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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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监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监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情况,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背景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之一。

它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监察制度,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三、改革进展与成果监察体制改革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机构设置方面,国家监察委员会顺利组建,实现了对之前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反贪、反渎职能进行整合。

其次,职权划定方面,监察委员会获得了对公职人员的监察权力,并拥有调查、审查、侦查等措施。

再次,合并审查权的实施,提高了对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效率和力度。

四、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尽管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人员调配问题。

随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需要大量的专业干部,但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人员选拔、培训和流动机制。

第二,权力界定问题。

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广泛,但是有关公职人员的法律法规在界定上还不够明确,容易造成乱抓乱打的局面。

第三,民意参与问题。

在监察工作中,应更多地倾听和回应民意,提升公众对监察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五、改进方案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专业化的招聘、培训和流动机制,为各级监察委员会提供优秀的专业干部。

二是明确监察范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察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是加强对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倾听民意、回应民意,提升公众对监察工作的支持度和主动参与度。

六、结论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然而,在监察体制改革中仍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解决。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深入了解了监察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关于某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某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某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我深入xx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对xx 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人员转隶后的融合问题进行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成立监察委员会只是迈出了一小步,后面如何实现“1+1>2”的改革效果才是更加艰巨的硬任务,需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平稳转隶后,干部存在潜在的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理念不合拍、情感交流不充分、人员素质不适应和步调节奏不一致等问题,具体表现为:(一)干部凝聚力不强。

机关干部“一盘棋”的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局意识不强。

站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考虑的思维习惯没有养成,监督执纪问责与县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不相适应。

另一方面是站在县纪委监委全局考虑的整体意识不强。

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一、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始终把其当作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上进行专门研究,不断深化动员和作出改革部署。

县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奠定思想和工作基础,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县纪委主动承接、担牢专责、积极协调,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工作落实。

县人大及时指导、大力支持。

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和法、检、公、司等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

在全县同心合力推动下,xx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并顺利召开了第一次干部大会,县纪委监委按照新机制正式运行,xx县整个转隶过程实现了平稳过渡、内涵发展、规范运行。

二、监委挂牌后建立健全监委组织构架的具体做法我市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各派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紧密结合辖区特点,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实现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形成了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合力。

过去,我市乡镇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48人,在这支队伍中,乡镇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他们同时又分管其他工作,从纪检工作的角度看,明显感到力量不足。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XX省把建章立制摆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突出位置,基本建成一套规范有效、可复制可推广、具有监察工作特点的制度框架。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牢牢把握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和权限手段,充分发挥监督调查处置职能作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着力形成一套“监言监语”的监察制度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

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必须要有科学管用的机制制度作为支撑。

试点中,我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中央有关机制制度建设的大原则和大方向,扎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再造优化流程,基本建成一套涵盖监督、调查、处置各个方面,规范有效、可复制可推广、具有监察工作特点的制度框架。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

省监委把根据中央精神研究制定的制度文件,全部以参考资料的形式下发全省各地,以作改革借鉴,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实践验证,在先行先试中发现问题,在修改完善后再行再试,在实践——修订——实践的循环往复中,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不断健全监察工作制度体系。

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循序渐进。

监察体制改革是系统工程、新生事物,不可能一朝一夕完成,制度建设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没有现成规定可依、没有现成例子可循的情况下,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从实践最急需的机制制度建起,而不是面面俱到,试图一次解决所有问题,穷尽各个环节,搞出一部“百科全书”,反而把亟待破解的问题淹没在大量条文中,结果落入“制度陷阱”。

按照这一改革方法论,XX在不断摸索与完善中,先后设计了与监察措施配套的45类法律文书,制作了监察日常工作使用的89种监察模版,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

二、确保监察留置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留置是最重要、最有力,也是各方面高度关注的调查手段。

依法用好监察留置措施是开展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精品】关于某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doc

【精品】关于某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doc

【精品】关于某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挄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我深入xx县纨委监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对xx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人员转隶后的融合问题进行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成立监察委员会只是迈出了一小步,后面如何实现“1+12”的改革效果才是更加艰巨的硬仸务,需要予以高度重视,讣真加以解决。

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一、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始织把其当作落实主体责仸的重要政治仸务来抓,先后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上进行与门研究,丌断深化劢员和作出改革部署。

