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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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案例_2022年学习资料

税务稽查案例_2022年学习资料

问:该市国税稽查局有哪些违法行为?-参考答案:该市国税稽查局存在的违法行为:-1必须经地市级税务局局长批准 可以调取纳税人当年-的账簿,而非经稽查局局长批准。-2调取纳税人往年账簿必须在3个月之内,当年的账簿-必须 30天之内归还,该市国税稽查局逾期归还纳税人当-年的账簿。-3该立案而没有立案。-4达到大案标准,应当移交 税务局审理委员会审理决-定。-5-在强制执行之前,应当首先责令当事人限期缴纳税款。
税务稽查案例税务稽查案例来自案例1-2008年9月28日,某市国税稽查局根据专项检查计划,-对亨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因非举报 件,稽-查局并未立案。在依法进场检查之后,发现该公司涉嫌税-收问题,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将该公司2006年至2 08年的-账簿、凭证调回稽查局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少申报-税款1650多万元。12月16日稽查局根据税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并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补缴税款1650多万元,依法 收滞纳-金。并在同日归还了该工厂的账簿、凭证。该公司不服该-处理决定,认为并未少缴这么多税款并拒不缴纳税款 稽-查局经该市税务局长批准,于2009年1月21日向该公司-送达了《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在向银行送达《扣 税-收款项通知书》后,从该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扣划了相应-的存款抵缴税款、滞纳金。
请分析:-1.税务机关的检查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处罚是否有效;-3.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形式?-参考答 :-1、检查行为不合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具有以下六-项税务检查职权:即账簿资料检 权、商品货物检查权-寄运货物单证检查权、责成提供纳税资料权、查核储蓄存-款账户权和询问权。税务机关实施税务 查只能行使该六-项法定职权,否则,就属违法。本案中税务机关采取的是-暗访的方法,并强制性打开当事人抽屉,从 搜出大量的-自制收据和数本商业零售发票。这实际是侦查和变相的搜-查行为。税务机关作为税务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该 为,于-法无据。

房产税稽查案例分析

房产税稽查案例分析

房产税稽查案例分析【案例1】1.案例简介:某市联运公司,系交通局下属的集体企业,注册资金368万元,现有职工274人,经营公路铁路联运,国内、国际集装箱和汽车客货运输。

1996年度账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0万元。

主营利润22万元,其他业务利润13万元,营业外收入42万元,利润总额53万元。

在1997年的日常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发觉该公司房租收入数额较大,但未准时申报缴纳房产税,且房租收入归类混乱,有些收入反映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有些则反映在"营业外收入"账户。

税务人员经查询得知,收入归类混乱是年度中间会计更换频繁所致。

经核实,该公司1997年1月至9月期间共取得房租收入26万元,未申报房产税。

2.案例分析及税务处理: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因此,该联总公司应补缴房产税3.12万元(26×12%)。

从客观上看,该公司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在年度中间频繁更换会计,导致会计工作缺乏连续性,执行会计制度不严格,从而忽视了房产税的准时申报工作。

从主观上看,由于房产税是小税种,公司领导和会计以前接触较少,这方面的纳税意识薄弱,因此房租收入虽作"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却不准时申报纳税。

3.账务调整:(1)提取房产税时,借:管理费用31200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31200(2)上缴税款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31200贷:银行存款31200【案例2】1.案例简介:某市一集体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木器加工与销售,在职职工120人。

1996年12月,市地税稽查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纳税稽查,通过对该企业1996年度纳税资料和有关的凭证、账簿的审查发觉:(1)该企业账面房产原值180.50881万元,1996年上半年缴纳房产税7581.37元。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行为和财务账簿等进行检查、核实的一种税收监督手段,是保障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

税务稽查不仅可以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帮助纳税人规范纳税行为,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税务稽查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具体情况。

案例一,虚开发票案。

某公司在一年的纳税申报中,频繁使用虚假发票抵扣税款,以此减少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其购买的部分发票为虚假发票,且与实际交易并不相符。

