规范队员的工作时间,保证大队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大队队员无故不得延迟上班或提前下班,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半天以下请假的报中队长审核,分管副大队长审批;半天以上的请假由大队长审批,经审批后,报办公室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无请假条的,必须经领导口头同意,并在事后补上请假条。
3、假期结束后,必须执行销假制度,请假队员必须报中队长或大队领导销假。
4、3天以上请假的,必须报局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5、遇身体健康因素请病假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方可休假。
其它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产假等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无故不出勤的,扣除相应旷工天数的工资和奖金,并按旷工有关规定执行纪律处分。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病假超过30天的,扣除相应的奖金。
8、综合办公室做好请销假登记考勤登记。
三、队风队纪及形象宣传奖罚制度为加强队伍建设,内强队伍素质,外树良好形象,积极发挥大队的凝聚力,战斗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自觉性、主动性,特作如下规定:1、各路段工作做得较好,有创新、有特色,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按规定予以奖励;指出非长期遗留疑难问题的,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扣2分。
2、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队员,受上级领导公开表扬的一次奖励200元;受上级领导公开批评的一次扣200元;对于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或整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每一次奖100元。
3、建立路段疑难档案,凡有队员或中队将其处理的,解决一处奖200元。
4、在思想工作上有看法的应向中队长或大队长汇报解决,中队长有问题和想法的可向大队长及局分管领导汇报。
不得在大队内部搬弄是非,破坏内部团结。
5、不得对外散布谣言,玷污大队形象;将大队内部工作透露给工作对象或局外人。
6、为弘扬正气,鼓励队员对外宣传大队正面形象,凡有队员在对外宣传中有良好行为的,给予一定的加分。
四、车辆管理制度为严肃大队车辆管理制度,保证日常执勤工作的正常需要,确保人生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1、车辆使用由大队统一安排,责任到人,车辆使用须报大队领导同意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摩托车使用须报中队长同意,实行专人驾驶、专人保管,无证人员一律严禁驾驶车辆,如有违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驾驶员责任。
2、摩托车不得私自驶出城区以外,严禁以执行公务名义私用或转借他人用车。
3、私事用车外出须报请大队领导同意后,填写车辆外出单由办公室安排。
4、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
5、车辆维修点由大队指定,如车辆需要维修应先向大队填写修理单,写明修理内容、更换零件,经核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凭修理单报请大队审批后方可报销。
6、汽车驾驶员必须每季度将本季度行驶公里数报办公室备案。
7、驾驶员要爱护车辆,负责车辆的日常擦拭和一般性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队,妥善管理,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为加强大队各项收费、票据的统一管理,促进收费工作及时、安全、有序的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1、每年上半年,各中队对各片区或行业收费对象(经营户企业)进行一次交叉摸底统计登记造册,建立收费对象档案,掌握底数;并制定本片区或行业的年度统计收费预算,由大队审核,确定年度收费基数。
对于完成收费基数的片区或中队全年考核加1分,未完成的扣1分。
2、建立中队、科室创收任务目标考核制,大队将全年创收任务按中队情况进行分解,明确各中队及科室创收任务。
3、严格按照大队的收费标准收费。
对临时占道面积弹性大的经营户,经大队领导审核后方可收取。
4、对于收费或罚没款项目数额大的行业或对象,报大队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后收取。
5、加强票据管理,实行专人专管,不得转借、代开和拆本等行为,严防遗失、被盗情况。
6、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送交财务,不得私自转存,不利用任何理由挪用。
7、不得有收款不开发票或开白条的行为,不得乱收费。
六、队风队纪管理制度队伍的工作纪律及风貌是大队战斗力强弱的一种表现,全体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风貌,切实维护大队的形象。
1、队员必须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衷城管监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办案不拖拉,不“吃、拿、卡、要”,不贪污、受贿,如遇到关系人应主动回避,不为之说情开脱,透露秘密,如发现违反一起扣全年考核发分1分。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大队、中队布臵的各项工作,不得在公开场合与领导顶嘴,与同事争吵,工作中有不同意可单独向同事或中队领导解释,或向大队领导及局分管领导汇报。
4、遵纪守法,风纪风貌严谨,路段上班时着装整齐清洁,按规定佩载标志、证件,严禁在岗衣装不整、无站相、吃零售、抽香烟、逛商店、打牌等。
5、在办公期间认真处理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或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办公时间办私事或聚众喧哗。
严禁办公室内挂脚、光膀等有损大队形象行为。
6、注重本单位卫生,创造一个环境舒适、整洁优美的工作场所,办公室内摆放整齐,要坚持每天清洗打扫,并保持清洁,会议室、走廊、厕所及门卫建立值班制度,并要经常打扫、清洗,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风尚,如发现有脏、乱、差的现象。
7、统一行动或统一执法时,必须着装带帽。
七、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安排、执行、落实,协助大队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其主要职责:1、负责大队各项工作的布臵及上级精神的传达,做好各项考核制度的落实、督检、反馈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如实登记。
2、及时收集各中队、科室的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主动向领导提供有关材料;做好大队的小结、总结工作。
3、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文件、材料文书和案件及时装订归档;保证档案存放安全,不得擅自对外借阅。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及时分解相关中队(科室)调查处理,按时将调查处理报结和反馈;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的材料整理、归档。
5、负责统一购臵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物品,并做好登记、发放工作。
6、负责大队会务安排和外来人员接待工作,检查监督搞好办公场地和办公室周围的卫生。
7、负责检查指导各类审批手续的办理和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工作。
8、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日清月结。
9、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当日备用金限于1000元以内。
10、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结算、及时缴存银行,不得私自转存,不得挪用。
11、负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八、学习培训制度为了提高城管监察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廉洁奉公的城管监察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1、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星期二、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
2、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事先须向领导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
3、全体干部职工要及时提出自己的学习计划,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