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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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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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 容,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 教育方式、教育评价等方面的规 定。
总结词: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案例 分析旨在了解高等教育领域的政 策法规及其应用。
分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在实际应 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改 进建议和解决方案。
职业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
总结词:职业教育政 策法规案例分析旨在 了解职业教育领域的 政策法规及其应用。
特殊教育政策法规
总结词
规定特殊教育的对象、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详细描述
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主要针对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规定了特殊教育的对象、办学条件、教 育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其全面发展。
04
教育政策法规的案例分析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
总结词: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旨 在了解学前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及其应 用。
05
教育政策法规的未来发展
教育政策法规的发展趋势
数字化教育政策法规
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化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普及,如在线教育、 虚拟课堂等。
个性化教育政策法规
个性化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如多元智能、 个性化学习等。
国际化教育政策法规
国际化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如跨国教育、国 际课程等。
教育政策法规的创新与改革
创新教育政策法规
创新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 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如创新教育、创业教育 等。
改革教育政策法规
改革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改革现有的教 育体制和机制,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 评价制度改革等。
教育政策法规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交流教育政策法规
交流教育政策法规将更加注重国际间的教育 交流与合作,如国际学术交流、跨国合作办 学等。

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

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

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教育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每个孩子成长的关键。

因此,政府制定了许多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以保障孩子们能够得到优质的教育。

本文将介绍一些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以及它们对教育发展的影响。

一、教育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95年颁布实施。

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的目标、内容和形式,规定了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教育法的实施,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2. 《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颁布实施,是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法律。

义务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每个孩子的成长都至关重要。

《义务教育法》规定,每个具有义务教育的年龄段的学生都有义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表明了国家对于教育的重视和对于群众受教育权益的保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于2003年颁布实施,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民办教育的发展使得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也给潜在的受教育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

二、教育政策1. 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是我国教育政策的重要方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传统教育将逐渐过时。

因此,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在这方面的政策包括推广数字化教育、智慧课堂建设和大数据教育等。

2. 区域均衡发展我国地区间的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和区域之间差距较大。

为了消除这种差距,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使教育资源得到更加公平的分配。

这其中包括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加强中西部地区的教育发展等。

3. 职业教育改革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

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我国逐步改革职业教育,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并推行多样化的教育模式和培养方案,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职业人才。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知识点总结摘要:一、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1.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2.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指导意义二、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1.教育基本法律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教育部门规章a.《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b.《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3.教育行政法规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置标准》4.地方性教育法规a.各省市义务教育条例b.各省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三、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与监督1.教育政策法规的执行主体2.教育政策法规的监督与检查四、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影响1.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公平的保障2.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质量的提升正文:教育政策法规在我国教育事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既是教育实践的指南,也是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实施与监督及其对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影响进行探讨。

首先,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们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等各类教育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权责划分和行为规范,使教育活动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

同时,教育政策法规确保了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教育权益。

其次,教育政策法规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教育政策法规不仅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还明确了教育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可以根据这些法规,调整自己的教育行为,以符合国家教育发展的要求。

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基本法律、教育部门规章、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教育法规。

其中,教育基本法律是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教育部门规章如《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对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第1章 教育政策、法规概述

第1章 教育政策、法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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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四、制约性功能
• 制约性功能,是指教育政策、法规有着限制或禁止某种教育行为的作 用。
• 教育政策、法规的制约性功能首先表现在它以明令禁止的方式限制某 种不被允许 的教育行为。有的教育政策、法规本身就是一种禁令。
• 教育政策、法规的制约性功能同时表现为立法制约。任何教育法律, 其本身均寓含着对违反教育法律行为的制约。制定与颁行教育法规, 是为了从根本上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
➢ 其二,一般说来,教育法规,尤其是教育法律,建立在教育政策的基 础上,成熟稳定的教育政策会被立为教育法律。
➢ 其三,教育政策的实施需要“法”的保障。只有合法化的教育政策才 能成为真正可供遵循、实施的政策,同时政策实施的全过程都要依法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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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二、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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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
二、规范性功能
• 规范性功能,是指教育政策、法规为教育事业的发展 提供了某种标准 与范式, 起着某种规定性的作用。
• 教育政策、法规的规范性功能主要表现在: ➢ 其一,指引作用。即指教育政策、法规具有对人的教育行为起着导向、
引路的作用。 ➢ 其二,评价作用。即指教育政策、法规对他人的教育行为的评价标准
性,从体系框架的形成,到具体法规的出台,必须通盘考虑,精心谋 划,并认真付诸实施。但是,基于我国国情,邓小平提出在此基础上, 法律条文开始可以粗一点,然后逐步完善;修改补充法规,成熟一条 就修改补充一条,不要等待“成套配套”。这里所谓“成套配套”是 讲法规的完整性,“快搞”、“先有”,是讲法规的独立性。
原则等,必须符合教育内在规律,这是教育法规的一个基本特点,也 是在教育立法过程中必须遵从的基本要求 。同时,我国教育法规又坚 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原则,并且及时吸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教育 改革、发展教育事业的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中国的教育政策法规

