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展与协调

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展与协调
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注销税务登记是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保证纳税人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堵塞征管漏洞,防止偷逃税款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原因,由注销税务登记工作引发的不缴税款、未结票证、跨区套购发票、偷逃税款等问题时有发生,渐成征管薄弱环节,对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急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政府部门缺少信息传递、联合制约。

在征管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税务登记仍未注销,或税务登记已注销而工商营业执照仍在使用的,或总支机构办理注销而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等情况。日常征管中出现大量的非正常户和税务登记失效户,说明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解散后没有按正常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在大系统中形成大量的垃圾数据,影响着征管质量和效率。主要原因为:

1.缺乏数据资源的共享。目前企业是由国税、地税、工商分别管理,在办理纳税清算过程中,国、地税部门缺乏足够的信息协调与沟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分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已经办理完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工商部门存在未按规定严格审核情况。我区采取多种措施,目前三个职能部门已经实现了基本信息的定期交换,解决了管理中三方数据不一致、漏征漏管等部分问题。但就注销登记环节而言,缺少三方在企业办理注销手续中协调统一的操作程序和相互制约机制,为部分企业不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或偷逃税款提供可乘之机。

2.缺乏足够的注销环节宣传。目前各有关部门往往注重对税收政策、投资引税等方面的宣传,淡化了对企业办理撤销工作的相关宣传,部分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占比重较大)因不了解注销相关程序及政策,在解散后便一走了之,致使税收管理人员因企业未按期申报实地核查时才发现人去楼空,只能做转非正常户处理。部分纳税人税法意识淡薄且主观上存在逃避纳税,在套取发票、欠缴税款情况下便“消失”,对税收征管和税款增收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管理上缺乏规范,部分环节存在问题。

注销登记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申请受理环节、发票查验环节、核查清算环节、注销审批环节。从制度角度来看,注销税务登记工作相关规定明确,程序简明,但是在一些方面缺乏规范,如《纳税清算表》的内容填写,在纳税清算期间、审核日期、税款执行情况、稽核人员审核情况等项目各区县局要求不一,填写内容各不相同。注销工作缺少明确的考核考评办法,对工作时限、检查税款入库等都没有相应考核办法,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由于目前在发票查验、核查清算环节中,税务机关主要是根据注销企业提供的各类帐簿、凭证及发票结存情况,进行结税结票或核查其是否存在偷漏税现象,缺乏对日常征管环节各种税务系统中企业的基础数据、申报缴款及其他数据信息的有效利用,不能将各种税务系统中的数据与企业帐簿、凭证中的数据进行比对,缺少一个对注销企业纳税数据进行事前评估的环节,致使出现了对企业的虚假帐目很难及时发现问题的现象。

(三)信息利用率不高,工作效率低。

一是数据支持不够,如个体工商户一般不设帐簿,自身对税收政策知之甚少,对完税凭证、发票等也保存不全,而在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中是将个体工商户的完税凭证汇总上缴国库,无法区分某个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给清算工作带来不便。二是网上地税局建设未及注销登记,仍是手工填写上门申请,核查清算工作效率不高,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仍不方便。

(四)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些负责纳税清算干部业务素质不强。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中国加入WTO,我们面临一些新情况和问题,如国际税收问题,使用电子帐务企业数量逐年增多,企业开业、停业、注销变化较快等,但我们的注销税务登记工作几年来基本上一成不变,缺少专门的调查研究和专项培训,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呈现相对偏低状况。

(五)注销同日常征管、稽查存在脱节。

近几年新办企业数量远高于注销企业数量,税收管理员所管户数增长较快,很难做到及时有效监控,加之目前评估和检查人员较少,只能将评估和检查力量分布在大中型及重点企业中,评估约谈和检查户数与整体户数的比率较低,有些企业可能数年未被检查,给个别纳税人涉税犯罪提供了空间和机会。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 (一)公司注销登记: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1)) 2.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公告内容参见参考格式10)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2))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栏填写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情况,未设立分公司的可不填写此栏目;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填写,一般情况为《公司法》第198、199条1、2、3款; (3)"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4)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应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公司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填写要求一致; 5.第3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5)"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登记受理「」第号"中()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如"京海";「」填写年号;第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