县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讧,统一思想讣识,凝聚改革共识,奠定思想和工作基础,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县纨委主劢承接、担牢与责、积极协调,进一步明确工作仸务,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仸,督促工作落实。

县人大及时挃导、大力支持。

县委组细部、县委政法委和法、检、公、司等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

在全县同心合力推劢下,xx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幵顺利召开了第一次干部大会,县纨委监委挄照新机制正式运行,xx县整个转隶过程实现了平稳过渡、内涵収展、规范运行。

二、监委挂牌后建立健全监委组织构架的具体做法(一)讣真谋划科学统筹,切实做好编制划转xx县的改革试点工作以“转隶”开局,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良好的开局,我们把平稳过渡当做转隶阶段的头等大事,严格落实“三丌增”的要求,讣真谋划、统筹使用、合理安置,整个转隶过程做到了思想丌乱、队伍丌散、工作丌断。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

挄照上级要求,迅速冻结了全县纨检监察干部和检察院涉改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以及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全部人事关系,严禁人员调入、调出和提拔。

在此基础上,县纨委、县委组细部、县检察院密切配合,对县纨委监察局和县检察院涉改三个部门的编制、职数、人员身仹等信息进行全面统计和摸底登记,全面掌握县检察院涉改单位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监察体制改革 丨 浙江山西北京阶段性总结汇总

监察体制改革 丨 浙江山西北京阶段性总结汇总

监察体制改革丨浙江山西北京阶段性总结汇总注:下附浙江省、山西省、北京市三试点的阶段性总结,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为了方便阅读,内容由“监察委前沿”公众号作了删减调整。

浙江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简明版一、浙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改革之初,浙江省委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时任省委书记夏宝龙担任组长,时任省委副书记袁家军,时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担任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浙江试点工作中“省级先行先试,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同时根据县级人代会先于市级人代会召开的实际,确定‘先县后市’推进试点工作。

”“1月底前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2月底前完成县级组建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级组建工作。

”推进过程中,省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3次主持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3次省委常委会,1次市、县(市、区)委书记会议和1次市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中央要求,一步步推动改革试点朝着正确方向前行。

按照省委部署,浙江省纪委细致谋划、扎实推进,与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检察院等单位对接,两次召开市、县(市、区)纪委书记会议,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

各市、县(市、区)党委切实担起主责,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强化党委的统一领导。

对县级改革实行省、市分级审批把关,对各县(市、区)改革试点方案、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职数和人选,进行逐一审核。

坚持跟踪督查抓落实,推动各项改革试点举措落到实处,建立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市、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制度、每日工作情况一报制度,要求以市为单位按时汇总上报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其间,及时下发转隶后有关工作衔接参考意见,实现了县级监察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

为推进市县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纪委专门制定市、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工作程序,明确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选举产生领导班子程序、人员转隶工作要求等事项,“手册式”指导各地改革工作。

监察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监察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监察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我对监察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监察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察法规制度,加强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推动监察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们积极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了以国家监察委员会为核心的国家监察体制。

在试点城市,监察委员会已经正式挂牌成立,监察职能得到了明确划分和有效整合,为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监察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我们加强了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了监察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同时,我们积极推进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监察执法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确保监察执法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进行。

三、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监察改革,我们有效整合了原有的监察资源,实现了监察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无死角监督。

同时,我们加大了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打击力度,取得了一批重大案件的突破性进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

我们还将持续加大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上就是我对监察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希望领导能够审阅并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感谢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致。

敬礼。

监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监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监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监管体制的改革也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推进监察体制的改革,我参加了一次调研,并撰写了一份报告。

首先,我们需要深入了解现有的监察体制存在的缺陷。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情况比较普遍,在一些事情上,各个部门之间没有形成联合监管,导致监管出现了漏洞;二是现行法律法规相对滞后。

尤其是在一些新的领域和新的行业中,监管法规不完善,导致监管难度加大;三是监管职业人员以及监管机构的不足,人员不足,专业人士匮乏,消防、环保、烟草等职业的监管人员亟需加强。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一是加强跨部门联合,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

该体系应该包含各部门职能与协作机制,实现机构间的数据共享和双向沟通,提高监管效率,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完善法律制度,不断更新相关监管法规。

通过制定全面、系统、科学的监管规章制度标准,避免监管的盲区和漏洞,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监管职业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建设。

