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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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9.03.18•【字号】厦人[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人(2009)32号)各区人劳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事局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厦门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厦委办发[2009]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做好我市首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范围对象。

《实施意见》第一条规定必须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首次岗位设置工作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步骤,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学习准备阶段(4月1日-- 4月15日)。

1、市人事局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本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各主管部门、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

各事业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行政办公室岗位责任制模版

行政办公室岗位责任制模版

行政办公室岗位责任制模版一、工作目标和职责1、负责行政办公室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办公室正常运转。

2、协助领导安排会议、接待来访客户,做好相关文电的起草和归档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并进行执行和监督。

4、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归档等工作,保证文件的及时、准确、完整。

5、协助领导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决策依据。

6、组织、安排和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7、负责行政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废手续。

8、协助领导做好人员考勤、请假、加班等事务处理工作。

9、负责行政办公室的预算编制和使用,做好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10、协助领导做好人员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1、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与各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执行能力,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能够高效处理文件和数据。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工作环境。

5、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地与团队成员协作完成工作。

6、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并保持工作积极性。

7、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与来访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

三、工作方法1、根据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制定周、月工作计划,并按时完成。

2、做好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3、关注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做好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4、定期与领导进行工作汇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5、不断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适应和掌握新的工作方法和技能。

6、积极参与部门和公司的活动,与团队成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7、做好工作安全和保密工作,保护公司和个人的信息安全。

四、工作效果评价1、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保持工作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2、与团队成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效率。

3、工作过程中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定,保证工作安全和保密工作。

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包括临时聘请的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到辖区内各单位(部门)办事,或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咨询、举报、查询等有关事项,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乡(镇)党委对本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总责,乡(镇)纪委具体负责全乡(镇)首问责任制的督促、考评、问责等工作,定期对全乡(镇)首问责任制工作的执行、受理、办理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职责1、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对服务对象及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受理,对重要事情要做好书面记录。

2、首问责任人应当场对申办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提交文件、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3、对本单位(部门)职能范畴内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办理。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并引导服务对象到承办人处;该承办人承接首问责任。

如衔接中与有关人员联系不上时,首问责任人应当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做好登记,并负责转交有关职能部门或其工作人员;有关职能部门阅知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

如果有关人员不在岗或者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予对方合理答复。

4、对本单位(部门)行政职能范畴外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具体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提供指导和协助。

第五条办理时限: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咨询,能当场答复或回复的,应当当场答复或回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限时答复或回复。

第六条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事项办理过程中未一次性告知、超时限办理、未及时回复办理结果等违反首问责任制的情形,造成负面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以下规定追究责任。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治理理念的进步,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的核心理念是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下面是一份针对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范本,展示了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

二、首问责任1. 任何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人员承担。

2. 执法执勤、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对人民群众咨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接待人员承担,接待人员应熟知本部门或单位的职责、服务流程及相关政策。

3. 接待人员应提供专业、准确、全面的回答,对于接待范围以外的问题,应及时引导、转接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三、限时办结1. 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当在接待时就能够提供满意的回答;若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限于实际情况,相应的回复时间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

2. 对于需要多部门协作或存在一定复杂性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设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并在收到问题后及时转办、协作解决。

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问题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形成初步结论并予以回复。

3. 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问题,各部门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协同解决问题。

涉及行政审批或涉密事项的问题,各部门应及时办结,不超过规定的办理期限。

4. 对于情况紧急、公共安全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采取主动应对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工作流程1. 问题接待:接待人员应设立专门接待处所,对前来咨询问题的人民群众进行接待,并认真记录问题的内容和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2. 问题分流:接待人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初步分流,并将问题及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

3. 问题转办:接待人员应迅速将问题和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并告知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的要求和目标。

4. 问题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应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断,并形成初步结论。

各部门(分公司、中心)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分公司、中心)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分公司、中心)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各部门、分公司、中心(以下简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政策落实的基层单位。

(三)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在抓生产(业务)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到首位,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要定期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整改落实到位,消除隐患。

(五)各部门要根据规定对本部门(含下属各班组等基层单位)落实专(兼)职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人员及责任。