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注销税务登记是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保证纳税人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堵塞征管漏洞,防止偷逃税款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原因,由注销税务登记工作引发的不缴税款、未结票证、跨区套购发票、偷逃税款等问题时有发生,渐成征管薄弱环节,对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急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政府部门缺少信息传递、联合制约。 在征管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税务登记仍未注销,或税务登记已注销而工商营业执照仍在使用的,或总支机构办理注销而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等情况。日常征管中出现大量的非正常户和税务登记失效户,说明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解散后没有按正常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在大系统中形成大量的垃圾数据,影响着征管质量和效率。主要原因为: 1.缺乏数据资源的共享。目前企业是由国税、地税、工商分别管理,在办理纳税清算过程中,国、地税部门缺乏足够的信息协调与沟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分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已经办理完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工商部门存在未按规定严格审核情况。我区采取多种措施,目前三个职能部门已经实现了基本信息的定期交换,解决了管理中三方数据不一致、漏征漏管等部分问题。但就注销登记环节而言,缺少三方在企业办理注销手续中协调统一的操作程序和相互制约机制,为部分企业不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或偷逃税款提供可乘之机。

2.缺乏足够的注销环节宣传。目前各有关部门往往注重对税收政策、投资引税等方面的宣传,淡化了对企业办理撤销工作的相关宣传,部分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占比重较大)因不了解注销相关程序及政策,在解散后便一走了之,致使税收管理人员因企业未按期申报实地核查时才发现人去楼空,只能做转非正常户处理。部分纳税人税法意识淡薄且主观上存在逃避纳税,在套取发票、欠缴税款情况下便“消失”,对税收征管和税款增收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管理上缺乏规范,部分环节存在问题。 注销登记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申请受理环节、发票查验环节、核查清算环节、注销审批环节。从制度角度来看,注销税务登记工作相关规定明确,程序简明,但是在一些方面缺乏规范,如《纳税清算表》的内容填写,在纳税清算期间、审核日期、税款执行情况、稽核人员审核情况等项目各区县局要求不一,填写内容各不相同。注销工作缺少明确的考核考评办法,对工作时限、检查税款入库等都没有相应考核办法,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由于目前在发票查验、核查清算环节中,税务机关主要是根据注销企业提供的各类帐簿、凭证及发票结存情况,进行结税结票或核查其是否存在偷漏税现象,缺乏对日常征管环节各种税务系统中企业的基础数据、申报缴款及其他数据信息的有效利用,不能将各种税务系统中的数据与企业帐簿、凭证中的数据进行比对,缺少一个对注销企业纳税数据进行事前评估的环节,致使出现了对企业的虚假帐目很难及时发现问题的现象。 (三)信息利用率不高,工作效率低。 一是数据支持不够,如个体工商户一般不设帐簿,自身对税收政策知之甚少,对完税凭证、发票等也保存不全,而在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中是将个体工商户的完税凭证汇总上缴国库,无法区分某个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给清算工作带来不便。二是网上地税局建设未及注销登记,仍是手工填写上门申请,核查清算工作效率不高,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仍不方便。

注销税务登记(适用于“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

10.1.3—182注销税务登记(适用于“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 【事项名称】 注销税务登记(适用于“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 【申请条件】 “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 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五章 【办理材料】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 和提供劳务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 文件复印件 1份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 人,可取消报送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 业执照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 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1份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 人,可取消报送办理税务登记、临时税务登 记的纳税人 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1份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 人,可取消报送 已领取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 《发票领用簿》1份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 人,可取消报送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5个工作日内办结。 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2020年税务注销证明范文

税务注销证明范文 1、税务注销证明 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要对原经营地的的税务登记办理税务注销。其流程为: (一)、注销申请:到原主管税务机关领榷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根据表内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搬迁的证明材料。如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等; 2、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 3、未使用的发票和发票专用章及《发票领购簿》; 4、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税务审核:对提供材料的是否齐全、发票方面有无违规现象的记录、应缴的税(费)及滞纳金和罚款是否缴清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核准注销。审核通过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税收清算报告交纳税人。对国、地税分别办证的,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作废”章并截角后一并退还给纳税人;如属国、地税联合办证的,先于国税受理的,应在申请注销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地税已受理注销”印章后,将税务登记证返还给纳税人;后于国税受理的,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作废”章并截角后一并退还给纳税人。

