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丛林制度
8.丛林中的规矩

8.丛林中的规矩-万行上师《降服其心》佛教传到唐朝时,马祖、百丈创丛林、立清规,一直到现在。
在两位祖师未创丛林、清规之前,那些出家人都是找个山洞或结个茅蓬自己清修。
很少有大众集中到一块修。
自从汉明帝时佛教传入中国,到唐朝时开悟证果的特别多。
但对佛教推动的特别慢。
自从有了丛林后,把佛教传布开了,固然是推动了佛教的发展,但佛教的衰弱也从此开始。
我想两位祖师创立丛林是看到了这一点的,那为什么还要创建呢?因为利大于弊。
有了丛林,就有了矛盾。
大家都是学佛的,但毕竟不是佛。
内部的境界、素质都不一样。
即使当时在佛身边的人,还有菩萨和罗汉的区别。
台湾的佛教都是各自为政、各占山头、互不来往。
中国大陆避免了这一点。
因为政治上统一管理。
西方国家的宗教乃至佛教,也都是这样,彼此之间,互相并不往来。
当时立的规矩,随着时代的需要在不断地改进、变动。
因为时代在变,你不去适应社会,自然会被社会淘汰。
出家人的戒律好几百条,都是随着这几百条变来变去。
但都离不开五条根本戒律。
丛林共住规约有十条根本规约,虽然各丛林规约有所不同,但也都离不开这十条。
清规戒律并不是用来约束我们的,而是为了帮助我们改变习气毛病、改变命运、成就我们的。
因为一个俗人很难管住自己。
有几个人能达到孔子讲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呢?圣人已经超越了,已达到无持、无犯的境界。
而作为一个没有超越三界的人来说,是一定会被因果束缚。
这时只有用戒律来规范我们的行为。
一个修行人一定要相信因果,否则一切免谈。
越往上修,越要深信因果。
只有深信因果,他内在的“质”才会突飞猛进地发生改变。
一个人的智慧为什么不出现?就是因为悲心生不起来。
修行人,一定要学会约束自己。
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怎么做都没有错,当两个人相处时,对方就是一面镜子。
你会用,会回光返照,看到别人的毛病,就会发现自己类似的缺点。
所以祖师们比较注意共同熏修。
从丛林里出来的人素质不一样,比较懂规矩。
从小庙里出来的即使是内在境界很高,由于没有长期的熏修,许多毛病习气很难改掉。
中国佛教的山林化

佛教产生于印度,自两汉之际传入中国后,在中国文化中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不断发展,最终与儒、道两家一起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驾马车”,在儒、佛、道三家中,佛教自南北朝以来便大有“外来居上”超越儒、道两家之势,以至于到了今天,中国虽然不是像泰国、老挝那样的佛教国家,但我们一般对佛教都不陌生,不管信不信佛,一说到佛、菩萨往往都会心生三分敬仰,这种文化心理的出现,与所谓的“佛教中国化”有关。
也就是说,佛教在中国两千多年的传播和发展,最终使得佛教深深地打上了中国文化的烙印而被中国化了,使得印度佛教变成了中国佛教。
现在,你若是愿意在中国普通老百姓中间做一个调查,那你就会发现,他们有的人可能不知道基督教,但绝对不会有人不知道佛教;而且知道基督教的人肯定会说基督教是外国的“洋教”,但即使是佛教徒,他们头脑里有时也没有佛教是外国“洋教”的概念,他们觉得佛教就是中国自己的宗教,就是中国自己的文化——佛教中国化之彻底之成功于此可见一斑。
确实,在中国文化史上,佛教中国化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相当成功的。
由于佛教中国化,印度佛教被整个地翻转成了中国佛教,其中最明显的表现之一就是中国佛教的山林化。
印度佛教一般而言都还是“社区佛教”,佛教寺院(或精舍)大都坐落在居民区内或离居民区不远的地方以便于教化的进行。
但是佛教在传入中国后便渐渐地山林化了,“深山藏古寺”,哪儿山远林深就往哪儿建寺院,以至于“天下名山僧占多”,弄得中国佛教的主流最终变成了“山林佛教”——中国佛教的山林化乃是我们谈论佛教中国化首先得明白的。
“世上好话佛说尽,天下名山僧占多”,这是中国佛教自古流传的一句谚话,其后半句乃是中国佛教山林化的一个形象写照。
然而,反观印度佛教,至少在释迦牟尼住世之时,佛教并没有山林化,甚至还反对山林化。
虽然释迦牟尼出家之初也是钻进雪山苦修,但他最终还是在放弃了这样的避世苦修后才觉悟成道的,并且在成道后,首先赶往婆罗奈城郊的鹿野苑,向阿若憍陈如等5人讲说“四谛”之理,这就是佛教史上被称为“初转法轮”的释迦牟尼初次说法。
近世十方丛林剃度制度的形成

问题;于是又尝试直接禁止剃度,经过反复试
验,最终形成了十方丛林不剃度的制度,成为近
世丛林的主流规制。
二、遵循旧制及其问题
剃度僧侣是中国佛教寺院一直以来的传统。
以住持及其徒弟为中心的房头形成后,想要在寺
院长期维持下去,就必须突破丛林中住持一人剃
度收徒的制度,使房头得以享有剃度僧侣的资
了年龄辈分的区别。需要说明的是为何要如此?
