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代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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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一、总则二、工作机构三、代表选举代表选举按照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代表选举周期为三年,每次代表选举前都要经过教代会公告,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依法原则。

四、职权教代会是学校教育和教育管理的机构,对于学校重大事项具有监督权、决策权、协调权和参与权。

具体职权如下:1.监督权:教代会有权对学校领导层及教职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教育教学、师德师风等问题进行监督,保证教育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2.决策权:教代会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教育质量评估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决策。

3.协调权:教代会有权对学校内部不同利益方的意见进行协调,提出建设性的改进建议,促进学校内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参与权: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对于改进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提供意见建议。

五、会议制度1.定期会议:教代会至少每学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监督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领导小组会议:教代会领导小组由校长和教代会主席组成,每学期召开一次,主要研究学校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生管理等重要事项,并就代表提出的问题做出解决方案。

3.临时会议:学校行政部门或代表提出的紧急事项,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和决策。

六、权力和义务1.权力:教代会代表享有言论自由、提出意见建议、参与讨论决策的权力,有权要求学校领导透明化管理,公示学校财务状况和重要决策。

2.义务:教代会代表应当保守学校机密,代表工作不得利用职务谋取个人利益,需勤奋履行代表职责,及时反映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需求。

七、工作流程1.提案:代表可以个人或代表团体向教代会提出建议和意见,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背景。

2.讨论:教代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提案进行讨论,形成初步方案。

3.审议:教代会全体会议审议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决策:经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作为教代会的决策,并由校长根据决策执行。

八、违纪处理对于违反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的代表,根据违纪情节轻重,进行书面警告、撤销代表资格等处理,严重情节可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小学教代会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小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做好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根据教委“三个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代会工作制度。

1、全体教代会代表参加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

2、每学年度召开1——2次教代会,会议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代表参加,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程序选举教职工代表和教代会组织机构。

4、教代会组织机构要按程序执行相应的工作制度、活动制度、专项制度、总结检查制度。

5、严格执行教代会工作程序,会前要宣传、培训、筹备召开预备会议,再召开正式会议。

会后要宣传大会精神,开展日常民主管理工作。

6、正式会议一般要完成下列任务:
(1)听取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

(2)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

(3)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

(4)大额度经费支出、结构工资方案、财务工作报告。

(5)关于教师任用的提案,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制实
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

(6)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教职工管理制度、奖惩办法及有关制度或
决议。

(7)评议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等。

7、教代会依照《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的要求组织召开。

8、教代会闭幕后,将所有的文件归档存好,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经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研究统一,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召集教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

中共小学党总支委员会。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文(4篇)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文(4篇)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文尊敬的各位家长: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小学教代会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以下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望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并遵守:一、教代会成员的组成和选拔1. 教代会成员由每个班级选举出一位代表,根据班级总人数,确定相应的副代表。

由班级教师组织选举过程。

2. 每位教代会成员任期一学年,届满后,重新进行选举。

二、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力1.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过程,代表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定期召开教代会会议,讨论和审议校务事项。

会议由教代会主席主持,会议纪要由会议秘书书写并保存。

3. 组织家委会的活动和项目,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4. 参与学校工作的评估和监督,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教代会的工作流程和方法1. 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事项由教代会主席和会议秘书提前确定。

2. 会议通知提前一周发放给每位教代会成员,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等。

3. 会议采用民主表决原则,简明扼要地记录每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4. 会议结束后,会议秘书将会议纪要发放给每位教代会成员,并保存在学校档案中。

四、教代会成员的权益和义务1. 教代会成员有权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监督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2. 所有教代会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保守学校的秘密,不得泄露学校信息。

3. 教代会成员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履行议定的职责和义务。

五、教代会主席和会议秘书的职责1. 教代会主席负责主持全体会议,组织制定会议议程,协调教代会成员的工作。

2. 会议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纪要,保存学校档案中的议事文件,并协助主席完成会议的各项工作。