(六)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各阶段任务,抓好具体落实,并在安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处理好本部门内轻微安全生产事故。

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发[2009]74号各市人事局,区直单位人事(教育)处去年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区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主要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等政策性文件,在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和已转为企业的除外)中全面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必须加快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力争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新制度的入轨工作。

为此,特就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因事设岗、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好岗位设置工作(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确定单位岗位总量,制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范本见附件6),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见桂人发[2008]85号附表),明确本单位设置岗位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拟设岗位的数量和结构,并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设区的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二)审核、核准岗位设置方案。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上报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审核、核准。

审核、核准岗位设置方案时重点审核以下方面是否符合政策规定(1)实施范围;(2)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3)岗位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实际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人数进行核准;(4)程序和权限。

岗位设置方案经审核、核准后,由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单(见附件1),作为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的依据。

(三)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通知单,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具体的岗位设置,即将岗位类别等级细化到每个具体工作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范本见附件2),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并制定实施岗位聘用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1.1 目的和意义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首办工作责任,规范首办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首办责任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序运转和良好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首办工作,包括新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重组、合并、关闭等相关工作。

二、首办责任机构2.1 设置首办责任机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设立首办责任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首办工作。

首办责任机构应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确保首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首办责任机构的职责首办责任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首办计划,明确首办目标和时间节点;(2)负责首办过程的协调和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3)制定和完善首办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4)推动首办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首办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三、首办工作程序3.1 计划编制首办责任机构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首办计划。

首办计划应包括首办目标、资源配置、工作流程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3.2 资源准备首办责任机构应根据首办计划确定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确保首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应制定资源调配和使用的具体办法,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3.3 分工协作首办责任机构应明确各个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各个责任部门应按照分工要求,积极配合和支持首办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4 实施监督首办责任机构应加强对首办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在首办工作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激励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其他规定4.1 信息公开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过程中所产生的重要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

4. 首办人员应 跟踪和…
首办人员应跟踪和督促事 项办理进度,确保事项能 够按时完成。
5. 首办人员应 向上级…
对于重要或复杂的事项, 首办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 告,以便上级领导能够及 时了解情况并作出决策。
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措施
1. 加强培训和教育
2. 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
3. 强化领导示范作用
4. 加强沟通和协作
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办责任制度应运而生,旨在明确每个岗位的首要责任,确保 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目的和意义
通过实施首办责任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推诿现象,提升服 务质量。
该制度有助于增强机关事业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形象。
首办责任制度还有助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公信力和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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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建立首办责任制度可提高机关事 业单位服务效率和质量。
首办责任制度可促进机关事业单 位内部协调和沟通。
实施首办责任制度可提升员工工 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研究展望
进一步研究首办责任制度在不 同类型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适用 性。
探讨如何量化评估首办责任制 度对机关事业单位效率和质量 的影响。
分析首办责任制度在促进内部 协调和沟通方面的具体作用和 效果。
研究如何结合员工激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首办责任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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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奖惩激励机制
奖励机制
对落实首办责任制度表现优秀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 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优势。
惩戒机制
对违反首办责任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惩戒 ,促使其改正错误行为。
社会参与机制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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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首办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转变规划局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意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首办责任制度。

一、首办责任制是指我局职能范围内的管理服务事项及来文事项,按科科职能分工和岗位职责,确保事项完成的时效和质量,指定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二、首办科科或首办负责人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承办所有签字手续,认真完成办理事项。

三、局领导或办公科根据事项指定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人,科科负责人指定本科科的首办责任人。

四、属于职能科科办理的事项本科科为首办科科,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五、属于综合性、涉及科科较多的事项,不宜指定某个科科首办的,应由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指定牵头科科或人员首办或督办,相关科科或人员积极配合完成,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六、对基层单位或职工要求办理的事项,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应当认真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事项,履行相关领导和科科审签手续,给予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未按规定程序的事
项,必须一次性采取书面形式告知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及要求等。

七、涉及本局多个科科或本局与其它部门或上级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由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提请报告,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并将办理进程及结果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在有效工作时间内完成。

