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案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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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1、水务局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

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

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模版(3篇)

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模版(3篇)

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模版防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__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

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预留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

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

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班组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

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班组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

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范本(三篇)

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范本(三篇)

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范本1. 引言____年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为确保各行各业的员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推动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机制,确保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进一步增强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良性循环。

2. 立法保障(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工资支付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雇主和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

(2)完善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建立工资支付监管部门,对工资支付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并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资支付的正常进行。

3. 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1)加强工资核算与公示:用人单位每月必须进行工资核算,并且将工资信息及时公示,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相关信息应在单位内网和政府指定的平台进行公布。

(2)推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鼓励企业采用工资银行代发方式,同时加强对工资银行代发机构的监管,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员工账户。

(3)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作为员工工资支付的质保,一旦发生工资拖欠等问题,员工可以向工资支付保证金中心申请赔付。

(4)加强工资支付信息对接和核验:政府有关部门与银行建立工资支付信息对接机制,确保员工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数据的核验,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4. 增强监管和执法力度(1)建立全国统一的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将各地的工资支付监管机构纳入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建立工资支付问题的快速报警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和信息共享,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工资支付问题。

(2)加强巡查和检查力度:通过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发现工资支付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工资支付问题的监管,建立举报工资拖欠等违法行为的奖励机制,提供一定的经济奖励和保护措施。

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案概要

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案概要

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案概要一、问题现状农民工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关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加,工资支付问题也逐渐成为突出问题。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长。

由于工程项目周期长、公司财务官僚化等原因,导致农民工往往要等待数月才能拿到工资,而有时还出现拖欠工资、非法克扣等情况,给农民工的生活造成很大困扰。

2.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单一。

目前,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方式主要是现金和银行转账,支付渠道单一,无法满足复杂的支付需求。

3.信息不透明。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信息公开,农民工不知道自己的工资情况,无法及时了解到支付信息,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些问题给农民工带来了很多困扰,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解决方案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合理设置工程项目周期,减少工资支付时间。

同时,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支付效率,未经过合法程序的克扣工资行为,应立即纠正。

2.探索多元化工资支付方式。

可以考虑使用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等方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支付渠道,同时也可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选择。

3.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

公司应该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工资支付信息,让农民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并提供有效渠道,让农民工反映工资支付问题。

4.加强监管,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

政府应引导企业履行支付义务,加大对企业违法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应建立健全的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人身保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5.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

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素质,让农民工知道自己的权利和维权方式,从而减少非法克扣工资等问题的发生。

以上措施可以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热线,让农民工及时反映问题,并在企业和政府的配合下对问题进行处理。

这样,将会有效的解决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主要做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主要做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指通过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多方合作,采取一系列措
施确保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所应得的报酬得到及时支付的过程。

以下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要做法:
1. 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和改进,定
期发布相关政策,完善监管措施,以减少拖欠工资和恶意拖欠行为。

2.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媒体和社会机构都应该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
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 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政府可以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征信和信用评估,同时增加不良记录的公示力度,以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

4. 强化监督执法:政府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违法欠薪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同时
提高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强维权机构建设。

5. 改进用工制度:企业应当遵守用工合同规定,规范工资支付流程,并将工资保障作
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调查和分析,提高用工管理水平。

6. 加强社会参与: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体等社会机构可以积极参与农民工维权工作,
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综上所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多方合作,采取一系列
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提高农民工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

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

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方案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方案和措施:1.政府监管和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例如《劳动合同法》等。

政府还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并惩罚拖欠工资的企业和个人。

2.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和农民工之间应当建立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的条款和标准。

合同中应规定明确的工资支付时间,并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同时,农民工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工地点、劳动条件和工作时间等。

3.加强用工企业信用管理:政府部门可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级和管理系统,对用工企业进行评级和评估。

对于拖欠工资的企业,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限制其参与公共项目的招投标,限制融资等。

5.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加强媒体和社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监督和曝光力度,增加舆论压力,推动相关部门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

