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主体
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

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签约主体是实际签署合同的人,可能是代理人或者代表人。
合同主体与签约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主体是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而签约主体是实际签署合同的人,可能是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与合同的权利义务无关。
我们知道,签订合同肯定是要有具体的人来签字盖章,对此我们称之为签订合同的主体。
那从法律角度讲,什么是签订合同的主体呢?很显然,如果不具有合同签订主体资格的,那么签字之后合同也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离不开订立合同的主体,也就是订立合同主体存在是前提条件,当这个前提条件不适格时,合同就会存在风险,想要通过合同关系得到相应利益的愿望就会落空。
这样的不适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二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从《合同法》第二条可知,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何谓主体资格?《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而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其经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相应法律规定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确定的活动范围相一致,始于企业成立,终于企业消灭。
在确定主体资格时就存在风险,例如,企业是独立的法人,还是法人的一个职能部门,又或是法人的下设的分支机构等?首先可以审查它的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它就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若只有“营业执照”的字样,那它可能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经济和法律责任;若没有营业执照,它可能只是法人的某个部门。
对于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审查,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其有无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方面。
▲(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履行能力主要从其资信能力上体现,而企业的资信能力主要由一下几个方面体现:1、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2、企业银行信誉的状况;3、企业资金周转及负债的情况;4、企业的经营效益;5、企业职工的待遇;6、企业的生产规模等。
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

一、劳务提供方1. 个人劳务提供方:个人劳务提供方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签订合同时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
个人劳务提供方可以是成年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提供劳务的,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同意。
2. 法人劳务提供方:法人劳务提供方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法人责任。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法人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代表签订。
3. 其他组织劳务提供方:其他组织劳务提供方应当具备合法的组织形式,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其他组织应当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代表签订。
二、劳务接受方1. 个人劳务接受方:个人劳务接受方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签订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
个人劳务接受方可以是成年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接受劳务的,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同意。
2. 法人劳务接受方:法人劳务接受方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法人责任。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法人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代表签订。
3. 其他组织劳务接受方:其他组织劳务接受方应当具备合法的组织形式,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其他组织应当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代表签订。
三、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具备相应的支付能力:劳务接受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具备支付劳务报酬的能力,确保劳务提供方的合法权益。
3. 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劳务提供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务。
4. 具备合法的组织形式:劳务提供方和接受方应当具备合法的组织形式,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5. 具备相应的资质:对于特定行业的劳务提供方和接受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如建筑施工行业的劳务提供方和接受方应当具备建筑施工资质。
总之,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主体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主体
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协议签署日期)签署,并自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以下事实,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确立甲、乙双方之间的合同签订与履行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以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条合同签订主体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确认各自的主体身份,并在合同正文中明确表达。
第三条合同履行主体
1. 甲方和乙方在合同签署后,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履行主体进行具体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款项、提供商品/服务、履行其他义务。
2. 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履行主体,则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确定具体的履行主体。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或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主体进行具体履行,引发损失或对方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赔偿责任。
2. 如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
的损失。
第五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后终止。
但合
同签署后所涉及的事项,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合同签约主体

合同签约主体一、引言本文旨在对合同签约主体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释。
合同签约主体是指在一份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并参与签订合同的各方。
本文将介绍合同签约主体的定义、分类、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定义合同签约主体是指在一份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并参与签订合同的个人、企业或其他法律主体。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签约主体承担着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分类根据合同签约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个人签约主体:指自然人作为合同的签约方,以个人名义承担合同责任。
2.企业签约主体:指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合同的签约方,以组织名义承担合同责任。
3.合资、合作等联合体签约主体:指由多个个人或企业共同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合同的签约方,共同承担合同责任。
四、注意事项在进行合同签约主体的确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权利和义务明确:合同签约主体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准确无误。
2.合法合规:合同签约主体应当具备法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代表授权:如果签约主体是企业或组织,应当确保签署人具有代表资格,并获得合法授权。
4.无误解:签约主体应当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并确保没有任何误解或误导。
五、范例下面是一个合同签约主体的范例:合同编号:XXXXX合同签约主体甲方:张三(个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通讯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乙方:XX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四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XX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合同内容本合同约定甲方将XX物品出售给乙方,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1. XX物品的描述和数量2. 货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3. 发货和交付的时间和地点4.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个月。
合同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合同签约主体方案

合同签约主体方案
合同签约主体方案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确定合同主体的方案。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主体方案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与个人:当合同签约的双方都是个人时,合同主体方案比较简单,双方可以直接将个人姓名作为合同主体。
2. 个人与公司:如果一方是个人,另一方是公司,那么合同主体方案一般是将公司的全称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写入合同。
3. 公司与公司:当合同签约双方都是公司时,合同主体方案一般会确定双方公司的全称及其合法代表人。
4. 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如果一方是公司,另一方是个体工商户,那么合同主体方案一般是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上的主体名称(个体户)或全称作为合同主体。
5. 公司与非法人组织:当一方是公司,另一方是非法人组织(如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基金会等),合同主体方案一般是将非法人组织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写入合同。
在确定合同主体方案时,需要同时考虑到各方的法律资格、授权情况以及实际履约能力等因素。
在合同签署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并明确各方的主体方案,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销售合同签订的主体为

一、引言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或者提供劳务所达成的协议。
签订销售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重点阐述销售合同签订的主体。
二、销售合同签订的主体1.卖方卖方是指销售合同中提供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一方。
卖方可以是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卖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商品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买方买方是指销售合同中购买商品或者接受劳务的一方。
买方可以是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买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购买资格,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具备支付能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其他主体在特殊情况下,销售合同签订的主体可能涉及以下情况:(1)代理人:代理人代表委托人签订销售合同,应当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应当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代表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应当具备授权委托书。
三、签订销售合同应注意的事项1.明确合同主体: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应明确合同主体,包括卖方和买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审查主体资格:在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经营资格和信誉状况。
3.明确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应包括商品或者劳务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4.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包括交付商品、支付货款等。
5.合同变更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四、结语销售合同签订的主体是合同履行的重要保障。
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主体的资格和信誉,明确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履行性。
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

