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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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律案例讲解(3篇)

合伙企业法律案例讲解(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合伙企业成立于2010年,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甲、乙、丙三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别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财务合伙人和管理合伙人。

合伙企业成立初期,经营状况良好,但在2015年,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问题,合伙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导致甲、乙、丙三人之间产生矛盾,进而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二、案情概述1. 甲、乙、丙三人因经营管理分歧产生矛盾。

甲认为乙在财务管理上存在问题,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乙则认为甲在经营管理上过于保守,错失了市场机遇。

双方矛盾日益激化,导致合伙企业无法正常运营。

2. 丙在2015年年底提出退伙,要求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配合伙企业的财产。

甲、乙对此表示反对,认为丙的退伙违反了合伙协议,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3. 由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甲、乙、丙三人将纠纷诉至法院。

三、法院审理过程1. 法院审理期间,甲、乙、丙三方分别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合伙协议、财务报表、会议记录等。

2.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丙三人之间的矛盾主要源于经营管理分歧,但并未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

关于丙的退伙问题,法院认为,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人退伙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丙单方面提出退伙,违反了合伙协议的约定。

3. 针对甲、乙、丙三人之间的经营管理分歧,法院认为,应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调整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明确各合伙人的职责和权利,以解决经营管理分歧。

四、法院判决结果1. 法院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合伙企业的财产。

2. 法院要求甲、乙、丙三方共同调整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明确各合伙人的职责和权利,以解决经营管理分歧。

3. 法院支持甲、乙、丙三方继续合作,共同经营合伙企业。

1. 合伙企业经营管理分歧的处理。

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因经营管理分歧产生矛盾,导致合伙企业陷入困境。

这提示我们在设立合伙企业时,应明确各合伙人的职责和权利,制定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报告5篇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报告5篇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报告5篇第一篇: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报告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报告——2010/10中国进入WTO后,给中小企业创造了许多机会。

甲、乙、丙、丁计划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他们在草拟合伙协议时,甲说出资为现金12万元,并参与日常工作,按劳务作价5000元;乙出资为现金30万元,由于手中现金紧张,声明其中50%,即15万元,在合伙企业成立半年后才能缴付,并且他不同意甲日常工作,按劳务作价5000元;丙出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仅以使用权出资,作价9万元;丁提供经营场所,以2所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作价10万元。

约定经营期3年。

合伙企业于2007年4月1日成立,并且经营顺利。

半年以后,丙在为合伙企业运货的归途中翻车,车毁人亡。

其子要求赔偿汽车价款25万元,并代替其父成为合伙人。

甲、乙、丁仅仅知道丙之子刚刚刑满出狱,对其不甚了解,不同意其成为合伙人,但不知汽车是否该赔。

又过了2个月,乙的债权人张某,也是合伙企业的客户,向合伙企业主张:乙拖欠他15万元,至今不还,所以,他欠合伙企业的14万5千元货款也不还了,相互抵消,5千元的差额也不要了。

2008年春天,合伙企业失火,将1所房屋烧毁。

丁要求赔偿其损失。

甲认为合伙企业已经没有什么前途,提出退火,其他几个合伙人不同意。

在一次会上,甲又提出转让其出资份额,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李某,丁不同意。

会后,甲单独与丁协商,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丁,丁同意了。

事后乙知道了,坚决反对。

合伙企业解散已是不可避免。

于是,请万事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国静咨询解散清算事宜。

问题:1、甲以劳务作价5000元出资,是否可以?2、如何认定乙的出资?3、合伙企业失火,将1所房屋烧毁。

应该由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4、丁是否可以房屋的使用权出资?5、合伙企业是否应该赔偿汽车价款25万元?6、丙之子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人?7、甲是否可以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8、乙反对甲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丁,反对是否有效?9、张某是否可以向合伙企业主张乙拖欠他15万元债款?10、甲是否可以退火?11、财产按照什么顺序清偿?12、如何选任清算人?13、在清算期间,如果全体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清算责任后,仍不能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处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案例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提供审计鉴证业务和验资业务。

合伙企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合伙企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案情简介:某市合伙企业“X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成立,其中张三出资40%,李四出资30%,王五出资30%。

三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张三为执行合伙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李四和王五为监督合伙人,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

公司成立初期,业务发展迅速,但到了2015年,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问题,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2016年,张三提出公司需要增资扩股以应对市场压力,并计划引入新股东。