政府可以通过舆论引导,增加社会对拖欠工资行为的非法性认知,形成全社会的共识,促进问题解决。

6.发展集体合同制度:在农村地区,可以发展集体合同制度,由农民工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企业等达成集体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时间等。

这样可以规范用工关系,降低农民工的工资纠纷风险。

7.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进一步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

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农民工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用工企业支付工资的成本,提高用工企业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意愿。

8.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就业技能和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为用工企业创造价值,增加工资支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总之,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需要政府、用工企业和农民工自身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和支持力度;用工企业应建立合理的工资支付制度,严格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应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案

附件: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案根据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为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从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入手,建立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使用劳务分包企业和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设部建市[2005]131号)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4]155号),拟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增强系统管理合力市建委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隋振江为组长,朱和平为常务副组长,栾德成、侯承儒、冀岩、张农科为副组长的“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张小虎同志兼任。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建筑业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召集并参加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与市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联动,研究议定相关政策、法规,指挥重大事件的处理。

(一)市建委各相关处室责任1、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决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建立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基础管理体系,协调劳动、公安等部门和市区两级建委的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因劳务费拖欠等引发的农民工群体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清欠办:负责组织解决由于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劳务费拖欠,解决劳务费支付的资金来源。

3、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对有拖欠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实施在资质监管方面的处理。

4、开发办:负责对有拖欠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实施处理,协调落实资金来源。

5、造价处:负责结算纠纷政策咨询,协调造价咨询机构处理结算纠纷。

6、执法大队:负责加强劳务费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和企业进行执法处理。

7、工程办:负责配合实施行政处理决定和协调重点工程工程款的支付。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文(3篇)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章工资支付责任主体第一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或劳动纠纷调解协议的约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第二条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或平台进行工资支付。

对于确实无法进行银行支付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运营商支付短信通知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第三章工资支付方式第三条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发放现金的,应当确保足额支付、及时发放,在记录上应当标明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工作地点、发薪日期和薪资数额等信息。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支付的,应当保证支付系统安全稳定,及时将工资款项划入农民工个人账户。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维护农民工个人隐私,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向外泄露。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支付账号和支付时间等相关信息,确保农民工知晓。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流程和责任人,并配备专门的工资支付人员或部门,负责工资支付工作。

第四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工资核算和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农民工的工资核算情况和支付明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工资核算,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工资支付核对,核对支付金额与实际支付情况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异议处理机制,接受农民工对工资支付情况的投诉和申诉,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并处以罚款;拒不支付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例文(三篇)

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例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问题就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出现,不仅影响着民工的生活质量,也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

因此,在____年,为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方案和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确保法律对于工资支付的规定明确、具体,并且与时俱进。

2.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建立并完善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工资支付问题。

3. 推动建立信用体系。

建立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将不按时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和获得政府支持。

二、加强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 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计算和发放标准,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和公正。

2.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支付的相关事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和金额等。

3. 加强用人单位的管理。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三、加强工资支付信息化建设1. 推动用人单位实施工资信息化管理,建立工资支付的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2. 建立工资支付信息共享平台,让劳动者和社会监督机构能够及时了解工资支付情况,并进行监督和投诉。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工权益保护意识1. 加强对民工权益保护政策的宣传,让民工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保护途径,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2. 增加社会组织和媒体的参与,在工资支付问题上发声,曝光违法用人单位,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监督。

3. 组织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民工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增强他们的维权能力。

五、建立民工工资支付应急机制1. 建立为民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对于工资支付困难的民工,提供临时救济,确保其基本生活。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农民工是现代城市化建设中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不合理工资待遇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民工,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按照规定支付,需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的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可以进一步压实用人单位的责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目的如下:1、摸清农民工拖欠工资和待遇不合理等情况,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2、加强用人单位的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及时排查和发现不合法用工情况,制止非法用工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1、制定检查计划。

明确检查的对象、区域和工作目标,明确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以及各项检查工作要求。

2、发放告诉通知书。

检查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用工单位,告知其检查时间、地点和要求,并告知其有关规定,使其理解检查的内容和目的。

