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手册
电子湖南省税务局抄税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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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布日期】2019.06.28•【字号】2019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9.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协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5号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确保国家税款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征管改革及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
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9年6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3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各级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纳税人、缴费人统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税收票证印制企业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税收票证,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代征代售人按照委托协议,征收税款、基金、费、滞纳金、罚没款等各项收入(以下统称“税款”)的过程中,开具的收款、退款和缴库凭证。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v2.0(2020.2.11更新)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0年2月11日目录1. 概述 (3)1.1. 主要内容 (3)1.2. 预期读者 (3)1.3. 更新情况 (3)2. 系统简介 (4)3. 系统功能介绍 (5)3.1. 实名办税管理 (5)3.1.1. 实名注册 (5)3.1.2. 实名登录 (9)3.2. 个人中心 (12)3.2.1. 个人信息 (13)3.2.2. 任职受雇信息 (16)3.2.3. 家庭成员信息 (17)3.2.4. 银行卡 (18)3.2.5. 安全中心 (19)3.2.6. 办税授权管理 (24)3.2.7. 重置申报密码 (27)3.3. 我要办税(办税) (29)3.3.1.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29)3.3.2. 我的委托 (43)3.3.3.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020年3月1日上线) (45)3.3.4. 退缴税 (81)3.3.5. 查看申报记录 (83)3.4. 我要查询(服务) (84)3.4.1. 申报信息查询 (84)3.4.2.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87)3.4.3. 税收优惠备案查询 (89)3.4.4. 其他查询 (90)3.4.5. 公众服务 (96)3.5. 综合 (98)3.5.1. 申诉管理 (98)3.5.2. 在未登录状态下切换访问地址 (102)3.6. 消息提醒 (103)3.7. 帮助 (103)3.8. 协议 (104)1.概述1.1.主要内容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案,此次修正案最大的亮点是将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基于上述背景,响应税制改革,为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局端大厅、扣缴客户端、Web端、APP端等多渠道的办税服务途径。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分为Web端和APP端,两端数据实时同步、信息共享。
本文主要内容是介绍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操作方法,帮助纳税人了解本系统和掌握各功能模块的使用(本操作手册仅供参考,可能会存在没有及时更新的情况,具体以系统现状为准)。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操作攻略526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登录方式操作攻略一、企业登录的变化(一)单位纳税人、个体纳税人、临时税务登记户登录升级前登录方式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子账户)+企业密码”。
升级后登录方式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
升级前通过企业登录方式关联的自然人且未注册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账号的,升级后系统会为其自动注册自然人账号,账号为自然人身份证件号码,初始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
升级后系统会自动同步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已注册过子账户的办税员的人企关联关系,如需新增关联关系,可由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自然人在【账户中心】申请添加,由另一方确认。
升级前企业登录页面:升级后企业登录页面:(二)扣缴义务人、受托方登记、组织临时登记纳税人登录升级前企业登录方式:“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子账户+子账户密码”。
升级后企业登录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
升级前通过企业登录方式关联的自然人且未注册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账号的,升级后系统会为其自动注册自然人账号,账号为自然人身份证件号码,初始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
升级后系统会自动同步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已注册过子账户的办税员的人企关联关系,如需新增关联关系,可由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自然人在【账户中心】申请添加,由另一方确认。
升级前登录界面:升级后登录页面:(三)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登录升级前企业登录方式:“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子账户+子账户密码”。
升级后企业登录方式:企业业务界面下方点击【特定主体登录】,选择“特定主体类型”,输入相关信息(录入的内容与单位纳税人登录一致)。