以缴纳增税为主的企业先最好是办理国税注销手续,并国税同意注销证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纯地税户可直接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 以上回答供你参考。未尽事宜可直接同当地税务机关咨询。1、注销税务: 将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发票购买本原件、未开完的发票、工章及发票专用章上交税务所办理相关的注销手续。 2、注销工商: 提供税务注销受理单、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电子营业执照、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公章。 自然人股东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到场签字、法人股东带好其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公章、聘请的法人代表也需带好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字。 3、备注: 注销不产生办证费用,但《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需公告一次,一般情况下公告报纸由客户自己提供,如嫌麻烦可以委托经济城代办(登报费为140元)。一切手续办好,取到注销单需两个月。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申报范围已在保税区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因故需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 所需材料一、所需资料: 2.注销申请原件一份;

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

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办理条件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企业办理地税注销税务登记提供资料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

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复印件一律用A4纸):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决定注销的法律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或《核准变更税务登记通知书》复印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散公司的决议、人民法院的裁定复印件等);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清算报告(依法应当清算的纳税人); 5.《清缴税款情况报告表》; 6.发票购领簿、未使用的发票; 7.税务登记表; 8.国、地税检查结论; 9.其他。 二、个体办理地税注销税务登记提供资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发票购领簿、未使用的发票; 4.税务登记表; 5.国、地税检查结论; 6.其他。 三、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税务登记证注销所需表格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清算期间: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 纳税人名称:利辛县鸿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1623325505832T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附表一: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附表二: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附表三: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填报时间:2018 年6 月25 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注销税务登记清算核查报告 一、注销理由 我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5日,生产经营地址位于:利辛县文州路西段北侧丝织厂院内,注册资本壹佰万元,因经营管理不善,业务无法开展,公司停止生产经营,经股东会决议解散,现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二、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 2016年营业收入213800元,成本费用180000元,利润总额33800元,净利润5600元。 2017年营业收入150000元,成本费用180000元,亏损总额30000元。 2018年营业收入63842.23元,成本费用159409.25元,亏损总额95567.02元。 三、应税财产资产处置情况 1、资产处置情况。截止2018年6月25日,我公司资产总额73842.23元,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资产处置损益30000元。 2、负债清偿情况。截止2018年6月25日,我公司负债总额159409.25元,目前已全部清偿完毕,负债清偿损益159409.25元。 3、剩余财产分配情况。经清算,我公司剩余财产

注销税务登记税务处理

税收执法督察典型案例评析----注销税务登记税务处理 一、案例简介 XX市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3月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股东均系自然人。管理单位为XX市地税局城区管理分局管理二科,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征。开发B项目,土地增值税未清算。2012年5月19日向城区管理分局提起注销申请,并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等材料。6月20日,管理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税款清算,制作《税款核对表》(如下表),并出具清算报告。随后A公司缴纳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26.25万元,6月30日收到已通过审批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联。 8月12日,XX市地税局开展注销税务登记执法督察,对A 企业注销档案进行审核。发现如下问题:A公司注销档案中缺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款核对表》及《清算报告》中仅注明2012年度营业税及注销当年度经营期企业所得税计算,未涉及清算期企业所得税、清算后财产分配个人所得税及公司存续各个年度的相关税费等;未发现资金帐簿印花税、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等缴税记录; 注销清算缴纳营业税时未加收滞纳金;注销前已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应征土地增值税91.7万元,已征128.8万元,应退37.1万元,未进行处理。11月初,省局执法督察组重点检查发现,A公司所拥有的属于不可出售配套设施的小区幼儿园已

出租,年租金80万元,租金收入已在窗口临时申报并开具发票。 《税款核对表》(单位:元) 二、问题分析 (一)程序方面 1.未收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违反《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的规定。 2.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手续,违反《福建省地税系统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第一节第(十一)项“注销税务登记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销或不予注销决定(不含纳税人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时间)”的规定。 3.未按规定发出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经审批后,管理部门应以县级地税局的名义制作准予注销税务

