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管理角度浅析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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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公共管理活动是指政府、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等部门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开展的管理和服务活动,旨在满足公民和社会各方面的基本需要。

公共管理活动具有政策制定、规划管理、资源调配、监督评估等多种职能,是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公共利益则是指在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下,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而推行的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等,具有明显、稳定、共同受益的特点。

公共管理活动所服务的对象就是公共利益,二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不仅是进行管理决策和行政实践的根本目的,也是管理活动的主导和导向。

与私人利益不同,公共利益是以整体和长远利益为主,具有全社会公正性、公共行动性、社会效率性等特征,是社会的基本价值之一。

因此,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对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考至关重要。

首先,公共管理活动应该认识到公共利益的多元性。

公共利益的构成因素可以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安全、健康等多个方面。

公共管理活动的职能应该不断地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和技术环境,并为公民的多元需求制定不同的业务和政策。

同时,公共管理活动应该深入调查和研究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诉求,并推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对话和协商,以达成共和共赢的局面。

其次,公共管理活动应该更多地关注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公共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公众参与可以提高社会对公共利益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公众对公共管理决策的信任和支持。

公众参与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公民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居民大会、民意测评等。

公共管理活动应该强化公众参与的力度,使公众能够在决策中发挥更大作用,促进公共管理活动的思路和方法更贴近实际、更有效地回应公众所需。

再次,公共管理活动应该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相对性原则。

公民在享有公共利益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共管理活动应该明确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断加强法律、政策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推动形成正向的互动机制。

关于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考

关于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考

关于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考公共利益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目前尚未形成被学者广泛认可的定义。

尽管公共利益在定义上存在诸多困难,但是作为研究公共管理理论的逻辑起点,对公共利益的正确认识成为理论研究的基础。

公共利益并不是一个虚幻的概念,而是一种在公共管理中切切实实关乎每个公民利益的客观存在。

因此,对公共利益进行价值层面的研究和反思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共利益及其特征从字面上,可以把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的利益,它包含公共与利益两个元素。

公共是相对于个别而言的,《辞源》中解释为公共,谓公众共同也。

所谓利益,就是在一定的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

当然,公共利益并不是公共和利益两个概念的简单相加。

从价值上来看,是否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已成为考量一个政体合法与否的价值标准,表现为一种价值理念。

从现实来看,公共利益最主要和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现实中的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是指主要由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提供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此外,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也不是两个等价的概念。

共同利益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某个组织、社区或者地区乃至国家的共同体,不同的共同体对公共利益的理解也大不相同。

由此可见,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但共同利益却不一定是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活动的最终目标追求,而公共管理活动则是公共利益的实现载体与途径。

本文认为,公共利益的内涵至少应包括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公共利益代表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其享有主体应该是尽可能的多数人;二是公共利益的整体性可以被共同享有,但不可以被分割取代;三是公共利益作为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于不同地域的不同层次。

公共利益是社会关系的体现,其公共性主要体现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比,在受益群体地域上的广泛性(不受所处地域空间限制)和受益对象的广泛性(不受所处地位等级限制);社会共享性则体现在公共利益要代表和体现的是社会公众共同的整体利益,公共利益的实现主要依赖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机构提供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决定了公共利益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和私人机构来实现。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1. 引言1.1 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基础。

公共利益是指整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是公共权益和共同利益的集合体现。

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是政府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

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其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保障和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只有以公共利益为中心,政府的管理行为才能真正符合社会的期待和需求,才能为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提供稳定保障。

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追求。

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实现意味着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保障了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得到平等保障和实现。

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也体现了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只有通过公共管理活动的有效实施,才能确保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避免资源的滥用和浪费,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价值,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发展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只有充分重视和保障公共利益,才能确保公共管理活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1.2 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多维性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多维性体现了其复杂性和多样性。

公共利益并非单一的概念,而是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多种元素。

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包括了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和服务提供,以确保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公共利益还涉及到民众的需求和利益诉求,需要政府在决策中充分考虑民意和社会利益,以保障公众的权益和福祉。

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还包括了环境保护、文化传承、教育卫生等多方面内容,需要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手段来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不仅是多元化的,而且具有相互关联和互相影响的特点。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公共管理活动是指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对社会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公共利益是指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有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利益,是政府行使职权的根本依据。