升级前通过企业登录方式关联的自然人且未注册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账号的,升级后系统会为其自动注册自然人账号,账号为自然人身份证件号码,初始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
2020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手册

个税申报 注册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 在[纳税人识别号]/[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的位置输入扣缴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已经进行过三 证合一的单位则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完成注册的第一步。
注意事项: 1、[纳税人识别号] 和[确认纳税人识别 号]必须确保一致; 2、注册时必须确 保电脑处于联网状 态。
个税申报
注册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 本步骤无需人工干预,相关界面数据是由税务局直接下发,供参考。 注册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税总发〔2016〕111号)规定,要求办税人 员真实填写姓名、手机号、岗位等信息。
个税申报
注册第四步:设置登录密码 为了保障本系统的使用安全,建议“启用登录密码”,并牢记登录密码。 也可以不勾选启用登陆密码,直接点下下一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手册
常用功能介绍
前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通过对原有网上税务局的 规范化改造,进一步升级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南 省电子税务局”,并于2018年11月20日在全省正式启 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以界面规范、互 动友好、使用便捷、易于掌握、便于学习为标准,在 整合原有业务事项基础上不断扩充功能,并确保功能 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全新打造一体化 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 现仅就界面和用户登录管理等常用功能进行说明,各 项功能详细操作说明可以通过首页[帮助]链接或各功能 操作页面的[操作说明]链接查阅了解。
登录后界面
填写“新增三方协议”: 1.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务机关代码:系 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行政区划、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根据选择 的存款账户账号信息自动带出,账户未做备案的, 下拉选择。 3.清算银行号、开户银行行号:根据选择的存款账 户账号信息自动带出,账户未做备案的,手工录入。 4.缴款账号、缴款账号名称:根据选择的存款账户 账号信息自动带出,账户未做备案的,手工录入。 5.协议状态:默认“未验证”。 6.批扣标志:默认“所有非批扣”。 7.三方协议号:其他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 三方协议号】按钮,系统自动生成。 8.纳税人在保存三方协议后,“新增三方协议”页 面未关闭,在“三方协议号”右边会出现[验证]按 钮, [打印]按钮,纳税人可直接在此页面进行验证 或打印三方协议。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0年10月19日目录1. 系统概述 (1)1.1. 运行环境 (2)1.2. 系统安装 (2)1.3. 系统初始化 (3)1.4. 系统首页简介 (6)1.5. 系统流程简介 (7)2. 办税管理 (8)2.1. 系统登录 (9)3. 人员信息采集 (9)3.1. 人员信息登记 (10)3.2. 人员信息编辑 (16)3.3. 人员信息报送验证 (16)3.4. 人员信息查询 (18)4.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24)4.1. 配偶信息 (26)4.2. 子女教育 (27)4.3. 继续教育 (28)4.4. 住房贷款利息 (29)4.5. 住房租金 (31)4.6. 赡养老人 (32)4.7.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 (33)5.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34)5.1. 收入及减除填写 (35)5.2. 税款计算 (46)5.3. 附表填写 (48)5.4. 申报表报送 (54)6. 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56)6.1.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57)6.1.1. 收入及减除填写 (57)6.1.2. 附表填写 (60)6.1.3. 申报表报送 (61)6.2. 限售股转让扣缴申报 (62)6.2.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4)6.2.2. 申报表报送 (65)7.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65)7.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6)7.2. 附表填写 (72)7.3. 申报表报送 (74)8.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74)8.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76)8.2.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80)8.3. 网上申报 (83)9. 申报辅助功能 (83)9.1. 申报缴税提醒 (84)9.2. 综合所得申报更正 (84)9.3. 综合所得申报作废 (87)9.4. 分类所得扣缴申报更正及作废 (88)9.5. 经营所得申报更正及作废 (90)10. 税款缴纳 (90)10.1. 综合、分类、非居民所得缴款 (91)10.1.1. 三方协议缴税 (91)10.1.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1)10.1.3. 银联缴税 (93)10.2. 代理经营所得申报缴款 (94)10.2.1. 三方协议缴税 (94)10.2.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5)10.2.3. 银联缴税 (96)10.2.4. 扫码缴税 (97)11. 退付手续费核对 (98)12. 查询统计 (100)12.1. 单位申报记录查询 (101)12.2. 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102)12.3. 缴税记录查询 (102)12.4. 经营所得申报记录查询 (103)12.5. 经营所得缴款记录查询 (103)13. 备案表 (104)13.1. 分期缴纳备案表 (105)13.1.1.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5)13.1.2.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6)13.2. 