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意见(doc 7页)(正式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1.09.11•【文号】人社部发[2011]99号•【施行日期】2011.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编制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并报我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一一年九月十一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述“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环境“十一五”期间,伴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金保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地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普遍建立了数据中心,多数地区实现了业务数据在市级的集中统一管理。
部、省、市三级网络进一步贯通,基本覆盖了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延伸到大部分街道、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初步形成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框架。
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进一步巩固,防护能力普遍加强。
社会保障卡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实际持卡人数超过1亿人。
全国统一的核心业务应用软件已在绝大部分统筹地区部署实施,与“十一五”之初相比,对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能力的支撑力度显著加强。
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都是深奥的学问,在企业发展和运行中是不可缺少的。
如今,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互联网、物联网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各行各业改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
在实际的工作中,还需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才能顺应时代发展所需,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实效性。
本文就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入21世纪之后,各行各业的信息化水平都有所提高,特别是在经济和科技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很多行业的发展必要趋势。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中,信息化建设也成了发展方向之一。
我国提出了2020年“互联网+”行动计划,这意味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中也需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将“互联网+”作为有效的辅助手段促进发展,这同时也是提高我国社会基础保障能力的有效方法。
因此,我国需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力度。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概念对于一所企业来说,人力资源是极为关键且重要的,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和运行中是不可缺少的,所占据的地位也比较高,可以把人力资源当成是一种特殊性的资源,其管理理论在现代企业管理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人力资源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的人口非常多,这也给我国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和人力资源,我国只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才能在整体上提升生产力。
社会保障是一种政府机构,其主要处理劳动者和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风险。
在发展的过程当中,社会保障已经成为我国大部分居民实现生计的方法,也成为了劳动者不具备工作能力之后的生活保障。
社会保障把安全理念放在第一位,强调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并且,在社会保障当中涵盖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维护和就业保障等内容,可以将国家政府的主体责任凸显出来,也给劳动者提供了很多的公共服务,让劳动者可以拥有稳定的基础保障,这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举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12.06•【文号】人社部发〔2021〕96号•【施行日期】2021.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我部组织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12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以下简称法治人社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人社建设全面突破(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推进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普法工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10.21•【文号】人社厅发〔2016〕159号•【施行日期】2016.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是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的信息化,涉及就业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更是改进服务质量和提升管理效能的关键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文件要求,推动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在就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三五”时期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就业创业工作的新目标、服务对象的新需求和信息技术的新发展深度融合,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支持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的理念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到2020年,全面建成系统省级集中、信息全国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格局,提升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一规划,流程再造。
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总体安排以及“金保工程”二期项目,统一规划,整体建设。
依据部颁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加快省级集中信息系统建设,并以此推动业务流程的优化再造,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09.20•【文号】人社厅发〔2018〕102号•【施行日期】2018.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进一步简化优化档案管理服务的重要抓手。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以服务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员为中心,以推动档案管理服务与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为目标,以“金保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全国共享”的原则,构建省级集中、全国联通的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格局,实现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为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全国统一规划,统筹推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1.08•【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人社部发〔2011〕99号)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规范管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素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统一指导,分级负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统一指导、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标准规范,因地制宜。
开发应用统一的业务管理软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
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需求,改造完善信息系统。
--资源共享,保障安全。
加强与组织、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联合,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加大投入,严格管理,确保系统运行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总体目标。
在现有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2014年年底前建成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安装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建立完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库,基本实现人事管理业务的网上审批和办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4.01.08【实施日期】2014.0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人社部发〔2011〕99号)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规范管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素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统一指导,分级负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统一指导、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标准规范,因地制宜。
开发应用统一的业务管理软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
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需求,改造完善信息系统。
--资源共享,保障安全。
加强与组织、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联合,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加大投入,严格管理,确保系统运行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总体目标。
在现有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2014年年底前建成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安装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建立完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库,基本实现人事管理业务的网上审批和办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5.06•【文号】人社部发〔2016〕44号•【施行日期】2016.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部涉及到人,大部分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力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在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也要看到,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相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仍有不小差距。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梳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创新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便民利民原则。