3、实地走访。

通过实地走访、问询和调查等手段了解情况,查看用工单位的用工合同、劳动报酬等资料,检查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工资,并了解拖欠工资的时间、数量和原因等情况。

4、整理资料。

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进行合理归纳、汇总整理,并形成相关的检查报告和反馈意见。

5、加强协调与配合。

检查人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社区和维权律师等的配合与沟通,制定妥善处理方案,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四、工作要求1、加强宣传。

在开展工作时,要加强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农民工都知道自己的权利,并通过媒体、社区和各种社群平台等渠道,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农民工及时维权。

2、落实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做好工资台账和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的记录,确保及时足额地支付农民工工资。

3、保持独立性。

检查人员要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事,维护检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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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案根据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 为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从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入手,建立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使用劳务分包企业和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 (建设部建市 [2005]131号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劳社资发 [2004]155号 , 拟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增强系统管理合力市建委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隋振江为组长,朱和平为常务副组长,栾德成、侯承儒、冀岩、张农科为副组长的“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张小虎同志兼任。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建筑业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召集并参加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与市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联动,研究议定相关政策、法规,指挥重大事件的处理。

(一市建委各相关处室责任1、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决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建立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基础管理体系,协调劳动、公安等部门和市区两级建委的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因劳务费拖欠等引发的农民工群体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清欠办:负责组织解决由于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劳务费拖欠,解决劳务费支付的资金来源。

3、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对有拖欠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实施在资质监管方面的处理。

4、开发办:负责对有拖欠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实施处理 , 协调落实资金来源。

5、造价处:负责结算纠纷政策咨询,协调造价咨询机构处理结算纠纷。

6、执法大队:负责加强劳务费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和企业进行执法处理。

7、工程办:负责配合实施行政处理决定和协调重点工程工程款的支付。

8、质量处:负责结合竣工备案管理监督落实工程款和劳务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9、市场处:负责行政处理决定的实施和落实,组织建委系统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检查。

10、招标办:负责配合实施行政处理决定,监督劳务分包工程的合同备案,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合同履约和合同纠纷调解以及支付约定的落实。

11、法规处:负责审查行政处理决定,为处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法规支持。

12、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负责配合实施处理决定,对拖欠工程款单位采取监控措施以解决支付劳务费的资金。

13、房屋权属处:负责配合实施行政处理决定。

14、信息中心: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持。

组织对违规企业媒体曝光,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二区县建委和亦庄建设局负责区县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落实工作,对本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实施专项监管。

参加或组织协调同级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属地内的日常监管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相关管理数据和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三各省驻京建筑队伍管理处负责督促本省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按约定支付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与指导,配合协调处理本省企业的有关问题,负责收集上报本省企业有关管理数据和信息。

(四各集团总公司负责做好企业内部与解决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的各项工作,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规范劳务分包工程款的结算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方式。

三、调整工作体制,形成市区两级三部门联动市建委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建立联席会制度,区县建委会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公安分局建立区县联席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即时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问题,并建立联合检查,联席会议纪要、简报、工作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

按照建委负责解决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劳动部门负责监察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公安部门负责对妨害公共秩序、无理恶意讨要的行为进行打击的各自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参加联席会的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

市建委建管中心责成专人,负责将市级联席会的信息、区县建委的工作信息、市区两级建委的管理数据进行汇集整理与发布。

四、建立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1、构建新的工作网络 :把市区两级三方面的主责人员和联系电话汇编在一起,密切配合、监管信息共享 , 对排查出的支付率低和结算有争议的项目加强监控,共同防范。

市建委委员:朱和平办公室:张小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办公室:吴安泰市公安局副局长:高煜办公室:陈文兴2、增强区域联动的快速处置能力:对突发的群体性事件, 共赴现场,一方面快速按照各自职责控制局面,另一方面当即研究方案并组织实施,力争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具体措施(一对拖欠行为实行层层责任追究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 首先追究劳务企业的责任, 从劳务分包企业开始逐级追究造成拖欠的责任单位责任,不论是总承包企业还是开发企业,都依法严肃处理,对违规企业和个人通过媒体曝光,并进行信用警示。