国、地税务登记证注销流程

国税税务登记证注销流程 1、做好近三年的《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报告》,网上上传,事务所会帮上传, 把上传的表交税局; 2、到税局拿两张注销税务登记表,填好盖公章; 3、将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事务所上传注销税务清算报告信息采集表、当月税款申报表、 带上公章到前台办理; 4、待前台上传资料到专管员手里,专管员就会通知要实地调查,调查完后就有两份表要盖 公章; 5、最后等局长审批,若所得税在地税交的,最好先注销地税,因为国税要提供地税税务注 销通知书的复印件(盖上公章)。 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流程 1、做好近三年的《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报告》,若是没有做上一年的《企业所 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就在注销前做好,还有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也要同时做好(就算是两个月也要做); 2、到税局拿两张注销税务登记表,填好盖公章; 3、注销税务之前先注销社保登记; 4、将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当月税款申报表(个人所得税不能网报的话,就要做一个申报 盘到前台申报,有专门做报盘的软件,能在地税网上下载)、事务所给的申报盘也要到前台申报(也可以自行申报,地税网里有一个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在综合申报里)、带上公章到前台办理,清缴所有税款(含注册时未交的注册资本印花税、企业清算补交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其中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含当年未交与其他年度未交的都要交清,这些税款都能在基本户扣款;另外若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数、欠股东款的都要交个人所得税按20%交清,要到税局拿一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填好,个人所得税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拉信用卡交),这些税款除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外,其他表格都能在网上下载,因为到前台拿表,麻烦而且管理人员服务态度极其恶劣; 5、前台办好后,大概一个星期时间专管员就会通知还有没什么事情没有办好,待办好专管 员交待的事情后,局长审批,最后拿公章到专管员里盖公章,拿通知书。

深圳市地税局注销税务登记规程

深圳市地税局注销税务登记规程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规程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由主管区局(所)办理。 对查账征收的国、地税共管户,如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控管的,应要求纳税人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然后到地税办理注销登记;如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控管的,地税局先办理注销登记。对定期定额征收的国、地税共管户,应要求纳税人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然后到地税办理注销登记。 一、注销税务登记前置程序 (一)结清税款。纳税人应结清当前属期及以前属期的申报税款、欠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稽查税款的申报及入库。 (二)缴销发票。发票管理岗缴销纳税人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并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三)如果存在未结案件、未办结事项,必须先行结案、先行办结事项。

(四)如果纳税人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未办过户或注销(车船)的,应先行办理过户或注销。 二、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验原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验原件); (五)已先在国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国地税共管户,应提供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六)纳税人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的,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已办理过户或注销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 (一)简易程序 1.适用范围:(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2)特殊税务登记中的临时开票纳税人。 2.办理时限:在所有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未发现问题的前提下,当日完成。 3.工作标准与要求: (1)综合服务岗受理审核。核对纳税人是否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审核前置程序是否已办结;确定采用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并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上加具意见。经

注销税务登记工作规程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d14211446.html, 注销税务登记工作规程 注销税务登记工作规程 1.目的:规范注销税务登记程序,确保税务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基层检查部门工作负担,发挥注册税务师的积极作用。 2.范围:适用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的处理。 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 4.流程图:注销税务登记 5.流程说明: 流转环节经办

部门工作 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考核点输入 表单输出 表单工作时限 1.检查纳税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征收管理科税务登记岗1、发放《税务登记注销表》(ZG11DJ010),并告知纳税人所必须附报的资料(注1); 2、检查申请注销的纳税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有未办结事项的,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办结相关未办事项;1. 对有未办结事项的申请(CTAIS系统自动检查),告知纳税人未办结事项。如有未结事项则按照1.2—1.5要求办理; 2. 发现有违法违章行为的,转交违法违章处理岗处理; 3. 如有分支机构未申报,提示其先注销所有分支机构。《税务登记注销表》《不予受理通知书》(或有)即时

