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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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7条

合同法第7条

合同法第7条合同法第7条为题,笔者将分析该条款的具体内容和意义,并结合实际案例加以解读。

合同法第7条规定了合同的自由原则。

下面我们就此进行详细的解读。

自由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体现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的权利和自主决策的能力。

具体来说,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首先,自由原则确保了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自主权。

按照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要订立合同。

这意味着任何一方不受强制订立合同的约束,可以自由选择与谁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和条件。

其次,自由原则明确了合同的平等性原则。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享有平等的地位,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歧视或表示不公平的情况。

这是为了保证合同成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再次,自由原则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明确且自愿。

合同的订立应当是自愿的,不能受到欺诈、胁迫、威胁等非法手段的影响。

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明确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最后,自由原则对合同的内容和条件没有具体的限制。

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合同的具体条款,包括合同的标的、履行期限、价格、数量等内容。

当然,在合同内容的自由约定中,也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要注意的是,尽管自由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但合同的订立仍然受法律的限制和规范。

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此外,一些特定领域或特殊性质的合同,例如劳动合同、借款合同等,可能还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自由原则的具体应用和意义,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解读。

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例,根据自由原则,卖方和买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要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

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屋的售价、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条款,以满足双方的需求和利益。

但是,卖方和买方在订立合同内容时应当遵守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合同法第7条确立了合同的自由原则,保障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交易安全与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其他相关法律关系。

第三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合同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平等地进行交易。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要约与承诺】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是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第六条【合同的成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

第七条【形式要求】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除外。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由法律规定的地点履行。

第九条【履行方式】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2.履行合同的方式及时间因合同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

第十条【不履行合同的责任】1.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1.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法律适用】本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与合同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应以本法为准。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本法自_年_月____日起施行。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概要性内容。

具体条文及细节可参照正式法律文本,确保完整与准确性。

此法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部分,旨在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合同法第7章

合同法第7章

案例69
合同法
甲向乙收购1000吨红富士苹果,预先支付了价款 160万元,约定3日内由乙运送到甲所在地车站, 如质量不合格,乙方要承担价款20%的违约金。 乙委托丙运输公司按期将苹果运送到目的地,甲 发现苹果不符合约定,遂拒绝受领,20日后,甲 通知乙方违约,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 车站保管费1万元。乙方来到车站发现,苹果已 基本全部烂掉,无法再销售出去,拒绝了甲方的 请求。问:哪方违约,承担何种责任?
合同法

评析:
蔡某与村委会合同中约定:“4 月30日前付清货款,违约罚货款总 额的100%”,理解为“违约金的数 额为货款总额的100%”,违约金数 额过分高于受到的损失,与货款等 额,且有惩罚的意思表示,故是惩 罚性违约金。法院无权对该违约金 进行调整。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一是A大于B,取违约责任之诉为最佳, 而不得再以侵权责任要求赔偿; ●二是A等于B,请求权人可任择其一, 取其便利者为先; ●三是A小于B,则请求权人应以侵权之 诉为首选。
合同法
合同法
• 例: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 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 致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 产损失。对此,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 方式是()。(2001年) A.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 B.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侵权责任 C.要求乙农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 责任 D.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要求 乙农场承担 【答案】D
..\shi\今日说法公交是否有责、 肖像权.wmv
合同法
合同法
选择侵权责任、违约责任诉讼?
• (1)如诉侵权,乘客难度较大。 • (2)打违约诉讼有把握:车票是运输合同 关系的证明。

合同法7-违约责任

合同法7-违约责任

合同法7-违约责任引言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就构成了合同的违约行为。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十分重要,它旨在维护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交易的稳定和有序进行。

一、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的违约行为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背,因此,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选择要求履行、要求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等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违约责任应当根据违约的性质和后果进行适当的限制。

合同法对于违约责任的限制有明确的规定,违约方不必承担明显不合理的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应当考虑双方的过失程度。

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如果违约方能够证明自己对违约没有过错或者其过错比另一方轻微,违约责任可以适当减轻或者免责。

