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存档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归集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归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档案的保护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工程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的归集管理是指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制度,对相关的工程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档案的管理目标是保护工程档案,保证工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工程档案的利用价值。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工程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档案的归集、整理、传输和利用的流程和要求。
第七条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工程档案的合法合规。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调整由本单位内负责工程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工程档案的归集管理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档案的档案室,并设立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工程档案的归集要求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档案的全面归集和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工程档案整理规范进行,确保工程档案的整齐有序。
第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应当按照工程档案的分类方式进行,确保工程档案的易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三条工程档案的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确保工程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十四条工程档案的传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档案的正确传递和接收。
第十五条工程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工程档案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传输和利用。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保护第十七条工程档案的保护是指对工程档案进行有效的保管和保护,防止工程档案的损坏、丢失和篡改。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档案的保护措施,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九条工程档案的保护责任应当明确,相关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工程档案的保护义务。
工程档案规章制度

工程档案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旨在规范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使用过程。
2.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3. 所有参与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安全。
二、工程档案的分类与收集1. 工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监理报告、验收资料、合同协议等。
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归档。
3. 对于特殊工艺或重要节点的施工,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并附上相应的图片或视频资料。
三、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归档1.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分类、编号和装订。
2. 档案整理人员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有效,并及时纠正错误或遗漏。
3. 归档的工程档案应建立电子档案库,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同步更新和管理。
四、工程档案的保管与维护1. 工程档案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或泄露。
2. 对于借阅或复制档案资料,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3. 定期对存储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存放条件的适宜性。
五、工程档案的应用与开发1. 工程档案作为项目决策和后期运维的重要依据,应充分利用其价值。
2. 鼓励通过技术创新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提高工程档案的应用效率。
3. 对于历史工程档案,应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更新,以保持其参考价值和应用性。
六、违规处理与监督1. 对于违反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建立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3. 鼓励公众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工程档案的规范管理。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
物业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齐全,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档案。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遗失、损毁和泄密。
4.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在查询、利用过程中的便捷、高效。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工程部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工程技术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过程中的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等。
2.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护、改造等过程中的技术文件、操作手册、维修记录等。
3. 工程管理档案:包括工程计划、预算、合同、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文件。
4. 人力资源档案:包括员工入职、培训、考核、晋升、离职等文件。
5. 财务档案:包括工程费用、收支、报销等财务文件。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员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
2. 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和保密工作。
3. 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执行。
第六条工程部各部门职责:1. 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地将档案资料提交给档案管理员。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完整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档案资料收集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分类。
第八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2. 档案整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九条档案归档:1. 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送交档案管理员。
2. 档案管理员应核对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第十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物业工程部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物业工程部维修档案的管理,确保维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业工程部维修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1. 工程部经理:负责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工程部文员:负责维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3. 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资料的填写、提交和保管。
四、档案管理要求1. 维修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强电维修档案:包括配电箱、电缆、灯具、插座等设备的维修记录。
(2)弱电维修档案:包括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设备的维修记录。
(3)机管维修档案:包括电梯、空调、消防等设备的维修记录。
(4)电梯维修档案:包括电梯维修保养记录、故障维修记录等。
(5)空调维修档案:包括空调维修保养记录、故障维修记录等。
(6)装修维修档案:包括装修工程维修记录、用户装修申请审批记录等。
(7)用户单元内设施维修档案:包括用户室内设施、设备的维修记录。
2. 维修档案的填写要求:(1)维修单填写应规范、完整,包括维修时间、维修部位、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维修费用等。
(2)维修记录应真实、准确,维修人员签名应清晰可辨。
(3)维修档案的封面应标明档案类别、编号、名称、起止日期等信息。
3. 维修档案的整理要求:(1)档案按类别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查阅。
(2)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追溯。
(3)档案盒上应贴有标签,注明档案类别、编号、名称等信息。
4. 维修档案的归档要求:(1)维修档案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及时归档。
(2)归档的档案应经过工程部经理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3)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编号、名称等信息进行分类存放。
五、档案借阅与销毁1. 维修档案的借阅:(1)借阅人需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档案类别、编号、名称等信息。
(2)工程部文员对借阅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借阅。
工程档案工作制度

工程档案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档案管理职责,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
2.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分别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三、工程档案收集与整理1. 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应包括:工程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验收文件、质量保修文件等。
2.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工程档案进行审查、核对,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修正。
四、工程档案归档与移交1. 工程档案归档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的原则,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
2. 工程档案移交应遵循双方协商、资料完整、签字盖章、资料归档的原则,明确移交时间、地点、双方责任人和交接方式。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五、工程档案保管与利用1.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
2.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查阅范围、查阅程序、查阅期限等,做好档案的借阅、复制和统计工作。
3. 工程档案应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档案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六、工程档案管理检查与监督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互查和集中检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工程部内部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内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绪论为了规范工程部内部资料的管理,提高资料存储、检索和利用效率,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涉及资料管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合同文书、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资料管理原则1. 资料的归档、存储、检索必须规范、有序、可追溯。
2. 资料管理应以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为原则。
3. 资料管理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相关资料。
4. 资料管理要突出实效性,以利项目推进和成果产出。
第四条资料管理责任1. 工程部负责人要明确工程部内部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明确的管理责任制度。
2. 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工程部的管理制度,负责本项目的资料归档、存储和检索工作。
3. 每位员工都要对本岗位的资料管理工作负起责任,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条资料归档与存储1. 资料归档要按照规定的分类体系,实行分类存储,每份资料都应有明确的档号。
2. 资料存储要求有明确的存放位置和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资料存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重要的资料要进行复印或备份,保存在不同的位置,以应对突发情况。
第六条资料检索和利用1. 资料检索要求简洁明了,检索工具和方法需要规范,方便快捷。
2. 资料的利用要遵循规定的流程,符合项目需求,不得私自使用和外传。
3. 对于员工的资料利用行为要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资料报废处理1. 资料的使用寿命到期或者不再需要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的资料要有明确的记录和备份,确保不会产生安全隐患或泄密风险。
3. 对于机密级别较高的资料,要进行专门的销毁处理,确保不会被他人恢复。
第八条突发事件处理1. 发生资料遗失、破坏、泄露等突发事件时,责任人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
2. 对于因工程部资料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或者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得私自处理。
工程档案规章制度规程

