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单选题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特征的是()。
A、规范性B、利导性C、任意性D、国家意志性【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法的特征包含: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包括可预测性)、规范性(包括概括性、利益导向性)。
(P2、3)2.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4月10日交货,张某于甲公司交货后的5日内付清全部价款。
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电脑B、张某和甲公司C、张某要求甲公司4月10日交货的权利D、甲公司要求张某按时付清全部价款【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本题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张某和甲公司。
(P4)3.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等级的排列中,正确的是()。
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B、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C、法律>宪法>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D、法律>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法的效力等级为:(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P10)4.下列对法的分类中,属于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实体法和程序法D、一般法和特别法【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1)选项A:是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2)选项C: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3)选项D: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P11、12)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B、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及答案6含答案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及答案6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有关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
A.银行不予受理B.无效C.以中文大写为准D.以阿拉伯数码记载为准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
A.2日B.5日C.2个工作日D.5个工作日3.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下列关于基本存款账户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外地常设机构可以办理基本存款账户B.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C.可以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付D.工资、奖金的发放禁止从基本存款账户中支取4.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中,不得支取现金的是()。
A.个人银行结算账户(Ⅰ类户)B.一般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信用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信用卡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B.信用卡透支利率的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8倍C.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息及其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D.发卡机构向信用卡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付卡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预付卡以人民币计价,不具有透支功能B.记名预付卡可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有效期C.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得低于5年D.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结算方式允许个人使用的是()。
A.国内信用证B.商业汇票C.托收承付D.汇兑8.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托收承付的表述错误的是()。
A.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B.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C.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D.只有验单付款的付款人可以在承付期内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并通知银行提前付款,银行应立即办理划款9.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委托收款的表述错误的是()。
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单选题1.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A、甲乙之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B、甲乙之间的设备买卖合同纠纷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1)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2)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①劳动争议;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P14、15)2.A公司与B公司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A公司选定张某为仲裁员,B 公司选定王某为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丁某指定郝某为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进行案件审理。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意见。
根据规定,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A、按郝某的意见作出裁决B、提请主任丁某作出裁决C、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D、应当重新选定仲裁员后重新审理【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本题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意见,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郝某的意见作出裁决。
(P17)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B、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C、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收到起诉材料的法院管辖D、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C:两个以上法院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P20)4.4月10日,张某因某税务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7)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例题1·多选题】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提示】劳动者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候想走什么时候说就行)
√
不需事先告知解除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提示】根本不必告知,再不走命就没了……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类型
适用情形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案】√
【例题3·多选题】下列劳动者中,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所在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其利益的王某
B.所在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李某
C.所在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其支付劳动报酬的张某
D.所在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的赵某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CD:属于“没法干”的情形,劳动者有权单方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随时通知解除(不能用)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第二章第三节-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经济法基础_章节练习_第二章第三节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内容中属于初级会计专业职务的是( )。
A、助理会计师B、会计师C、注册会计师D、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分会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技术登记。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其中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属于初级职务。
【该题针对“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知识点进行考核】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 ).A、24学时B、60学时C、90学时D、120学时【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
参考教材P52。
3、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交接会计资料存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需要对该问题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A、接替人B、移交人C、会计机构负责人D、单位负责人【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参考教材P51。
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的是()。
A、出纳人员管理票据B、出纳人员管理有价证券C、出纳人员管理现金D、出纳人员兼任会计档案保管【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该题针对“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知识点进行考核】5、会计工作岗位是指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而设置的职能岗位。
A、业务分工B、职责权限C、工作能力D、技术特点【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
【该题针对“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知识点进行考核】6、国有企业中,()没有违背会计法律规定的回避制度.A、法人代表的妻子担任本单位财务部门经理B、会计科长的女儿担任本部门出纳员C、董事长的养子担任财务部门经理D、财务处处长的同学担任本部门出纳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和特征①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②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2.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内容(权利和义务):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客体: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4.法的形式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⑥特别行政区的法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⑧国际条约☀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5.法的分类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eg:刑事诉讼)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间)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6.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①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②划分标准: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③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部门;民法、商法部门;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7.法律责任❤二.经济仲裁1.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①平等主体(横向关系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当事人放弃或协议无效时法院才可行使管辖权☀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②不平等主体☀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特殊情况下,eg甲公司对税务机关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2.仲裁适用范围①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②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③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3.仲裁的基本原则①双方自愿②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③独立仲裁原则④一裁终局制度4.仲裁委员会①独立性②组成=1主任+2-4副主任+7-11委员(其中法律、经贸专家不得少于2/3)5.仲裁协议①书面形式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②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③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设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④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三节法律责任

一、单选题1. 10.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拘役最高不能超过();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