在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中,有以下几点值得思考:一、公共利益的内涵和特点公共利益是全社会共同的利益,包括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公益利益等。

它以社会福利的提高、公平正义的实现为目标,是政府干预经济和社会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共利益具有公共性、非竞争性、社会价值性等特点,其实现需要政府的管理和引领。

二、公共利益的认知和动态平衡公共利益的认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对公共利益的需求和认知也会发生变化。

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利益的科学认知,通过调查研究、舆论监督等方式不断更新对公共利益的认识,以便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和改善社会福利。

三、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与权衡在公共管理活动中,政府需要平衡和权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尽管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政府管理的目标,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必须兼顾个体的权益和需求,不能损害个体利益的最小化。

政府需要通过制定和实施公正合理的政策和制度,确保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协调和平衡。

四、公共利益的实现与民主参与公共管理活动需要民主参与,尊重公民的意愿和选择。

政府应运用各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民的意愿纳入决策过程,增强政策和决策的民主合法性,提高公共管理活动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最终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五、公共利益的实现与效能提升公共管理活动需要注重效能提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政府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增强公共管理活动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六、公共利益的实现与社会发展公共管理活动需要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浅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

浅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

浅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浅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摘要: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公共利益的特殊性,大多数人共享的特征,在为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创造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利益。

所以如何实现公共管理过程中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就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

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中的核心目标,对公共利益的研究是公共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目前,关于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含义及特点的界定上,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实际中如何平衡的问题。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关系一、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界定及特点(一)公共利益要区分公共利益之前,我们首先对利益做一个简单的界定。

利益是属于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我们可以选择不使用我们的利益,但是拥有利益却是每个人的权力。

第一,利益的需求具有普遍性。

利益的需求因人而异,但是每个人相同的是都会有利益的诉求。

不分性别、年龄或者高低贵贱,在这个各方面伟人和普通人一样需要利益。

第二,利益的表现形式有两种,即精神层面的和物质层面的,不管是以哪种形式表现出来的,都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来体现,在这一方面具有客观存在性。

第三,利益是人们生活中所必须的,比如生存和生活。

第四,相对于主体来说,利益算是客体,但是在需求上与主体是具有一致性的。

公共利益我们可以看成两部分进行理解,它主要包括了公共和利益两方面内容。

由于公共这个含义比较难以理解,从而促使公共利益研究比较难以做出比较明确的界定。

第一,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公共利益的受众范围更加广泛,即全体社会人民,包含的内容十分复复杂。

通常来讲,利益和需求之间是有着相应的关系的,个人利益的简单加总并不构成公共利益这一概念,也不一定会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比如,公共广场、公共汽车以及公共环境等,彰显的并非是单个人的诉求,而是尽量做到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共利益带来的好处,因而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所显著的区别就是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

第二,公共利益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共享性,即建立在社会会上的每个人对自己应该享受的公共利益平等索取的基础上。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公共管理活动是指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通过管理、监督和协调等手段,对公共事务进行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的活动。

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

公共利益是指在社会整体利益基础上所形成的,受到广大社会成员共同追求和维护的利益。

公共管理活动应当以保障和维护公共利益为宗旨,为社会整体利益服务。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需要认识到公共利益的重要性。

公共利益是整个社会共同追求和维护的利益,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基础和动力。

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如果忽视了公共利益,仅仅满足一部分利益群体的利益,往往会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共管理活动中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准绳,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公共利益不仅仅包括了社会整体的利益,还包括了个体成员的权利和利益。

在公共管理活动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利益的关系和平衡,既要保障整体利益,又要保护个体利益,避免因个体利益受损而导致社会整体利益受损。

这就需要在具体的公共管理活动中,进行权衡和抉择,确保各类利益的平衡和协调。

我们还需要思索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如何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公共利益。

需要建立公共利益导向的管理理念和机制。

这就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将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将公共利益融入到整个管理活动的全部环节中,形成一套有效的公共利益导向机制,确保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充分尊重和保障公共利益。

需要健全公共利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和监督机制。

通过法律的规范和监督机制的建立,保障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维护,防止权力滥用和损害公共利益。

也需要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中,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促进公共管理活动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