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说明属于企业法务中合同管理部分合同的签约情况:重点在于将签约时间,签约主体、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进行真实描述合同的履行情况说明:相对复杂,重点在于对合同履行过程的每个义务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一个描述。
合同签约之后就会涉及合同的履行。
一般情况下,合同签约主体和合同实际履行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但也有例外,有的合同约定的权利或义务指向第三人,那么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请看小编带来的答案。
▲一、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说明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说明属于企业法务中合同管理部分合同的签约情况:重点在于将签约时间,签约主体、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进行真实描述合同的履行情况说明:相对复杂,重点在于对合同履行过程的每个义务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一个描述,并且通常还应当制作一个进程图,并随时跟进,提醒合同的履行情况,避免企业因为疏忽错过履行期限,而导致违约。
这些内容没有统一格式的,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内容,自己撰写就可以。
▲二、合同的主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之精髓是当事人自由意志之汇合,只要不违反法律、道德和公共秩序,每个人都享有完全的合同自由,这种自由被概括为著名的合同自由原则。
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得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自由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自由地决定对方当事人,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内容,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形式。
也就是说,合同自由的范围包括订立合同的自由、选择对方当事人的自由、合同内容决定的自由及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四个方面,其核心和实质是由当事人的意思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
合同的主体

合同的主体合同的主体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还包括合法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等。
合同主体的特点是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合同主体的选择是合同的基础,关系到合同的效力和实施。
合同的主体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自然人作为合同的主体,他们在签订合同时需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对方的要求来决定签订合同。
自然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其签订的合同需要同时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人:法人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其签订的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和组织章程的规定。
法人通过其合法代表人来签署合同,并需在合同中表明其法人身份,确保合同的效力和执行。
三、合法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合法组织是指在国家法律框架下设立并具有相应经营或管理活动资格的社会团体。
合法组织作为合同的主体,其签订的合同需依法、公平、诚信,并需符合其组织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四、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合同法规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可以订立合同,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这些单位作为合同的主体,需有明确的授权范围和授权人,并需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合同的签署须由具有法定权限的人员签署,并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和程序的审批。
合同的主体在签订合同时需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一、自愿原则: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合同主体自愿达成的,并经过真实的意思表示和共同的协商。
二、平等原则:合同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应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存在一方强制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情况。
三、诚信原则:合同主体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违背合同的约定和违反诚信。
四、合法原则:合同主体在签订合同时需依法行事,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主体的选择是合同的前提和基础,能够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实施。
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合同主体应对对方当事人的资格、信誉、经济实力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评估,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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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主体
合同签订时对于主体有严格的要求,不同的主体签订合同将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不同的影响。
结合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及对外交往的特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对集团公司经常出现的几类主体做一简要分析:
一、集团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能力,具备独立签订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子公司
集团公司目前现有的子公司类型全部是全资子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性质,包括二公司、四公司、五公司、新运公司、电务公司、桥梁公司、建安公司、物资公司、市政公司、建工公司、城建公司、正方公司、天域公司、天津公司、厦门公司等。
该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执行董事,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可以独立签订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
1、法律规定的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集团公司目前现有的分公司主要为各地区办事处或经营部演变而来,因专业化经营以及区域化经营需要设立,如三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分公司等等。
分公司是集团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集团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
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集团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集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
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可见,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相对于子公司而言,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或得到集团公司书面许可。
2、假分公司
所谓假分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在内部设立的分支机构,并被冠以分公司名称。
该类分公司与法律规定的分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只是企业为了管理方便内部设立被冠以分公司的名称,没有工商登记,没有领取营业执照。
该类分公司严格意义上讲,是法律不允许的。
集团公司目前正在对该类分公司进行清理,如原来的房建分公司即属该类情况,现已改制为全资子公司——城建公司。
但集团公司系统内,任有很多单位设有该类分公司。
该类分公司只能对内称呼其名称,绝对无权签订合同,坚决不可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该类分公司的设立有可能导致巨额的行政罚款。
四、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
目前集团公司工程承包一般都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以项目经理为首组成一个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是承包人为了履行某一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便于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直接管理而组建的特定工程的临时性的管理团队。
可见,项目经理部本身并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但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5条的规定,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因此,在承包人授权的范围内,项目经理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项目经理部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无疑是有效的。
从集团公司管理及法律相关规定来看,鉴于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合同极容易形成表现代理,被法院认定为有效的代表集团公司或各子分公司,并且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合同管控型差。
故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要求严格禁止项目经理部私自对外签订合同,各项目经理部任何合同的签订都要经过各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及各部门的评审后方可签订。
五、办事处或经营部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为了便于拓展业务,在其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在名称上多为“办事处”、“经营部”等等。
办事处属各单位的临时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没有工商登记,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其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民事责任均由各单位承担。
因此,对于办事处或经营部,在没有各单位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应严格禁止其对外签订合同。
六、集团公司及各单位的各部室、事业部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及企业内部管理需要,设立了很多部室及事
业部,包括办公室、财务部、经开中心、项管中心、海外事业部、水务事业部等。
这类部室只是集团公司及各单位的内部机构,在没有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综上,在我们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也可据此来分析对方签约主体的法律效力,是否具备独立的签约资格,不具备独立的签约资格应要求对方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等等。
对于我们自己来说,要认清各类主体签约合同的资格,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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