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西方法律思想史2008年版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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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笔记

柏拉图一、相论Idea,理念,观念,相论古希腊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核心概念相是最真实的存在,是永恒不变的,最神圣的,是普遍的和独立自存的,是世界万物的根本原因。

正义和善之所以是正义和善,因为它符合正义的相,善的相。

柏拉图第一次自觉的用普遍作为说明世界万物的根据,其“相”在内容与形式上都是对普遍所作的自觉明白的表达,完成了古希腊哲学思维从特殊到普遍的过渡和转变。

对国家与法的考察,要从个别特殊的东西达到普遍共相的一般原则,根据普遍共相的一般原则建立起来的国家与法就自然是公正的、善的、美的。

由此,演绎出理想国和哲学王的理论。

二、立法思想“立法者在订立他的法律时,不要只看到一个方面,只看到人的德性中最低下的那一部分;他应该看到全部的美德,并按照这些善德来制定法律。

”“那些只有仿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法律的国家,不是真正的国家,他们所说的公正是毫无意义的。

”三、理想国*《理想国》,又译《国家篇》,是柏拉图依据他的相论原则,为实现公正而设计的一个真、善、美相统一的政体。

*《理想国》分为十卷,由三部分构成:1-5卷,论述国家的具体组织,讨论正义、教育、道德、相论等问题;6-7卷,论述统治者必须是哲学王;8-10卷,讨论几种政体及其优缺点。

三个等级*统治阶级,武士阶级,劳动者阶级*理性,意志,情欲*智慧,勇敢,节制*黄金,银子,铁认为这三个等级各守其美德,各尽其本性,各按其本份行事,就算达到了自然的和谐,即实现了正义理想国。

《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一篇重要对话集,按哲学文献传统也译为《国家篇》,理想国是柏拉图根据他的“相论”原则,为实现公正而设计的一个真、善、美相统一的政体。

柏拉图设想的国家由三个等级组成,即统治阶级、武士阶级、劳动者阶级,统治者的美德是“智慧”与理性相适应,武士的美德是“勇敢”与意志相适应,劳动者的美德是“节制”与情欲相适应,用宗教神话进一步证明他的三个阶级的神圣性,认为神用不同的金属造出不同的人,统治者——金子,武士—银子,劳动者—铁,三个等级各守其美德,各尽其本性,各按其本份行事,便算得到了自然的和谐,即实现了正义的理想国。

2008年4月全国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真题试卷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4月全国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真题试卷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4月全国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名词解释题 4. 简答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提出“法律是人类幸福的标准”的思想家是A.苏格拉底B.柏拉图C.亚里士多德D.伊壁鸠鲁正确答案:A2.亚里士多德主张实行A.贵族政体B.君主政体C.共和政体D.民主政体正确答案:C解析: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中将政体分为六种: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前三种是正宗政体,后三种是变态政体。

亚里士多德主张共和政体。

他认为在一个中产阶级占主导地位的城邦中,应该实行立宪的共和国,这是一个介乎三种正常政体之间并吸收了三种正常政体优点的中间型的政体。

只有这种政体,才最有利于实行法治。

3.《官吏篇》的作者是A.波里比阿B.保罗C.塞涅卡D.西塞罗正确答案:D4.提出“共和国是人民的事情”的思想家是A.波里比阿B.西塞罗C.塞涅卡D.乌尔比安正确答案:B5.阿奎那的国家起源说为A.暴力起源说B.社会契约说C.命令服从说D.自然起源说正确答案:D6.索尔兹伯里的著作是A.《政治学》B.《论政府原理》C.《反异教徒大全》D.《政府论》正确答案:B7.《神学大全》的作者是A.阿奎那B.奥古斯丁C.马基雅维里D.格雷戈里正确答案:A解析:奥古斯丁(354—430)是中世纪基督教最有影响的神学思想家之一,教父学的著名代表,他的法律思想对中世纪的影响比较深远。

