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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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论述题

合同法论述题

论述题2006.11.试述法律管辖竞合的依据的内容。

(1)特别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关系。

合同本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化和具体化的协议,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都反映着一定的财产利益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目前最完善、最系统的合同法,凡是有关合同订立、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范围及确定等具体的合同法律制度均由《合同法》管辖和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认定。

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一些合同法律关系生产的背景及涉及的领域比较特殊,不宜用本《合同法》调整,而是由专门的法律与以调整,《合同法》属于普通法,而其他参与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具体部门法和有关的行政法规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合同法》第123条规定:“其它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只有当特别合同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当合同法总则没有规定的则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2)合同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而合同的权利义务的重点内容在于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如何强制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义务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没有约定则不构成合同义务。

如果违约方的行为不但造成对方合同权利的损失,而且造成对方的人身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失,这些损失就不是合同损失,而是一种侵权导致的损失,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弥补受损害方的损失。

在此情况下《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试从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分析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

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法学专业合同法试题1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

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A.承诺生效的地点B. 经常居住地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

A. 诉讼时效B. 除斥期间C. 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C. 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

A. 买受人承担B.出卖人承担C. 担保人承担D.第三人承担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24个月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B. 承担连带责任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D. 由法律作出规定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 研究开发人所有B. 委托开发人所有C. 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l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

A.当事人 B. 代理人C. 居间人D. 利害关系人1.C 2.C 3.C 4.B 5.B6.B ·7.C 8.B 9.A 10.A二、多项选择题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A. 平等、自愿原则B. 公平原则C. 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2024年4月《合同法》全国自考考题含解析

2024年4月《合同法》全国自考考题含解析

2024年4月《合同法》全国自考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于6月1日通过信件向乙发出要约,该信件于6月4日到达乙处,乙于6月6日发出承诺。

甲撤销要约的条件是______。

A.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1日到达乙处B.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4日之前到达乙处C.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6日乙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处D.乙同意其撤销2、下列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B.从权利应当与主权利分开转让C.合同权利的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D.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3、合同解除权的性质是______。

A.支配权B.抗辩权C.请求权D.形成权4、甲将房屋租给乙,乙明知该房屋刚装修好甲醛含量超标依然与甲签订了租赁合同。

乙在该房屋居住一周后身体感觉非常不适,于是向甲提出要求解除合同。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为该房屋危及健康B.乙不可以解除合同,因为双方没有约定C.乙不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乙明知该房屋甲醛超标D.乙不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乙没有法定解除权5、甲欲出售自家的牛,经丙介绍找到买主乙。

甲乙约定,2021年5月7日甲牵牛至交易市场交付。

到了约定时间,乙未出现,甲牵牛回家,途中遇暴雨,牛被雷电击而死。

承担风险责任的是______。

A.甲B.乙C.丙D.甲和乙6、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一年届满,在学理上,该一年被称为______。

A.失权时间B.诉讼时间C.除斥期间D.保证时间7、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一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该期限为______。

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年8、下列不属于仓储合同特征的是______。

A.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B.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C.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D.仓储合同是继续性合同9、甲、乙双方签订以“大海捞针”为标的的合同,此合同将导致______。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合同法不适用于( B )A.出版合同B.收养合同C.土地使用权合同D.质押合同2.在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C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C.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入乙家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3.租赁合同是( A )A.双务合同B.无偿合同C.无名合同D.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4.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A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5.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

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D )A.甲和丙B.乙和丙C.甲、乙和丙D.宏都干洗店和丙6.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B )A.招标B.投标C.开标D.决标7.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 A )A.要约B.承诺C.要约邀请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8.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

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C )A.自愿原则B.合法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协商原则9.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概不负责。

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A )A.无效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C.不一定有效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10.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C )A.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B.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D.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11.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在性质上属于( A )A.形成权B.抗辩权C.支配权D.请求权12.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

合同法论述题

合同法论述题

1、试述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根据其由一方、双方还是多方作出的意思表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2、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解对象,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

合同法调整的是其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而民法本身又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若干调整某种民事关系的单行法组成的,合同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3、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4、试述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的内容。

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具体表现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

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合同自愿原则有以下内容:1、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5、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在合同法中。

公平原则体现在各个方面,其中集中体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一是情事变更制度,二是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5、试述合同法诚实信用、保护公序良俗、合法原则的内容。

诚实信用具有以下内容1、确定诚实可信,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2、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诚信原则不仅要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而且要求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3、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

《合同法》论述题

《合同法》论述题

《合同法》论述题试论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从概念上讲: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生效,是指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或称法律效力,而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一样当然产生法律效力。

