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公司工程验收,确保工程验收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物业公司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所有涉及工程验收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验收。
第三条物业公司工程验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合规、透明,规范操作,保证验收结果的合理和公正。
第四条物业公司工程验收管理应强化质量管理与责任追究。
第二章工程验收组织第五条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程验收组织,对各项工程进行验收管理,确保工程验收的质量。
第六条工程验收组织应当具备专业的验收人员,确保验收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工程验收组织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制定相应工程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验收过程规范、科学。
第八条工程验收组织应当建立工程验收档案,做好验收记录和验收报告的保存工作,保留至项目竣工结算。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工程验收组织的相关资料,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三章工程验收程序第十条工程验收程序包括前期准备、验收准备、实施验收和验收报告等环节。
第十一条前期准备阶段,物业公司应当明确工程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范围、验收标准等内容,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验收准备阶段,物业公司应当对验收组织进行人员安排和培训,确保验收人员具备专业的验收能力。
第十三条实施验收阶段,验收人员应当根据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查验,确保符合验收标准。
第十四条验收报告阶段,验收组织应当及时编制验收报告,形成书面报告,根据验收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工程验收标准第十五条工程验收标准应当综合考虑设计要求、工程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验收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工程验收标准应当明确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周期等要求,包括工程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验收标准应当根据具体的工程性质和要求进行制定,不同类型的工程验收标准应当有所区别。
第五章工程验收结果处理第十八条工程验收结果包括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情况。
物业接管验收

物业接管验收物业接管验收是指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其目的是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和专业性能够达到约定的标准,从而保证业主及物业的共同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一、验收内容及流程1. 资料审核在物业接管验收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费用清单、上一年度物业费用统计报表等。
物业公司应根据这些材料进行核查。
2. 工作准备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管理要求,整理开展验收相关的工作准备,包括场地准备、相关设备的检测、模拟业务流程等。
3. 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是物业接管验收的主要环节,主要包括对物业服务现场设施设备的检查、模拟业务流程的测试、现场业务操作及管理过程的收集等。
4. 检查成果评估通过以上步骤的实际情况检查,评估物业管理公司的能力和服务质量,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二、验收重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进行物业接管验收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考核:1. 物业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 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否一致、有效、规范,服务费用是否按合同约定收取。
3. 物业公司是否按照管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如物业管理、安防服务、环境卫生、供电供水等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是否符合要求。
4. 物业公司的基础设施、物业管理服务设施是否保养、维修完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标准。
三、验收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在物业接管验收过程中,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 强化管理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符合业主的要求。
2. 透明公开重点考核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与服务质量,使用权利、管理费用分配、资产投资等方面进行透明公开,为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双向评价积累经验提供保障。
3. 主动沟通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工作支持与基金保障,与物业公司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接管验收方案

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接管验收方案1.引言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接管验收方案旨在规范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的交接工作,确保交接过程顺利、透明,并保证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对接手的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有清晰的认知和责任划分。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的接管验收流程、验收标准以及验收结果的记录方法。
2.接收方案2.1 接收程序1.物业公司应在接手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前与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并确定交接时间和地点。
2.在交接现场,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一名代表与物业公司共同完成接收工作。
2.2 接收内容1.区域交接:包括社区大门、道路、花园、公园等公共区域的接收。
2.设施设备交接:包括消防设备、电梯、照明设备、供水设备等各类设施设备的接收。
2.3 接收标准1.区域交接标准:交接的公共区域应符合建设规范和设计要求,没有明显的损坏、安全隐患等。
2.设施设备交接标准:设施设备应正常运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验收方案3.1 验收流程1.进行接收前,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共同清点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的数量和现状,并制定验收计划。
2.物业公司应提供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的相关证件、合同、运行记录等资料供业主委员会审查。
3.验收过程中,业主委员会代表可对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与物业公司商讨解决方案。
3.2 验收标准1.区域验收标准:区域无明显的破损、脏污、劣质材料等问题。
2.设施设备验收标准:设施设备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无异常声音、漏水、闪烁等问题。
4.验收结果4.1 验收合格1.若经业主委员会代表确认,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接收合格,双方应签署接收证明,并确认接收日期。
2.物业公司将依据接收证明履行相关维护、保养和管理职责。
4.2 验收不合格1.若经业主委员会代表确认,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存在问题,应在验收记录中详细描述问题,并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整改。
2.物业公司应在限期内整改问题,并重新发起验收流程。
物业接管验收及移交程序管理规定

物业接管验收和移交程序管理规定1、接管验收程序管理规定〔1确认接管项目所有公共设备、设施是否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如已取得国家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则按有关程序正常进行接管验收;如无相应的国家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则由物业公司和开辟商另行商议接管验收具体办法。
