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合格证申请程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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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办理流程分享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办理流程分享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办理流程分享1、申报单位
(1)动物饲养场、养殖⼩区
(2)动物屠宰加⼯场所
(3)动物隔离场所
(4)动物和动物产品⽆害化处理场所
2、申报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图(建设、分区、布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3)设施设备清单
(4)管理制度⽂本(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害化处理场管理制度⽂本,最好上墙拍照)
(5)⼈员情况(⼯作⼈员情况,聘⽤的乡村兽医或执业兽医,⼈员⽆⼈畜共患传染病)
3、审批程序
A 动物饲养场、养殖⼩区;动物屠宰加⼯场所
(1)申请⼈向县畜牧局提出申请,并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动物卫⽣监督部门提供申报材料;
(2)乡镇(街道)动物卫⽣监督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作⽇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初
审。

初审不合格的,⼀次性告知申请⼈需补正的内容;初审合格的,将申报材料上报县动物卫
⽣监督所;
(3)县动物卫⽣监督所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作⽇内完成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查,审查
不合格的,书⾯通知申请⼈并说明理由;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B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害化处理场所
(1)申请⼈向县畜牧局提出申请,并向县动物卫⽣监督所提供申报材料;
(2)县动物卫⽣监督所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作⽇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
报材料上报省畜牧兽医局。

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查办法》

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查办法》
(十七)从业人员花名册 填写单位实际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十八)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资格证书 提供单位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九)从业人员健康证书 提供单位从业人员(饲养人员)健康证书复印件。
(二十)从业人员身份证 提供单位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一)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
1、畜禽标识代码:由审核机关填写。 2、名称:填写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单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4.场址:填写场所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县、乡(镇)、村(场)、组(或地名)。
5.建场规模:根据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年出栏××头。 6、拟建治污设施:填写污物污水治理程序。
7、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意见: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审查是否符合畜牧业发展布局 规划要求,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将动物防疫合格证作为养殖场进行登记的前置重要条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许可
申报材料要求
一、许可范围 (一)在光泽县境内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 场所、动物隔离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单位
(以下简称单位)。 (二)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兴办:指单位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动物隔离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申请《动物防
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1.1名称:填写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单位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1.2地址:填写场所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县、乡(镇)、村(场)、组(或地名)。 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填写。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材料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材料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材料
1.申请表格:申请表格需由申请人填写,表格可向相关部门索取或通过网络下载。

2.企业登记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等。

3.疫苗使用单位许可证:疫苗经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的疫苗使用单位许可证。

4.动物疫苗购进合同及疫苗购进证明:购进疫苗时需与制造商签订购进合同,并获得疫苗购进证明。

5.免疫程序及记录:申请人应提供实施疫苗免疫的具体计划及相关记录。

6.动物卫生监测报告及动物疫病防治报告:申请人应提供动物卫生监测报告及动物疫病防治报告,以证明所养动物的健康状况。

7.基础设施及卫生防疫设施建设情况:申请人应提供所养动物的基础设施及卫生防疫设施建设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国家(地区)、行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标准等。

实践中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

实践中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

实践中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动物防疫和疫病可控性,农业部制定的证书,用以证明动物和动物产品等具备一定的防疫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进行动物防疫相关活动必须取得的证书之一。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首先需要向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站或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和信息:
(1)该申请来源的动物是经过检疫的或出示准确的畜禽防疫检验证明的。

(2)动物所在的场所必须具备不设置或重新定义动物卫生设施和动物防治设施的条件。

(3)动物所在场所必须设置有有效的口蹄疫预防措施等。

审核材料,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动物及相关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对动物及其活动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性传染病病原表现、疫病示范实施情况及综合管理水平等进行检查;如果检查结果合格,就可以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此外,持有此证书的申请人还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如减免动物药品登记证费、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快捷等。

总而言之,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仅能确保动物疫病的可控性,还可以为动物类药物的研发和使用提供保障,给人们带来更安全和更舒适的生活环境,起到保护人民生命及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年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年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1. 引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对养殖场、动物园等动物场所进行年度审核的重要证明文件。