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是非常重要的,这需要我们从多个层面进行思考和探讨,不断完善公共管理活动中的机制和理念,确保公共管理活动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最新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分析-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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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分析在中,公共利益是比较核心的内容,对于公共利益进行分析,是公共管理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从规范层面对公共利益进行分析,探讨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怎么进行表达、以何种形式形成以及实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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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公共管理中,公共利益和政府利益是相辅相成的,都具有客观性。

公共利益隶属于政府利益,是政府利益的本质,但是又不同于政府利益。

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

本文首先阐述了公共利益和政府利益的概念,然后分析了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政府利益利益就是需要的社会化。

公共利益是社会的整体共同利益,是抽象性与具体性、社会性与阶级性的统一。

政府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并在正反两个方向上对公共利益产生影响。

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起始点,政府是公共管理的主要主体,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两者之间有着紧密连接的关系。

一、公共利益和政府利益的概念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和政府利益存在着诸多相同的地方,也各自的特性和区别,下面对两者的概念进行了简要的概述。

1.公共利益概念简析公共利益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和特定的范围内大多数主体相一致的利益,其实质是资源和条件,也是广大民众生存、享受以及发展所需。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又不同于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其具有主体数量的不确定性和共享性等特性。

其中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是指“公共利益”这个词语本身表达的意思模棱两可,公共的不确定性、利益的不确定性。

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无差异性。

社会共享性是指各个主体都拥有获取资格的权利,一旦某种资源和条件被界定为公共利益,那么每个社会成员都具有享受这种资源和条件的资格。

第二,双重性。

社会共享性具有双重特征,是指既有自愿的分享,也有被动的分享[1]。

而人们大多数会忽略被动分享的特征,社会共享性的被动分享特征存在很多领域。

2.政府利益概念简析在公共管理中,其主要主体便是政府,拥有并行使共权利统筹管理辖区内的各种社会公共事务[2]。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公共管理活动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为提供公共服务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公共管理活动的核心目标是为公众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在公共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和认识公共利益的本质和特点,确保公共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公共利益是指社会所有成员都能够分享的利益,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

公共利益是政府应对市场失灵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核心价值,是规范和保障公共管理活动的基础。

在实际的公共管理活动中,我们需要根据公共利益的本质和特点,切实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具体而言,我们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注重公共利益的实现效果。

公共管理活动的核心任务是为公众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政府部门应该密切关注公共服务的实效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公众的需求得到满足。

其次,要坚持公正、平等原则。

公共管理活动要坚持公正、平等原则,对各类人群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

政府部门应该明确公共服务的对象和范围,不得因地域、种族、性别等原因对公众提供不公平的服务,努力推动社会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再次,要注重公共利益的长远性。

公共利益具有长期性和可持续性,需要进行长期规划和有效管理。

政府部门应该将公共利益的长远性作为管理的指导原则,注重公共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最后,要注重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

公共管理活动的核心是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联系,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公共管理活动需要与社会组织、市场力量等各方协同合作,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我们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必须重视公共利益的实现和保障,注重公共利益的本质和特点,坚持公正、平等原则,注重公共利益的长远性,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确保公共管理活动取得最佳的效果和效益。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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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共管理角度浅析中国的公共利益问题姓名:武瑞芳学号:zs11090059 班级:11级行管摘要:本文从关于公共利益的古典理论以及近代一些理论出发,强调了公共利益的重要性以及此概念的抽象性,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对立统一关系出发,简述了如何处理公私利益,如何在保证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不至于减损私人利益,参考了余少祥的观点,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角度出发提出协调公司利益的一些见解和建议。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私人利益公私利益协调公共管理从产生意义上讲是公共组织的一种职能,包括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组织和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NGO)为实现公共利益,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从这个职能中,我们可以看到,利益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实现公共利益。

什么是公共利益,从古典理论到现代理论,说法各不一。

一、关于公共利益的一些理论在古典的共和理论中,公共利益和共和是联系在一起的。

亚里士多德在对共和概念进行界定时,主要就是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他认为共和以群众即大多数人为统治者而照顾公共利益。