〔2物业部依据市场部提供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组建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并同发展商具体商议办理物业的接管手续,确定接管日期。
〔3接管验收准备工作:① 接管验收小组成员熟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②接管验收小组熟悉物业情况。
③与开辟商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进度、验收标准等;④派出先头技术人员前往工地现场摸底,制定好接管验收计划;⑤ 对于新建楼宇,要提前参预竣工验收和机电设备最终安装、调试工作,做到心里有数;⑥准备好接管验收记录表格:a、《房屋接管验收表》:b、《公共配套设施接管验收表》:c、《机电设备接管验收表》:d、《接管验收问题整改表》。
〔4接管验收小组人员组成及验收职责范围:①档案验收管理人员负责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验收移交工作;② 楼宇验收人员负责业主资料和楼宇房屋本体的验收移交工作;③ 运行维修验收人员负责公共设施和机电设备的接管验收及水电表等计量器具的原始数据抄表。
④ 警队验收人员负责对区域消防系统及器材、监控系统、巡更系统、停车场〔库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安保设施设备进行接管验收。
⑤ 园林绿化验收人员负责对区域绿化规模、绿化标准、绿化资料及绿化设备设施进行接管验收。
〔5接管验收的工作程序①下达接管验收指令。
②组建接管验收小组。
③作好接管验收准备。
④进行资料验收移交。
验收合格标准:① 资料正确、真实、齐全;②硬件设施正常,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不合格处理办法:①是否要求发展商限时整改:② 开辟商书面确认后,记录归档。
〔6接管验收资料的类别①物业产权资料:a、项目开辟批准报告;b、规划许可证;c、投资许可证;d、土地使用合同;e、建造开工许可证;f、用地红线图。
物业验收管理制度

物业验收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物业验收是指在物业项目竣工后,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对物业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的过程。
物业验收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物业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业主的权益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一、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1 确定验收标准:在物业项目开工之初,业主和开辟商应明确物业项目的验收标准,包括建造结构、装修装饰、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明确约定。
1.2 确定验收程序:验收程序应包括验收时间、地点、参预人员等方面的安排。
普通来说,物业项目竣工后应由开辟商通知业主进行验收,验收过程应有监理单位、业主代表等相关人员参预,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1.3 提前准备相关文件:在验收前,业主应准备好相关文件,如竣工图纸、施工合同、装修合同、设备设施购买合同等,以便在验收过程中进行比对和核对。
二、验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2.1 检查建造结构:在验收过程中,应子细检查物业项目的建造结构,包括外墙、屋顶、地基等部份。
检查时应注意是否存在裂缝、渗漏等问题,并与验收标准进行比对,确保建造结构的安全和稳定。
2.2 检查装修装饰:物业项目的装修装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在验收过程中,应检查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的合理性以及装修效果的符合程度。
同时,还应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电路是否合规、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等。
2.3 检查设备设施:物业项目的设备设施是保障业主生活便利和安全的重要组成部份。
在验收过程中,应检查设备设施的安装质量、运行状况和使用效果,如电梯是否正常运行、供暖系统是否正常等。
同时,还应检查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情况,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和维护。
三、验收后的处理措施3.1 缺陷整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物业项目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应及时向开辟商提出整改要求。
开辟商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确保物业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3.2 签署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应由相关人员共同签署验收报告,明确物业项目的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一、目的为了规范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对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进行物业接管验收的工作。
三、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合同约定。
2. 公平公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应保证各方利益,确保验收结果的公平公正。
3. 实事求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应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
4. 严格标准: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验收质量。
四、组织与职责1. 物业公司应成立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
2. 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验收工作。
3. 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验收计划、组织实施验收、编写验收报告、处理验收争议等。
五、验收程序1. 物业公司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接管验收协议,明确验收范围、标准、时间等内容。
2. 物业公司根据验收协议,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包括验收时间、地点、人员、方法等。
3. 物业公司组织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查验,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
4. 对于不合格项目,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
5. 对于合格项目,物业公司与业主、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物业接管验收报告。
6. 物业公司将验收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六、验收标准1. 建筑质量:建筑物结构安全、设备设施完好、装修符合规定等。
2. 环境卫生: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绿化良好、排水畅通等。
3. 安全管理:消防设施齐全、安全出口畅通、电梯运行正常等。
4. 服务设施:物业服务中心设立合理、公共设施完善、停车管理有序等。
5. 其他约定事项:合同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七、争议处理1. 对于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物业公司应积极协调,与业主、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可申请调解或仲裁,直至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管理规范

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管理规范引言概述:物业接管验收是指物业公司接管物业项目后,进行的一系列验收工作。
这些工作的目的是确保物业的质量、安全和管理达到一定的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物业接管验收的管理规范,包括验收准备、验收流程、验收标准、验收文件和验收后的管理。
一、验收准备1.1 确定验收组成员:物业公司应组建验收组,包括项目经理、质量专员、安全专员、法务专员等,以确保验收工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1.2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物业公司应与原物业所有者商议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双方的配合和方便。
1.3 准备验收材料:物业公司应准备好相关的验收材料,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图纸、工程合同、施工记录等,以供验收过程中参考和核对。