该证书的发放需要通过年度审查来确保动物场所的健康和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的流程和具体要求。

2.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流程2.1 提交申请首先,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农业部门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申请。

申请表应包含以下内容:•场所基本信息:包括场所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动物种类:列出场所内饲养的动物种类及数量。

•上一年度的防疫工作报告:详细描述上一年度内进行的各项防疫活动,包括疫苗接种、消毒措施等。

2.2 审核准备农业部门收到申请后,将派遣专业人员组成审核小组,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

审核前,审核小组将准备以下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审核表格:用于记录现场检查的各项指标。

•工作计划:明确审核小组成员、审核日期和时间等。

2.3 现场检查审核小组将按照预定计划前往申请人所在的动物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动物生活环境:包括动物栏舍的卫生情况、通风条件、饮水设施等。

•饲养管理措施:包括饲料储存条件、饲养方法是否符合标准等。

•防疫措施:包括动物疫苗接种情况、消毒措施是否到位等。

•疾病监测和报告:包括对动物健康状态的监测和及时上报。

2.4 结果评估审核小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申请人所在的动物场所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各项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或不合格情况。

•对已发现问题给予整改建议。

2.5 审核报告和证书发放审核小组将根据评估结果,撰写审核报告。

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审核小组对场所的总体评价。

•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措施。

审核报告完成后,农业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如果场所符合要求,将颁发新的合格证;如果存在问题,将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流程图

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流程图

《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流程图◆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方法》
八、各类规章制度
政务大厅畜牧局窗口工
件通知书。

1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

合格不合格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咨询:、
◆窗口负责人:董广红窗口工作人员:宋玲玲
◆投诉监督:、
《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合格不合格
◆咨询:
◆窗口负责人:董广红窗口工作人员:宋玲玲
◆投诉监督:、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图◆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合格不合格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咨询:、
◆窗口负责人:董广红窗口工作人员:宋玲玲◆投诉监督:、。

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条件

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条件

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条件1. 疫情控制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之前,首先需要确保所在地区没有发生动物传染病的疫情。

疫情对动物的健康和生产平安产生严重威胁,因此各国普遍规定在疫情期间禁止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2. 动物检疫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之前,需要确保携带动物已完成规定的检疫程序。

检疫旨在防止疫病传入或传出某个地区,保护人类和动物的健康。

3. 动物健康证明所携带的动物必须在合格的兽医指导下进行体检,并获得兽医签发的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需要包括动物的种类、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详细信息,兽医还需在证明上签字确认。

4. 疫苗接种记录动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疫苗接种方案进行接种,并能提供疫苗接种记录作为证明。

疫苗接种记录应包含疫苗的种类、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人员等信息,以确保动物与某些疾病的传播风险降到最低。

5. 出入境许可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还需要获得相关的出入境许可证。

这是由移民局或相关部门发放的证明,用于证明携带动物的合法身份及目的地的规定。

6. 动物身份标识所携带的动物需要正确佩戴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所规定的身份标识,如耳标、颈圈等。

这些标识有助于识别动物身份以及追踪动物来源或去向,防止非法贸易和传染病的传播。

7. 隔离期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前的一段时间内,携带动物要进行隔离。

隔离期的目的是为了观察携带动物是否有传染病的病症,并防止其传播给其他动物或人类。

8. 监测报告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前,动物所在地区的卫生监测机构需要提供一份正式的监测报告。

该报告应详细描述动物所在地区的疫情动态、防控措施、检验结果等相关信息,以便评估携带动物的平安风险。

9. 相关费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兽医费用、检疫费用、认证费用等。

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地区而异。

10. 合规标准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需要符合国际相关标准和规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对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有所不同,携带动物的所有人应了解并遵守这些合规标准。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办办理流程图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办办理流程图