经过调查,该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最终被税务机关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二,漏报收入案。

某个体工商户在纳税申报中,故意隐瞒了部分收入,以此减少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调阅银行流水等资料,发现其漏报了大量收入。

经过调查核实,该个体工商户被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三,偷逃税款案。

某企业在纳税申报中,采取多种手段偷逃税款,如虚报成本、偷漏应纳税所得额等。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调阅财务账簿等资料,发现了其偷逃税款的行为。

经过调查核实,该企业被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和滞纳金。

案例四,逃避查账案。

某个体工商户在税务稽查前,将财务账簿等重要资料销毁或隐匿,以逃避税务机关的查账。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其逃避查账的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以上案例反映了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也提示纳税人要严格遵守税法,如实申报纳税,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要加强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可以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税务稽查的实际操作和效果,引起大家对纳税申报的重视,遵纳税法,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税务稽查不仅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监督,更是对税收征管的一种保障,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税收法规的学习,自觉遵纪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案件点评:本案中,检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稽查未果后,采用多种方法核实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取得了重大案件进展,查实了企业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违法事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基本情况(一)案件来源2007年6月,市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房地产公司2006年销售给甲公司价值5444.23万元的商铺未入账申报缴纳相关税金。

(二)企业基本情况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同年,在相关部门的公证监督下,以公开竟买方式整体购入某国际广场项目,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销售,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

该公司开发的某国际广场总占地面积25927平方米(约39亩),项目的规划定位为商业综合体,其功能包括商业、办公、餐饮、旅馆服务等,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分为A、B、C、D四个区,其中ABC区已于2006年1月完工,A区可售面积10853.54平方米,已售2663.38平方米,B区可售面积35383.23平方米,已售16841.69平方米,C区可售面积22161.66平方米,已售9793.35平方米,小计可售面积68398.43平方米,已售29298.42平方米;D区正在建设中,预计可售面积41094.86平方米;合计可售面积109493.29平方米,已售29298.42平方米。

该公司申报2003年7-12月无销售收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42.85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94万元,调整后2003年亏损额为16.91万元。

该企业申报2004年度实现租赁收入10.38万元,其他收入2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153.41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9.74万元,调整后2004年亏损额为103.67万元。

骗房税的案例

骗房税的案例

骗房税的案例在二手房买卖中,房产中介工作人员以代缴营业税或能够办理营业税打折为借口,收受交易双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应缴税款,不去税务部门缴纳税款,伪造或利用伪造的“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办理过户手续,骗取税款。

这些人是如何伪造税单的?他们是如何疏通有关环节?违法所得钱款又是如何分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周某详细供述了她是如何一步步滑入犯罪泥沼的。

“夏某和我以前开的加盟店经理赵某某,是我整个犯罪过程中比较关键的人。

”在对公安机关的供述中,被告人周某开门见山。

“2005年6月的一天,我去夏某家玩,她拿出两张单子,分别是已使用过的完税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她说这个东西好做,我们也可以做。

现在过户不要完税发票,只要通知单就行。

我当时没答应。

”“过了两三天,她又打电话催我。

后来,我们商量好,她来做空白单子和刻章,我负责找客户接单子。

”“过了一个月,夏说假单子已经搞好了。

我拿到她制的单子和一张真的完税通知单。

发现她给的单子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假的,而她却说‘没事,又没人注意,不就是我看看嘛’。

”“第二天,我就给赵某某说,‘我有熟人,过户时实际缴纳的金额比通知单上的应缴税款低,但是没有发票,你看看有没有这种客户’。

”“7月份一天,赵给我说有一单不要发票的业务了,我就把该房屋的相关信息告诉了夏。

然后再按照我们约定好的暗号:房屋中介人员去过户时,对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说,我没来得及去交税,税单待会儿补给你。

