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职业危害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噪声防治管理制度一、作业场所声不得超过85dB(A)。
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应当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
二、操作司机或维护人员现场维修时,必须配戴耳塞等防噪护具。
接噪人员劳动时间不得连续超过8小时。
三、接噪人员应每一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有与噪声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四、努力推广先进工艺技术,采用低噪声的环保型设施设备,减少噪声污染。
针对自身特点,采取不同的降噪措施,例如安装消音器、隔音墙或佩戴耳罩、耳塞等。
五、有噪声污染防护设施的区队,必须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并负责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六、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其具备适当控制噪声的知识,为处在噪声超标场所工作的员工提供适当的听力保护装置,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
七、每年组织对处在噪声超标场所工作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听力测试,测试应执行《医疗服务控制程序》。
对测试结果组织进行评价分析,确认趋势,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对于因工作而导致听力受损的员工,按照《工伤与职业病管理程序》对员工进行认定个管理。
八、安监科负责生活区和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并填写记录和编写噪声监测报告。
噪声监测生活区噪声:每年监测2次;作业场所噪声:每年监测2次;建筑施工噪声:随时监测。
监测应填报噪声监测数据报表,并建档保存。
判断噪声是否超标应根据不同场所要求并依据《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煤矿安全规程》。
八、在生活区、办公区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施工单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
噪声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噪声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员工在噪声作业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噪声作业管理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一切噪声作业活动,以及涉及噪声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环节。
第三条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噪声作业行为,保障员工在噪声作业中的安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根绝肥力降低生产环境的噪声水平,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
第四条管理原则: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噪声危害,确保员工健康和生产安全。
第二章噪声作业安全管理组织与责任第五条噪声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安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负责具体的噪声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是作为委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噪声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有关部门要保证噪声作业环境安全,并对噪声作业进行不定期的监测、检查,确保各项措施有效执行。
第七条噪声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停止违章操作,或者报告单位领导。
第三章噪声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噪声作业前应进行噪声量测定和评价,分析噪声的特性和其产生的原因,确定对策和控制措施。
第九条对于无法靠技术手段降噪的噪声作业,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发放合格的防护用品。
第十条噪声作业现场应设立噪声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合理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噪声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警示边界,配备专职看护员,严禁未经允许的人员进入。
第四章噪声作业安全培训第十二条新员工接受岗前培训之后,由培训鉴定合格后,方可上岗进行噪声作业。
第十三条对进行噪声作业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噪声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噪声作业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噪声的危害及防护知识、噪声作业的规范要求、应急处理措施等。
施工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施工噪声防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的防治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
三、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噪声控制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监测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及时评估噪声水平,提供噪声控制的参考依据。
四、施工噪声防治措施1. 施工前应制定施工噪声防治方案,明确噪声控制目标和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 选择低噪声设备和材料,减少施工噪声的产生。
3.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噪声。
4.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 对施工人员进行噪声防护教育,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6. 设置噪声监测点,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
五、施工噪声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超过规定的噪声标准。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并健全噪声管理档案,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记录并保存一年以上。
3.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噪声管控验收,确保施工现场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 施工单位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噪声问题,对超标的噪声源进行整改。
5.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六、施工噪声管理的效果评估1. 对施工噪声控制和管理工作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2. 监测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评估施工噪声管控的有效性。
七、施工噪声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噪声防护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噪声防护意识。
2. 施工单位应开展噪声防治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噪声控制技能和知识水平。
八、施工噪声管理的奖惩措施1. 对达到或超过噪声控制标准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鼓励他们做好噪声防治工作。
2024年噪音管理制度

2024年噪音管理制度2024年噪音管理制度1为维护安宁、美好的生活办公环境,使业主(业户)享受到充分的办公,休息,特制定以下规定:1.1业主(业户)在收听广播、收音机、电视或娱乐、聚会、卡拉ok时,请尽量降低音量,出户音响度以不影响邻里投诉为主。
1.222:00-次日7:00时段内,出户音响度不得大于30分贝,由此造成邻居的投诉,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予以干涉。
1.312:00-14:00、18:00-次日8:00禁止装修时段内请勿进行装修,由此造成的投诉,按装修管理规定处罚。
1.4各种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笛。
1.5各业主(业户)不得带宠物在楼宇内流窜,避免对其它客户造成干扰。
1.6如业主违反规定,对其它业主或环境造成噪音干扰,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如造成损失的,由发出噪音业主承担相关费用。
2024年噪音管理制度2为了认真贯彻落实____市政府和市建委的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全面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废水、废物和噪声的排放,真正做到施工不扰民,我们一定遵守上级机关的一切规章制度,不超时作业,为使我们工程顺利施工,尽快竣工,我们在防尘,扰民上制定以下管理措施:1.现场路面全面硬化处理,不露黄土、并在大门口处设置清洗轮胎水管和下水道,出场运料汽车必须清洗干净方可出场,设专人负责现场路面无浮沉和洒水压尘、降尘。
2.施工现场要认真执行上级要求,现场围墙、大门、宣传牌、门口标志要规范化、标准化,结构施工期间要到密目网全封闭。
3.施工现场内的细颗粒和易飞材料全部入库或苫盖、最大限度降低扬尘。