以上就是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大家能够遵守,积极参与教代会的工作,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和孩子的成长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小学校长:XXX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工作,提高教代会工作效率,确保教代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丰庆路小学教代会制度范例(3篇)

丰庆路小学教代会制度范例(3篇)

丰庆路小学教代会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丰庆路小学的民主管理,凝聚全体教职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提高教代会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制定本教代会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教代会主席团教代会主席团是教代会的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由教代会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主席提名,教代会全体代表通过选举确定。

2. 办事机构教代会办事机构由办公室、工作组等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代表产生与选举1. 代表产生:教代会代表由全体教职员工通过选举产生。

选举办法由教代会主席团制定,并于选举前予以公示。

2. 代表选举:代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位教职员工有权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代表候选人进行投票。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统计,并公示。

3. 代表资格: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教育专业素养和工作经验;(2)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3)遵守学校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教代会职权教代会代表具有以下职权:1. 讨论并通过学校重大事项的决议,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2. 提出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和发展建议,并向学校提供咨询意见。

3.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4. 参与制定、修改和完善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

5. 选举并监督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

第五章教代会工作流程1. 工作会议:教代会按照需要召开定期或临时工作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集,并提前公告。

2. 议程确定:教代会会议的议程由主席团制定,并提前向代表发送会议通知和议程。

3. 材料准备:教代会会议前,办事机构应准备好与会议议程相关的材料并发送给代表。

4. 会议讨论:教代会会议按照议程进行讨论,代表可以自由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决议表决:对于重要事项,教代会应进行表决,决议应经过多数通过方可生效。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3篇)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3篇)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工作,激发教代会成员参与管理、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小学教代会工作遵循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要求,以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以学生的成长为中心,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以保障教代会成员权益为基础。

第三条小学教代会工作遵循包容、公正、民主的原则,鼓励教代会成员投入工作、提出建议、参与决策,共同促进学校的良性发展。

第四条小学教代会工作实行集体领导,遵循多数决、少数服从的原则,尊重教代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小学教代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组委会。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负责教代会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秘书负责会议记录、文件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小学教代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审议学校教育教学方针、发展规划和目标,并提出建议;(二)审议和决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执行;(三)参与学校教师选拔和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协助学校改进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五)组织开展家长教育和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六)处理学生和家长的诉求,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七)评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供改进建议。

第八条小学教代会成员的职责包括:(一)积极参与教代会的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二)履行代表教师、家长利益的职责,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校发展;(四)守纪律、遵守制度,维护教代会的形象和权威。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小学教代会按年度进行工作,分为若干次会议。

第十条会议程序包括:(一)召开会前筹备工作,确定会议议题和日程;(二)主席团组织会议,主持会议进行;(三)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会议结束后予以公布;(四)决议事项由过半数教代会成员表决通过。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教代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商议机构,是家长参预学校管理、监督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小学教代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商议、服务。

第四条小学教代会的任务是协助学校制定教育教学方案、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参预学校事务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小学教代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家长代表,代表的任期为两年。

第六条小学教代会设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

第七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小学教代会的会议,协调各项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家长代表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小学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九条小学教代会有以下职责和权力: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方案的制定,提出改进建议;2.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3. 协助学校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促进学校发展;4.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各项活动,加强家校合作;5. 维护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权益;6. 推动学校与社区、社会资源的对接,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条小学教代会按需召开会议,普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一条小学教代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主席团确定。

第十二条小学教代会会议应提前通知家长代表,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者电子邮件通知。

第十三条小学教代会会议的议程包括:1. 主席团工作报告;2.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汇报;3. 家长代表发言;4. 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小学教代会会议的决议由预会家长代表进行投票表决,简单多数决定。

第五章选举制度第十五条小学教代会的家长代表由班级家长共同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班级家长商议确定。

第十六条家长代表的选举应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民主原则。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一、引言小学教代会是学校中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它由教职员工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协助学校领导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校的发展与进步。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小学教代会的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小学教代会的工作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学校的教代会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组成与职责1. 组成小学教代会由学校教职员工和家长代表组成,教职员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充分民主选举产生,家长代表则由家长委员会推选产生。