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1.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 (111)13.2.3.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14)13.2.4. 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116)13.3. 科技成果转化备案 (117)13.4.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 (118)14. 系统设置 (119)14.1. 系统管理 (120)14.2. 申报管理 (120)14.3. 单位信息 (121)14.4. 单位管理 (121)15. 消息中心 (122)1.系统概述1.1.1.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10 中文操作系统;分辨率:推荐1366×768;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日期格式:YYYY-MM-DD(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内存:建议4G及以上;硬盘:建议硬盘合计大小500G及以上;网络:直接连接网络即可。
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缴税系统操作指南

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系统操作指南一、登录纳税人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成功后点击“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汇算清缴”,进入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页面。
二、查看企业信息系统自动显示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等。
三、纳税申报(2017版A类企业所得税年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纳税申报”进入到申报主页面。
进入主页面时,系统自动获取企业信息,获取到企业信息后,系统会根据企业信息自动创建对应的申报表。
如在核心征管修改了基础信息,可通过右上角的【更新企业信息】来更新企业申报信息。
1、填写基础信息点击右侧操作栏中的【基础信息】,打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报表下方为报表【保存】、【关闭】的操作按钮。
中间为报表填写区域,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
填写数据后,点击【保存】,系统会校验是否存在数据错误,若存在错误则将错误栏标红并给出具体提示信息,此时可以根据错误信息进行数据修改。
修改数据后,再次点击【保存】,直至提示保存成功。
2、选择填报表单点击右侧操作栏中的【填报表单】,打开表单报表页面。
报表下方为报表【保存】、【重置】的操作按钮。
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表。
选择报表后,点击【保存】,系统会校验是否存在数据错误,若存在错误则给出具体提示信息,此时可以根据错误信息进行数据修改。
修改数据后,再次点击【保存】,直至提示保存成功。
3、填写报表,保存报表。
点击右侧操作栏中的【填写】,打开报表填写窗口。
报表填写页面左侧为该套报表中包含的申报表名称,(根据企业选择的报表展示)点击申报表名称可以切换报表。
下方为报表【保存草稿】、【校验并保存】的操作按钮。
中间为报表填写区域。
填写数据后,点击【保存草稿】,系统将对已填写的数据进行保存,但不校验数据的逻辑关系。
填写数据后,点击【校验并保存】,系统会校验是否存在数据错误,若存在错误则将错误栏标红并给出具体提示信息,此时可以根据错误信息进行数据修改。
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基本登录操作指引

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基本登录操作指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的要求,为保障纳税人网上办税安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自2020年5月30日起调整为“基本登录”模式。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的新老用户们,请对号入座,看看登录模式调整后,您在操作上有什么变化。
1、如果您是已实名的企业办税人员(含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登录流程: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原税号登录的企业密码、图片验证码——选择您的办税人员身份、获取手机验证码——进入电子税务局温馨提示:如果您忘记原税号登录的企业密码,请联系您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他们可通过已实名绑定的手机重置企业密码。
2、如果您是新实名认证的办税员请您联系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为您绑定企业并获取企业登录密码。
绑定完成后,您需要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确认绑定”进行确认,确认后即可按照第1条“已实名的企业办税人员”指引,登录电子税务并办理业务。
3、如果您是未实名的原税号登录的办税员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的实名注册功能或深圳税务服务号(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选择“我要办”-“实名办税”)尽快完成实名认证,并联系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为您绑定企业。
绑定完成后,您需要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确认绑定”进行确认,确认后即可按照第1条“已实名的企业办税人员”指引,登录电子税务并办理业务。
4、如果您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您是电子税务局账号的管理员,需要负责企业登录密码和办税人员的管理,您可能需要进行以下操作: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在市场监督局设立登记的新办企业,将在电子税务局自动开通账户。
您应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的实名注册功能或深圳税务服务号(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选择“我要办”-“实名办税”),以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绑定企业。
获取初始密码或重置密码:新办企业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成功后,通过企业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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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界面
