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共19页

合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章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逃匿、死 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
收程序
第二十六章依法不负 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十七章附则
作者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于1986年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出版机构,出版范围为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案例分析、法学专著和法律普及读物等。
第一章立案 第二章侦查 第三章提起公诉
第一章审判组织 第二章第一审程序 第三章第二审程序 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 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章缺席审判程序 第四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五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1
第一章管辖
2
第二章回避
3
第三章辩护与 代理
4
第四章证据
5
第五章强制措 施
第六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章期间、送达、 审理期限第八 Nhomakorabea审判组织
第九章公诉案件第一 审普通程序
第十章自诉案件第一 审程序
第十一章单位犯罪案 件的审理
第十二章认罪认罚案 件的审理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01
第十四章速 裁程序
02
第十五章第 二审程序
精彩摘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读书笔记模板,可以替换为自己的精彩 内容摘录。
感谢观看
中华人民 共和国
案件
刑事诉讼法
审理

证据
刑事案件
内容摘要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

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 3.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在刑事审判庭 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或成立专门少年刑事审判庭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庭审 过程中,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少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要态度严肃、和蔼,注 意缓和法庭气氛,发现有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诱供、训斥、讽刺和威胁的情形时,应当及时 制止;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成年近亲属、教师等人员会见被告人等。预防未 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第3款也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 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 四、保障诉讼权利原则
• 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 中,应当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 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作为诉讼参与人,除了享有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诉讼权利外,还享有一些特殊的权利。
• 1.法定代理人的在场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 款之规定,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法定代理人到场。
• (三)灵活适用侦查行为 • 在未成年人案件中侦查中,当需要传唤未成年人时,要注意未
成年人的心理特点,避免引起其过度紧张。因此,对未成年人 一般可通过其父母、监护人等间接传唤而不宜直接传唤。在讯 问未成年人时,尽量选择其熟悉的场所和地点。在讯问时,根 据案件情况,可以选择其较为熟悉的场所进行,邀请其亲友、 老师等参加,也可以通知其父母、监护人到场。在对未成年人 讯问时,坚持教育、挽救的方针,要注意讯问的方式,要讲求 符合未成年人的语言和方式,避免生硬、粗暴的训斥和讽刺, 要采取教育、启发的方法,减缓其心理压力,使讯问能够在宽 松的气氛中进行。另外,我们主张,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 权益的保护,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该有律师在场。在 这一方面,刑事诉讼立法应当进行一定的完善。即使律师在场 权暂时不能普及至所有刑事案件,但应当确立未成年人刑事诉 讼程序中讯问时的律师在场权。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诉讼程序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诉讼程序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诉讼程序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概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是指对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案件的处理程序。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是刑事诉讼中的特殊程序,其特点主要表现在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和诉讼程序的特殊性。

未成年人作为犯罪主体,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一是生理变化显著,智力发育很快,精力旺盛;二是心理发育正处于由幼稚趋于成熟的过渡阶段,外部表现为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和模仿欲,对外界事物反应敏感,自尊、好强,事事要求独立。

未成年人在这一阶段,思想比较幼稚,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情绪不稳定,易冲动,易受外界影响,缺乏自控能力,行为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突发性。

这些导致未成年人容易忽视社会规范,甚至蔑视法律,因而走向犯罪道路。

但较之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往往简单,犯罪行为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犯罪的个性心理尚未定型,教育改造的有利因素比成年人多,具有较强的可塑性。

根据这些特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应同成年人的有所区别。

对未成年人案件适用特殊程序,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已经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具有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法,并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这已成为大势所趋。

从实践而言,国外少年司法制度创建于19世纪初,迄今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少年司法制度,如律师制度、证据制度、庭审制度和上诉制度等等。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五编中新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规定,对办理未成人刑事案件的办案人员的资格、法律援助、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严格限制逮捕措施、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讯问和审判时到场、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分案处理的原则、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立、不公开审理制度、犯罪记录封存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原则及基本制度未成年人刑事诉讼除了应当遵循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外,还应当根据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特点,遵循如下原则:(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我国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始终坚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通知(2013年修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通知(2013年修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3.12.27•【文号】高检发研字[2013]7号•【施行日期】2013.12.2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通知(2013年12月27日高检发研字[20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适应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重大修改,依法办理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9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12月27日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2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3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第三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支持公诉第一节审查第二节不起诉第三节附条件不起诉第四节提起公诉第四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第五章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申诉检察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程序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程序研究