其代表作是《上帝之城》和《忏悔录》。

马基雅维里(1469—1527)是文艺复兴在政治学上的代表人物,其方法论上的首要一点,就是在国家观上摆脱神学的束缚,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神学中引申出国家的自然规律。

其代表作为《李维史论》和《君主论》。

8.《君主论》的作者是A.布丹B.马西利C.马基雅维里D.奥古斯丁正确答案:C解析:布丹(1530—1596)是法国16世纪的哲学家。

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笔记四

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笔记四

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笔记四二、法律的社会工程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的学说,其理论基础是实用主义哲学的工具论。

主张有用既是真理。

成功证明手段合理。

三、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人具有双重本性一方面彼此合作的社会本性,另一方面是本位主义的本性。

对人类内在本性的控制就是社会控制,主要由三种手段:法律、道德和宗教。

四、利益分类和法律的价值准则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利益。

个人利益分为人格利益、家庭关系利益、物质利益。

公共利益可分为国家作为法人利益、国家作为社会利益捍卫者的利益两种。

社会利益分为一般安全利益、社会组织安全的利益、一般道德的利益、庇护社会资源的利益、一般进步的利益、个人生活的利益。

三大类11种利益。

他主张法律价值准则是:是大家尽可能地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得到满足。

法律并不创造任何利益,法律的根本任务和作用在于承认、确认、实现和保障利益。

五、生活中的法律与法官立法法律是一种制度,它是依照一批在司法和行政过程中运用权威性律令来实适的、高度专门形式的社会控制。

他主张把经验是为法律的渊源,主张司法立法化,扩大法院和法官的立法权。

六、法律的历史发展及其特点第一原始法阶段防止无限制的血亲复仇手段是和解。

第二严格法阶段。

法律和其他社会秩序分开,维护一般安全。

第三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符合善良道德,手段是对义务的履行。

第四,法律的成熟阶段。

保障平等和安全,他以财产和契约作为基本思想,主要手段是维护个人权利。

第五,法律的社会化阶段。

从个人利益转向社会利益,以最少的阻碍和消费来尽可能到满足人们的要求。

以上阶段之后是世界法阶段,一种新的万民法。

七、预防刑法理论论证犯罪是特定的人与生俱来的属性,这种典型的社会危险分子,必需对他们采取所谓的预防手段。

他认为认定犯罪不仅不需要有客不雅行为,甚至连主不雅条件也可以不考虑,司法机关就可以借口潜在违法,随意对各种社会危险分子判处刑罚。

第四节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代表人物有卢维林、弗兰克、奥利芬特、库客、穆尔。

《西方法律思想史》重点笔记=串讲

《西方法律思想史》重点笔记=串讲

绪论西方法律思想史概述第一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意义和方法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对象欧洲和北美主要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思想家关于政治与法律思想、观点、理论与学说,也就是思想家的思想。

这些思想家中有许多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包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奥古斯丁、阿奎那、马基雅弗利、布丹、格老秀斯、卢梭、康德、黑格尔、萨维尼、奥斯汀、马里旦、罗尔斯、德沃金、凯尔森、狄骥、庞德、弗兰克、波斯纳等二十几位思想家及其著作。

主要内容1、政治思想。

政治与法律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在思想史上,政治思想与法律思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难以安全分开的。

这些政治思想包括:国家的起源本质与职能、主权问题、公民权问题、民主与自由。

2、法律思想。

A法律的本体论问题。

即法律是什么B法律的认识论问题。

如何认识法律C法律的实践问题。

法律在社会中是如何运行的。

D以及法律思想的不同学派问题。

所以法律思想史的内容与法理学有相当大的关联,而与部门法则关系较远,我们可能会涉及某些思想家的部门法的思想,但这并不是法律思想史的主要内容。

二、西方法律思想史与相关学科的关系西方政治思想史:政治与法律密不可分,但二者的关注的重点有所不同。

政治思想史与法律思想史有重叠之处也存在区别。

二者在西方思想的早期及中期还是结合在一起的,编者将古代与近现代政治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从其思想体系中抽取出来。