可以想见,倘若年龄相差甚多的僧人同为一辈,
其中年龄较大僧人的处境就很微妙。年龄较小的
僧人亦有与之相抗衡的资本,不免在僧团内部造
成分裂,因 此 让 年 龄 较 小 的 僧 人 往 下 顺 延 一
派辈。
但是这样会引发另一问题,即皆为云栖之徒
的僧人 “私自认师认徒”。为此采取预防措施,
倘有真心归向者,许议禀方丈”;东序首领监寺,
“不可私收徒众,滥授法名,倘有真心皈依者,
当会议知客,禀白方丈”⑧ 。明末清初,杭州理
安寺的 《箬庵禅师同住规约》中也提及,“不许
私立徒众,收畜年少沙弥,违者出院”⑨ 。
明末常熟的三峰清凉禅寺在相关规约中对此
有较多的说明。在汉月法藏制定的 《三峰久远清
规》中,第一条便是: “三峰立法,禅律并宏。
其间收徒自然不少,“宏” “济”两辈应已经使
用,故开始以 “上”字辈命名。而且,在法藏逝
世后,以 “上”字辈命名的僧人还要降一等,以
“德”字辈命名,以维护已有的代际序列。
在禅宗寺院中,除了剃度收徒外,更为重要
的还有传法。尽管在剃度收徒上根据年龄,降低
了不少辈分,但倘若其人在禅学领悟上有一定的
能力,也能获得传法而改名,以提升辈分。法藏
百丈丛林清规证义记大概内容

百丈丛林清规证义记大概内容
摘要:
1.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的背景和意义
2.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的主要内容
3.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正文:
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是我国佛教史上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著作,它系统地总结了佛教丛林的清规制度,为后世佛教的发展和传承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持丛林清规、剃度规约丛林清规、念诵规约丛林清规、执事单丛林清规、两序分十寮丛林清规、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丛林清规、书记、知藏、藏主、维那、悦众丛林清规、参头、清众、禅堂香灯、司水丛林清规、净业堂规约丛林清规、佛七规约丛林清规、祖侍、烧香、记录丛林清规、衣钵、汤药、请客丛林清规、侍者、圣僧侍者、行者丛林清规、净人(附佛印禅师示训童行)丛林清规、都监、监院、副寺、知事丛林清规等。
这些内容涵盖了佛教丛林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僧人的日常生活、修行、参禅、念经、礼仪等,对现代社会的僧人生活和佛教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对现代社会有着深刻的启示,它告诉我们,佛教并不是一种消极的宗教,而是一种积极的、注重实践的宗教。
佛教丛林清规制度体现了佛教注重实践、自律和向内观照的精神,这种精神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
步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佛教的丛林制度

中国佛教的丛林制度
法音近录
默 雷 摘编
唐宋时期的 禅宗教团与 清规之研究
在东 京 大 学 东 洋 文 化研 究 所留 学 的湛如法师, 1996 年 8 月在赵县柏林寺举
行的第四届 / 生活禅
夏令营0 中, 作了以 5唐宋时期的禅宗教团与 清规之研究6为题的讲演, 这篇研究报告已从
5禅6 1996 年第 5 期起开始连载。文章回顾了
在修止时, 主要是使心在同一境
( 二) 择住持。认为住持本为道德之任, / 今也不然, 才德一无所有, 道学有所未闻, 世 缘颇足, 便名住持, 致使丛林衰落, 礼义绝 闻。更兼官府不辨清白, 动辄行禁, 使真道者