八、办公科责成专人负责政务登记,在局域网建立政务接受、结办专栏。

明确首办科科、牵办科科、责任人、办结时间等,督促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凡受理事项(管理服务事项及来文事项)时,首先在办公科进行登记,相关领导批示,由首办科科或首办责任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受理的事项办结时,应及时报办公科办理结果。

九、首办责任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科科的职能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十、首办责任制由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办公科负责督促检查。

首办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提升全体职工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科必须根据自身实际,修改完善和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度,并严格履行。

第三条各科科必须结合政务公开推行服务承诺制,将承诺的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第四条各科科对全社会公开作出的承诺,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和达到以下要求:
1.服务态度:接待热情,用语文明。

对服务对象的意图、要求作认真负责的了解,并作出周到的安排或指引,确保有始有终地做好服务工作。

2.宣传解释:耐心细致,讲解准确,对服务对象的疑问和自身作为与不作为的理由,作出谦虚、恰当、准确的解释说明,确保服务对象心领神会、心悦诚服。

3.工作方法:积极勤奋,踏实严谨。

对待需要办的事项,不向服务对象讲困难、耍官腔,确保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困难,由自身解决。

4.办理时限:快捷高效,遵守时限。

严格遵守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事项,要尽力缩短办理时间,确保在规
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

5.办事原则:坚持原则,依法行政。

严格按法按章办事,不徇私舞弊,不谋私利,一视同仁,确保办事公平、公正、公道。

6.保守秘密: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对个人隐私和单位秘密,做到不泄漏、不传播、不打听,确保服务对象不为难,无顾忌。

7.办理结果:质量优良,对象满意。

所办事项尽量达到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不出差错,不留缺陷,确保服务对象无后顾之忧。

8.廉洁自律:清正廉洁,严守纪律。

不接受吃请不接受礼金礼品,不提任何与所办事项无关的要求、条件,确保服务对象在规定费用以外不多花一分钱。

第五条各科科要负责人必须定期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诺问题。

第六条各科科、各单位应结合自身服务视不同情况对违诺行为特点,制定违诺追究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1.在履行服务承诺过程中,非因服务对象原因而致使服务对象不满的,应责成责任人向服务对象道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查;
2.违反承诺或履行承诺不到位,致使服务对象上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登门履行承诺,并采取相应措施消
除影响,同时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在机关内部公开检讨或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AB岗工作制度
为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现结合规划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AB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内各科科、各单位A 岗责任人因各种原因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接替A岗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各科科所有岗位都要建立AB岗工作制。

第三条实行AB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为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

为确保各项工作制度有效地运行,同时,适应工作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

第四条 AB岗的工作职责
(一)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的责任。

(二)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三)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各科科、各单位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

(四)各科科、各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位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
工作。

(五)窗口工作人员因短时离开工作岗位,应及时摆放去向告知牌,并托付周边工作人员照看联络。

第五条 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纳入年度考核。

出现空岗缺位和AB岗位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科科、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强化规划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事务相对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给予服务或咨询时,经办人员应将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有关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一次性告知办事人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科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一次性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四、经办人在接待过程中,凡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必须按程序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凡不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应主动协调或引导。

五、经办人员对办事人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

六、一次性告知采用口头形式,如果办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要求的有关事项一
次性书面告知。

七、对办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经办人应帮助其咨询了解,并将结果告知办事人。

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

八、对有下列不正确履行一次性告知行为的,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1.不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造成办事人为同一事项往返多次办理的;
2.对办事人告知不热情,甚至态度粗暴或故意刁难的;
3.告知不及时或随意拖延,办事人不满意的。

九、对经办人员不履行本制度的投诉,由局纪检监察科受理。

机关事业单位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实行办文办事限时制度。

一般性工作要求3天内落实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原则上7天落实解决,重大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方案。

第二条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以及上级部门(单位)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涉及经费、编制、行政审批等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在到期前3天,将延期办理的原因、依据、处理意见和拟办结时限及时告知报文单位或个人,并加快推进,及时告知最新进展。

第四条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

第五条部门之间办理请示、报告、询问、答复等事宜,进行征求意见、会签文件、商治工作等事宜,由牵头科科负责明
确办结期限。

第六条无故拖延办结时间,超过办结时限的,要追查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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