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一大批专门研究法律的思想家。

自此,法律思想史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学学科与学术思想体系。

外国法制史:思想与制度西方哲学史:密不可分西方法哲学(法理学):法哲学中的一些核心性、永恒性问题的历史探究三、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意义与方法1.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助于正确认识和把握西方法律思想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规律,扩大知识面;2.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3.有助于坚持我国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

方法: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厚今薄古。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我最近有幸阅读了一本名为《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书籍,这是一本全面介绍西方各个时期法律思想演变的著作。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西方社会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思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启示。

这本书详细评价了西方各个时期的法律思想。

从古希腊、罗马时期,中经中世纪的神权统治,到近现代的民主、法治和人权保障,每个时期的法律思想都被单独成章,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我从中感受到了西方社会对法律的高度重视,以及法律思想在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我被书中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深入探讨所吸引。

在西方社会,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一个核心议题。

书中详细讨论了自然法、实证主义等思潮对此问题的看法和争议,也介绍了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哲学家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这使我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也引发了我对自己原有观念的反思。

再者,书中对法律发展的历史进程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古至今,西方的法律思想一直在不断演变和发展。

书中展示了这些变化背后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以及众多思想家们的贡献。

这使我认识到了法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步的。

阅读《西方法律思想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体系,也启发了我对法律和道德、历史与现实等问题的思考。

通过了解西方的法律思想史,我对西方的法律文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更加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观念。

这对我未来学习和工作都大有裨益。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著作。

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部完整的西方法律思想发展史,而且也为我们揭示了法律背后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西方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思想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也对我自己的法律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律是什么?这是每个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都必须面对和了解的问题。

在《西方法学初步》一书中,作者从不同角度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为读者提供了认识和理解法律的重要框架。

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

地铁五分钟一趟,公交车十分钟一班,而我们的生命和伴随生命而付出的爱,一生只有一次!拥有爱的心境,每个人都是童话的主人公!幸福不是拥有的多,而是计较的少一个人可以控制自己的言行,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就是无法控制对一个人的思念握不住似水流年,等不到此间少年!青春染指流年,太美的风景也太伤!The truth that you leave!对于未知的事,很多时候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等,然后是等不到就放弃这世界就这样,要么大俗,要么大雅,不俗不雅算什么呢?优雅是大多数人所爱的,无可厚非。

像凤姐等大俗之姐也必然会成为焦点。

说白了,这人要想出名,就得与众不同,就得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不会走路!凤姐说:我一直以为我输了,但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镜子才发现我赢了!我说:我一直以为我输了,但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凤姐才发现我赢了!没有人会许你一个远方,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远方是什么。

这世界上最可笑的行为是自欺欺人,这世界上最蠢的人是自欺欺人的人!每个人之所以这么做一定有他这么做的理由,所以不要一厢情愿的以为他在生你的气,其实他只不过在忙别的事。

呵呵结束了,不要哭,回头,给TA 一个背影,而后努力好好过自己的生活,一遍遍画着微笑,一遍遍诠释着幸福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你可以看不惯,但请你闭嘴!从窗子里望去,夕阳亲吻着山头,仿佛卧龙盘地而憩,金光闪闪,很是漂亮看到你我就不禁想起金庸小说中的一个招式~荡剑式(华山剑法)人永远敌不过时间,转眼间苍老了容颜,回不到昨天。

只有电影中的时间可以停下,画面可以定格。

一切的一切都将随躯体火化,消失不见。

当失去心爱的人时,连呼吸都是痛的人这一生,也不过是一缕轻烟,飘着飘着就散了,静悄悄的,没有一丝痛苦,甚至还可以微笑,这一生总算走完了,好累好累有些人一见如故,而有些人都成故人了,见了面却跟陌生人一样有一个好习惯是件难得的事,而保持一个好习惯是件很难的事!成功,从好习惯开始!正因为难,所以才更有意义!不要一味的撒娇任性耍脾气,因为即使是恋人也会有烦的一天别以为我是你的10086,我可学不来这低声下气自己能解决的事就不要老想着麻烦别人,因为即使是你的恋人也不可能随叫随到。