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2.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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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关于加快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部署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41号),全面加快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正处于加快建立的重要时期,信息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具有越来越明显的倍增和优化作用,已经成为开展各项工作不可或缺的支撑手段和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推动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保障。
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促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
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资金短缺,部分省辖市工作进展缓慢;信息化队伍力量薄弱,信息化机构管理方式不适应工作需要;信息共享程度较低,业务协同能力较弱等。
各级政府尤其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占信息化建设的制高点,切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把信息化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加快建设。
二、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和河南省信息化战略部署,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坚持“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服务为本”的基本原则和“整合、应用、共享、安全”的方针,围绕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资源整合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建立科学管理模式为驱动,以实际应用效果为尺度,着眼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需要,统筹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系统整合,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拓展信息化应用领域,健全信息化服务体系,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近期目标(2009-2010年)。
全省基本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开展“金保工程”二期立项工作,完成数据中心生产区和交换区建设,实现业务专网全网整合,继续建设和完善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心业务应用软件(以下简称统一软件)在全省全面应用,切实提高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信息化水平。
1.加强应用系统建设。
扩大统一软件就业服务系统覆盖面,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信息平台。
2009年,18个省辖市、70%的县(市、区)使用统一软件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档案代理等业务,并实现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时联网。
各省辖市城域网延伸至40%的街道、社区和乡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所),设立综合信息服务窗口,逐步为开展就业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跟踪管理、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等提供技术支持。
2010年,所有县(市、区)和70%的街道、社区、乡镇使用统一软件,实现全省就业服务联网,做到“一点登录,全省共享”,为建设全省统一的大人力资源市场夯实基础。
扩大统一软件社会保险系统覆盖面,提高数据质量,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
2009年,许昌、鹤壁2个省辖市将已经集中的县级数据库合并到市直数据库;已使用统一软件的周口、洛阳、漯河、濮阳、驻马店、济源、安阳和新乡8个省辖市基本实现市直社会保险业务全覆盖和县(市、区)全覆盖;尚未使用统一软件的南阳、信阳、商丘、开封、焦作、三门峡、郑州、平顶山8个省辖市创造条件使用统一软件。
重点支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优先将养老保险业务纳入统一软件管理范围。
2010年所有省辖市基本实现统一软件社会保险业务全覆盖和县(市、区)全覆盖。
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2009年,建成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和网
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在郑州、许昌、漯河3个省辖市试点运行。
完善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软件,新增商丘、濮阳、漯河、三门峡4个省辖市推广应用。
2010年,根据业务发展要求,逐步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事劳动仲裁和信访、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军转安置等业务的信息化工作。
开发应用省内异地业务经办软件。
研究制订省内异地业务经办解决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开发省内异地业务经办软件,逐步实现省内异地求职、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工伤定期待遇异地领取和医疗康复费用结算、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养老金异地领取等业务的信息化。
2.完成省、市数据中心生产区和交换区建设。
所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共用一个数据中心,完善数据中心管理制度。
从整理整合数据入手,尽快将省辖市市直和县(市、区)的各业务数据集中到市数据中心。
平顶山、南阳、商丘和信阳4个省辖市在2009年完成数据中心生产区建设,2010年完成数据中心交换区建设;其余省辖市在2009年完成数据中心交换区建设。
3.加强省、市两级网络与安全建设。
两年内实现省、市
数据中心网络联接到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就业培训和服务机构、人事考试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并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
着力提升城域网机构覆盖率和街道(社区、乡镇)覆盖率,2009年分别达到85%和40%;2010年分别达到95%和70%。
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完成系统安全测评认证,保障数据、网络和应用安全,建设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设施,开展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应用。
4.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群”平台和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平台,18个省辖市全部开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逐步建立网站与电话联动、多种接入方式并存、快捷高效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逐步开展网上社会保障申请办理、网上求职招聘等业务。
推进社会保障卡规范发行和应用。
明确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机构;以统一软件为基础,2009年启动“一卡多用,全省通用”试点,逐步扩大社会保障卡业务应用范围;规范社会保障卡发行,加强安全管理,禁止发行非标准社会保障卡。
5.提高联网应用水平,建立基金监管系统。
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联网监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联网监测、工伤保险联网监测的覆盖面,稳步开展医疗保险联网监测、生育保险联网监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交换库和基金报表的数据上传工作。
努力提高数据质量,积极开展监测数据分析和利用。
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支持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非现场监督。
6.加快人事、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整合。
2009年省辖市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以实现数据共享和促进业务协作为目标,充分利用现
有的信息化资源,积极推动人事、劳动保障两大系统的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发挥整体效能。
(三)长期目标(2011-2015年)。
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之间相互衔接、协同办理及跨地区业务协作办理的需要,实现信息系统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对象迅速扩大的需要,实现信息系统对城乡各类服务群体的全覆盖;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的需要,实现信息系统对业务的全程管理与服务功能的全覆盖;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向各类管理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和乡镇不断延伸的需要,实现信息系统网络对各类管理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和乡镇的全覆盖。
全面完成“金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实现信息系统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支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实现对城乡各类服务群体“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三、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决策协调作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二)加大资金投入。
切实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需求,将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纳入正常财政支出范围。
加快落实“金保工程”一期未到位建设资金,将设备扩
容、系统升级、网络扩面、公共服务拓展、应用软件深度开发、信息安全全面加固等建设任务纳入“金保工程”二期建设范围,及时启动立项审批工作。
(三)创新协作机制。
建立政策制订、业务经办和信息化建设之间的协作机制,促进政策、业务和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
省、市两级“金保工程”建设情况要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四)重视队伍建设。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信息化队伍。
重视技术和业务培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加快提高信息化队伍整体素质,使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70%。
探索建立工作激励机制,为信息化人才充分发挥才能创造良好环境。
(五)严格督查考核。
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加强指导与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