亚里士多德认为,区分正宗与变态政体的“绝对公正的原则”,其根本着眼点是“公共利益”。

可以看出,他的的古典共和论对公共利益是非常重视的。

他认为,共和的宗旨在于把政治权力建立成一种能为共同体中所有人共享的、保障各阶层利益的公共架构,以使政治共同体能够获得稳定的秩序而得以保存。

而共同体中所有人共享的利益实际上就是公共利益。

而以联邦党人为代表的新共和主义对这种古典共和主义理念加以继承并发扬,他们将以代议制为基点的间接民主融合进共和理念中,公共利益又成为间接民主的目标指向之一。

在西方的哲学论著中,关于公共利益有如下几种说法;1、认为社会生活中只有个人;利益和集团利益,所谓的公共利益是不存在的,最典型的就是“阿罗不可能定理”;2、承认公共利益的存在,但是认为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3、全民全体利益说,这种观点认为,公共利益是公民的整体利益而不是局部利益,是普遍利益而不是特殊利益;4、大多数人利益说,这种观点认为,公共利益不一定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社会中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也是社会利益;5、目的价值说理论,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抽象的目的价值,就像真理、正义、公平一样,很难描述,既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也不是人类的整体利益,是一个社会通过个人的合作产生出来的“事物价值的总和”。

[1]在新公共服务理论派看来,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目标而不是副产品。

该理论认为,公共行政官员必须致力于建立集体的、共享的公共利益观念。

政府应该将社会的公民聚集到一个公平、能够真诚合理协商解决社会问题方案的环境中来,并且这些经由协商等程序产生的解决方案必须完全符合公正和公平的规范,确保公共利益居于主导地位。

只有这样,才能理解和了解各方的利益,这样可以使行政管理者们具备更长远、更广博的公共利益观念。

该理论的核心原则之一就是重新肯定公共利益在政府服务中的中心地位。

明确地表达和实现公共利益时政府存在的主要理由之一。

[2]不论是古典的共和理论,西方法哲学中的公共利益观点,还是现代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无疑都将公共利益作为重点来强调。

现代公共管理与传统管理的区别集中体现在是否将目标定位在公共利益上,公共管理不仅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而且更应当强调社会公平,因为社会公平是作为分配的公共服务的法律和现实基础。

长期以来,尽管中西方的公共行政学研究都假定公共行政或者公共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

然而,对于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如何实现的这样一些重要问题,一直都没有一个清楚的界定与分析。

中国公共行政学研究更是如此。

二、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抽象名词,要想准确合理科学的给他下一个定义时很难的,也是做不到的,是不切实际的。

但是要想对其进行一些研究和探讨,就必须对其有一个大概的认识和了解,对每一个理论而言,我们都有权利拥有自己的观点、理解和看法。

在新服务理论看来,试图界定“公共利益”有点儿类似于试图界定“爱”,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比喻,但是却很贴切。

爱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于不同的人意味着不一样的东西,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实质上和形式上发生改变。

公共利益也是同样的道理,它也是有时间限定的,会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

我们只有认识公共利益的地位并承认它的作用,我们才能更深刻的认识到公共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该理论采用克拉克·科克的一个相关图式,将公共利益的模式归为四种:规范模式、公共利益废止论、公共利益的政治过程取向、基于共同价值的公共利益。

[2]要想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就需要弄清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市场经济使得各个利益主体逐渐觉醒,各个主体之间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也就是所谓的私人利益。

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一般都呈现为此长彼消的关系,实现公共利益通常以私人利益的减少或者损害作为成本,或者说以限制或者剥夺某种公民权利作为代价。

实际上,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是一个矛盾共同体,二者之间的关系主要变现为以下几点:首先,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一致的、同一的。

在一定条件下二者是可以互相转化的,这种转化是为了实现社会公正。

因为公共利益也是从个人利益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种独立利益的,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正是由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有矛盾,公共利益才以国家的姿态而采取一种和实际利益(不论是单个的还是共同的)脱离的独立形式,也就是说采取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

然而这始终是在每一个家庭或部落集团中现有的骨肉联系、语言联系、较大规模的分工联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现实基础上,特别是在我们以后将要证明的各阶级利益的基础上发生的。

”[3]但是由于代表公共利益的社会总代表是抽象的,所以最终公共利益还是会分配给社会成员享受,也就是说,公共利益最终仍将转化或还原为个人利益。

在合理的利益转化规则和机制下,这种相互转化最终实现或达到了社会公正,使得社会成员基本上平等地占有了利益。

因此在个人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以后,需要将公共利益再次分配给社会成员时就要注意分配上的公平。