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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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古代西方法律思想第一章古希腊的法律思想(重点)1.概况2.城邦的定义:由一个较大的城市及其周围农业地区组成一个城邦,或称之为城市国家。

(名词解释)3.德谟柯利特的名言:宁愿在一种民主制度中受贫穷,也不愿在专制统治下享受幸福;正像自由要比奴役那样值得向往。

(单选)第一节前期智者的法律思想在这一节中我们着重掌握的内容是以下几点:(均按单选掌握)1.到公元前5世纪至4世纪时,在希腊产生了智者,他们从批判的角度出发,对城邦所制定的法律和法律的作用进行了哲学上的论争。

此时很多智者的思想都是比较民主的。

2.智者以"自然"这个概念为前提,论述自然法,认为"自然"就是真理或称为"实在",自然法才是公正的,"绝对正义"是自然法的最高表现。

3.智者是最先在奴隶制社会中提出反对奴隶制思想的人。

4.有一个人物需要知道:德谟克利特,原子论(物质是由原子构成的)的提出者。

他被马克思誉为"第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人物".5.前期智者的代表人物有:安提芬、欧里庇得斯、阿基马丹、普罗塔哥拉和卡利克里斯。

在智者中分为两派:一派赞成奴隶主的民主制,以普罗塔哥拉为代表;一派赞成奴隶主的贵族制,以卡利克里斯为代表。

6.阿基马丹:"神让一切人自由,自然并没有使任何人成为奴隶"7.卡利克里斯:"强权即公理"和"弱肉强食",这是极端反民主的思想。

第二节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思想这一节中的重点是柏拉图的思想,苏格拉底的相关内容历来只考过几个单选题。

对于柏拉图思想关键是把握其哲学王思想、前后期思想的变化、政体循环论和他的几本著作。

一、苏格拉底对于苏格拉底的学习我们主要掌握以下几点:(均按单选掌握)1.代表保守的贵族阶级的利益,反对雅典民主制。

2.主张美德即知识,法律是人类幸福的标准。

知识可以通过后天学习,同样美德也可以通过后天培养。

西方法律思想史课堂笔记总结图文稿

西方法律思想史课堂笔记总结图文稿

西方法律思想史课堂笔记总结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西方法律思想史课堂笔记总结历史背景:欧洲的历史时期1、古希腊时期 (前20世纪—前3世纪)2、古罗马时期(前3世纪—5世纪)3、中世纪(前、中,5世纪—15世纪)4、文艺复兴时期(后,16世纪)5、资产阶级革命时期(1640—英国工业革命完成)6、资本主义时期第一章古希腊的法律思想一、古希腊历史及法律发展简介古希腊历史,经历了四个不同时期。

1、荷马时代(前14世纪——前8世纪)2、立法者时代(前8世纪——前6世纪)3、鼎盛时代(前5世纪)4、希腊化时代(前334年——前300年)整个古希腊时期法学及法律思想没有独立诞生的原因:1、古希腊城邦的繁盛阶段时间太短2、古希腊城邦缺少安定,法学发展缺少必要的条件3、古希腊城邦的成文立法还比较原始和分散,法学的诞生困难4、古希腊尚未出现职业的法学家阶层,法学教育也没能开展古希腊早期的法观念公元前6世纪哲学家赫拉克里特(Heraclitus)的法观念赫拉克里特进行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法的分类——神法和人法;人法依赖于神法。

(一种朦胧的自然法观念,与我国庄子的法观念不同)二、智者学派(Sophistes)的法律思想:1、智者学派倾向于认为所有的法律都不过是约定的、随意的、偶然的、多变的。

