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衡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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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6]11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6]11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正文: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1996年12月2日国函[1996]1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调整桂林市辖区的请示》(桂政报[1996]4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桂林市郊区更名为雁山区。

二、同意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作相应调整。

扩大叠彩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大河乡、穿山乡的清风村划归叠彩区管辖。

区人民政府驻凤北路。

扩大秀峰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

区人民政府驻西凤路。

扩大象山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的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平山两个村和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归象山区管辖。

区人民政府驻银锭路。

扩大七星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穿山乡(不含清风、安新两个村)、朝阳乡划归七星区管辖。

区人民政府驻马坪街。

雁山区辖原郊区的雁山镇、枯木镇(不含同心、平山两个村)、大埠乡、草坪回族乡。

区人民政府驻雁山镇。

三、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所需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

——结束——。

中国行政区划调整---以河北为例

中国行政区划调整---以河北为例

中国行政区划调整---以河北为例中国行政区划调整——以河北省为例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14人文地理学王波涛学号:2014020835引言:新华网巴黎12月17日电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17日投票通过行政区划改革议案。

根据议案,法国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把本土22个大区合并为13个超级大区。

法国总统奥朗德在一份公报中指出,合并后的大区将拥有足够实力实施重大项目,提供更好服务。

法国希望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所以从国际上来看,中国在今后的发展中必将面临着行政区划的重新调整与优化。

再看一下山东省近期的行政区划调整:2013年10月1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3]115号)同意:一、撤销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设立新的济宁市任城区,以原市中区、任城区的行政区域为新设任城区的行政区域。

新设任城区人民政府驻阜桥街道太白中路4号。

二、撤销兖州市,设立济宁市兖州区,以原兖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兖州区的行政区域。

兖州区人民政府驻龙桥街道九州中路99号。

2014年1月8日,《民政部关于同意山东省苍山县更名为兰陵县的批复》(民函[2014]6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苍山县更名为兰陵县。

◎2014年1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字[2014]19号)同意将岚山区后村镇划归东港区管辖。

2014年1月2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威海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3号):一、同意撤销县级文登市,设立威海市文登区,以原文登市(不含汪疃镇、苘山镇)的行政区域为文登区的行政区域,文登区人民政府驻天福街道文山路30号。

二、同意将原文登市的汪疃镇、苘山镇划归威海市环翠区管辖。

【2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鲁政字[2014]48号)】【3月18日威海市文登区正式挂牌成立】◎2014年6月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1号)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

衡南县撤县设区方案

衡南县撤县设区方案

衡南县撤县设区方案近年来,我国县市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各地区纷纷进行县撤区设的改革。

在这个背景下,衡南县撤县设区方案也随之出台,旨在推动衡南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并提升其行政管理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当地居民。

一、撤县设区的背景和意义衡南县位于湖南省南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县级行政管理的局限性,衡南县的发展受到了一定制约。

为了更好地发挥衡南县的地理优势,推动其经济发展,提升其综合实力,撤县设区势在必行。

撤县设区不仅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还有利于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通过设立行政区,可以实现更为精细化的管理,并加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衡南县撤县设区方案的主要内容根据衡南县撤县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主要内容的方案:1. 设区划定:根据衡南县的地理位置和发展需求,将衡南县划分为若干区域。

优先考虑设立新的市级行政区,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的经济合作和发展。

2. 机构调整:设区后,将根据行政管理需要,调整相关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3. 资源调配:设区后,将合理调配行政资源,重点支持发展优势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和就业增长。

4. 人员安置:设区后,将合理安置县级行政机关的相关人员,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同时培养新的行政管理人才,确保行政工作的稳定进行。

5. 群众参与:设区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民主参与,实现方案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衡南县撤县设区方案的预期效果通过衡南县撤县设区方案的实施,预期能够取得以下效果:1. 经济发展:设区后,衡南县将有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和机会,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产业升级和就业增长,提高地方经济实力。

2. 行政管理水平:设区后,衡南县的行政管理能力将得到提升,能够更好地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满足居民的需求。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3.12.25•【文号】国函[2003]134号•【施行日期】2003.12.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3]1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的请示》(豫政文[2003]19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新乡市新华区更名为卫滨区,北站区更名为凤泉区,郊区更名为牧野区。

调整新乡市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行政区域。

二、将新乡县的关堤乡、洪门镇(不含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定国、吕村、堡上、孙庄、东聂庄、秦庄11个村)划归红旗区管辖;将原郊区平原乡的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臧营13个村划归红旗区管辖。

调整后,红旗区辖东街、西街、渠东、南干道、向阳5个街道和关堤乡、洪门镇。

区人民政府驻新生巷。

三、将原郊区的平原乡(不含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臧营13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5个村,大召营镇的元庄、十里铺、中召、王固城、张固城、丁固城、络丝潭7个村,合河乡的东水东、西水东、水南营、水南4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

调整后,卫滨区辖中同街、铁西、解放路、胜利路、健康路、自由路、南桥7个街道和平原乡。

区人民政府驻人民路。

四、将新乡县的大块镇划归凤泉区管辖。

调整后,凤泉区辖原北站区的行政区域和大块镇。

区人民政府驻区府路。

五、将红旗区的东干道、北干道、荣校路、花园4个街道和原新华区的新辉路、卫北2个街道划归牧野区管辖;将新乡县洪门镇的定国、吕村、堡上、孙庄、东聂庄、秦庄6个村划归牧野区管辖。