李四和王五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张三的增资方案不合理,可能会损害现有合伙人的利益。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张三决定单方面实施增资计划,并引入了新的股东赵六。

新股东赵六的加入,使得张三的持股比例降至35%,李四和王五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30%,赵六持股35%。

增资后,张三作为执行合伙人,开始实施新的经营策略,但李四和王五认为张三的经营策略与公司发展方向不符,多次提出反对意见。

张三则认为李四和王五的监督过于干涉,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双方矛盾日益激化,最终导致了合伙企业的解散。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协议的效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合伙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等。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本案中,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成立“X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二、合伙协议的效力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对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约束力。

本案中,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签订的合伙协议合法有效,对三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约束力。

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1. 张三的权利义务:作为执行合伙人,张三有权代表合伙企业进行经营活动,但同时也负有保护合伙企业利益、合理使用合伙企业财产的义务。

2. 李四和王五的权利义务:作为监督合伙人,李四和王五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案例1】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

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

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1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

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一):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丙以劳务作价出资6万元;(2)约定了分配利润和承担债务的比例;(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外签订2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人丁撤资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并修改了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5)合伙人乙在其个人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C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C公司要求代位行使乙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用于清偿债务。

问题:(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问题(1)答案】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A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

(2)丁拒绝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合伙法律案例(3篇)

合伙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A、B、C三人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在合伙协议中,A、B、C三人约定各占合伙企业50%的股权,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然而,在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理念、利益分配等问题,三人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导致合伙企业陷入困境。

以下是具体案例分析。

二、案件事实1. 合伙企业设立2010年,A、B、C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合伙协议中约定,A、B、C三人各占合伙企业50%的股权,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2. 经营理念分歧在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A、B、C三人在经营理念上产生了严重分歧。

A主张采取保守的经营策略,降低风险;B则认为应大胆拓展业务,追求高收益;C持中立态度,但无法协调A、B两方的意见。

3. 利益分配矛盾由于经营理念分歧,A、B、C三人在利益分配上也产生了矛盾。

A认为应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B则主张按贡献分配,C认为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配比例。

4. 合伙企业陷入困境在A、B、C三人的矛盾激化下,合伙企业陷入了困境。

企业资金链断裂,项目停滞不前,员工人心惶惶。

此时,A、B、C三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三、案件审理1. 诉讼请求A、B、C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企业;同时要求其他合伙人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2.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合伙协议的约定:根据合伙协议,A、B、C三人各占合伙企业50%的股权,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2)经营理念分歧:A、B、C三人在经营理念上的分歧是导致合伙企业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

(3)利益分配矛盾:A、B、C三人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加剧了合伙企业的困境。

(4)其他相关证据:法院依法审查了A、B、C三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财务报表等证据。

3.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A、B、C三人在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未能充分沟通、协调,导致合伙企业陷入困境。

合伙企业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市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被告:王某原告与被告王某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某市某合伙企业,主要从事餐饮行业。

根据合伙协议,原告出资100万元,被告出资50万元,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合伙企业成立后,原告与被告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被告违反合伙协议,损害企业利益,导致合伙企业陷入困境。

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合伙关系,并要求被告赔偿合伙企业损失。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违反了合伙协议,损害了合伙企业的利益?2. 被告是否应当赔偿合伙企业的损失?三、法院判决1. 关于被告是否违反合伙协议,损害了合伙企业的利益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1)擅自将合伙企业的一套价值20万元的厨房设备出售给个人,所得款项未上交合伙企业。

(2)未经原告同意,私自与第三方签订一份价值30万元的餐饮设备采购合同,导致合伙企业资金链断裂。

(3)将合伙企业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装修款挪用,用于个人消费。

以上行为均违反了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合伙企业的利益。

2. 关于被告是否应当赔偿合伙企业的损失法院认为,被告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违反合伙协议,损害了合伙企业的利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赔偿合伙企业的损失。

具体赔偿金额,法院根据以下因素进行判定:(1)被告擅自出售厨房设备所得款项20万元。

(2)被告擅自签订的餐饮设备采购合同导致的损失30万元。

(3)被告挪用的装修款10万元。

综上所述,被告应当赔偿合伙企业60万元。

四、判决结果法院依法判决:1. 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合伙关系。

2. 被告赔偿合伙企业损失60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合伙企业法律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合伙协议的效力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和经营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伙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企业相关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原告甲、乙、丙、丁四人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甲、乙、丙、丁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