2、侧重于对自然的观察和分析(1)希比亚的观点:主张把自然同法律对立起来,认为事物的本性、自然规律是真正的自然法。

事物的本性和自然的规律是真正的自然法,与错误的、人造的世俗法律是对立的,因为根据自然同胞是相互亲近的,而法律则统治人们,强迫许多人反对自然。

——希比亚(2)安提丰的观点:提出一种朴素的人人平等观点根据自然,我们大家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并且无论是蛮族人,还是希腊人,都是如此。

人的本性是持强凌弱,追寻自我利益,因此,法律是对自然的违反,因为法律禁止对未经审查的自我利益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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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在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历史分期中,属于成熟时期的是A.中世纪的法律思想B.近代的法律思想C.19世纪的法学流派D.20世纪的法律思想【C】0.2.在亚里士多德对正义所作的分类中,适用于契约、损害赔偿和司法审判等私法领域的是A.普遍正义B.特殊正义C.分配的正义D.平均的正义【D】0.3.将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介绍到古罗马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西塞罗D.苏格拉底【C】0.4.认为“自然法渊源于上帝的意志和人的社会本性”的思想家是A.柏拉图B.西塞罗C.亚里士多德D.奥古斯丁【B】0.5.提出“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这一著名论断的思想家是A.马基雅维里B.阿奎那C.奥古斯丁D.布丹【A】0.6.被称为西方主权论鼻祖的思想家是A.洛克B.霍布斯C.布丹D.孟德斯鸠【C】0.7.奥斯丁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认为法律不应包括道德的因素,后人称之为A.恶法亦法B.良法之治C.唯法而治D.上善之法【A】0.8.历史分析的倡导者是A.萨维尼B.艾希霍恩C.梅因D.胡果【D】0.9.亚里士多德主张实行A.贵族政体B.君主政体C.共和政体D.民主政体【C】0.10.阿奎那哲学思想的来源有基督教神学和A.柏拉图哲学B.苏格拉底哲学C.亚里士多德哲学D.马西利哲学【C】0.11.教父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A.奥古斯丁B.阿奎那C.索尔兹伯里D.马西利【A】1.1.法律制度史的最终渊源是A.古罗马文明B.古希腊文明C.古印度文明D.古埃及文明【A】1.2.大陆法系法律制度的历史渊源是A.雅典法B.罗马法C.普通法D.印度法【B】1.3.罗马法学家集团产生于A.罗马奴隶制时期B.罗马共和国前期C.罗马帝国时期D.罗马共和国后期【C】9.12.传统上认为,过失侵权中的过失的标准是一个“理智之人”的标准,这个标准最终决定于A.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否是其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B.被告对原告是否承担注意的义务C.被告行为的合法性D.被告行为的道德可谴责性【D】9.13.被波斯纳称为“过失的经济含义”的是A.科斯定律B.汉德公式C.帕累托最佳D.庇古主义分析【B】9.14.波斯纳认为,公害的标准是A.合法性B.合理性C.危害性D.效益性【B】9.15.波斯纳认为,普通法对于污染最重要的救济手段是A.污染防治法B.污染救济条例C.公害赔偿法D.公害的侵权行为法【D】9.16.将其经济分析的方法渗透到隐私权领域的思想家是A.科斯B.波斯纳C.卡拉布雷西D.贝克【B】9.17.犯罪成本中,为刑法经济学解释的核心所在的是A.准备犯罪工具的金钱支出B.犯罪时间的机会成本C.刑事处罚的预期成本D.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总体成本【C】0.1.按照时间顺序,西方法律思想史可以区分为哪几个时期?A.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律思想B.中世纪的法律思想C.近代的法律思想D.19世纪的法学流派E.20世纪的法律思想【ABCDE】0.2.19世纪的法学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A.康德B.边沁C.洛克D.布丹E.卢梭【AB】0.3.20世纪的法学思想主要有A.社会法学B.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C.新自然法学D.分析法学E.经济分析法学【ABCE】0.4.在亚里士多德对政体所作的六种分类中,被其称为正宗政体的是A.君主制B.寡头制C.贵族制D.平民制E.共和制【ACE】0.5.奥古斯丁用以勾勒其基督教基本教义的学说有A.创世说B.原罪说C.末日审判说D.三位一体说E.自然法说【ABCD】0.6.以下表述符合“古典自然法学”观点的是A.在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上,国家的利益是首要的B.自然权利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为人们普遍享有C.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没有国家和法律,但普遍遵循神法D.人类必定从自然状态过渡到文明社会E.政治的统治必须以君主为基础【BD】0.7.19世纪的法学流派有A.哲理法学派B.自然法学派C.功利主义法学派D.分析法学派E.历史法学派【ACDE】0.8.非神学的新自然法学的代表人物有A.马里旦B.富勒C.德沃金D.罗尔斯E.波斯纳【BCD】1.1.下列属于古希腊著名思想家的是A.苏格拉底B.西塞罗C.柏拉图D.亚里士多德E.保罗【ACD】1.2.下列观点属于柏拉图思想的是A.正义就是理性支配欲望,精神支配肉体B.各司其事、各守本分C.正义就是欠债还债D.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E.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的最坏的折中【AB】1.3.下列关于《理想国》的表述正确的有A.一个完善的人具有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美德B.一个完善的国家具有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美德C.智慧、勇敢、节制分属国家中不同等级的人D.正义属于每一个人E.每个人都具有理性、志气、欲望三种品性【ABCDE】1.4.下列观点属于柏拉图的是A.追求“哲学王的统治”B.法治非善,人治唯善C.美德即知识D.实现国家的义务教育E.人治的社会是二等社会【ABCD】1.5.柏拉图崇尚贤人政治反民主制的理由是A.柏拉图出身贵族B.其崇拜的老师苏格拉底被雅典城市国家的民主派处死C.雅典奴隶主民主制政治家缺乏知识和美德D.雅典政治家没有权威和无所作为E.柏拉图认为专制胜于民主【AB】9.8.对于刑事处罚的预期成本,波斯纳归纳为A.机会成本B.查获几率C.惩罚的严厉性D.其他相关变量E.以上皆正确【ABCDE】9.9.对于刑法的经济分析,波斯纳提供的公式是D=L/P,以下关于该公式分析正确的是A.D是判定犯罪人所受到的刑事赔偿额B.L是判定犯罪人所受到的刑事赔偿额C.L 是受害人受到的损失D.P是受害人受到的损失E.P是犯罪人被查获和被惩罚的几率【ACE】1.1.简述柏拉图的政体理论。