二、验收流程2.1 开展前期工作:物业公司应与原物业所有者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定验收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2.2 进行实地验收:验收组成员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流程,对物业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包括外观、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2.3 编写验收报告:验收组成员应根据实地验收的情况,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物业项目的优点、不足和改进意见等,以供后续的管理和改进。
三、验收标准3.1 设备设施标准:物业公司应按照像关规定和标准,对物业项目的设备设施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其符合安全、环保和品质要求。
3.2 管理服务标准:物业公司应按照像关规定和标准,对物业项目的管理服务进行评估和验收,包括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要求。
3.3 安全管理标准:物业公司应按照像关规定和标准,对物业项目的安全管理进行评估和验收,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隐患等方面的要求。
四、验收文件4.1 验收报告:物业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写验收报告,包括物业项目的验收结果、问题和改进意见等,以供后续的管理和改进。
4.2 验收记录:物业公司应对验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记录,包括验收时间、地点、参预人员等,以备后续的查阅和核对。
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接管验收方案

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接管验收方案一、接管验收目的为了保证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管理,确保业主和租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舒适和安全,建立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接管验收方案。
二、接管验收程序1. 事前准备物业管理方应提前做好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的清单和记录,包括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规格、使用年限等。
2. 验收时间一般在业主或租户入住前进行验收,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 验收人员业主、租户、物业管理方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第三方验收单位参与验收。
4. 验收内容验收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消防通道、停车场、楼道、垃圾分类回收设施、供水供电设施、照明设备、安全出口标识等。
5. 验收流程(1)验收前,现场工作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验收过程中的安全;(2)对每个设备和区域进行逐项检查,确认其功能是否正常、是否有损坏和缺陷;(3)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维修;(4)验收结束后,进行验收记录和报告的填写和归档。
三、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规范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为验收标准,对设施设备的功能、安全性、外观、维护情况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和核实。
四、验收责任(1)业主、租户应当全程参与验收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及时反馈;(2)物业管理方应当保证验收过程的合法、公正和透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编制验收报告,明确设施设备的接管情况和遗留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时限,由物业管理方和验收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六、验收后的跟进工作验收结束后,物业管理方应建立健全的设备巡检维护体系,对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长期安全和正常运行。
七、其他事项对于特殊设施设备,如游泳池、健身房等,需设立专门的验收程序,并在验收报告中特别加以记录和确认。
以上为物业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接管验收方案,希望能够为物业管理方、业主和租户提供便利和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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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物业接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客户服务中心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对待接管物业的主体结构及业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
工程部负责对待接管物业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配套公共场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
环境服务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环境绿化及环卫设施的验收。
保安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前期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接管验收工作。
第二条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接管验收,是指物业在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之后,物业公司从管理和业主的角度对待接管物业项目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再检验。
第二章接管验收的组织与实施第四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在待接管物业交楼前两个月组织召开有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的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专题会议,明确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组建接管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组”)。
附则:如不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500元。
相关部门无故不按时参加的,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0元。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必须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附则:如不按时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扣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受命五个工作日天内带队并组织验收组的相关人员与房产工程部召开接管验收联席会议,确定接管验收进场时间及双方注意事项,并在会议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其呈报集团分管领导、房产客户服务中心和公司领导。
附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房产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时完成或呈报会议纪要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批后3天内与人事部组织进行接管验收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20个学时(含考试),并且必须于交楼前一个月完成培训工作。
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培训考勤及培训考试工作。
附则:不按时组织培训,培训学时不够,未按时完成培训工作或组织考试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人各200元。
受训人考试不及格的,扣罚责任人100元;培训科目考试合格率低于90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人事部负责人和主讲人各50元。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在联席会议后三天内,必须安排物业助理或工程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开展前期摸底工作。
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的,每延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于正式接管验收一周前备齐接管验收所需的各种表格和资料。
附则:未按时备齐相关资料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50元,项目负责人30元。
第十条验收组成员的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安排,以接管验收工作优先,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予以支持。