合伙企业对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协议还约定,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在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和经营不善,合伙企业出现严重亏损。

至2018年,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达到1500万元。

甲、乙、丙、丁四人就合伙企业的解散事宜产生分歧,甲、乙、丙、丁四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债务处理以及亏损分担等问题存在争议。

二、争议焦点1. 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范围及方式;2. 合伙企业的债务处理方式;3. 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

三、法院判决1. 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范围及方式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应当包括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合伙企业的债权、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及合伙企业对合伙人的债权。

本案中,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范围包括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合伙企业的债权、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及合伙企业对合伙人的债权。

关于财产清算方式,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在本案中,甲、乙、丙、丁四人一致同意由丙担任清算人,负责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工作。

2. 合伙企业的债务处理方式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合伙企业的财产优先清偿。

在本案中,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债务。

关于债务处理方式,甲、乙、丙、丁四人一致同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债务。

即甲承担150万元债务,乙承担300万元债务,丙承担450万元债务,丁承担600万元债务。

3. 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应当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案例1】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1)6月,合伙人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6月,合伙人丁自营同A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获利150万元。

合伙人乙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丁不得自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获利150万元应当归A合伙企业所有。

(3)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

(4)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5)9月,甲、丁提出退伙。

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

(6)10月,戊、庚新入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

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30万元。

(7)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乙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6)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退伙人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7)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戊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8)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庚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案例2:2000年1月,赵、钱、孙、李、四人决定设立以合伙企业,并签订书面协议,内容如下:(1)赵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人同意孙以劳务出资6万元,李货币出资4万元。

合伙企业法律现实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合伙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种重要企业形式,它具有灵活、高效、易于组织等优点。

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合伙企业也面临着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对一个合伙企业法律现实案例的分析,探讨合伙企业法律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二、案例介绍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主要从事餐饮业务。

在经营过程中,甲、乙、丙三人对企业经营方向产生了分歧,导致企业经营管理陷入困境。

甲认为应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菜品种类;乙认为应注重菜品质量,提高品牌知名度;丙则认为应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由于三人对企业发展的意见不一致,导致企业决策难以统一,经营状况每况愈下。

在企业经营陷入困境之际,甲提出退出合伙企业。

乙、丙同意甲的退出请求,但要求甲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甲认为其投入的资本已经全部收回,不应支付补偿金。

双方就此产生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三、案例分析1. 合伙企业法律关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在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符合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2. 合伙企业出资义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出资。

在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

3. 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在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对企业经营方向产生分歧,导致企业决策难以统一,经营管理陷入困境。

4. 合伙企业合伙人退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或者发生特定事由时,可以退出合伙企业。

在本案中,甲提出退出合伙企业,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人退出条件。

5. 合伙企业补偿金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退出合伙企业时,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支付补偿金。