1.2.简述亚里士多德关于正义的观点。

1.3.简述亚里士多德关于政体的理论。

1.4.简述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优于人治的原因。

1.5.法治(亚里士多德)1.6.自然法(西塞罗)1.7.柏拉图主张理想国应由哪些等级组成?2.1.简述“摩西十诫”的具体内容。

2.2.简述阿奎那对自然法的箴规。

2.3.简述阿奎那所论述的,除自然法和人法外,人们必须由神法来指导自己生活的理由。

2.4.简述阿奎那关于人法的分类。

2.5.简述布丹的国家起源论。

2.6.简述宗教改革的成果。

2.7.简述宗教改革的意义。

2.8.神法(阿奎那)2.9.永恒法(阿奎那)2.10.简述马基雅维里的两种斗争方法。

2.11.简述布丹关于主权的定义及其具体内容。

3.1.简述孟德斯鸠的自然法理论。

3.2.简述格老秀斯的社会契约理论。

3.3.简述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

3.4.简述卢梭在其社会契约理论中,要求结合者转让全部权利的理由。

3.5.简述卢梭的人民主权论。

3.6.简述法治理论的历史地位。

3.7.简述卢梭的平等理论。

3.8.简述洛克的自由理论。

3.9·格老秀斯是如何看待自然法的内容和特点的?3.10·简述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

