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及合同签订的评审制度
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及合同签订的评审制度

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及合同签订的评审制度一、“法人委托书”的管理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用(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的;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的;6、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二、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一)合同评审程序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最终由法人代表审查决定。
4、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合同管理及评审制度

合同管理及评审制度1. 引言合同管理及评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评审过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和风险,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2. 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阶段在合同签订阶段,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项目需求确认:确定合同相关的项目需求,明确各方的权责和要求。
2.签订合同草案:起草合同草案,并核实与合同相关的各项条款和细节,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合同协商:与合同相关的各方进行协商,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达成一致意见。
4.签订正式合同: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进行正式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2.2 合同履行阶段在合同履行阶段,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合同存档:将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保存,建立合同档案。
2.履行监督:跟踪和监督合同的履行过程,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3.变更管理:当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时,应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变更合同的讨论和协商,并及时更新合同文档。
4.履行评估:评估和监测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2.3 合同评审阶段在合同评审阶段,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合同评估:对即将签署的合同进行评估,评估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和风险性。
2.审核与审批:设计合同审核和审批流程,确保合同的审核和审批过程符合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3.风险识别和控制:识别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合同风险的可控性。
4.审批记录和归档:记录合同的审核和审批过程,并归档保存,保留相关文件和信息作为证据。
3. 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同的角色和部门有着不同的责任和权限:•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合同的需求确认、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监督。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存档管理、履行评估和合同相关文档的归档保存。
•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评估和审核,并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控制建议。
法人代表签字授权管理制度

门市漏水维修合同模板甲方(业主):(详细信息)乙方(维修单位):(详细信息)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详细地址)的门市进行漏水维修服务。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门市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漏水原因并提供有效维修方案。
1.3 乙方应按照维修方案对门市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确保门市不再出现漏水情况。
第二条维修费用2.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用清单支付维修费用,费用包括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等。
2.2 维修费用支付方式:甲方需于维修完成后立即支付维修费用,若有额外费用需甲方确认后再支付。
2.3 若因乙方维修不当导致漏水问题未得到解决,乙方应承担重新维修的费用。
第三条维修期限3.1 乙方应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对门市进行维修,尽快解决漏水问题。
3.2 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维修期限延长,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安全责任4.1 乙方应对维修所需工具、材料及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确保维修过程安全。
4.2 在维修期间,乙方应负责维修现场的安全,防止造成其他损失。
第五条保修期限5.1 维修完成后,乙方对维修质量提供一年的保修期,若维修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重新维修。
第六条维修责任6.1 乙方应严格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确保维修效果。
6.2 若因乙方维修不当导致门市继续漏水,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7.1 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7.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变更8.1 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8.2 若因维修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双方需重新协商调整合同内容。
第九条其他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内容如有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甲方(业主)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乙方(维修单位)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某某某有限公司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目录)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九、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十、客户风险评估、授信及应急处理制度法律法规学习制度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定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
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合同)负责人及信用(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副总经理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制度(精选3篇)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
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制度(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制度1第一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二条合同评审的要点是:(一)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真实性。
包括对方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否诚恳,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
(四)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备案。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一)申报。
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订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公司的领导审查批准。
(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
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
对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员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管理制度11.0目的通过对标书、合同(草案)或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其内容明确,并能准确理解用户或发展商的要求,使合同得以顺利履行。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类租赁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标书、合同的草案及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及口头订单等的评审。
3.0定义订单:指对要求进行说明的文件或记录。
4.0职责4.1总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或标书等重大项目合同的评审。
4.2房屋、电话租赁合同及其他一般性服务合同由合同涉及的部门负责人组织评审,公司主管负责人负责审批。
4.3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由机电班长或订单接收人进行评审。
4.4合同评审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0工作程序5.1重大项目合同(如物业管理项目标书、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的评审。
5.1.1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通过与顾客了解接触、沟通联络以及对市场的调查和分析来了解顾客的真实需要。
5.1.2在投标或合同签订之前,总经理主持召集专题会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标书或合同草案内容以及服务质量标准等进行评审,确认本公司有能力达到用户或发展商要求。
5.1.3对合同的评审确保a)在签订合同之前,各项条款内容明确、合理;b)公司具有满足合同能力,与投标不一致的地方已得到解决;c)当合同变更时,应重新评审,评审后更改的内容及时准确传达到有关部门o5.1.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到本部门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在《合同评审记录》上填写评审记录,经总经理签字确认。
5.1.5 《合同评审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存o5.2一般性服务合同(如业主公约或物业管理契约,房屋、摊位租赁及电话出租合同等)的评审。
5.2.1在合同签定之前,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合同的草案内容进行评审。
如合同有标准合同文本(通用范本),只需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评审,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5.2.2《合同评审记录》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保存。
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三篇