附则: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影响接管验收工作的,扣罚责任人500元。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验收组的各项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负责组织处理接管验收疑难问题。
附则:若不按时检查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经理200元。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正式开展接管验收工作三天前完成接管验收具体工作方案的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
附则:未按规定完成具体方案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十三条在正式进行接管验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召开由物业公司、房产工程部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接管验收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当天的接管验收情况,确定验收不合格项的整改期限,并形成书面记录。
附则:未按时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书面记录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如不合格项中出现漏报或错报现象的,每项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每天必须按照计划检查接管验收工作。
附则:如发现验收人员未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如未进行工作检查和次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五条验收人员必须在每份验楼单上签名确认,并在当天交小组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签名确认的,每份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六条接管验收工作必须在交楼一周前全部完成。
附则: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十七条接管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必须于次日向公司领导提交书面的工作汇报,并具体负责与集团工程部办理移交手续。
附则:若迟报工作汇报或无故延期办理移交手续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三章接管验收的质量控制第十八条接管验收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附则:接管验收每漏检一户(项),扣罚当事人100元,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每天呈报合格的接管验收项目进行抽检,抽检率至少达到20。
如果发现有不合格项目,须加抽30。
再有不合格项,须全部进行复检。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抽检和复检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师或专业人员对接管验收的关键项目进行专项验收。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专项验收的,扣罚项目负责人300元。
第二十一条凡是存在不合格项的分户验收项目,整改完毕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不得只对整改项进行验收。
附则:未进行全面验收的,每户(项)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验收组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产工程部组织整改,并且有相关工程师的签收记录。
整改完毕24小时内部门负责人必须组织复验。
附则:未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产工程部组织整改的,或未有签收记录的,或组织复验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三条验收过程当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在24小时以内书面上报房产公司领导。
附则:如出现漏报、错报,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200元。
若有不报、迟报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300元。
第二十四条验收组必须每天跟进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
超过三天未整改完的,书面加催一次,并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超过一周内还未完成的,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报公司领导、房产工程部领导和房产公司领导。
附则:如未按时催办整改情况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项目负责人20元。
如未按时上报,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100元。
第二十五条接管验收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经整改验收三次还未合格的,验收组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规定上报不合格项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六条接管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累计验收差错率不得超过3。
附则:未按照《广州市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相关进行接管验收,差错率超过3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100元;因接管验收不到位,有业主暂不收楼的,每出现1起,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有业主拒收楼的,每出现一起,责任人工资下浮两级,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300元。
第四章接管物业交楼前的管理第二十七条对验收合格的物业单元,钥匙经验收人员检验后必须于当日交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签收,并指定专人进行复核、编号和封存。
附则:交接钥匙出现差错的,每发现一户,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八条已接管物业的钥匙交楼前只允许在检查、清洁、维修的情况下借用。
借用时必须遵守《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经过项目负责人同意并于当日归还。
附则:未按规定封存、借用和保存钥匙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因管理不善造成钥匙遗失或错乱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验收人员完成验楼后,必须关闭门窗水电。
附则:验收人员未关闭门窗水电的,每次扣罚50元;由此而造成室内设施受损的,除赔偿损失外,责任人工资下浮一级,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三十条对于已验收合格后的房屋,验收组必须在入户门上张贴封条。
客户服务中心和保安部负责日常的巡查。
附则:如封条漏贴,每发现一户,扣罚责任人30元。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须对已接管的公共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进行巡查或值班。
发现故障的,应立即报房产工程部进行维修。
三天内未完成的,应上报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时报修和上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工程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二条物业公司任何人员进入房屋,均不得使用室内洁具和其他用品。
附则:如发现私自使用室内物品的,扣罚责任人300元。
第三十三条对于验收中无法整改的项目,验收组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时将整改项目上报的,扣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四条保安部负责对已接管的房屋和设备房中的物品进行看管。
附则:因管理不善,导致室内物品发生丢失的,责任人照价赔偿,扣罚保安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五条验收组每周必须将本周的接管验收情况报表报行政部。
行政部每周必须至少两次对接管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附则:未按时报送报表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100元。
每延迟一天,责任人加扣50元;如报表中有错报、漏报的,每发现一项,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50元。
督导室未按规定进行抽查,经公司领导发现有漏报、错报和不报的,每项扣罚行政部负责人200元。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六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