此后的趋势如 江出三峡一泻千里。究 其原
因, 即禅林清规的日渐完善, 为禅宗的发展提
供了保障。从严格的意义上说, 汉地佛教教
团的形成, 应该以禅宗的崛起为标志。
作者指出: 唐宋时期禅宗教团的隆盛, 与
禅宗教团加强清规建设有直接关系。这一时
期禅宗的发展过程, 可以说就是禅宗清规不
断趋于完善的过程。从早期禅宗教团到宋代
中。这一没落现象乃是 / 积弊百余年0 的结 月在广东云门寺为中国佛教协会举办的 / 第
果。因此, 要从事大改革, 即等于要对抗百余 三期全国寺院执事进修班0 讲授中国佛教史
年来形成的社会环境和曹溪寺产的一些既得 专题时, 曾将此书作为教学参考资料印发给
利益者, 其任务的艰巨可想而知。明末高僧 全体学员。
立禅宗的规范, 使天下僧众有个安身立命、专 到福利的要求, 所以他们只要管自己的身心
志修行的所在。因而, 当时百丈禅师所注意 修养, 其余的一切都可以放下了。
的重心, 确实重在流传到今世的禅堂。禅堂 是禅宗丛林的教育中心, 僧众的常课, 便是真
现代丛林制度

丛林制度起源“丛林”梵语“贫婆那”,此云“丛林”指挂单接众可以安僧办道的大寺院,许多僧众合聚共住一处,犹如大树丛丛聚处,得名丛林。
丛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
以住持为一众之主,非高其位则其道不严,故尊为长老,居于方丈。
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后世乃立佛殿)。
所集禅众无论多少,尽入僧堂,依受戒先后腊次安排。
行普请法(集体劳动),无论上下,均令参加生产劳动以自给。
又置十务(十职),谓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领一人,管理多人事务,令各司其局(《景德传灯录》卷六《禅门规式》)。
佛教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成长了近两千年,不仅寺院的经济是完全依附于封建统治阶级,即从寺院制度中也可看出封建势力是从教外、教内控制着整个佛教,使佛教为封建主义服务。
现今佛教寺院中的丛林制度,并不是自古就如此的。
在隋唐之时,只有“寺”和“兰若”之分。
寺的建立要经过政府许可,所谓“敕建”寺的名称要由政府颁发,寺中设首座,寺主、维那,称为三纲,是要由政府任命的,兰若的性质,仿佛近代的茅蓬,只供少数人居住的,兰若也叫做佛堂。
到了唐末,由于禅宗衣法相传的习惯,于是寺院的住持有了世代之分,如南宋初正觉为天童寺的第十六世。
然而这时宗派的修行,随主持而变易,住持个人所传承的法派与寺院主持的世代无关。
到了元宪宗时分天下寺院为禅、教、律,各守其业,不相变易;于是法派与寺院成了固定的关系。
这就是明清时代汉地十方从林制度的起源。
现在汉地寺院大约分为四类:十方传贤寺院:由十方僧伽中公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僧伽充任住持。
无法派,也不受法卷、虽名有先后而无世系。
凡退居与住持,都是平等待遇。
十方选贤传法寺院:由本法门于十方僧伽中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僧伽,先传法印或依法派更改法名,各按其本门习惯行之,按照世代次序传授法卷。
子孙传法寺院:本寺子孙剃度,徒僧先向十方传法寺请法,接受法印。
但于子孙剃度僧徒众中遴选贤能者嗣法,继续主持,未嗣法子孙不得争求。
十方僧众也不得过问。
佛教丛林管理制度

佛教丛林管理制度一、丛林管理制度的历史渊源佛教丛林管理制度源自佛教建立之初。
佛陀创立佛教教团后,便制定了一系列丛林管理规定,以确保僧团的纯正和正常运转。
随着佛教的传播,丛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在印度,佛教丛林的管理严格按照佛陀时代的制度执行。
丛林内的事务由长老会管理,他们负责授予新比丘、解决纠纷、审查戒律违反者等事务。