1.1是否违法违章征收管理科违法违章处理岗发现有违法违章行为的按《违法违章处理工作规程》办理。(手工检查)纳税人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局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局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否则一律转有关部门违章处理。对逾期办理注销的提请行政处罚。 1.2是否已结清税款办税服务厅征收岗1、受理当前属期及以前属期的申报、清算、稽查税款的申报及入库。 2、清缴欠税(注销登记前置程序)不通过则先按要求处理。申报表税票 1.3是否已缴销发票票证中心验旧岗验销发票和缴销《发票领购验销登记簿》。(注销登记前置程序)不通过要求纳税人验销纳税人结存发票和缴销《发票领购验销登记簿》。《发票缴销登记表》即时 1.4取消资格、缴销设备税源管理科认定岗1、受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取消。 2、收缴金税卡等税控设备。按《取消一般纳税人工作规程》办

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适用于“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事项名称】 注销税务登记(适用于“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 【申请条件】 “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五章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0d14211446.html,/)办理,办税服务厅(场所)的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d14211446.html,/)“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省内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一般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注销税务登记情况说明

注销税务登记情况说明 XXXXXXX公司 注销情况说明 福XXXXXXX公司因经营不善、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租,于xx年8月福建羽晨服饰有限公司决议注销福XXXXXXX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年9月向公司登记机关(工商、税务)申请工商注销。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XXXXXXX公司 负责人:蔡忠圣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11号经开万达广场室内步 行街二楼2-70、2-71号商铺 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 企业微机号:XXXXXXX 开户行: 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 成立时间:xx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无 二、公司历年经营及涉税事项

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5666.51元,应交增值税总额6170.00元;应交企业所得税总额0元。xx年8-12月,员工人数为4人/月,工资应发数为21000.00元,应申报个人所得税0元,已缴纳0元: 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96146.60元,应交增值税总额14884.40元;应交企业所得税总额0元。xx年员工人数为5人/月,工资应发数为85414.00元,应申报个人所得税0元,已缴纳0元: 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94686.42元,应交增值税总额20840.59元;应交企业所得税总额0元。xx年员工人数为5人/月,工资应发数为127774.00元应申报个人所得税0元,已缴纳0元: 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77921.83元,应交增值税总额14337.65元;应交企业所得税总额0元。xx年1-8月员工人数为5人/月,工资应发数为98080.00元,应申报个人所得税0元,已缴纳0元:说明:我公司无任何土地房产车船之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及其他投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费用、工会经费由国税代征。 三、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创立前两年租赁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11号经开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二楼2-70、2-71号商铺,xx年租金239400元/年,xx年租金478800.00元/年。xx年租金504000元/年,xx年1-8月租金336000.00元,公司无购置固定资产。 我公司已经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已批准公司注销。文号附后

税务迁出注销步骤

证照办理顺序: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外管登记等; 注销和办理是相反的程序:最后一步是注销营业执照; 一、税务迁出注销。先是国税局查账,紧接着就开始办理。递交申请给税务所、领取“注销登记表” 1、“发票管理环节缴销发票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网络版 发票等)、发票领购簿缴销; 2、“稽查环节清算情况”及“征收环节结算清缴税款情况”:前面已经过的 税务查账;税务所填写且盖章;并附稽查报告;且在税务运维系统做注销发往主管税务局; 3、“税政部门清缴情况”:由税务局税政科填写并盖章;已申报退税要退完, 主管退税人员要在税务运维系统中做退出动作; 4、最后一次报完增值税后,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 单”,税所所长签字盖所公章,局税政科签字盖章,局长签字盖章; 5、凭注销登记表拿金税卡及IC卡到税务资讯信息部门清除“金税卡”中信 息; 6、申报季度所得税。既是不到季末,也要申报本季度所得税; 7、填写申报“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在报该表之前应该申报完毕其他 增值税申报及所得税季度申报完成,因为该表已申报,其他的都再无法申报; 8、“登记管理环节审核意见”:由税务所填写,税务局征管科给税务登记证