工程档案规章制度规程一、总则1. 本规程旨在规范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3.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程档案的范围和分类1. 工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竣工资料等。
2. 工程档案应根据内容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分类,如技术档案、管理档案、财务档案等。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同步收集和整理档案资料。
2. 工程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排,确保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3. 对于重要或特殊的工程变更,应及时更新相关档案资料,并做好版本控制。
四、工程档案的存储与保管1. 工程档案应妥善保管在指定的安全环境中,防止损坏、丢失或泄露。
2. 电子档案应备份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3. 对于涉密工程档案,应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访问权限。
五、工程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工程档案应便于项目相关人员查询和利用,支持工程决策和管理。
2. 建立有效的档案检索系统,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率。
3. 对于外部查询和利用工程档案的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审批流程。
六、工程档案的移交与归档1. 工程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工程档案移交给业主或相关管理部门。
2. 归档的工程档案应齐全、规范,满足长期保存的要求。
3. 对于需要永久保存的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考核1. 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违反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升工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八、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档案专项制度

工程档案专项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管理,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及后期的有效利用。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档案管理计划,确保工程档案的质量。
3.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三、工程档案的分类与编号1. 工程档案应根据内容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如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竣工资料等。
2. 各类工程档案应有统一的编号规则,便于检索和管理。
四、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工程档案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确保所有重要文件和资料都能及时归档。
2. 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既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确保资料的系统性和可追溯性。
五、工程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工程档案应妥善保管在指定的场所,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2. 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相关规定,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和借阅。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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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存档管理制度
编制:______日期______审核:______日期______批准:______日期______
目录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3)
2 职责 (3)
3 归档范围 (3)
4 归档要求 (3)
5 借阅使用 (4)
6 附加说明 (5)
修改记录
工程部存档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工程部存档管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使部门文档存放安全合理、使用明确便利、便于追溯,能够更好地为部门及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工程部。
2 职责
2.1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批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2工程部是存档管理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部门内档案管理。
2.2.1 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制度,监督并管理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2.2部门助理(兼档案保管员):负责本部门文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2.3 项目经理:负责所管项目文件按要求及时到助理处存档。
2.2.4 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售前支持文件按要求及时到助理处存档。
3 归档范围
3.1项目执行档案:设备清单、出厂测试报告、发货申请单、开箱验收报告、开通/竣工验收报告、培训记录、设备交接凭证、竣工图纸、软件(开通使用版本)、竣工资料,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往来函件、申请报告等。
3.2售前支持档案:技术方案、概预算报价、技术标书等。
4 归档要求
4.1 文档存放要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房间门钥匙。
4.2 纸质文件:要求内容正确齐全、无丢页漏页。
文件优先级:原件>复印件。
使用柜子/架子存放。
4.3 电子文件:要求内容正确、文件齐全、未感染病毒,软件需有版本号和修改日期。
使用一台专门的服务器、双硬盘阵列存储,并于每月底将本月存储的文件刻录成光盘永久存储。
4.4 文件标识:文件标识应保证唯一性和连续性,至少应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本号、形成时间几部分,项目文件还应包括项目号。
文件标识分为纸质案卷封页与电子文件夹两种,要易于查找,具有可追溯性。
4.5 档案移交:
4.5.1项目执行档案:在项目开通/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经理负责整理齐全并办理移交。
项目经理需对移交文件的版本真实性负责。
项目开通后,验收不能及时进行的,应及时先将软件、图纸等存档。
4.5.2售前支持档案:在售前支持工作最终完成后,一周内由相应售前支持工程师负责整理齐全并办理移交。
售前支持工程师需对移交文件的版本真实性负责。
4.5.3 移交档案时,应填写移交清单,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
项目执行档案/售前支持档案移交全部办理完成后,清单交由部门经理批准后,该项目结束。
5 借阅使用
5.1 借阅手续
借阅本部门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并填写《文件借阅记录》借阅,归还档案时,助理检查清点,在《文件借阅记录》上注销。
5.2 借阅时限
经同意借出的档案,每次最长时间为十天。
如工作需要,到期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如遇假期,必须将所借档案退回。
到期未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由工程部助理负责催收,并要求其限期归还。
5.3 文件复印
借阅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如需复印已经存档文件,需经过部门经理批准。
助理在《文件借阅记录》的备注栏登记,方可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4 使用注意
5.4.1 工程部所有员工必须严守机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维护工程部档案的安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档案。
5.4.2 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本部门主管同意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4.3 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
6 附加说明
为了有效、规范部门存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由工程部提出并起草。
本制度起草人:
本制度审核人:
本制度批准人: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于2016年 7月首次发布。
附件1:《移交清单》
附件2:《文件借阅记录》
移交清单
移交部门:移交人:审核人: 移交时间:接收人:审批人:
文件借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