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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完整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

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

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

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

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

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根据事故性质,可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或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但与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事故调查组。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为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的负面影响,使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节基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产品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涉及所有人员的质量事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和上述事件的控制、调查、报告、分析、处理,以及应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二、定义1 •本办法所称质量事故:是指设计、施工产品不能满足国家现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和顾客需要,造成损失的情况;2.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工地发生的因项目相关人员管理不当、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3.其它突发事件:是指工地发生的使项目相关人身、财产受到威胁或伤害,以及业主声誉遭到损害等须紧急处理的一切事件。

第二节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理程序1 •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管理公司牵头组建成立事故应急小组,小组组长为建设单位负责人,小组副组长分别为项目管理公司现场项目经理和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组员为总包、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

具体工作由项目总监统一指挥进行。

2•项目事故应急小组所有成员的手机应保持每天24小时常开,以便事故发生时联系。

【青羊区文家*】项目事故应急小组正副组长手机号码分别为: 组长:副组长:3 .工地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现人员应迅速向发生事故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管理公司项目部经理或建设单位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多人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公司项目部经理、项目总监、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发生事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本次事故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理小组。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项目事故应急小组应主动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事态进展情况。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对现场人员进行合理疏散,不得围观,教育员工不得向媒体提供有损工地声誉或不符合事实的信息。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439-45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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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和总结事故发生原因,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5.《企业施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6.《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组织、配合调查、总结事故教训。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安全事故涉及到技术方案的编制及督促落实。

3.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事故上报集团公司、协调组织项目部配合调查、督促事故处理意见的执行、督促项目部整改和防护、总结事故教训。

建筑工程事故处理

建筑工程事故处理

建筑工程事故处理建筑工程事故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工程质量问题等。

在面对建筑工程事故时,及时、科学、有效的处理方式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事故处理的相关要点进行阐述。

一、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当建筑工程事故发生时,首要任务是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将伤亡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并停止发生事故的施工活动。

同时,要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让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以保证处置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组织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是查明事故原因以及责任的关键步骤。

在组织调查时,应由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专门的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要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细节,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面谈。

在调查过程中,要秉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确保调查结果准确无误。

三、追究责任并制定措施在确定事故原因后,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可采取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责等措施。

此外,需要制定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这些措施应具体而切实,并且要确保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四、加强安全培训和管理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关。

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建筑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五、加强监督和检查事故处理并非一劳永逸,而是需要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

各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建筑工地的安全状况和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同时,要加强与建筑企业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努力提升建筑工程的安全水平。

总结起来,建筑工程事故处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全面考虑各个环节。

只有通过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事故调查、追究责任并制定措施、加强安全培训和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等措施的综合应用,才能有效地处理建筑工程事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模版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模版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模版一、引言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处理程序,加强对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提高工作安全性和生产效率,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为了及时报告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事故原因,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时处理事故影响,减少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和管理建筑工程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参与工程的相关方。

三、定义和缩写1.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人员、设备和资产实施全面的安全保护。

2. 事故:指在建筑工程生产过程中,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人员伤害、设备损坏或资产损失的事件。

3. 报告: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书面记录和汇报。

四、报告程序1. 发现事故:一旦发现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的避险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2. 报告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情况等。

3. 形成报告:上级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应指定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损失、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等。

4. 审核报告:上级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事故报告进行审核,确认事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5. 处理报告:根据审核意见,相关责任人员应对事故进行处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预防。

六、责任与义务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确保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2. 相关责任人员应及时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3. 上级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事故报告,并对事故进行处理和改进。

4.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监督和管理,提出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和总结事故发生原因,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5.《企业施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6.《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组织、配合调查、总结事故教训。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安全事故涉及到技术方案的编制及督促落实。

3.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事故上报集团公司、协调组织项目部配合调查、督促事故处理意见的执行、督促项目部整改和防护、总结事故教训。

4.项目部:负责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事故调查,执行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护措施、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事故上报第5条安全事故分级如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按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工程中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中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中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中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责任分配及预防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保障工程安全、顺利推进。

二、质量事故定义质量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材料、施工、监理等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通过验收或需要返工修复的事件。

三、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四、事故报告1. 发现质量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组织初步调查,并在24小时内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五、事故调查与分析1. 成立事故调查组,由项目负责人带队,成员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

2. 调查组负责收集事故现场的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目击者陈述等,并进行技术分析,找出事故原因。

3.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损失评估及初步处理意见。

六、事故处理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事故处理方案,包括技术处理措施、责任追究和经济赔偿等。

2. 对于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警告、罚款、暂停资质等处罚。

3. 对于重大及以上等级的事故,需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预防与改进1.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确保每个环节都能严格遵守质量标准。

3.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结语:。

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是一种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

为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是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和指挥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一、事故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建立建筑安全生产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和任务,做好应急指挥、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报告和通知一旦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并启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三、事故现场处置在事故发生的现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保及时掌握事故情况,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伤员救治和人员疏散对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迅速的救治和转移,确保及时送医救治,尽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五、协调管理和社会应急资源调度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管理社会应急资源,组织救援力量,全力以赴进行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事故善后处理在事故完成处置后,应立即展开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事故调查与处理,彻底清理现场,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七、法律责任追究针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以警示和惩戒。

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建筑企业单位、工人员等多方合作,才能做到救援及处置高效顺畅,确保建筑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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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和总结事故发生原因,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企业施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6.《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组织、配合调查、总结事故教训。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安全事故涉及到技术方案的编制及督促落实。

3.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事故上报集团公司、协调组织项目部配合调查、督促事故处理意见的执行、督促项目部整改和防护、总结事故教
训。

4.项目部:负责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事故调查,执行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护措施、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事故上报
第5条安全事故分级如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按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6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接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并立即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初步直接经济损失)。

第7条区域公司接到事故情况报告,一边向集团公司汇报,一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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