同时,丛林内还设有日常管理机构,如客堂、饭堂、医务室等,负责日常的生活和禅修事务。
在中国,丛林管理制度得到了汉传佛教的继承和发展。
隋唐时期,中国的佛教丛林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
在丛林的管理中,除了长老会之外,还设有方丈、住持、行者等职位,分工明确,协调运作,保障了丛林的正常运转和僧众的修行需求。
二、丛林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比丘戒律管理比丘戒律是佛教丛林管理的核心内容。
戒律的严密执行是保障僧众慎行、清净的重要手段。
比丘须遵守具体的比丘戒和比丘尼戒,禁止违反戒律,一旦违反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比丘戒律的管理涉及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饮食、服装、交往等,严格规定了僧众的行为规范,保持了僧团的圣洁和清净。
2. 财务管理丛林的财务管理也是丛林管理的重要内容。
佛教丛林依赖信徒的供养维持生计,丛林内必须建立起清晰的财务制度,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同时,财务管理还要保证丛林的基本生活需求,并且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滥用。
3. 修行制度修行是佛教丛林的基本任务,丛林管理制度要确保僧众能够顺利开展修行活动。
为此,丛林内要设立各种禅修场所,提供丰富的修行资源,如佛堂、禅堂、讲堂等,为僧众的修行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也要对僧众的修行进行指导和督促,确保他们的修行能够顺利进行。
4. 丛林规范丛林规范是丛林管理制度的集中体现。
丛林内必须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休息时间、工作安排、学习任务等,以规范僧众的生活和行为。
这些规范不仅对僧众的修行有利,也保障了丛林的正常运转和秩序。
十方丛林——精选推荐

⼗⽅丛林⼗⽅丛林⼗⽅丛林分为道教丛林和佛教丛林,宫观庙宇有两种不同属性区别:⼀种是⼦孙庙,⼀种是⼗⽅常住(⼗⽅丛林)。
⼗⽅常住也称⼗⽅丛林,有传戒特权⽽不得私收徒弟。
这种宫观性质是属于全国宗教徒公有的,地不分东西南北,派不分正⼀全真,凡是满发⼤领的道教徒⼈⼈有享受挂单居住的权利,同时⼈⼈都有保护的义务。
⼗⽅丛林皆备有全国三⼭五岳各宗各派的“字派”,凡常住挂单道友,号房、客堂可按簿查对法派留单转执事。
中⽂名⼗⽅丛林特点有传戒特权⽽不得私收徒弟⾸领⽅丈(或住持、监院)基本内容 ⼗⽅丛林是⼀种寺庙管理制度。
⼗⽅:指东、南、西、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上、下。
丛林,通常指禅宗寺院。
指僧侣聚集、修道之处,亦通常指禅宗寺院⽽⾔,故⼜称禅林,但后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禅林制度⽽称丛林的。
印度原来⽤以称僧众住处。
佛教建⽴寺院后,泛指佛寺。
在古印度,佛教原规定“三⾐⼀钵,⽇中⼀⾷,树下⼀宿”。
佛教开始传⼊中国时,原也仿效“依律⽽住”,但这种不事⽣产的乞⾷制度,同中国社会⽣活不相适应,因此逐渐建⽴了僧⼈⽇常⾏持、说法、普请(劳动)等的规则。
中国早在东晋,道安和尚就⽴下有关规范,相传唐代百丈禅师制定了著名的《百丈清规》,规定僧侣在修道的同时,必须参加农业⽣产,⾃⾷其⼒,“⼀⽇不作,⼀⽇不⾷”,过农禅的⽣活。
丛林,中国禅宗从曹溪慧能后,四传⾄于怀海,百余年间禅徒只以道相授受,多岩居⽳处,或寄住律宗寺院。
到了唐贞元、元和间,禅宗⽇盛,宗匠常聚徒多⼈于⼀处,修禅办道。
