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委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授权委托管理,明确授权委托流程,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授权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项目审批等。
第三条公司授权委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授权委托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合规性原则:授权委托活动应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三)权责明确原则:授权委托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四)程序规范原则:授权委托活动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确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授权委托范围与类别第四条公司授权委托分为以下类别:(一)基本授权: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
(二)特别授权:对特定事项或特定业务的临时性授权。
第五条基本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员工在授权范围内的职责和权限;(二)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三)公司内部财务收支、资金管理、预算编制等;(四)公司内部人事管理、员工培训、考核等。
第六条特别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审批;(二)对公司重大项目的投资、融资、招投标等;(三)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四)对公司对外合作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授权委托程序第七条授权委托程序如下:(一)提出授权委托申请:各部门或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向授权委托部门或负责人提出授权委托申请。
(二)审批:授权委托部门或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决策。
(三)签发授权委托书:经审批同意的授权委托事项,由授权委托部门或负责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四)登记备案:授权委托部门或负责人将授权委托书登记备案,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授权委托人;(二)被授权人;(三)授权事项;(四)授权期限;(五)授权范围;(六)授权条件;(七)责任追究。
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授权委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二、定义1. 授权委托授权委托是指将一定的权限、职责或任务授予他人代理或执行的行为。
授权委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组织规定,明确权限范围、期限和授权对象。
2. 授权委托管理授权委托管理是指对授权委托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确保授权合规、授权对象具备执行能力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责。
三、授权委托原则1. 权责一致原则授权委托必须明确权限与责任的匹配,授权人要清楚授予的权限和相关职责,并确保授权对象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
2. 逐级授权原则授权委托应按照职责层级进行,权限应由高层向下逐级委托,每级授权应明确承接上级授权的权限范围和条件。
3. 有限授权原则授权委托要明确授权范围,不能一经授权即享有所有权,授权人要限定授权的具体事项,以保护企业利益和减少风险。
4. 可撤销原则授权人拥有随时撤销授权的权利,特定条件下如发生授权对象失职、违规等情况,授权人有权随时收回授权。
四、授权委托流程1. 授权申请授权对象有授权需求时,应书面提出授权申请,并明确申请的权限范围、期限和理由。
2. 授权审批授权申请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申请的合理性和是否符合授权委托原则。
3. 授权委托经授权审批通过后,授权人将权限以书面形式授予授权对象,并明确授权期限和约束条件。
4. 授权执行授权对象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责,必须遵循授权委托的要求,按照授权人的指示执行工作。
5. 授权监督授权人有义务对授权对象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授权委托合规和工作质量。
6. 授权终止授权期限届满、任务完成或其他特殊情况发生时,授权自动终止,授权对象必须归还相关权限和文件。
五、授权委托责任和风险1. 授权人责任授权人对授予的权限和职责负有监督和评估的责任,应定期了解授权对象的工作情况,并及时解决问题。
2. 授权对象责任授权对象应遵守授权委托规定,按照授权人的要求履行职责,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各部门及岗位人员的职责,确保公司业务在相互监督、制衡的环境下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内部员工及委托方代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授权委托的范围、程序、权限及责任,确保公司业务合法、合规、高效地开展。
第二章授权委托范围第四条授权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公司内部管理、运营、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决策;2. 公司对外合作、商务谈判、项目签约等事项;3. 公司资产、资金、信息等资源的调配和使用;4.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和修改;5. 公司业务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关系维护等事项。
第三章授权委托程序第五条授权委托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各部门或岗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向公司授权委托管理部门提出授权委托申请;2. 审核批准:授权委托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授权委托条件的,提交公司领导审批;3. 授权委托: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授权委托管理部门办理授权委托手续,明确授权委托期限、权限、责任等;4. 执行监督:各部门或岗位人员按照授权委托内容履行职责,授权委托管理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 期满终止:授权委托期限届满或授权委托事项完成后,授权委托管理部门办理终止手续。
第四章授权委托权限第六条授权委托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公司内部管理、运营、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决策享有决策权;2. 对公司对外合作、商务谈判、项目签约等事项享有决策权;3. 对公司资产、资金、信息等资源的调配和使用享有管理权;4. 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和修改享有修改权。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第七条各部门及岗位人员应按照授权委托内容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业务合法、合规、高效地开展。
第八条授权委托管理部门负责对授权委托事项进行监督,确保授权委托内容的执行情况符合规定。
第九条对于违反授权委托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一、概述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是指在组织机构中,对于特定职能或权限的委托给他人进行管理和处理的制度。
通过明确授权范围、授权程序和授权结果的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旨在规范授权与委托行为,确保组织机构内部的权责清晰、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果。
二、授权委托的原则1.权责一致性原则:授权方与被授权方的权力和责任应保持一致,确保授权行为不超越授权者本身的权限范围。
2.透明度原则:授权委托的过程和结果应完整透明,确保参与方充分了解和知情。
3.可追溯性原则:授权委托的行为应留下明确的记录,有助于事后的追踪和审核。
4.监督制约原则:授权委托行为需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确保行为符合组织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授权委托的程序1.确定委托授权范围:明确授权者所拥有的权限,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需要委托给他人的具体职能和权限。
2.选择合适的被授权人:根据工作要求、能力和信任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被授权人。
3.确定授权方式:确定授权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电子化的形式。