中国的教育政策法规

中国的教育政策法规
中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体系由多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成,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普通高等教育法》、《中等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此外,还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

中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涵盖以下方面:教育制度、教育质量、教师队伍、教育公平、教育投资、教育管理等。

其中,教育制度方面,中国的义务教育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实行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教育制度。

教育质量方面,中国持续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教师队伍方面,国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对教师的职称晋升、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教育公平方面,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教育投入力度,推动教育公平发展。

教育投资方面,国家加大对教育事业的经费投入,提高教育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教育管理方面,国家加强对教育行政管理的监管和规范,推动教育管理现代化。

总体而言,中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以推动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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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与法规

教育政策与法规

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基础知识第一节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述一、教育政策、法规的概念(一)教育政策的涵义教育政策是政党和国家为实现教育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针、政策的统称。

(二)教育法规的涵义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注意三点:1.教育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

2.教育法规是规定教育管理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主体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规则。

3.教育法规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

二、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类型与结构(一)教育政策的类型1.据制定政策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

2.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3.从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

4.从政策所起作用的角度,可分为鼓励性政策与限制性政策。

(二)教育政策的体系结构1.教育政策的表现形式(1)党的政策性文件(2)国家的政策性文件(3)党和国家机关联合制定发布的文件(4)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问题的讲话、指示。

2.教育政策的纵横结构(1)教育政策的纵向结构指依照教育政策的内在逻辑关系作出的纵向排列。

(2)教育政策的横向结构指不同领域的教育政策依横向并列关系加以排列形成的组合方式和秩序。

(三)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1.教育体制政策教育体制政策包括办学体制政策,管理体制政策,学校领导体制政策,教育投入体制政策,教育认识管理体制政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政策六个方面内容。

教育体制政策在教育政策体系中起着全面性、基础性和政治保障性作用。

2.教育质量政策3.教育经费政策4.教育人事政策5.国家学制政策6.课程与教学政策7.学历与学位政策8.教师教育政策9.考试与评价政策10.招生与就业指导政策11.学校语言文字政策(四)教育法规的类型1.依据教育法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还可以分为制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

教育政策法规重点知识

教育政策法规重点知识

教育政策法规重点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是指导和规范教育领域活动的重要准则,对于保障教育的公平、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以下为您梳理一些教育政策法规的重点知识。

一、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它确立了教育的地位、目的、方针和原则。

其中,明确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强调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方针方面,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其重点包括:1、义务教育的性质是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

2、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在义务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3、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学生,要保障学生的休息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

4、家长或监护人有义务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三、教师法教师法明确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等权利。

同时,教师也有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等义务。

在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方面,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只有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对于教师的考核、待遇和奖励等也都有明确的规定。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教育方面,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教育政策法规提纲

教育政策法规提纲

教育政策法规提纲一、背景介绍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本,也是实现国家长远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障教育的质量和公平,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教育政策法规。

本文将从国际、国内两个层面,介绍教育政策法规的相关内容,以期对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国际层面教育政策法规2.1 国际教育标准国际教育标准是国际社会制定的指导教育发展的共同准则,旨在保障全球范围内的教育质量和公平。

常见的国际教育标准包括: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制定的《世界教育标准》; - 国际劳工组织(ILO)制定的《教育劳工条件公约》。

2.2 国际教育发展目标为了促进全球教育事业的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教育发展目标。

常见的国际教育发展目标包括: - 实现普遍的基础教育;- 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师水平; - 促进性别平等教育等。

2.3 国际教育合作协议各国之间为了促进教育合作和交流,签署了一系列的教育合作协议。

常见的国际教育合作协议包括: - 学术交流协议; - 联合办学协议; -教师交流计划等。

三、国内层面教育政策法规3.1 宪法和法律中国教育政策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宪法和教育法。

相关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兴国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育的目标、原则、机构、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3.2 政策文件国内教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分为国家政策文件和地方政策文件两种类型。

常见的国家教育政策文件有: -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

3.3 规章制度为了落实教育政策,各个教育主管部门会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常见的规章制度包括: -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办法; -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 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等。

3.4 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为了适应地方教育发展的需要,各地也会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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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教育法规的本质特点:(1)教育法规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阶级性,这是教育法规最根本的本质特征;(2)教育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具有全社会性质。

纵向结构:(1)我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2)教育基本法律。

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法则,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我国教育基本法律是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教育单行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4)教育行政法规。

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5)地方性教育法规;(6)教育规章。

横向结构:(1)教育基本法;(2)基础教育法;(3)高等教育法;(4)职业教育法;(5)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6)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第一个教育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7)教师法;(8)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