2)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关于合同应具备何种一般要件才可成立,认为合同的成立要件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而且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意思表示一致本身就表明肯定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如果没有至少两个当事人,又何来一致的可能性。

因此,再将当事人列入合同之成立要件已无实际必要。

合同的生效就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因此,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是法律判断的标准问题。

主要有以下一些要件:①主体合格。

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②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这种合意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③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④形式合法。

4)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后才谈得上进一步衡量其是否有效的问题。

考察合同的生效,首先就必须考察该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有待于进一步的判断。

合同的生效时间与成立时间又是有联系的,生效时间不能脱离成立时间而独立得到确定。

合同法论述题

合同法论述题

合同法论述题缔约过失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合同虽已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定生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消时,缔约人才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简言之,缔约过失责任所违背的义务是一种“先合同义务”,而非合同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依据,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的先契约义务。

合同关系是一种基于信赖而发生的要约承诺关系。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并致对方当事人受害,此时由于在当事人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受害人难以以违约为由追究致害人的法律责任。

但在当事人为缔约而进行磋商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由一般业务关系变成了具有特定信赖成分的特殊联系关系。

这种关系虽不以给付义务为内容,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负有相互协力、通知、说明、照顾、保护等附随义务。

当事人若客观上违反上述先契约义务,且主观上存在过错,即应承担法律上的缔约过失责任。

二、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范围: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承担方式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

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

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

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而言,不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而限于对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直接损失主要包括: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法学专业合同法试题1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

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 非格式条款D. 法律规定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A.承诺生效的地点B. 经常居住地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

A. 诉讼时效B. 除斥期间C. 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C. 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

A. 买受人承担B.出卖人承担C. 担保人承担D.第三人承担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24个月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B. 承担连带责任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D. 由法律作出规定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 研究开发人所有B. 委托开发人所有C. 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l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

A.当事人B. 代理人C. 居间人D. 利害关系人1.C 2.C 3.C 4.B 5.B6.B ·7.C 8.B 9.A 10.A二、多项选择题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A. 平等、自愿原则B. 公平原则C. 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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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述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根据其由一方、双方还是多方作出的意思表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2、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解对象,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

合同法调整的是其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而民法本身又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若干调整某种民事关系的单行法组成的,合同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3、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4、试述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的内容。

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具体表现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

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合同自愿原则有以下内容:1、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5、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在合同法中。

公平原则体现在各个方面,其中集中体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一是情事变更制度,二是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5、试述合同法诚实信用、保护公序良俗、合法原则的内容。

诚实信用具有以下内容1、确定诚实可信,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2、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诚信原则不仅要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而且要求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3、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

所谓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即国家社会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

所谓善良风俗是以道德为核心的概念,是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

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试述合同法的作用。

合同法的具体作用表现在: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现化代建设。

7、试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

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然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

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关于格式合同的专门规定。

8试述格式合同的解释中所体现的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9、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依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作出区分;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确定;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方式进行区分;5、其他因素。

10、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不同。

中国合同法上的合同的成立工件极其简单:1、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生效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非合同当事人意志所能完全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同的生效有着与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为普通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

11、试述合同生效的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2、试述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表见代理具有以下特征: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

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

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

4、表现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13、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合同履行应包括全面履行、协作履行和经济合理履行三项原则。

全面履行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协作履行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的、更方便地履行合同。

经济合理履行要求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14、试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须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1) 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

(2) 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3)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和牵连性。

2、须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

3、双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15、试从代位权的涵义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4、债务人已经陷于履行迟廷;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16、试比较代位权与撤销权。

代位权,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促使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4、债务人已经陷于履行迟廷;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根据债务人行为性质的不同,法律在撤销权成立问题上设有不同的制度安排。

具体而言,对于无偿行为,仅需满足客观要件,即可成立撤销权。

而对于有偿行为,撤销权的成立除具备客观要件外,还必须满足一定的主观要件。

17、试述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1、合同变更以后,被变更的部分即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已变更的部分,在完成变更程序之后,即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2、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

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3、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4、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18、试述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违约简言之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自然会给相对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人们认为应当由不履行合同方承担相对大的损失。

我国现行的合同法确定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我国的〈〈合同法》107 条规定的归责原则就是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另外在一些分合同中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

19、试述法律管辖竞合的依据的内容。

1、特别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关系。

只有当特别合同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当合同法总则没有规定的则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3、合同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20、试述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的区别。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有和承担着类似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

2、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方式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当然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约定进行分工;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只有一方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成果归属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相同的,即取得研究开发成果,因而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而委托开发合同成果是归委托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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