江西奉新百丈⼭怀海以禅众聚处,尊卑不分,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制,于是折衷⼤⼩乘经律,创意别⽴禅居,此即丛林之始。
丛林的意义,旧说是取喻草⽊之不乱⽣乱长,表⽰其中有规矩法度。
⼗⽅丛林,丛林因为住持传承的⽅式不同,可分为“⼦孙丛林”和“⼗⽅丛林”两类。
⼦孙丛林,由⾃⼰所度的弟⼦轮流住持,是⼀种师资相承的世袭制,故⼜称为⼦孙丛林或剃度丛林。
⼗⽅丛林,往往邀请名宿住持,当然,要由官吏监督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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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丛林制度
(一)起源
“丛林梵语“贫婆那,此云丛林(《祖庭事苑·卷二》)。
指挂单接众可以安僧办道的大寺院。
许多僧众合聚共住一处,犹如大树丛聚为林,故僧家处得名丛林。
佛教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成长了近两千年。
不仅寺庙的经济是完全依附于封建统治阶级,即从寺院制度中也可看出封建势力是从教外、教内控制着整个佛教,使佛教为封建主义服务。
现今佛教寺院中的丛林制度,并不是自古就如此的。
在隋唐之时,只有“寺和“兰若之分,寺的建立要经过政府许可,所谓“敕建。
寺的名称要由政府颁发,寺中设首座、寺主、维那,称为三纲,要由政府任用的。
兰若的性质,仿佛近代的茅棚,只供少数人居住的,兰若也叫佛堂。
到了唐末,由于禅宗依法相传的习惯,于是寺院的住持有了世代之分,如南宋初正觉为天童寺的第十六世,然而这时宗派的修行,随主持而变易,住持个人所传承的法派与寺院主持的世代无关。
到了元宪宗时分天下寺院为禅、教、律,各守其业,不相变易。
于是法派与寺院成了固定的关系,这就是明清时代汉地十方丛林的起源。
现在汉地寺院大约分为四类:
1. 十方傅贤寺院
由十方僧伽中公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僧伽充任住持。
无法派,也不受法卷,虽各行先后而无世系,凡退居与住持,都是平等待遇。
2. 十方选贤传法寺院
由本法门于十方僧伽中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僧伽,先传法印或依法派更改法名,各按其本门习惯行之,按照世代次序传授法卷。
3. 子孙傅法寺院
本寺子孙剃度,徒僧先向十方传法寺请法,接受法印。
但于子孙剃度僧徒众中
遴选贤能者嗣法,继续主持。
未嗣法子孙不得争求,十方僧众也不得过问。
4. 子孙继承寺院
于本寺子孙择贤能者继承住持,或由徒辈中以长幼次序承袭,或于同宗近支中
推选继充,但不能传法,亦无法卷,其世代次序,照本宗剃度宗派定之。
(二)清规
清规是丛林众僧日常遵行的规制。
中国最古的清规是东晋时道安所制,“僧尼轨范主要精神是根据戒律和法律而制定的,这些规制今已不传。
所谓“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其实百丈所立的清规究竟如何,今日也不可得知。
到后至元四年(1338—元顺帝)德辉根据一咸参以诸家诠释,为敕修《百丈清规》八卷,英宗正统七年(1442)又敕令重刊施行。
清道光三年,仪润又撰《百丈丛林清规义记》十卷,元中峰明本有《幻住庵清规》一卷,可见宋元之际,各寺规制并不统一,而各寺规制也逐渐繁奇,封建势力也逐渐加深。
也于此可见,今日所传仅是历代祖师为了维护修持成就道业,参照佛律订立了共同遵守的丛林各项规章制度,俗称清规戒律,就是指的中国佛教传统的“丛林制度。
(三)僧籍、度帖、戒帖
“僧籍是由政府所掌管的登记僧尼名称及出家得度的簿籍,其始见于东晋。
“度帖是由政府发给的许可出家的凭证,最初只是报名登记,遇事发给临时证,其后就成为永久的凭证。
至于正式的文帖大约始于唐,由祠部发给。
由此可见,清朝以前,出家为僧必须经国家登记考试录取,方可披剃出家,直至