4.1.简述康德对法律的定义以及该定义所涉及的内容。

4.2.简述康德关于民族权利的原理及内容。

4.3.简述黑格尔对意志发展所划分的三个阶段。

4.4.简述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

4.5.简述黑格尔关于犯罪、报复、复仇之间关系的理论。

4.6.简述康德的三权分立思想。

5.1.简述萨莫斯于1966年提出的法律实证主义的十大含义。

5.2.简述奥斯丁所列举的作为一般法理学合适对象的基本的原则、观念和特征。

5.3.简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正义观。

5.4.简述法律的“效力”与“实效”的区别与联系。

5.5.简述哈特的第二性规则的内容。

5.6.简述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必须具备的两个最低限度的必要条件。

5.7.纯粹法学5.8.简述奥斯丁关于法律的分类的思想。

6.1.简述历史法学的基本特点。

6.2.简述萨维尼反对立法和反对法典编纂的理由。

6.3.简述英国衡平法和罗马衡平法的共同之处。

6.4.简述梅因描述的原始犯罪法史的四个阶段。

6.5.简述历史法学的缺陷和发展。

6.6.法律的三个发展阶段(萨维尼)7.1.简述社会法学的一般特点。

7.2.依庞德的观点,法律这一概念具有哪几种意义?7.3.简述庞德在论述“理性的方法”时所提出的八个法律前提。

7.4.试论庞德社会法学的基本纲领。

8.1.简述马里旦认定的对社会财富的占有的几种情况。

8.2.简述马里旦对各种自然人权的不可让与性的观点。

8.3.简述哈特“自然法的最低限度的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8.4.简述罗尔斯提出的法治原则。

8.5.简述罗尔斯所认为的制度正义要在社会中实现所经过的阶段。

8.6.简述德沃金对其权利论所设定的三个理论前提。

8.7.简述德沃金所归纳的法律实证主义的内容8.8.简述德沃金提出的原则和规则的具体区别。

8.9.自然法的认识论要素(马里旦)9.1.简述波斯纳对于“普通法国家在判定夫妻离婚时,要求丈夫向妻子支付扶养费”的经济学分析。

9.2.简述“科斯定律”的含义。

9.3.简述卡拉布雷西的事故成本的观点。

9.4.简述卡拉布雷西对权利设置所提出的原则。

9.5.简述“汉德公式”,特别是分析B、P、L三种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

1.1.简述柏拉图的政体理论。

答: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提及了五种政体形式:贤人政体,军阀政体(军人统治的政体)、寡头政体(少数富有者的统治)、平民政体(多数平民执政或民主制)、专制政体(暴君政体,一人独裁)。

其中,他倾向于贤人政体。

在《政治家》中对于政体理论有重要发展和修正。

他首次提出划分政体的两个标志:第一,根据执政人数的多少;第二,执政者权力的行使是否按法律办事。

政体分六种,即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暴君政体、寡头(财阀)政体和民主(暴民)政体。

这里,柏拉图倾向于贵族政体。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提出了“混合政体”的理论。

柏拉图倾向于君主制与民主制的混合政体,亦即君主制的智慧和民主制的自由相结合,混合制的目的是通过“力量的均衡”来表达和谐,或者是具有不同倾向的各种原则相结合的方式达到和谐,从而达到政治力量稳定的局面,有人认为这是孟德斯鸠权力分立原则的原型。

当然,柏拉图这种混合制不是完善的。

另外,在其晚年,他主张恢复私有财产制度和个人家庭制,取消了共产共妻制。

1.2.简述亚里士多德关于正义的观点。

答: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关于人的道德学说,它的中心内容是讲善、美德和正义。

“正义”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一种美德。

而正义和不正义含有两种意思:一是指是否能服从法律,二是指一个人所取得的东西是否是他应当得到的。

正义可分为普遍正义和个别正义两类。

其中个别正义又分为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两种,所谓“分配的正义”就是求得比例的相称,指不同地位不同身份的人们按等比比例原则办事,至于“矫正的正义”就是人们之间的平等关系,它表现在对属于交换物品范围的东西进行平均分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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