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适应现代金融企业要求,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内部层层有责、责权对等,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行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涉及公司政策、机构设置、预算及重大投融资等有关的决策权,集中在董事会。
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日常经营活动的组织权授予总经理。
第三条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经营审批权限和年度预算内的费用批准权由董事会授权予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级管理、分级授权的原则,将其部分权限授予其下属,并按此原则逐级下放。
第四条公司实行对费用批准权限与费用支付权限相一致的管理原则,即有权批准动用费用进行经营活动的人,同时具有批准付款的权力。
第五条总经理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可将行政职能授权予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时在公司内部网和集团内部网上予以公布。
副总经理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其行政职能自动由公司总经理接管。
第六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对其授权范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的分级授权标准。
第七条上级授权主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其对下一级的授权标准。
第八条授权标准发布后即成为公司内部制度,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被授权人禁止越权操作。
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规定者,公司将采取行政和经济处罚、纪律制裁直至开除。
如后果严重,并直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董事长的授权:(一)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5%(含)以内的期中调整;(二)批准公司年度信贷计划20%(含)以内的调整;(三)批准公司3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综合授信类业务;(四)批准公司对外月度、季度稽核报告。
第十条对总经理的授权(一)签订公司信贷合同;(二)批准公司3000万以下的综合授信类业务;(三)批准公司贷款支付;(四)批准资金账户划转;(五)批准公司费用报销;(六)批准公司费用预支;(七)批准公司资金账户的开立、撤销;(八)批准公司招聘或解聘经理以下人员。
公司合同委托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委托授权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对合同签订、审批、执行及变更等环节的委托授权行为,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法律效力,防止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二、责任主体1.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
2. 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合同的最终审批。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合同的初步审查和推荐。
4. 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
5.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涉及的资金安排和支付事宜。
三、委托授权范围1. 合同的谈判、起草、修改、签署、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
2. 特定合同的授权额度和权限范围。
3. 对外委托代理行为的授权。
四、授权程序1. 需求部门提出合同需求,详细说明合同内容和业务背景。
2. 法务部门进行合同草案的法律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 财务部门对合同涉及的资金进行预算和安排。
4. 需求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合同草案,形成最终版。
5. 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审批合同,授权签字人签署合同。
五、授权限制1. 超出授权额度的合同需报董事会审议。
2. 涉及重大利益输送或风险较高的合同,需特别审慎处理。
3.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署合同。
六、授权监督1. 法务部门负责监督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
2.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合同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资金滥用。
3.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七、违约责任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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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及合同签订的评审制度一、“法人委托书”的管理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用(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的;●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的;6、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二、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一)合同评审程序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最终由法人代表审查决定。
4、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业务人员名片;●企业简介、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等通讯工具号码;●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一、合同签订管理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集团公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5、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销售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
6、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7、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
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12、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13、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二、合同履约管理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
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的合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
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现场考核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
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
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
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
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6、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
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3、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4、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5、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报主管副总审批后,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反馈;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
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标的验收记录;●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
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