盖“作废”章; 9、“批准意见”:由税务局征管科主管税务登记人员审批,签字,盖章。在 税务运维系统做迁出注销,并打印“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二、地税注销迁出所需资料: 1.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纳税人迁移注销申请书; 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税务所要表,填写盖章; 4.“税务登记注销检查报告”税务所专管员出具,一式三份,专管员签字, 税务所盖章; 5.“股东决议”复印件盖章; 6.新“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7.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8.“公司章程修改案”复印件盖章; 9.“租赁合同”复印件盖章; 10.其他:上年会计师审计报告,上年和今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清算企 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地税最后一次申报表,注销登记表复印件,清缴的完税证复印件等。 三、税务迁入登记所需的资料: 1.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注销登记表; 3.税务登记变更表:名称、住所、税号(前六位是各地税务代码后面是组 织结构代码号);国税所要签字盖章;

关于更改注销税务登记操作流程的通知

关于更改注销税务登记操作流程的通知 一、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操作流程 1.各税务分局(所)在接到纳税人交来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后,对纳税人的注销原因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纳税情况进行清算,督促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应的纳税申报。税收管理员应查询纳税人是否有相关认定资格,如有相关认定资格应在系统中取消相关认定资格。各税务分局(所)在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完毕后填制《注销税务登记检查报告》并在《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上的“税务检查意见”栏由检查人员(至少两人)签字同时报本单位正职签字并签署检查意见。告知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及《注销税务登记检查报告》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2.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接到纳税人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及《注销税务登记检查报告》后在CTAIS系统中录入登记管理环节信息,收缴税务登记正副本同时在税务登记正副本上加盖“作废”戳记。并由经办人及大厅厅长签字。告知纳税人到纳税申报管理窗口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3.由申报征收岗人员确认纳税人税款已全部结清后在《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上的“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栏填写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如无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填写“无税款、无滞纳金、无罚款”同时由经办人及大厅厅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从申报征收组的“征收”——“停业注销非正常处理”——“注销登记(征收部门)”录入“CTAIS”系统。告知纳税人到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事宜。 3.由发票管理人员对该纳税人的普通发票进行验旧缴销,并在《注销税务登

记审批表》上的“缴销发票情况”栏上填写发票缴销情况同时由经办人及大厅厅长签字,同时从“普票发售管理组”——“外部管理”——“发票缴销管理”——“发票缴销管理及注销登记(发票部门)”“CTAIS”系统。告知纳税人将相关资料交综合服务窗口。 5. 综合服务窗口将《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注销税务登记检查报告》、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领购薄装入档案代交征管科。 6.征管科在接到综合服务窗口传递来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注销税务登记检查报告》、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领购薄后,对表间及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和科长签字并传递给主管局长签字并加盖我局公章后传递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7.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在接到《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后,在“CTAIS “系统完成企业注销程序。同时打印《注销通知书》及《迁移通知书》。 8.各税务分局(所),定期到办税服务厅领取本单位所辖企业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并将注销表返还给注销企业。 9. 各税务分局(所)应于注销手续完成后10日内将《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及税务登记资料归档上交征管科入档案库。 注:1.各税务分局(所)应主动告知需要注销的纳税人,在没有接到由税务机关办理完相关手续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之前,必须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2. 征管科法规人员对注销户的注销情况进行抽查。 3. 《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及《注销税务登记检查报告》一式三份。

企业税务注销流程

企业税务注销流程 一、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 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 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 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 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 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二、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 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公司成立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 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 料如下:⑴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⑵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 式二份;⑶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⑸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 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评估报告》;《业 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 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 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 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三、注销银行账户流程 1、填写注销银行账户申请表,经开户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2、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未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资料 到银行办理注销。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 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 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 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 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办税指南注销税务登记法

注销税务登记法 注销税务登记 办理条件: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 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 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 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 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主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4、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机关 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 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注销税务登记清税申请审核表》; 3、《注销税务登记清票申请审核表》;

4、《发票购用印制簿》,以及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未验旧发票存根联原件; 5、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 6、企业和单位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总机构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7、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纳税人应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完整;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样) 9、企业办税员联系卡。 办理时限:自受理起30日内 办结告知: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2、《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规定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注销规定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二)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三)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注销税务登记情况说明