湖南省行政区划简明表

湖南省行政区划简明表

湖南省行政区划简明表湖南省行政区划简明表湖南省,简称“湘”,是中国的省级行政区。

它位于中国的中部的长江中游地区,因湘江纵贯全境而得名。

湖南省东邻江西省,西连贵州省,南接广东省,北毗湖北省,是连接南北、东西的重要交通枢纽。

在行政区划上,湖南省共辖14个地级行政区,包括13个地级市和1个自治州。

这些地级行政区又下辖98个县级行政区,包括34个市辖区、18个县级市、44个县和3个自治县。

此外,湖南省还设有34个街道办事处、166个镇、93个乡和2个民族乡,负责基层治理。

这些地级行政区中,省会长沙市位于湘江下游,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除长沙外,株洲、湘潭、衡阳、岳阳、郴州、永州、怀化、常德、益阳、邵阳、娄底、张家界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地区也具有各自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特点。

总体来说,湖南省的行政区划基本保持稳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地区的行政区划也在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

这种调整和优化旨在更好地适应湖南在新时代的发展需要,推动湖南更好地融入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湖南省行政区划湖南省,位于中国中部的长江流域,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

这个充满活力的省份,其行政区划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体现了湖南独特的地域特点,也反映了中国行政区划的演变过程。

湖南省的行政区划可以追溯到秦朝,当时设立了长沙、衡山、桂阳、零陵等郡。

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些古老的郡县逐渐演变,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至清朝,湖南省已基本形成今天的行政区划格局。

现代湖南省共有14个地级行政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娄底、邵阳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这些地区根据地理、历史和文化等因素被划分为不同的市、县和区。

湖南省的行政区划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它反映了湖南作为农业大省的地位,许多地区都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

其次,湖南地处长江中游,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湖南省的行政区划也充分考虑了民族分布和地方特色,如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体现了湖南多元文化的特点。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洛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0]4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洛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0]4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洛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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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洛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0]4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洛阳市市区行政区别的请示》(豫政文[2000]7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洛阳市郊区更名为洛龙区。

区人民政府驻地由西工区凯旋东路迁至关林镇。

二、同意对洛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域作如下调整:将原郊区的工农乡、孙旗屯乡划归涧西区管辖;将原郊区的红山乡和洛北乡的东下池村、西下池村、瞿家屯村、东涧沟村、五冢女村、金谷园村、西小屯村、西工村划归西工区管辖;将原郊区的邙山镇和洛北乡的新生村、工农村、烧沟村、岳村划归老城区管辖;
将原郊区的瀍河回族乡划归瀍河回族区管辖;将西工区的安乐街道划归洛龙区管辖。

调整后,洛龙区辖李楼乡、古城乡、石人乡、辛店镇、安乐镇、龙门镇、关林镇、白马寺镇和安乐街道。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0年五月二十日
——结束——。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长沙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6]29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长沙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6]29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长沙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正文: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长沙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1996]2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长沙市市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湘政[1995]42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

现批复如下:同意撤销长沙市东区、南区、西区、北区、郊区,设立长沙市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

岳麓区辖原西区的麓山南路、银盆岭、桔子洲、望月村4个街道办事处,原郊区的岳麓山、望岳2个乡和望城县天顶乡,区人民政府驻银盆路89号;芙蓉辖原东区的韭菜园、府后街、五里牌、浏正街、文艺路、解放路、都正街、朝阳街、人民路9个街道办事处,原郊区的马王堆、东岸2个乡和火星镇,区人民政府驻韭菜园路62号;天心区辖原南区的裕南街、金盆岭、城南路、书院路4个街道办事处,原西区的坡子街、学院街2个街道办事处和原郊区的大托乡,区人民政府驻樟树园9号;开福区辖原北区的望麓园、伍家岭、新河、清水塘、北站路、黑石渡、民主东街、上大垅8个街道办事处,原西区的西长街、如意街、通泰街3个街道办事处,原郊区的福安乡和长沙县的捞刀河镇及望城县的霞凝乡,区人民政府驻蔡锷北路393号;雨花区辖原南区的左家塘、侯家塘、井湾子、圭塘、南大路5个街道办事处,原郊区的黎托、洞井、雨花亭3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人民路4号。

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结束——。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1999.12.06•【文号】•【施行日期】1999.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发布日期:2006年,实施日期:2006年)废止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1999年12月6日)第一条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的人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仅适用于各类统计及统计有关的业务核算,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以国务院关于我国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为依据,将我国地理区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中有关概念的解释一、关于人口指标的解释《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有关人口的指标均为在调查地居住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

二、关于人民政府驻地的解释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是指区(市)人民政府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建制镇、乡)全部行政地域;建制镇人民政府驻地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的居委会地域,如果未设居委会或居委会地域不明确的,则为村委会地域。

三、关于城区建设的概念城区建设是指城镇的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居民区的建设。

(一)公共设施是指:行政办公设施、商业金融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科研设施、其他设施(包括文物古迹、宗教活动、社会福利院等设施)。

(二)市政公用设施是指:水电气热供应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邮电通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在建工程及维修设施、其他设施(如消防设施等)。

(三)居民区是指:居民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儿园、学校、粮店、副食店、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道路及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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