理上 与成 年人 不 同 , 受 环 境 影 响 的反 映 也 不 同 , 未
成年人犯罪在许多方 面不 同于成年人 , 因此 , 对二
者应 当适 用不 同的诉讼 原则 和诉 讼程 序 。 2 . 犯 罪原 因的特殊 性 处 于青 春 期 的未 成 年人 , 其 独 立 意 识 大 大 增
第3 2卷第 3期 郑州航空 工业 管理学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2 0 1 3年 6月 J o u na r l o f Z h e n g z h o u I n s t i t u t e o f A e r o n a u t i c a l I n d u s t r y Ma n a g e m e n t ( S o c i l a S c i e n c e E d i t i o n )
贝卡利 亚 与边沁 是刑 罚功 利论 的代 表人 物 , 主 张惩 罚犯罪 需 要考 虑 到 这 种 方式 能 给 社 会 带来 何 种利益; 惩 罚就 是成本 , 利 益就 是 收入 , 收入 低于 成 本 反 而不利 于 社会 。这 种 理论 认 为 预 防犯 罪 使得
因。对 孩 子 管教 过 严 , 对 孩 子 的过 分溺 爱 , 忽视 对 孩 子 的管教 , 这 些 都 会 对 孩 子 的心 理 健康 造 成 影
收稿 日期 : 2 0 1 3— 0 4- 0 8 作者简 介 : 董聪聪 , 女, 河南 禹州人 , 硕士生 , 研究方向为 中国刑法。

因此 未成 年 人 犯 罪 虽 然 有 着 自身 的 原 因 ,但 是 实际 上 , 社 会在 一定 程度 上对 未成 年人造 成 了伤
1 2 8・
强, 较为叛逆 , 对社会 、 人生等有 自己的看法 , 同时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高检发(20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已于2002年3月25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以及区别对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联系,及时总结、交流经验。

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注重社会效果,保证执法公正。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以及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教育、挽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注意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

不得公开或者传播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应当注意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的诉讼权利。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应当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人员承办。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根据其在校表现、家庭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实施针对性教育。

第二十三章 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PPT课件

第二十三章 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PPT课件
▪ 指定专人或专门的起诉科(组),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起 诉工作。
▪ 起诉书的内容应增加犯罪嫌疑入的心理、生理及性格 特征、所处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等内容。
2020/10/13
12
第三节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 程序的特点
审判程序
审判组织 中级以下人民法院(包括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与其
他审判庭同等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条件尚不具备 的地方,也应当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 议庭或者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 院可以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未 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统称“少年 法庭”。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章 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2020/10/13
1
第一节 概 述
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与特点
在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l 4周岁 不满18周岁者。处在这个年龄阶段上的人实施了危害 社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属未成年人犯罪。
2020/10/13
2
第一节 概 述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设立的必要性及法律依据
2020/10/13
7
第二节 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 的方针和特有原则
全面调查原则
全面调查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 件时,除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审查外,还应 就导致未成年人犯罪之主客观因素及其形成、发展、 演变过程,以及对未成年人特殊性格的形成产生过重 要影响的人和事件的详细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 必要时还可以进行医学、心理学及精神病学等方面的 鉴定。确立该原则之目的,是为了找出诱发未成年人 犯罪的主客观根源,并予以拆除,确保未成年人得到 彻底的矫治,不再犯罪。
2020/10/13

未成年案件的起诉程序

未成年案件的起诉程序

未成年案件的起诉程序现在未成年犯罪发⽣率极速增加,未成年⼀般⼼智不成熟,⽐较容易受⼈教唆,犯罪⼏率⽐较⼤,⽽且未成年犯罪⼀般都⽐成年⼈犯罪的罪⾏要⼤,那么未成年案件的起诉程序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1、在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者。

处在这个年龄阶段上的⼈实施了危害社会、应受刑罚处罚的⾏为,即属未成年⼈犯罪。

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适⽤于追诉未成年⼈犯罪的⼀种特别的刑事诉讼程序。

2、与成年⼈相⽐,未成年⼈的⼼理和⽣理有以下特征:(1)⽣理变化明显。

(2)⼼理上进⼊了由幼稚转向成熟的过渡时期,具有半⼉童、半成年⼈的特点。

(3)独⽴意识提升,⾃尊⼼较强。

未成年⼈⽣理、⼼理上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的⾏为很难遵守社会规范,甚⾄蔑视法律,易感情冲动,缺乏⾃控能⼒,因⽽⾛向犯罪道路。

其犯罪动机简单,犯罪⾏为带有很⼤的盲⽬性,犯罪的个性⼼理尚未定型,教育改造的有利因素⽐成年⼈多。

⼆、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1、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被告⼈的法定代理⼈到场;第34条规定,未成年⼈没有委托辩护⼈的,⼈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第152条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般也不公开审理,等等。

2、1991年9⽉4⽇通过,1992年1⽉1⽇起施⾏的《中华⼈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其中第五章“司法保护”中对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处理也作了专门规定。

3、1999年6⽉28⽇通过,同年11⽉1⽇实施的《中华⼈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也必将使我国的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犯罪的⼯作步⼊法制化的轨道。

4、最⾼⼈民法院1991年1⽉26⽇通过了《关于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若⼲规定》,其中对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开庭前的准备⼯作、法庭审判、执⾏等问题都作了⽐较详尽的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19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刑事诉讼法未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13、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 情。——弗劳德
1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