”“听到这些话,再和房屋的相关信息对比,夏就明白那是我们的业务了。

随后她就按照房屋信息伪造完税通知单,第二天再把通知单悄悄塞到过户材料里。

”“后来我把那笔业务赚的七千块拿给她,她给了我一半,我们五五分成。

以后的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这么操作的。

”“2005年7月底的一天,夏给我说,方某和她是同事,两人关系很好,下一次可以接有关房屋产权的业务来办理。

”“几天后,我和赵找到方某,并说是夏的朋友,过户时单子随后再补给她。

”“随后我再找夏拿假的完税通知单,并在里面塞了800块现金,让赵送给了方。

总结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总结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总结税务稽查案例分析税务稽查案例分析总结税务稽查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措施,旨在确保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并促进税收公正。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税收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案,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本文将通过对一系列税务稽查案例的分析,总结出税务稽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和应对策略,以供参考。

1. 案例一:企业虚假销售行为案该案件涉及一家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被怀疑存在虚假销售行为,通过虚构交易来逃避税收。

税务稽查人员通过调查销售记录、采购发票以及客户反馈等手段,最终确定了该企业存在虚假销售行为的证据,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在这个案例中,关键问题是如何识别虚假交易并收集证据。

税务稽查人员需要详细了解企业的销售模式和交易流程,通过比对销售记录和采购发票的真实性,拆解销售链条,查看实际产品流向,以确定虚假销售的可能性。

同时,还需与客户进行沟通,获取客户对企业产品和交易的真实反馈,以作为证据之一。

2. 案例二:个人隐瞒收入案此案发现一位个体经营者隐瞒了一部分收入,逃避了纳税义务。

税务稽查人员通过查阅银行账户明细、收支凭证、购物发票等,发现了大量收入被隐瞒的痕迹。

最终,对个体经营者进行了罚款和补缴税款的处罚。

这个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发现隐瞒的收入。

税务稽查人员需要仔细核对个体经营者的账目、收支凭证、购物发票等,找寻其中的漏洞和矛盾之处。

同时,还需与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比对,以揭示隐瞒行为的真实情况。

另外,隐瞒收入往往会带来一些异常状况,如银行账户资金流动的不合理变动等,税务稽查人员可以通过分析这些异常状况来发现隐瞒行为。

3. 案例三:跨境交易避税案这个案例涉及一家公司通过虚构跨境交易来避税的行为。

税务稽查人员通过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合作,收集了大量的涉案企业账目、贸易合同、报关单据等,最终揭示了该企业存在的避税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在这个案例中,关键问题是如何获取跨境交易的真实情况并找出其中的避税行为。

房地产企业偷税案例【精选】

房地产企业偷税案例【精选】

某房地产公司虚列成本偷税案本案特点:本案税务机关在检查房地产行业过程中,采取“一体化稽查”的方法,注重对开发成本的主要数据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注重发票真实性审核和相应资金流向的追踪,为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做法。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2006年,某市地方税务局采取“一体化稽查”的方法,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专项稽查。

某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T公司被列为此次专项稽查的重点对象之一。

所谓“一体化稽查”,就是在专项检查中,不仅对列入计划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同时对该企业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来源、主要建筑公司、代销公司以及物业公司等纳税情况进行延伸稽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T公司成立于1999年。

2002年取得开发用地144.41亩,分两期开发项目,2003年正式投入建设,规划建筑面积147,289平方米,2004年开始预售开发产品,2005年6月主体工程竣工决算,仅剩余少量扫尾工程。

2004年企业自查应纳税所得额为106万元。

(以前年度存在亏损,尚未弥补)。

2005企业自查应纳税所得额为-2702万元。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根据对企业财务报表和自查情况的结果分析,稽查人员认为,T公司于2004年开盘对外预售开发产品,2005年出现如此巨大的营业亏损可疑性较大,如果该公司不是在经营管理上存在极大漏洞,就很有可能是账务有问题。

