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使用前须经过安全审查和特殊设备安全技术监测的设备。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单位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管理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取得与其所从事特种设备类型相对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特种设备技术安全监察部门颁发,有效期为五年。
证件到期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按规定办理证件的更新手续。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特种设备作业期间,应随身携带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配戴身份标识。
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且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规定。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和评价1.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特种设备作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 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3. 考核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将进行再培训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特种设备作业资格。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维保情况、作业人员情况等。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合格的特种设备维保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检查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随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2.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等方面。
3.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结果应及时报送特种设备技术安全监察部门,并将检查报告保留备案。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是指用于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具有一定危险性或者风险的设备,如电梯、压力容器、电气设备、起重机械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各个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下面我们将对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的审批、注册登记和安全监察等内容。
以下是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特种设备的分类管理: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和危险性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压力容器类、电梯类、起重机械类、锅炉类、爆破器材类等。
不同类别的特种设备具有不同的管理要求。
2. 特种设备的审批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需要经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和注册登记。
审批和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设备设计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3.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是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将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4. 特种设备的年度检验:特种设备的年度检验是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之一。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需要每年对其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5. 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于特种设备发生的事故,相关管理部门将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对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维修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培训:对于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维修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需要进行资格认定和培训。
认定标准包括相关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等。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需要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进行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提高本公司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考核要求。
3、职责安全部门应根据各部门、各经营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4、内容(一)本单位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应达到____%,培训学时____个学时。
(1)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其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2)本单位的性质、经营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有害气体防护常识;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5)本单位和同行单位的典型事故教训。
(2)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其教育内容:1)本单位概况,经营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本单位安全经营实施细则及各岗位安全上岗规程;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4)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经营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8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经营服务。
1)本岗位的经营程序及经营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本岗位用电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经公司安全部门效果评估后,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负责。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4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特种设备指使用该项设备进行生产或作业活动时,对生命财产安全可能产生重大危害的设备。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特种设备上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维修、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生产和作业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部门和特种作业人员。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是管理的首要原则。
2. 法律遵守: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4. 设备维护:特种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操作正常。
四、特种设备管理1. 特种设备采购1.1 特种设备的采购应根据所需功能和安全技术要求,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1.2 采购的特种设备应具备合格证书,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 特种设备的维修和备件应由供应商提供,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特种设备使用2.1 使用特种设备前,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设备操作培训并持证上岗。
2.2 特种作业人员在使用特种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完好。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 人员资格及培训1.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特种设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持证上岗。
1.2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了解最新的技术和安全操作要求。
1.3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特种作业要求。
2. 工作安全2.1 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2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2.3 特种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3. 工作记录和报告3.1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填写工作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3.2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大型起重机械、工业锅炉等。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及经验。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单位负责制定并进行培训,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检查维护、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及管理等。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操作特种设备。
第十条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登记注册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并定期进行更新。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登记注册信息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厂家、安装地点、使用单位等内容。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由单位负责,并应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隐瞒虚假。
第十五条单位应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退役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参数、维护记录、检查报告等。
第十八条单位应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三章检查维护管理第十九条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执行。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应符合相关标准,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的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并记录维修过程。
第四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二十四条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过单位培训。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保持工作秩序。
第六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等行为。
第七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第二章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权益,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参与相关安全生产决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权和责任立即报告上级,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起重、吊装、电梯、无损检测、焊接等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四条企业应当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并在特种作业人员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予以提升。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企业的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
第三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起重机械、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测等作业的人员。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设备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
第十条企业应当明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并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予以提升。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企业的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档案,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特种设备操作证书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以及从事各类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管理第五条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建立设备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验收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六条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技术人员的检查和验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无照操作特种设备。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设备要定期检查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运行安全。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持有相应的证书,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前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掌握特种作业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知识。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工作时必须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工作时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严禁随意更改作业内容和作业方式。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做到预防为主,保证作业工作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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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2010.07.01起施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特总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包括操作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前者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证,后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证。
第一章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1、第2、第4和第5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并穿好防护用品。
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审,没有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视为作废,禁止上岗。
3. 项目配足配齐特种作业人员,保证施工需要,建立进入项目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4. 项目每月底清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新加入施工和已离开的特种作业人员建立动态登记表;
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家庭电话(或联系方式)以及操作证复印件备案。
6.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7.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
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8.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10.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11. 项目各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1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第三章培训审核
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2.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3.对持有特种作业证件的人员,进入工地前应先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并做好培训考核记录;
4.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6年1次。
5.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第四章特种作业种类
1.电工作业;
2.锅炉(含水质化验)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金属焊接(含气焊)作业;
5.登高架设作业;
6.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
7.爆破作业;
第五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5.1选购特种设备时应选用具备资质的制造单位生产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包括进口的和成套设备中的特种设备),并应当检查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备。
5.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应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项目部安保部门,并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项目部。
项目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5.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当置于或者项目部向有关主管部门或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4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5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6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7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8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5.9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
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10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