清朝乾隆皇帝废除考试制度,不需国家度帖,可以出家,因此佛门滥收徒众,滥传戒法,不出僧才,有数无质。
[1]
(四)僧服
佛的制度,僧侣只服三衣。
一名安陀会,俗称五衣,即五条衣。
又名“杂作衣。
平时作杂事工作,均着此衣。
二名郁多罗,俗称七条衣。
又名“上着衣,以其布块为七条,受两长一短割截衣持,平时僧众上殿过堂均着此衣。
三名释伽黎,俗称祖(主)衣,又名大衣,即廿五条衣。
以廿五条布横缀之,每一条,缀长布四块,短布一块(四长一短)。
此衣为最大,故称为大衣。
比丘乞食说法时,均着此衣,故又称“说法衣。
又以此衣之条与世之田畴相等,说法能生长功德,故又称“福田衣。
“花衣是经忏门庭为求庄严美观,衣上绣花故称花衣。
以上三衣总称为袈裟,或称法服,此外还有“衲衣和“具。
衲衣又名“粪扫衣,拾取人家弃为粪扫的破布,缝纫为法衣,故名为“粪扫衣。
此衣是行“头陀行的比丘着的。
“具本名为“坐具或名“卧具。
有三用,一为护身、二为护衣、三为众人床席卧具。
今出家僧众的坐具为礼拜之具,礼拜时先展敷坐具,就其上礼拜。
僧侣除以上三种法服外还有几种常服,分述如下:
1. 海青
即大袖袍子,本是中国古装汉服,非僧装。
2. 大褂
即圆领长罩衫,也是古装汉服,亦非僧服。
僧侣保守,未随世俗改进。
3. 太虚装
是太虚大师提倡改制的衣帽,叫太虚装。
太虚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萨戒本。
他提倡僧伽改戴圆形平顶帽。
人称之为太虚帽。
提倡平时僧装,不论寒暑,改着圆领对肩,但作佛事举行佛事时仍保持海青搭衣不变,只有佛学院教师学僧响应照行,丛林中未能普及。
(五)法器
1. 钟
钟有大小钟、报钟之分。
大钟的用处:
(1)每日早晚击大钟,是丛林号令之始。
每击三通,紧缓各十八,总一百零八下,起止三下稍紧,与大鼓报钟相照应。
(2)幽冥钟,昼夜响声连接,不紧不缓。
(3)凡集众、礼祖、普佛、戒期佛事等。
(4)接送尊宿、住持。
(5)上堂佛事。
报钟:是禅堂的为僧侣每日行事的节度。
小钟:又名殿钟,是朝暮课诵唱赞念佛等用。
2. 板
板有内外之分,铁木之别。
禅堂报钟下的木板是表示各宗派的主要标帜(见五
家钟板式)。
禅堂内外又有小板,堂外名报板,进堂击之。
堂内站香名站板,行香名催板,客堂挂的名序板,夜巡也有板,名催板。
3. 木鱼
有圆鱼、长鱼之分。
木鱼者,因鱼昼夜不合目,佛家欲修行者,精勤不息,日夜
废寝,故用木刻圆形,有鱼鳞的木鱼,用圆形木鱼是念诵时用之。
长鱼名梆,悬在斋堂,二时粥饭及晚课击之,普请出坡时击之。
又浴室有梆,入浴次序。
4. 磬
磬有圆磬、手磬之分。
圆磬是念诵时所用,凡住持、尊宿、施主礼佛时皆鸣三下。
手磬又名引磬,有柄用手可举,亦为作佛事的乐器。
5. 鼓
有大鼓(法鼓)、中鼓、小鼓之分。
大鼓与大钟相对,晨昏与大钟同起同止;凡
上堂说戒,迎送尊宿等亦然。
中鼓即大殿上放的铃鼓。
小鼓又名手鼓。
(六)庄严(即供具)
1. 幔
俗称“合门。
挂在佛前,犹如帐门,在佛庄严供具中无此名称,只有“鬘。
鬘是印度饰首者,即缀络之类。
普贤十大愿行,第三“广修供养中“以诸最胜妙华鬘为第一供养。
2. 幡
“幡,梵语“波多迦,是为表现佛的威德而作出的一种庄严供具,犹如军中大将的旌旗。
据说,佛在世时有一位长者至佛前说:“欲作幡供佛,佛对长者说:“随你心
意,并叫他作五幡:谓狮子幡、莫羯罗幡、龙王幡、揭路萘幡、牛王幡。
此都是供具之幡,还有荐亡幡、延生幡。
3. 宝盖
“宝盖即以宝玉装饰的天盖,是佛菩萨及讲经法座上所悬的庄严供具,形如伞。
4. 法背
“法背即悬于说法宝座及放焰口宝座背后的一整幅绣花幕帐,多使用于经忏门庭。
5. 火焰
“火焰即安置佛菩萨头背上的圆轮光明镜,名叫火焰,表佛身相,光焰炽盛。
6. 供具
“供具亦称供养,凡是敬献在佛前供品,如香花灯涂果乐为六种供养。
又在《法华经》中(法师品)称为十种供养,即花、香、音乐、抹香、涂香、烧香、幡盖、衣服、妓乐、合掌。
代替中鼓用之。
[1]
二、丛林组织
(一)住持
1. 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