在本案中,甲认为其投入的资本已经全部收回,不应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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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与合伙合伙企业债务的关系
5.某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向张某借款 万元。某日,张某向该合 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向张某借款7万元 某日, 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向张某借款 万元。 伙企业购买一批货物,应付款10万元 万元。 伙企业购买一批货物,应付款 万元。问: 万元为由, (1)张某是否可以甲向其借款 万元为由,主张抵消其对企业 )张某是否可以甲向其借款7万元为由 所负债务? 所负债务? 万元) (2)假设甲除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约8万元)外, )假设甲除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万元 无其他财产,张某的债权如何得到满足? 无其他财产,张某的债权如何得到满足?张某是否可以 直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直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3)假设该合伙企业在清算结束后,尚欠李某 万元的货 )假设该合伙企业在清算结束后,尚欠李某5万元的货 同时王某还拥有对甲5万元的个人债权 万元的个人债权, 款,同时王某还拥有对甲 万元的个人债权,王某和李 某的债权如何实现? 某的债权如何实现?
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2.2004年2月,甲乙丙设立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 年 月 甲乙丙设立一合伙企业,同年 月甲与丁结婚。 月甲与丁结婚 2005年7月,甲与丁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 年 月 甲与丁协议离婚, 份额全部转让给丁,分析下列说法? 份额全部转让给丁,分析下列说法? A合伙企业中甲的份额为夫妻共有财产 合伙企业中甲的份额为夫妻共有财产 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如乙丙同意, 如乙丙同意 C 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 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 D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的份额 合伙企业应清算, 合伙企业应清算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7.注册会计师张李王投资设立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的 注册会计师张李王投资设立了某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张李王投资设立了某会计师事务所 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年的审计业务中, 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2008年的审计业务中,发生了 年的审计业务中 下列事项: 下列事项: (1)张某在对甲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 ) 因重大过失遗漏了一笔销售收入, 中,因重大过失遗漏了一笔销售收入,经法院判决由该 事务所向甲公司的相关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如何处理? 事务所向甲公司的相关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如何处理? (2)王某在对乙公司设立过程的验资服务中,因疏忽大意出 )王某在对乙公司设立过程的验资服务中, 具了证明不实的验资报告, 具了证明不实的验资报告,该报告直接给丙公司的债权 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法院认定, 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法院认定,王某的行为不 属于重大过失。如何处理? 属于重大过失。如何处理?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1.王、张、李3人订立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 王 人订立一份合伙协议, 人订立一份合伙协议 法律的规定? 法律的规定 A王的出资现金为 王的出资现金为8000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 王的出资现金为 元 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 B 张的出资为现金 万元和以劳务作价 张的出资为现金10万元和以劳务作价 万元和以劳务作价6000元。 元 C 李的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车一辆,不办理过户,李仍对改车 李的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车一辆 不办理过户, 万元的车一辆, 保留所有权。 保留所有权。 D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 个月再协商确定。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个月再协商确定。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于合伙企业成立满6个月再协商确定
普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3.某合伙企业由父亲甲和儿子乙及其弟弟丙组成,甲依仗其家 某合伙企业由父亲甲和儿子乙及其弟弟丙组成, 某合伙企业由父亲甲和儿子乙及其弟弟丙组成 庭地位一向喜欢独自安排企业的经营事务。 庭地位一向喜欢独自安排企业的经营事务。但他作出的下列 决定那些依法要求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同意的? 决定那些依法要求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同意的? A为合伙企业购买一间房屋 B修改合伙企业 为合伙企业购买一间房屋 修改合伙企业 C接受侄子丁成为新合伙人 D同意外甥无以其自己的财产为 接受侄子丁成为新合伙人 同意外甥无以其自己的财产为 合伙企业债务担保 4.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 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 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 万元内业务可以自行决定。 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业务可以自行决定 乙丙授权甲在 万元以内的开支及 万元内业务可以自行决定。 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那些是法律禁止或无效的行为 A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 万元 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5万元 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 B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 万元的合同 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 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 C 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 万元租给合伙企业 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 D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入伙与退伙
6.甲乙丙丁成立一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丁以劳务作价5 甲乙丙丁成立一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乙丙各出资 万元,丁以劳务作价 甲乙丙丁成立一合伙企业 万元 万元入伙,四人平均分配盈余和承担亏损,由丁执行合伙事务,但是超过5 万元入伙,四人平均分配盈余和承担亏损,由丁执行合伙事务,但是超过 万元的业务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四人办理了有关手续并租赁了房屋 万元的业务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进行经营。后来丁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某工商银行贷款10万元。半年后, 进行经营。后来丁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某工商银行贷款 万元。半年后, 万元 乙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戊,甲丙表示同意,但丁不同意,并 乙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戊,甲丙表示同意,但丁不同意, 表示愿意受让乙转让的那部分财产份额。因多数合伙人同意戊成为新合伙 表示愿意受让乙转让的那部分财产份额。 人,丁于是提出退伙,甲乙丙同意其退伙并接纳戊成为新合伙人,并与戊 丁于是提出退伙,甲乙丙同意其退伙并接纳戊成为新合伙人, 约定戊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此时,企业已经对外负债12 约定戊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此时,企业已经对外负债 万元。此后,企业经营开始恶化,半年后散伙,又负债6万元。问题: 万元。此后,企业经营开始恶化,半年后散伙,又负债 万元。问题: 万元 (1)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 )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 (2)甲乙丙能否以丁向银行贷款超过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事务的限制为 ) 由,未经其一致同意为由拒绝向银行偿债? 未经其一致同意为由拒绝向银行偿债? (3)乙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有效?丁的退伙行为是否违法? )乙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有效?丁的退伙行为是否违法? (4)本案中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如何承担? )本案中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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