4.现场搅拌机严格执行全封闭和安装除尘设备,同时完善排水沉淀后,废水重复利用,现场清洗车轮、洒水压尘一律使用经沉淀后的中水,节约水资源。
5.施工现场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清运,结构阶段高层的'施工垃圾集中装袋,用容器吊运送到垃圾站6.强噪声机械设备进行全封闭,人为活动噪声要控制到最低点作业时,材料要轻拿轻放,避免产生噪音扰民,有强噪音的电机具作业时间控制在:早上∶7:00~11:30;下午:14:00~19:007.现场内要整洁卫生,料具和配件码放整齐,建筑物内,外零散碎料和施工垃圾,渣土清理及时,现场大门外实行三包跟踪清扫,浇筑完混凝土及时清洗路面,每天根据天气情况间隔二个小时用水喷洒路面降尘。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5篇)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
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噪声对员工的危害,维护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生噪声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操作、建筑施工、机动车辆运行等。
第三条公司应根据噪声作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详细的噪声防护方案,并落实到具体操作中。
噪音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噪音作业事故的发生,提高噪音作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进行噪音作业的部门、岗位及人员。
三、噪音作业的定义噪音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机器设备、工具或人为因素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噪声,对员工身心健康产生危害的作业。
四、噪音作业的分类1. 机器设备噪音:如切割机、磨床、冲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音。
2. 工具噪音:如锤子、钻头、锯子等工具产生的噪音。
3. 人为噪音:如大声喧哗、敲击等产生的噪音。
五、噪音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 作业前的准备(1)对噪音作业区域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噪音作业等级。
(2)对参与噪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噪音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3)为噪音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2. 作业过程中的管理(1)严格控制噪音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在噪音较低的时间段进行。
(2)对噪音作业区域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如设置隔音墙、安装隔音窗等。
(3)加强现场巡查,发现噪音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噪音。
3. 作业后的处理(1)对噪音作业区域进行清理,消除噪音隐患。
(2)对噪音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其身体健康状况。
(3)对噪音作业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噪音作业事故处理1. 发生噪音作业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追责,严肃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噪音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旨在提高噪音作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轻噪声对员工的危害,制定本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噪声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操作、维护、清洁等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噪声防护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条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控制噪声风险的发生;(二)科学评估,合理设置噪声防护标准;(三)采取技术措施,降低噪声产生和传播;(四)个体防护与集体防护相结合,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噪声防护意识;(六)监督检查,改进噪声防护工作的措施和方法。
第二章噪声评估与监测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对噪声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并进行定期监测。
第六条噪声评估包括噪声源的识别与定位、噪声指标的测定、噪声的时间和空间分布等内容。
第七条噪声监测应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
对于超过噪声防护标准的场所,还应进行专项监测。
第八条噪声监测的方法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噪声监测技术标准,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操作证书。
第九条对于监测结果超过国家噪声防护标准的场所,企事业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露点或隔离噪声源。
第三章噪声作业防护措施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噪声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噪声作业防护措施方案。
第十一条噪声作业防护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两方面。
第十二条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二)加装隔振、隔音设备;(三)优化作业流程,减少噪声产生;(四)改进工作方法,减少员工的暴露时间;(五)合理布局、隔离噪声源;(六)提供噪声防护设备,如耳塞、耳罩等。
第十三条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建立健全噪声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设立噪声防护专职人员;(二)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噪声防护意识;(三)定期检查、维护噪声防护设备;(四)建立噪声作业台帐,记录噪声作业情况;(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噪声事故的应对措施。
工地噪音管理制度

工地噪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地噪音管理,保障员工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提升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地的噪音管理工作,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桥梁施工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地噪音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建设单位负责对工地噪音管理进行组织,具体实施由项目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第五条噪音管理工作应当与其他环保措施和安全措施相配合,确保全面、系统地进行。
第二章噪音源管理第六条在施工前应当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噪音测量,确定噪音源,做好记录。
第七条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环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源,如选择低噪音机械设备、合理调整施工工艺、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等。
第八条在施工现场应设立噪音源监测点,定期对噪音进行检测,确保噪音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九条工程施工高噪音环节应尽量避开夜间或者住宅密集区进行,确保周边环境的安静。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合理布局,避免噪音源之间相互干扰,降低噪音产生的峰值。
第三章噪音管控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设置明显的噪音管控区域,对于嘈杂工作环境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分类,区分出高噪音、中噪音、低噪音等不同区域,并采取相应防护。
第十三条在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保护听力,并对员工进行噪音防护培训。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置定期巡检,对于噪音源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噪音管控措施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噪音管控档案,对于噪音管控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第四章隔音措施第十六条对于噪音源无法消除的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建筑,应采取隔音材料对其进行隔音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设备机械等高噪音设备,应进行隔音罩覆盖,有效减少噪音扩散。
第十九条对于施工工程所处环境复杂的情况,应考虑进行隔音墙体、隔音挡板的设置,减少噪音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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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
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