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水平,增强监管部门的专业化和法制化水平,是推动监管改革和
提升监管效能的必要措施。

改革监管体制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这不仅要求相关的政府机
关热情投入,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希望我的报告能够引
起更多人的重视和关注,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取得更加成功的进展。

纪委监委审理室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审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纪委监委审理室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审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纪委监委审理室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审理工作情况总
结报告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审理工作情况总结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新要求,xx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上级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

创新工作方法,重视纪法衔接,运用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坚持惩治和教育相结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1.旗帜鲜明讲政治,将政治意识贯穿审理工作全过程。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

把“三个一以贯之”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中。

在审理谈话、制作审理报告的过程中,坚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审视、分析、把握案件的本质。

防止“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重点关注精准扶领域、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肃处理。

2018年严格按照省纪委的要求,追责问责扫黑除恶领域违纪人员15人。

加强重点领域的分析研判,2019年按照上级要求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回头望”,并形成专题报告一篇。

2.强化纪法衔接,把好衔接司法程序的最后一道关口。

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贯穿于案件审理过程,坚持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纪在法前,对于本委办理的杨某、薛某等留置案件,在移送检察机关前作出党、政纪处分。

二是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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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
一、浙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改革之初,浙江省委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时任省委书记担任组长,时任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分别担任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浙江试点工作中“省级先行先试,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同时根据县级人代会先于市级人代会召开的实际,确定‘先县后市’推进试点工作。

”“1月底前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2月底前完成县级组建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级组建工作。


推进过程中,省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3次主持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3次省委常委会,1次市、县(市、区)委书记会议和1次市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中央要求,一步步推动改革试点朝着正确方向前行。

按照省委部署,浙江省纪委细致谋划、扎实推进,与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检察院等单位对接,两次召开市、县(市、区)纪委书记会议,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

各市、县(市、区)党委切实担起主责,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强化党委的统一领导。

对县级改革实行省、市分级审批把关,对各县(市、区)改革试点方案、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职数和人选,进行逐一审核。

坚持跟踪督查抓落实,推动各项改革试点举措落到实处,建立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市、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制度、每日工作情况一报制度,要求以市为单位按时汇总上报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其间,及时下发转隶后有
关工作衔接参考意见,实现了县级监察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

为推进市县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纪委专门制定市、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工作程序,明确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选举产生领导班子程序、人员转隶工作要求等事项,“手册式”指导各地改革工作。

二、浙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转隶情况
浙江改革试点工作至2017年4月底已全部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逐步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等部门共转隶1645名干部,充实到监察委员会中。


试点中,突出转隶这一工作重点,要求转隶部门及人员必须是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及人员;逐个审核拟划转人员的干部档案,并通过组织部门、驻检察院纪检组等多渠道了解情况,把好入口关,特别是政治关、廉洁关。

司法改革特别是员额制改革的特殊时期,做好转隶人员福利保障衔接事项,浙江制定过渡工作方案,明确检察院划转人员的原有法律职务、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和工资福利待遇在过渡期内保持不变,工资福利的发放与保障由原渠道负责,遴选检察官职务以及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套改等工作继续按原计划进行。

同时,浙江还对检察机关反贪反渎等部门中因各种原因不予转隶的人员,逐个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监察委员会组建之前妥善安排好岗位。

三、浙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期间办案情况及职权范围划定
办案问题:3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监委报送的对涉嫌贪污的余某进行调查的《立案审批表》,摆在了区委书记陈瑾的案头,等待她的签批。

担任领导干部多年,陈瑾早已对签批习以为常。

但这次,她却看了好几遍后,才郑重签下自己的姓名。

伴随这张特殊的《立案审批表》的签批,浙江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第一例留置措施即将实施。

职权范围:监察委员会完成组建后,将按照管理权限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履行公职的人员依法实施监察。

四、浙江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试点中,浙江坚持“全融合”理念,不断深化机构、人员融合。

围绕机构设置,浙江省监委与省纪委共同设立综合部门、信访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在现有内设机构基础上,省纪委撤销预防腐败室,增设4个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

改革后,浙江省纪委、监委共设13个纪检监察室,其中7个为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对省直单位和11个市的日常监督;6个为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违法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没有固定联系地区和单位,实行“一事一交办”“一案一受理”。

浙江省监委挂牌后不久,省纪委对4位副书记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原本一名副书记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以及部分纪检监察室的格局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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