注销税务登记情况说明 篇一:XXXXXX有限公注销情况说明(地税) XXXXXXX公司 注销情况说明 福XXXXXXX公司因经营不善、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租,于2014年8月福建羽晨服饰有限公司决议注销福XXXXXXX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4年9月向公司登记机关(工商、税务)申请工商注销。 公司于2014年9月开始对公司历年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进行全面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XXXXXXX公司 负责人:蔡忠圣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11号经开万达广场室内步 行街二楼2-70、2-71号商铺 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 企业微机号:XXXXXXX 开户行: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无 二、公司历年经营及涉税事项 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5666.51元,应交增值税总额6170.00元;应交企业所得税总额0元。2011年8-12月,员工人数为4人/月,工资应发数为21000.00元,应申报个人所得税0元,已缴纳0元: 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96146.60元,应交增值税总额14884.40元;应交企业所得税总额0元。2012年员工人数为5人/月,工资应发数为85414.00元,应申报个人所得税0元,已缴纳0元: 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94686.42元,应交增值税总额20840.59元;应交企业所得税总额0元。2013年员工人数为5人/月,工资应发数为127774.00元应申报个人所得税0元,已缴纳0元: 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77921.83元,应交增值税总额14337.65元;应交企业所得税总额0元。2014年1-8月员工人数为5人/月,工资应发数为98080.00元,应申报个人所得税0元,已缴纳0元: 说明:我公司无任何土地房产车船之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及其他投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费用、工会经费由国税代征。 三、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创立前两年租赁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11号经开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二楼2-70、2-71号商铺,2011年租金239400元/年,2012年租金478800.00元/年。2013

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本市《税务登记集中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已依法在本市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或经营范围发生变化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纳税人申报办理迁移注销税务登记,一般应先结清税费(以下简称清税)、缴销发票(以下简称清票);如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提出保留发票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预留部分发票。 第四条纳税人完成清税、清票(有预留发票除外)并提供资料齐全的,迁出地税务机关(以下简称迁出分局)自接受纳税人正式申请办理迁移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手续。对正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间的纳税人,待清算后再受理。如纳税人有涉及市级以上稽查案件未办结、税款未结清、资料不全、依申请涉税事项未终审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则不予受理。 第五条迁移纳税人清税的截止所属日期为其迁移注销税务登记受理日的上个月。 第六条迁出分局受理纳税人的迁移注销申请后,对迁移注销纳税人不再实施税务稽查;对迁出分局已纳入区级税务检查的做挂案处理,同时与其他特殊事项,一并书面告知迁入地税务机关(以下简称迁入分局),迁入分局应作延续检查。 第七条纳税人凭《准予迁出税务登记通知书》,向迁入分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涉税事项和变更税控设备;迁出分局迁移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纳税人可向迁入分局领购发票。纳税人如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不需向迁入分局重新申请认定。 第二章迁出操作程序

第八条迁出分局办税服务厅受理人员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附件1),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发放《注销迁出受理单》(附件2),正式受理;否则退回资料,发放《注销迁出不予受理单》(附件3)。 受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转相关管理所,管理所在3个工作日内将场地核查情况及审核意见转分局稽(征)管科(处),稽(征)管科(处)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报分局领导。 第九条纳税人根据《注销迁出受理单》上规定的时间,到迁出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审核结果文书(附件4或附件5),并在2个工作日内到迁入分局办理迁移开业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十条纳税人在迁入分局办妥相关事宜后,凭迁入分局开出的《准予迁入通知书》(附件6)及新税务登记证,在2个工作日内至迁出分局办理预留发票验旧、缴销(属税控企业,作注销报税,收缴或注销税控专用设备),迁出分局发放《迁移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附件7)。对无预留发票的纳税人,迁出分局直接发放《迁移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纳税人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有关事项。 第三章迁入操作程序 第十二条迁入分局办税服务厅受理人员审核纳税人《准予迁出通知书》及其他有关开业税务登记资料,发放《登记申请受理回执》,正式受理。 分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核查、发证工作。如场地核查不符合规定的,发放《不予迁入通知书》(附件8),纳税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迁出分局办理注销迁移终止手续。 第十三条纳税人凭《迁移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至迁入分局,办理领购发票等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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