A、1年;3年;15年;20年B、2年;3年;15年;20年C、3年;1年;20年;25年D、3年;2年;20年;25年【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P31)2.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管制定量刑期的是()。
A、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B、6个月以上1年以下C、3个月以上2年以下D、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该题针对“法律责任-主刑”知识点进行考核】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A、警告B、管制C、罚款D、吊销执照【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罚金属于刑事责任附加刑,罚款属于行政责任。
管制是刑事责任。
【该题针对“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知识点进行考核】4.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
A、罚款B、赔偿损失C、罚金D、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属于行政责任。
罚金属于刑事责任。
【该题针对“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二、多选题1. 10.下列责任中,属于行政责任的有()。
A、罚款B、降级C、责令停产停业D、撤职【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2018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全真模考】05-1

2018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全真模考】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1.5分]A.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C.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终止D.只有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权利能力2.下列关于适用法的效力原则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1.5分]A.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裁决B.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C.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D.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1.5分]A.自用工之日起B.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C.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D.自劳动合同备案之日起4.贾某在A公司任3年会计,在B公司任4年出纳,在C公司做了5年财务主管。
C公司安排贾某休带薪年休假,按规定贾某可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是()。
[1.5分]A.5天B.7天C.10天D.15天5.根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时间是()。
[1.5分]A.5天B.10天C.15天D.20天6.下列有关基本存款账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1.5分]A.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B.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均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D.企业法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网上银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1.5分]A.按主要服务对象分为企业网上银行和个人网上银行B.按业务种类分为零售银行和批发银行C.按经营组织分为分支型网上银行和主干型网上银行D.个人网上银行主要适应于个人与家庭,个人可以通过个人网络银行实时查询、转账、网络支付和汇款功能8.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的概念1、法的概念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但古今中外对于法的概念理解并不一致。
一般来说,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力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注意】法并非是社会认可。
2、法律的概念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意志性。
①法需要通过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方式,表现为特定的法律文件形式才能成立。
②并非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
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国家。
所谓自然人,是指具有生命的个体的人。
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公民是各国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之一,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
(3)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①权利能力。
是指一定个人或组织能够参加某种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的法律资格。
或者说,权利能力就是一个人或组织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它是任何个人或组织参加法律关系的前提。
公民权利能力依不同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则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自法人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
②行为能力。
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而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于其权利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确定公民有无行为能力,一看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二看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国将公民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一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是指达到法定年龄、智力健全、能够对自己行为负完全责任的自然人(公民)。
在民法上,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务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部分行为能力的公民。
在民法上,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刑法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公民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三是无行为能力的人,是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公民。
在民法上,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
在刑法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有权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行为权)、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请求权)和一旦被侵犯,有权请求国家予以法律保护(获得法律保护权)。
依法享有权利的主体称为权利主体或权利人。
如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可以接受继承,也可以放弃继承。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
依法承担义务的主体称为义务主体或义务人。
义务主体可以积极的作为方式去履行义务,如纳税、服兵役等。
也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去履行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
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在大多数民商法律关系中,各方主体都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
也就是说,任何一方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对等或不对等。
权利和义务的保护: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
(1)法律客体的概念。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三大类:①物——可以是自然物,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也可以是人造物,如建筑、机器、各种产品等;还可以是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货币及有价证券。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
注意以下几点:①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禁止任何人(包括自己)将整个身体作为“物”参与有偿法的经济法律活动,不得转让或买卖,如禁止禁贩卖或拐卖人口,禁止买卖婚姻;②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践人身和人格,如卖淫、自杀、自残行为就属违法或法律不提倡的行为;③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严禁对他人人身非法强行行使权利。
如有监护权的父母不得虐待未成年子女的人身。
②非物质财富(也称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知识产品:包括著作、发现、发明、设计等,知识产品本身没有实物形态,但通常有物质载体,如书籍、图册、录像、录音等。
道德产品:包括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
③行为(行为结果)——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不是指人们的一切行为,而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不作为(消极行为),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通常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1、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种类:根据事件的起因可以分为绝对事件、相对事件。
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事件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1、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2、分类:①依据是否合法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②依据行为表现形式分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③依据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分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④依据主体意思表示形式分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⑤依据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分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⑥依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分为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
法的形式的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不同而进行划分的。
1、我国法的主要形式:(1)宪法。
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具有最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2)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1)法律通常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或基本问题。
法律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2)法律主要分为:①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②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3)行政法规。
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通常冠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
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是一种重要的且数量很大的法的形式。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③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④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特别行政区的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特别行政区依法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在该特别行政区内有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6)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
1)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称部委规章,国务院所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机构发布的具有行政职能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部门规章的范围。
部门规章的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
2)地方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属于国际法而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但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对于我国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也有约束力。
2、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1)不同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是有效力等级和位阶划分的,在适用时有不同的效力。
居于效力等级上位的,称为上位法;居于效力等级下位的,称为下位法。
上位法的效力优于下位法,即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据不再适用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
(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新法优于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