动物卫生 监督所对 防疫条件 进行现场 审核 10 天
承办人 提出 初审意见
分管领导 审核
(2 天)
符合条件: 动物卫生监 督所制证、 发证、建档 立卷
1天
签署审核意见
不符合条件: 动物卫 生监 督所 退回申 请材 料或 进行整 改并 书面 告知理由要求。
申办材料: 提出书 面报 告、 填写 动物防 疫合 格证 申请 表》;提供《营业执照》 预先核 准通 知书 、从 业人员 健康 证、 法人 身份证 、技 术人 员的 学历证书、资格证书、 身份证 复印 件各 一份 并交验原件;行政 Nhomakorabea服

窗口受理

1天






整 体 协 调 、 运 转
窗口发证 1天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办办理流程图
法定办理时限30天 承诺办理时限15天
图例:
文件流 配套资料流
申办条件: 选址、布局符 合动 物防疫要求; 有专 职防治人员; 有隔 离和消毒设施 、设 备;饲养、防 疫、 诊疗等人员无 人畜 共患病;防疫 制度 健 全。 符合农业部《 动物 防疫条例审核 管理 办 法》规 定的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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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酒泉市动物检疫站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办程序和办法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为了加强我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令(第15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酒泉市《动物防
疫合格证》申办程序和办法。
1 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范围
1.1 动物饲养场户(家禽饲养量在500只以上,牛(奶牛)及
大畜5头以上,羊50只以上,猪30头以上);
1.2 种公畜站和胚胎生产场所;
1.3 孵化厂;
1.4 屠宰场(厂、点)、肉类联合加工厂;
1.5 动物储运、中转、交易场所;
1.6 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储藏场所;
1.7 原毛、生皮、骨、角加工场所;
1.8 各类动物隔离场所;
1.9 动物诊疗场所;
1.10 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保管使用场所;
2 申报和提交材料
2.1 单位和个人向酒泉市动物检疫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
的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必须详细写明如下内容:
2

2.1.1 场户名称和详细地址。
2.1.2 法人代表姓名和申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1.3 生产、经营类别及生产规模和能力。
2.1.4 圈舍、库房、加工间和经营场所的数量、面积。
2.1.5 设备、设施等情况。
2.1.6 从业、防治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学历情况。
2.1.7 防疫消毒制度情况。
2.2 领取《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表》。
2.3 递交《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表》以及下列文件和资料。
2.3.1 申请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
照片2张。
2.3.2 饲养、生产、经营场地的平面布置图。
2.3.3
饲养、生产、经营的工艺流程情况。
2.3.4 防疫消毒制度。
2.3.5 防治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2.3.6 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3 审查 申请单位和个人在完备上述手续后,酒泉市动物检疫
站派2名检疫员在30个工作日内依据农业部令(第15号)《动物防疫
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
查,审查合格后,在《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表》上填写监督检查情况
并共同签署意见。
4 审核、发证
3

4.1 检疫员将《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表》报酒泉市动物检疫站
站长,由站长(副站长)审批。
4.2 由办事人员核对无误后,予以办理发放由农业部监制的《动
物防疫合格证》。并将所有申报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5 收费
5.1 标准 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关
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附件四规定的标
准执行,具体如下:
5.1.1 种用动物饲养场 200元/个
5.1.2 乳用动物饲养场 150元/个(户)
5.1.3 动物饲养场 200元/个(户)
5.1.4 孵化场 200元/个(户)
动物饲养户 100元/个(户)
屠宰厂(点) 200元/个
肉类联合加工厂 200元/个(户)
其他动物产品加工 50元/个(户)
动物产品经营 50元/个
动物及其产品仓储 50元/个
5.2 收缴办法 发证时由申请单位和个人一次性交清。
6 本办法本从2004年1月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
7 本办法由酒泉市动物检疫站负责解释。
4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审批表
编号 年 月 日
场户名称 联系电话
照片
详细地址

法 人 申 请 人
生产类别 生产规模

场址选址布局
畜禽舍通风采光
隔离消毒设施
无害化、污水、污物处理设施

饲养、防疫人员
防疫制度

现场审查情况
检疫员: 年 月 日

防疫合格证号 (酒)动防(合)字第 号
检 疫 站
审 批 意 见 站 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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