为此,市地税局稽查局研究稽查思路,确定了以核实收入和落实成本为主的稽查思路,深入调查该企业的涉税情况。

(二)检查具体方法1.核实收入稽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的方法了解其商品房的建造具体情况,绘制了商品房平面图,在小区物业负责人的陪同下,落实每一栋楼、每一单元、每一层楼的入住情况,配套设施的面积和出租情况等。

同时,逐户核实合同金额、发票开具金额以及每一户的实际建筑面积,最终落实其开发的总面积和实际收取的房屋销售收入。

2.核实成本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核实土地的取得成本和房屋的建筑开发成本。

会计法律行政责任的案例(3篇)

会计法律行政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会计信息质量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了逃避税收、骗取贷款等目的,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违法行为。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本文将以某企业虚开发票案为例,分析会计法律行政责任。

二、案例简介某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货物销售业务。

自成立以来,该企业一直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业务往来。

然而,从2010年开始,该企业为了逃避税收,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企图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1)虚开发票该企业通过虚构业务,将发票开具给实际不存在或业务内容与实际不符的第三方,从而虚增企业收入。

具体表现为:开具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虚增销售额;开具发票数量与实际销售数量不符,虚增销售数量;开具发票时间与实际销售时间不符,虚增销售收入。

(2)隐瞒收入该企业将部分销售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而非主营业务收入,从而隐瞒实际收入,逃避税收。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税收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某企业虚开发票、隐瞒收入,逃避税款达数百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作出如下处罚:(1)追缴企业逃避的税款及滞纳金;(2)处逃避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罚款;(3)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 会计法律行政责任(1)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企业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会计人员作为企业会计,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负有审核、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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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案件点评:
本案中,检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稽查未果后,采用多种方法核实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取得了重大案件进展,查实了企业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违法事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来源2007年6 月,市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
称某房地产公司2006 年销售给甲公司价值
5444.23 万元的商铺未入账申报缴纳相关税金。

(二)企业基本情况
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
2003年7月,同年,在相关部门的公证监督下,以公开竟买方式整体购入某国际广场项目,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该公司开发的某国际广场总占地面积25927平方米(约39 亩),项目的规划定位为商业综合体,其功能包括商业、办公、餐饮、旅馆服务等,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 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分为
A、B、
C、D 四个区,其中ABC区已于
2006年1月完工,A区可售面积
10853.54 平方米,已售
2663.38平方米,B区可售面积
35383.23 平方米,已售
16841.69平方米,C区可售面积
22161.66 平方米,已售
9793.35 平方米,小计可售面积
68398.43 平方米,已售
298.42平方米;D区正在建设中,预计可售面积
41094.86 平方米;合计可售面积
109493.29平方米,已售
298.42 平方米。

该公司申报2003年7-12月无销售收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42.85 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5.94 万元,调整后2003年亏损额为
16.91 万元。

该企业申报2004年度实现租赁收入
10.38 万元,其他收入2000 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
153.41 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9.74 万元,调整后2004 年亏损额为
103.67 万元。

2005 年实现其他收入
14.59 万元,预售收入预计利润
750.71万元,经纳税调整后2005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139.34 万元,弥补2003年亏损
16.91 万元及2004 年亏损
103.67万元后,2005年实际申报应纳税企业所得额为
18.76 万元,已交企业所得税
6.19 万元。

2006 年实现收入
15816.48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2.83万元后,2006年企业实际申报应纳税所得额
1954.08万元。

该企业申报2006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1954.08 万元,已交企业所得税
1954.08 万元。

二、检查方法与检查过程
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业蓬勃发展,环节较多,相关税收政策复杂。

为了查深查透房地产行业涉税问题,检查组在查前分析行业特点,详细了解房地产行业的经营运作方式,对项目的取得环节、设计施工环节、销售环节、劳务结算、资金结算方式等进行广泛的调查了解,结合该行业的经营方式和举报信的线索,分析可能存在的税收管理漏洞,拟订了检查重点,制订了检查预案。