4.编制授权委托文件:将授权委托的具体内容、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写入授权委托文件,并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5.审批程序:将授权委托文件提交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批,确保授权委托行为合法、合规。
6.委托履行:委托授权生效后,被授权人按照授权委托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职能和权限的履行。
7.监督与检查:授权者或相关部门对委托授权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授权委托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8.变更和终止:根据工作需要或情况变化,授权者可以对授权委托进行变更或终止。
四、授权委托的责任和追究1.授权者责任:授权者必须确保授权委托行为符合组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并对委托行为负有相应的责任。
2.被授权人责任:被授权人必须按照授权委托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诚实、勤勉地履行委托职能和权限,并对其行为负有相应的责任。
3.相关部门责任:相关部门需要对授权委托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追究责任。
建筑公司委托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授权委托行为,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及对外业务活动中的授权委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定原则:授权委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2. 集中管理原则:授权委托由公司授权管理部门统一管理;3. 适度原则:授权范围应与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能力相匹配;4. 责任明确原则: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及授权管理部门对授权委托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授权委托的范围与分类第四条授权委托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合同签订、变更、解除;2. 财务收支、资金管理;3. 项目管理、招投标;4. 人力资源管理;5. 技术研发、质量管理;6. 法律事务;7. 其他需要授权委托的事项。
第五条授权委托分为以下类别:1. 内部授权:指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授权委托;2. 外部授权:指公司对外部单位或个人的授权委托;3. 临时授权:指对特定事项或特定时间段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授权委托的程序第六条授权委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申请人提出授权委托申请,填写《授权委托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2. 授权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论证;3. 审核通过后,授权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拟定授权委托书;4. 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5. 授权委托书生效后,授权管理部门将授权委托书送达被授权人。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信息;2. 授权委托事项;3. 授权范围;4. 授权期限;5. 授权委托书生效日期;6. 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及授权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四章授权委托的管理与监督第八条授权管理部门负责授权委托的统一管理,包括:1. 制定、修订授权委托管理制度;2. 组织授权委托的审核、审批;3. 监督授权委托的实施;4. 对授权委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施工单位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授权委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的授权委托管理行为,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的各类授权委托管理行为。
第三条施工单位授权委托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明确授权委托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授权委托的程序第五条施工单位在实施工程项目中,对具体事项、责任、权限的划分,应当根据需要向相关单位或个人授权委托。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授权委托管理程序,明确授权委托的程序和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进行授权委托前,应当征得被授权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并与其签订书面协议。
第八条授权委托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范围等。
第九条授权委托的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约定,超过期限的授权委托应当重新办理。
第十条授权委托的变更或解除,应当经过双方协商,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章授权委托的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授权委托档案,对每一项授权委托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授权委托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被授权人按照授权委托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如果被授权单位或个人在实施授权委托的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当上报施工单位,并积极配合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被授权单位或个人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对履行不力的应当及时追究责任。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是施工单位对授权委托管理的必要程序,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授权委托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授权委托的实施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如果监督检查发现被授权单位或个人存在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追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和被授权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授权委托的义务,如有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如被授权单位或个人在实施授权委托的工作中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人员授权委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授权委托行为,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授权委托管理。
第三条公司授权委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委托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权责明确原则:授权范围和权限应明确界定,责任落实到人;(三)程序规范原则:授权委托程序必须规范,确保合法、合规;(四)风险可控原则:授权委托行为应确保公司风险可控。
第二章授权委托范围第四条公司授权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合同签订与履行;(二)资金支付与结算;(三)项目申报与审批;(四)资产处置与转让;(五)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六)其他需授权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授权委托权限第五条公司授权委托权限分为以下类别:(一)一般授权:指对一般性事项的授权,如合同签订、文件审批等;(二)特别授权:指对特定事项的授权,如重大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三)全权授权:指对某一部门或岗位的全面授权。