教代会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能够代表全体师生家长利益以及学校的整体利益。

2. 职责小学教代会的职责主要包括:2.1 提出建议和意见教代会作为教职员工和家长的代表,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教代会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制定过程,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促进教育教学的改进和发展。

2.2 监督与评估教代会应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质量和有效性。

通过定期召开教代会会议,教代会可以对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设置、学生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地了解和评估,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够有效推进。

2.3 协助学校工作教代会还应积极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如组织家长会、各类文体活动以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行等。

教代会应通过与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积极沟通,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机构设置与运行1. 机构设置小学教代会设立主席团、秘书处、各类工作组等机构。

主席团由教代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教代会的日常事务和工作推进。

秘书处负责教代会会议记录、文件管理及信息传递工作。

各类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运行方式小学教代会通过定期召开教代会会议、工作组会议和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工作。

根据需要,教代会可以组织开展调研、走访和听取意见等活动,深入了解教育教学实际,准确把握师生家长的需求。

四、会议制度1. 会议召开小学教代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小学教代会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XXXX小学教代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精神,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挥教职工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决定在我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

第二条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当家作主,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1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

2.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行政管理权威。

3.监督行政领导。

4.教育教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不断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

二、职权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权。

有权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工作计划、教改方案、奖罚制度、财务预决算、年度工作报告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等。

5.评议权。

对学校领导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情况及工作作风等行使定期或不定期的评议权。

6.建议权。

对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校园规划、奖罚处分、人事任免、职工福利、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有建议权。

第五条校长要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权利,要为教代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六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配合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三、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第七条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

教代会开会期间由经全体代表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代行职权。

第八条教代会受同级党支部的领导,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校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第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1制订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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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四小教代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和《工会法》、《教师法》、《教育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在实行校长负责的同时,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制度,特制定本试行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民主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民主建设,加强教代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第三条成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教代会的换届和召开,批准教代会会议方案、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

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教职工代表培训经费等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管理学校的职权,校长保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第五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教代会每届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科研项目规划、财务预决算、校务管理制度、经济管理制度、教学设备添置、基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通过学校的改革方案、教师培训进修计划、教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通过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励和任免建议: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干部,教代会可以建议予以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给予处分,直至加以撤换。

5、建议主管部门任免学校行政领导时,应考虑教代会意见。

教代会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推荐学校领导人的人选。

第八条校长要负责处理教代会的有关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校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或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应报告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

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校长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仍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同时可以报告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十条凡是本单位享有政治权利的正式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根据总名额按教职工人数比例由教师、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应有领导、教师、职工各种成员参加。

代表要体现代表性、群众性,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数的75%,领导干部不得超过25%(同等条件下女性教职工优先)。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实行责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对选举教师、职工负责,学校教师、职工有权按程序监督或撤换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后,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应予补选代表。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以行政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审议学校工作和评议行政人员,有权对学校行政人员进行咨询。

3、因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业务和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的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并带动教职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教代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2、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培训代表。

3、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4、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5、听取、处理代表和教职工意见、建议、申诉,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6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7、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8、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教代会召开之前应召开预备会议,由筹备领导小组主持,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会务组等工作组,同时由筹备领导小组提出候选人,在预备会表决产生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应包括领导、教师、职工,其主要职责为:主持会议,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在大会决议和决定;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第十八条教代会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为重,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确定议题。

第十九条教代会每年召开1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遇到重大事项,经校长、校工会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时,必须有出席会议的代表过半数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教代会召开的议程:大会委员核实出席人数并宣布大会议程;大会委员致开幕词;校长作工作报告;学校中层领导作专题报告;提案征集报告;代表分组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提案提交校长及有关部门;民主评议学校行政干部;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会议期间有关事项;通过决议,大会委员致闭幕词。

第二十一条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任何人无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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