为防止打草惊蛇,检查组决定根据举报线索按照法定程序,先到购房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以固定证据。

在甲公司财务人员的配合下,检查组很顺利的取得了某房地产公司的售房合同和甲公司的付房款凭据,并依法对甲公司的法人代表制作了询问笔录,确认了甲公司于
2006年10月从某房地产公司购得价值
5444.23 万元的商铺。

在外围调查取得证据后,检查组于
2007年9月1日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正式对某房地产公司进行检查,为了减少干扰,检查组将某房地产公司2005年、2006 年的账簿及凭证以及相关会计资料一并调到市国税稽查局进行检查。

该房地产公司使用的是金碟K3 财务软
件。

检查组首先将外调的资料与该公司的账面记录核对比较,结果是该公司于
2006年11月所售给甲公司的商铺款
5444.23万元全额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并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至此举
报的唯一线索断了。

但是,检查组并没有气馁,没有单纯的就账查账,而是采取立体检查法即:
将房产网与销售明细账核对,售楼部的销售合同与销售明细账核对。

在核对中发现其中有一套B座1层113号的商铺已备案,而该公司的销售明细账没有反映,询问有关人员均说才到公司上班(包括总经理),以前情况不清楚。

检查人员分析:
既然商品房销售合同已备案,那么款项应该全付或付了首付,既付了款,有可能挂在往来账上,于是重点查往来明细账。

果然,在“其他应付款”中发现了一笔可疑资金。

为了确认检查人员的推测,经局领导同意,按照法定程序检查组到该笔资金的来源方乙公司进行调查,很快证实,乙公司于
2006年11月于该房地产公司签定了B座1层113号的商铺
424.8 平方米售房合同并于次月全额付清房款
135.94 万元。

取证至此后,该房地产公司对采取收入不申报纳税而偷税的行为供认不讳。

在对该公司2005 年费用账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50万元诉讼费(含追溯到04年15万元),后付套印山西省地税局监制章的收据。

询问相关人员说:
两年期间,该房地产公司采取收入挂“其他应付款”不转“销售收入
144.29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多列工资及三项费用
19.88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无合法凭据费用
58.35万元,预估“开发成本”
3255.17万元、以收据在“开发成本/筹资成本”科目列支应付利息
145.48万元,无发票列支“开发成本”
391.18 万元等手段少计应税所得额
2526.03 万元(多计的开发成本在已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分摊),应补企业所得税
833.59 万元。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
检查组根据项目化稽查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仔细翻阅该房地产公司相关
凭证,审核分项目成本明细账,逐项审查其完工成本和未完工成本,期间费用和成本、开发产品建造成本和销售成本的归集划分,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2005 年度
1.
2005年5月回收拆除的卷帘门款
3.16 万元挂“其他应付款”未计收入。

2.
2004年9月、
2005年1月以第三方收据在“管理费用-诉讼费列支费50万元。

3.2005年1-12月”管理费用-房租“无合法凭证列支
8.35 万元。

4.2005年1-12月”管理费用“实际列支工资
105.68 万元,准予列支
34.56 万元,企业已作纳税调整
51.4 万元,少调整
19.72 万元;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三项费用,实列
15.25 万元,应列
5.35 万元,企业已作纳税调整
9.72 万元,少调整
1720.8元;另:2004年应上缴工会经费
7507.31 元、2005年应上缴工会经费
1.75 万元未进行税前扣除。

2006 年度
5.2006年1-12月”管理费用-房租“无合法凭证列支
5.64 万元。

6.2006 年营业外支出列支直接捐款15000元,列支罚款
2.35 万元。

7.
2006年11月销售房屋给乙公司,建筑面积
424.8 平方米,价值
135.94万元,挂”其他应付款“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
(二)计收入,未申报纳税。

8.2003年-2004年应弥补亏损已在2005 年全部弥补,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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