其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相互依赖的。

公共利益对个人利益的依赖性可以从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看出来,公共利益主要由三部分组成:通过税收等向社会成员提取或征收的部分;未被特定社会成员占有的全社会的共同利益;以上两部分派生出来的共同利益。

从公共利益的上述三个组成部分来看,公共利益依赖于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成正比例关系的。

个人利益也依赖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由社会成员合法的特殊利益和所分享的公共利益两部分组成。

个人利益也是依赖于公共利益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组成要素也是成正比例关系的。

第三,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一种相互包含的关系。

个人利益包含着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包括社会成员应享有、已享有、正享有或将享有的那份公共利益。

因为公共利益是从个人利益中提取出来的,在这之前,公共利益就已经被包含在个人利益之中。

即使是那些还没有被特定社会成员合法享有的利益,也只是临时寄居在公共利益名下的个人利益。

每个社会成员也充分享受着社会所给予的安稳秩序和社会福利等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也包含着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实质上或形式上就是各社会成员相同或共同的个人利益。

它包含着供各社会成员共同享受的个人利益和即将分配给社会成员享受的个人利益。

可以看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最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还有斗争和冲突。

虽然公共利益是从个人利益中分离出来的,但是从个人利益中分离出来的利益一旦成为公共利益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且公共利益不可能是某个社会成员独占的利益。

因而,每个社会成员总是反对从自己的个人利益中分离出公共利益,总是希望能从公共利益中多分得特殊或者额外的利益。

并且,“这些特殊利益始终在真正的反对共同利益和虚幻的共同利益,这些特殊利益的实际斗争使得以国家姿态出现的虚幻的…普遍‟利益对特殊利益进行实际的干涉和约束成为必要”。

这样,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普遍对立和斗争就形成了。

而且这种对立斗争和冲突也不是短时间能够先灭掉的。

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只要外在的社会分工还存在,产品和人们的觉悟还没有极大的提高,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对立和斗争将始终存在,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消除。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利益分配公正的情况下,就算公共利益与特定社会成员的特定利益在形式上可能并不一致,但二者在总体上和实质上是一致的,因为该特定社会成员享受了其他权利;而且公共利益与所有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在总体上和实质上也是一致的;在利益分配不公正的情况下,即使公共利益与全社会各成员的个人利益在形式上是一致的,但在实质上只与部分社会成员即统治阶级的个人利益达到了一致。

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才能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在实质上的统一。

三、如何协调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以实现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一个矛盾统一体,既有相互依赖统一的一面,也有斗争冲突的一面。

那么我们的公共管理的宗旨就是要保护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这就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协调机制建立的问题。

如何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各学者各专家的看法和观点都不一样。

古典自由主义者亚当·斯密承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统一性,但是他并没有回答和解决公共利益的形成机制问题。

也有学者从道德、制度、习俗文化等来讨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问题。

但是从比较科学和合理的角度看,在公共利益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协调中,道德、制度、习俗文化等的作用只是一个方面,解决二者之间的协调问题主要还是要靠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保障。

[4]首先,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协调的立法保障。

Raymond Marks说,公共利益并不是个人利益和意见的简单相加,也不是一种“一致同意”,而是一种利益平衡,但公共利益是从个人利益中提取出来的,两者有冲突,因此个人利益必需为了公共利益而相互平衡,故法律规制需要考虑现在的个人利益和未来的、潜在的个人利益,使得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尽量靠拢,公共利益并非必然代表实质意义的平等。

米尔斯在为《权力精英》做调查时发现,美国少数的权力精英以其狭隘的政治经济利益左右政府的重大决策,而一般大众,特别是穷人、黑人等的权益被忽视。

森斯坦认为,分权制可以减少议员们追求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国家政策的制定或者利益的分配必须从公益的角度看才是站得住脚的,立法必须能在某种程度上表明它是对某种公民的公共价值的回应,而不是统治阶级之间或者利益集团之间的交易。

在森斯坦看来,献身于公众利益而不是追求个人利益被理解为公民美德,是政治参与的本源。

法律实证主义者凯尔森认为,所谓公益就是必须获得国家承认之后“方有公益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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