教育立法是实现依法治教的前提和基础。

我国的教育立法是广义的教育立法。

教育立法的基本程序:教育法律草案的提出、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教育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教育法律的公布。

教育立法的原则和要求:(1)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2)必须反映法律法规的基本特征;(3)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4)教育法规的制定,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原则,以协调好教育法律法规与其他法规的关系;(5)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遵循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6)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

教育法规的实施方式:(1)教育法规的遵守;(2)教育法规的适用。

简称教育司法,一般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教育法律、法规处理案件的诉讼活动。

教育法规适用的特点:(1)教育法规适用的主体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2)具有被动性;(3)国家强制性;(4)程序法定性;(5)态度中立性;(6)裁决权威性。

教育法规适用的要求:(1)公正准确;(2)合法合理;(3)及时高效。

教育法规适用的基本原则:(1)尊重事实,依法办案原则;(2)司法平等原则;(3)司法独立原则。

教育行政执法的特征:(1)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国家意志性的活动;(2)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法律性的活动;(3)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具有强制性的活动;(4)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单方权威型的活动;(5)教育行政执法具有主动性特质;(6)教育行政执法具有执法主体多元性的特征。

教育行政执法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2)越权无效性原则;(3)应急性原则;(4)合理性原则;(5)公开、公正原则。

教育行政执法的形式:教育行政许可、教育行政处罚、教育行政强制措施、教育行政强制执行和教育行政奖励。

教育法规的效力:(1)法规的形式效力(指母法和子法、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层级效力关系);(2)时间效力;(3)地域效力(空间效力);(4)人的效力(我国教育法规适用于全体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教育法规的功能:(1)规范功能;(2)标准功能;(3)预示功能;(4)强制功能。

教育法规的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教育作用;(4)保障作用。

教育法律规范和教育法规是个别与整体的关系。

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1、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分为义务性规范(通常采用“必须”“应当”“义务”“禁止”“不准”“不得”等字样)和授权性规范(通常采用“可以”“有权”“不受……干涉”“有……的自由”等术语)。

2、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一般表现为禁止性和义务性的两种形式)和任意性规范(主要出现在关于教学技术装备、校办企业及死人办学的规范性文件中)。

3、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通常是指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通常是指教育民事法律。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的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的内容。

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

教育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主体是学生与教师,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是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1)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2)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3)保护和被保护的关系;(4)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

教育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追究违宪责任)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有损害事实(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和条件);(2)损害行为必须违法;(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行为:(1)教育行政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2)教育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3)实施教育活动的学校、校长与教师;(4)就学学生;(5)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6)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教育法律救济的作用:(1)保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教育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校、教师与学校、教师和学生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等之间的关系;(2)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3)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4)有利于推进教育法制建设。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1)行政渠道(有行政申诉和行政复议);(2)司法渠道;(3)仲裁渠道;(4)调解渠道。

教育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事后救济、职权专属、正当程序。

教师诉讼的范围:P506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

书面形式申请应在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书。

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领导;(3)自觉增强法律意识;(4)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具体有以下内容:(1)教师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及其它各种法律、法规;(2)教师要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依法执教的意义:(1)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2)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3)依法执教是人民教师之必需。

教师违法(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及其表现特征:(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2)侵犯学生的人身权;(3)侵犯学生的财产权;(4)侵犯学生的著作权;(5)不作为违法侵权。

P511预防教师违法(侵权)行为的必要措施:(1)建立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2)建立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3)建立全面的教育法律监督机制;(4)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普及教育法规;(5)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6)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7)加强学生对自己的法定权利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8)加大安全教育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立法宗旨:(!)发展教育事业;(2)提高全民族素质;(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7月1日起实施。

《义务教育法》是教育法律之一,是关于教育的单行法,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基础教育的法律。

它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将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特征:(1)强制性(义务性)。

是义务教育的最本质的特征;(2)普及型(普遍性、统一性)。

是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

(3)免费性(公益性);(4)公共性(国民性);(5)基础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教育教学权;(2)科学研究权;(3)管理学生权;(4)获得报酬权;(5)民主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

2、义务:(1)遵纪守法义务;(2)教育教学义务:(3)教书育人义务;(4)尊重学生人格义务;(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义务;(6)提高业务水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宗旨:(1)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2)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3)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培养合格人才。

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1)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学校事故:意外事故、过错事故。

学校伤害事故原因分析:(1)制度不严,管理不善;(2)设备陈旧老化,未及时修复或拆除;(3)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4)体罚或变相体罚;(5)安全保护措施不力;(6)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7)学生自尊心较强,心理承受能力低。

监护人产生的方式:法定和指定。

学校没有法定的监护职责,而有法定的教育保护指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方针:(1)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3)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4)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5)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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