(二从资金源头给予保障把好开工审批关。

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或已竣工工程长期不结算的,或没有按约定支付的,不予核发开工许可证。

配合市劳动局在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依据劳务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比例,按 142号文件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三强化合同履约加强合同履约的监察。

经济合同订立时应建立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合同双方必须履行经济合同中关于支付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义务和约定。

加强对奥运工程、重点工程劳务费支付情况的监督,及时反馈信息,对参建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

(四明确解决经济纠纷的正当途径合同双方在合作中产生的经济纠纷,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凡因不履约而造成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不按正当途径解决经济纠纷的企业限期整顿、停止承接新工程 6个月, 引发群体事件的停止 12个月;对违法制造事端,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包工头加大打击力度,在“黑名单”中锁定,使其今后不得在北京建筑市场承接工程。

(五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单位依据建设部 131号文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委 155号文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用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记入市建委行业信用系统;情节严重的,不批准新的开发项目,不得设立新的开发企业,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

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等行为,均视为违法分包进行处理。

对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对引发极端或群体性事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改正期间,禁止其承接新的工程,记入市建委行业信用系统,并在有形建筑市场和媒体进行曝光。

情节严重的,清出建筑市场。

(一引发一般性极端事件或者 2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改正期限不少于 1个月;(二引发较严重极端事件和 2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改正期限不少于 6个月;(三引发严重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改正期限不少于 12个月;(四第一起极端或群体性事件发生后, 12个月内又发生极端或群体性事件,改正期限视情节和后果予以延长。

对本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领导记入个人不良行为纪录;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格执行支付规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责任施工企业必须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资金预留账户》 ,按照该企业所施工的每一个项目的合同额,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142号令的有关规定提出资金存入该账户,以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

违反有关规定,将工程款、劳务费支付给包工头、包工头未足额发放或包工头携款逃逸,造成民工工资拖欠的,由违规单位再行支付。

(七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正面引导发挥外施企业党团工会组织作用,关心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好企业管理层工作,督促企业按约定支付民工工资, 同时做好对农民工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对拖欠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

六、执行时间(一集中整顿阶段, 2005年 11月初至 2006年 1月底。

重点是市区两级建委和各省驻京建管处,要切实组织企业摸清各自工资的支付实情,同时督促各企业按计划如期支付劳务费。

排查重点是:各区县要特别注意违规建设项目、各集团公司和施工企业要特别注意以“合作项目部”使用劳务队伍的劳务费和工资支付情况。

对排查出的工资支付率低和人员使用比较混乱的项目要加强监控,做好预案;对于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情况较差的项目,市区建委要立即做工作,防止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已完工程按规定时限抓紧劳务费结算,对最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提前制定指导原则和解决方案。

11月底,各集团公司要集中资金解决兑付率低于 70%的劳务企业的劳务费, 劳务费总体兑付率应达到 82%; 12月中旬, 劳务费总体兑付率应达到 91%; 2006年 1月 15日前完成当年应支付的劳务费。

(二 2006年春节以后的工作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快构建全市系统化的管理网络,从年初开始,从规范市场行为和用工行为等工作入手, 狠抓长效机制的落实。

附件: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 :隋振江常务副组长 :朱和平副组长 :栾德成侯承儒冀岩张农科成员:市建委有关处室:陈建文张小虎孔繁和魏成森张宝玉王承军郑志勇郑伟革郝小兵陈现忠秦海翔程十春沈洁谢东晓徐燕区县建委:赵锦鹏吴铁男张晓锋王跃荣康建一马锋杰李勇张宝国王清富齐文东赵冬霞林东生秦德生刘晓光马天彪张柏李贵山武克吴伯君各省驻京建管处:李永辉武贵生张学隆谢挺洪祖报林贤福刘林江潘立宏王杰齐祥林许世真周子斌各集团、总公司:李振长孙宝珩田振郁焦润明张玉树牛增录刘哲生解世民梁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张小虎(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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