在企业信息中我们看到的是企业这个时期内需要报送的申报表,以及申报 期限,纳税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 内完成需要报送的申报。点击纳税申报进入填写报表模块。
表格中数据填写完 成后,点击“校验 并保存,系统将校 验是否存在数据错 误,存在错误则将 错误栏标红并给出 具体提示信息,此 时可根据提示信息 修改错误项,修改 错误数据后,再次 点击[校验并保存], 系统提示“校验成 功,请及时提交申 报”
如果需要注册子账户,可以使用主账户登录后,通过【我的信 息】—【用户管理】—【子账户注册】模块进行相关操作。
用户注册和登录
子账户注册时,根据子账户类型(办税人员角色)选择账户类型。
子账户类型分为“子账户(全功能)”、“子账户(跨区税源)”、“子账户(报验登记)”、“子账户 (查询)”、“子账户(发票管理)”,其中“子账户(全功能)”是除子账户管理外的所有权限;“子账户 (查询)”是拥有所有查询权限;“子账户(发票管理)”是具有发票领用、缴销等发票使用权限。
能】、【套餐业务】和【特色业
务套餐业务】
2
提供关联业务的套餐式办理,【特
色业务】提供我省特有的相关业务
0
办理。
3
0 4
登录后界面
登录后的主界面下方为【我的待办】和【服务提醒】,可以查看相关待办事项和服务 提醒 首页我的信息中,点击纳税人信息,可以查看纳税人的所有信息,包括纳税人所有的 税费种信息。
PART 04
登录后界面
登录后界面
搜索栏支持中文及拼音查询,便于您快速定位所需办理的业务功能。用户 信息可以显示当前登录用户的姓名,鼠标移至用户信息上或者点击用户信 息,可跳转至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中包括查看基础信息、密码修改、子账户管理、子账户注册和用 户注销。
登录后界面
0
1
登录后的主界面左方为【常用功
登录后界面
登录后界面
申报表状态为“待申报”时,纳税人点击[填写]可继续填报或修改报表;若点击[重置],报表将还原到最初的空 表状态;若点击[申报],则弹出提示框“是否需要申报”,点击[确定]完成申报,状态变成“申报成功”。
登录后界面
申报作废或更正:针对申报征期内已申报未缴税的申报,
进入【申报作废或更正】,带出征期内已申报信息,选择需 要更正的申报表,点击【作废】,再回到【纳税申报】界面, 从【填写】进入重新填写申报表。
用户注册和登录
注意事项: 子账户注册时,系统带出的可授权的人员是根据您在主管税务机关已做实名认证的办税 人员,如人员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维护,以免影响您正 常使用电子税务局。
请录入:
1、用户: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2、子账户:(如果是子 账户登录则需要填写)。
用户登录和注册
1.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 [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
用户注册和登录
2.在登录页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协议页面,请您详细阅览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同意协议后 方能进行注册。
3.在用户注册页面按照界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经系统校 验后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
用户注册和登录
目录 页
登录前准备
登录前首页
用户注册和登录
登录后界面
个税申报
PART 01
登录前准备
登录前准备
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并确 定已经关闭兼容模式。 请在电子税务局首页中,点击[环境检测]按钮,检测 是否符合登录要求,并根据需要下载安装相关辅助软 件。
PART 02
登录后界面
是各项业务办理入 口,
可以实现综合信息 报告、发票使用、 税费申报与缴纳、 证明开具、税务行 政许可、一般退 (抵)税管理、增 值税抵扣凭证管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管理等各类涉税事 项的网上办理。
登录后界面
登录后界面
通常我们在月度或季度申报时,可以点击左侧主、附加税费申报或者点击 我要报税中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中的在线申报进入申报模块。
注意事项: 此模块只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业主)进行主账户注册,其他人员主账户注册请到税 务机关办理。账户注册时,您填写的相关信息将会与您在税务机关保存的实名认证 信息进行比对,请仔细核实是否填写正确,如果填写正确但有提示比对不符的情况, 请您到主管税务机关修改实名认证相关信息,再进行注册。
用户注册和登录
登录前首页
登录前首页
PART 03
用户注册和登录
用户注册和登录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使用了全新的用户 体系,用户类型主要包括“主账户”、 “子账户”和“自然人”。其中“主 账户”为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的管理 员,具有所有业务功能的操作权限, 并可以按需要自行注册和管理电子税 务局的子账户;“子账户”由主账户 自行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生成,可以分 配给相关办税人员使用,具有部分业 务功能的操作权限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手册
常用功能介绍
前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通过对原有网上税务局的 规范化改造,进一步升级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南 省电子税务局”,并于2018年11月20日在全省正式启 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以界面规范、互 动友好、使用便捷、易于掌握、便于学习为标准,在 整合原有业务事项基础上不断扩充功能,并确保功能 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全新打造一体化 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 现仅就界面和用户登录管理等常用功能进行说明,各 项功能详细操作说明可以通过首页[帮助]链接或各功能 操作页面的[操作说明]链接查阅了解。
3、密码。
4、验证码
用户注册和登录
用户注册和登录
如果登录密码忘记,有2种方法可以找回密码: 1、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2、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密码 找回界面,选择“主账户密码找回”标签页,按 照界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经系统校验后获取 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
用户注册和登录
注意事项: 此模块仅适用主账户密码找回,子账户密码找回则由主账户登录后通过【用户管 理】—【子账户管理】模块进行重置密码。密码找回中您填写的相关信息将与您在 税务机关保存的信息相比对,如提示信息不符请到税务机关修改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