第六条授权委托权限应明确以下内容:(一)授权范围:明确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二)授权期限: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三)授权权限:明确授权委托人的具体权限;(四)责任追究:授权委托人违反授权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章授权委托程序第七条授权委托程序如下:(一)提出申请:各部门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提出授权委托申请;(二)审核批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授权范围和权限作出批准;(三)签发授权委托书:批准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发授权委托书;(四)授权委托人领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领取授权委托书,并按授权范围和权限履行职责;(五)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授权委托人所在部门对授权委托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八条授权委托人违反授权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九条授权委托人未经授权擅自行使授权权限,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条授权委托人违反授权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降职、辞退等处理。
授权委托书管理规章制度

授权委托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授权委托书的办理、使用等行为,保证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指授权委托书是公司授权委托个人在特定时间就特定事项行使职权的法律文件,是证明被授权人权利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基本原则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四条授权范围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承担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办理授权委托书:(一)对外签订合同、协议;(二)办理工商登记;(三)诉讼或仲裁;(四)其他应当授权的行为。
第五条授权委托书的办理公司综合办负责办理授权委托书。
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授权时,应向综合办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表》,并提供以下书面资料:(一)被授权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二)能够证明授权的事项已由公司批准同意的有效文件;(三)综合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申请部门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授权委托书的审核综合办对被授权人资格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予办理授权委托书。
综合办负责审核被授权人权限和授权期限。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基本情况;(二)授权事项;(三)被授权人权限;(四)授权期限;(五)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八条授权委托书的生效和终止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授权期限届满或者授权事项完成,授权委托书自行终止。
第九条授权委托书的保存和归档综合办应当将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第十条授权委托书的查询和复制综合办负责授权委托书的查询和复制工作。
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查询或复制授权委托书的,应当向综合办提出书面申请,综合办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或复制工作。
第十一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授权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或者使用无效、过期授权委托书的,由公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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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授权委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授权委托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适用范围和目标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合同的授权行为。
2.适用原则
2.1公司对外合同(包括协议、契约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订,未经授权委托,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直接签订的合同除外。
2.2任何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但事后公司予以追认的除外。
2.3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合同,不得擅自超越授权权限从事经营活动,委托代理人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授权委托业务。
3.合同授权委托的类别
3.1公司合同授权委托分定期委托和专项委托。
定期委托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权限或者业务授权委托代理人,主要是针对各中心的总监;专项委托是法定代表人根据特定时期、特别事项的需要进行授权委托代理人。
4.合同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4.1定期授权办理程序
4.1.1定期委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定期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4.1.2每年12月31日前,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拟订授权委托书草案,经法定代表人审核,承办人根据法定代表人的审核审核意见修改后,交付法定代表人签字。
4.1.3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交付受委托人并由受委托人在定期授权委托书签收单上签字,原件由总经办负责归档留存。
4.1.4定期授权委托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法定代表人对定期授权期限变更的,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期限重新起草定期授权委托书草案并办理相关授权。
4.2专项委托,由合同承办部门在审签合同时,提出授权委托申请,由总经办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4.2.1常规性合同授权由财务部根据合同情况,请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办理专项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复印件交付给合同承办单位,原件总经办归档留存。
4.3需要交付授权委托书原件的,需由经办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
4.3.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需要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期限、用途等,申请应由部门领导签字。
4.3.2法务人员根据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4.3.3法务人员根据申请书内容请示法定代表人并办理相关的授权委托手续。
4.3.4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总经办备查,另一份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
5.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5.1公司法务人员承担办理授权委托的具体工作。
授权委托书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印制。
5.2授权委托书内容应明确、格式规范,并载明受委托人姓名、授权范围、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
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
5.4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建立相关台账并负责授权委托书的登记和存档工作,每年年底由总经办对各业务部门授权委托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5授权委托事项发生变更时,承办部门应按申报授权委托程序向总经办提出办理变更手续。
5.6委托代理人离职时,应上交合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6.违反授权委托的责任
6.1委托代理人在超出授权范围或委托权限终止后,仍以公
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6.2因承办部门管理不善,导致代理人未严格依照本规定行使职权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附则
7.1其他事项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7.2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7.3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