二、违约责任的种类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种类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1.履行债务:当违约方还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但需要适当补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赔偿损失:当违约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实际损失和合理支出。

3.解除合同:当一方严重违约,且对方不能接受或者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金: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

当违约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三、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还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特别的规定,以下是其中的两种情况:1.合同附带不当条款的违约责任:当合同附带有不当条款,对一方造成损失时,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七章

合同法第七章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 教材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合同法
王利明 房绍坤 王轶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七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 止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八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提存 第六节 债务免除和混同
案例分析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 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 ,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 ,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 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 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 人。
(三)债务免除的效力
免除的效力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二、混同
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 系消灭的事实。
例如:甲乙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 尚未届至债务履行期时,甲公司吸纳合 并了乙公司。则债权债务混同。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 11.1320 .11.13Friday , November 13, 2020
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
甲商场与生产月饼的乙公司签订了月饼 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中秋节之 前应当向甲商场交付100箱月饼,甲商场 货到付款。由于市场对月饼的销售量极 大,乙公司生产的月饼一直供不应求, 所以未对甲商场供货。中秋节过后2天, 乙公司向甲商场运送了100箱月饼并要求 付款。
想一想:场可以解除合同吗?
张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每年租金2万元,李 某租赁房屋后开了一家商店,张某经常在李某 处赊账,一年后,李某欠张某租金2万,张某 欠李某货款1万元。
1.张某能否向李某主张抵消货款? 2.张某见李某资金周转不灵,便告诉李某:

第7章合同法

第7章合同法
要约邀请本身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所以也 可称缔结合同的准备行为。比如,公司向客户寄 送报价单;价目表、商品目录、拍卖广告、招标 广告、招股说明书等。在报纸、电视、广播中的 商业广告、招聘广告及出租房屋广告等也是要约 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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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
某退出,便找借口不与李某签订购买饭店合同,
造成李某饭馆卖不出去,最终不得不以更低的
价格转让给别人。问:陈某应对李某承担什么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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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 一、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
人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 效力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取决于当事人 之间是否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而合同 的生效与否是成立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 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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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约的生效
合同法对要约生效时间采取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口头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生效
书面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所能控制的地方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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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 己发出要约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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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分类
1.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有偿合同 2. 无偿合同 双务合同 3. 单务合同
区分意义在于:法律适用的不同。有名合同可直接 适用《合同法》分则中关于该种合同的具体规定。 对无名合同则只能在适用《合同法》总则中规定的 一般规则的同时,参照该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中最 相类似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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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合同法

第七章 合同法

(三)承诺的撤回
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后以阻止承诺发生法
律效力的行为;
撤回承诺的通知单须先于或同时与承诺到达要
约人。
(四)承诺的效力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 的,根据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二、合同的内容
(一)一般条款:任何一类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住所 3、数量 5、价款或报酬 7、违约责任 (二)特殊条款 2、标的 4、质量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 (诉讼时效)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该撤销权消灭。 (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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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题】

周某与林某离婚时协议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
养,周某每年给1万元抚养费。离婚后,林某将孩
1、根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2、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
3、一方当事人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三、格式条款合同和合同示范文本
(一)格式条款合同
指当事人(特别是一些垄断性的企业)为了重复使用
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 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 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 15 款。
(二)承诺的条件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对合同法的学习需求,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学习资料内容1. 甲方提供与合同法相关的专业书籍、学术论文、案例分析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总论、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转让、合同解除与终止等方面的内容。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学习并熟悉掌握合同法相关知识,按时提交学习成果。

二、学习期限本合同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个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期满后,如双方有意续签,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协商。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学习资料费用。

(2)甲方应提供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合同法学习资料。

(3)甲方应对学习资料进行更新,确保学习内容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4)甲方应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乙方能够掌握合同法知识。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学习资料费用。

(2)乙方应认真学习和掌握甲方提供的合同法学习资料,按时提交学习成果。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学习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学习和交流活动。

(4)乙方应对学习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四、学习成果及考核1. 乙方在学习期间应提交学习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案例分析等。

2. 甲方将对乙方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测试、论文等。

3. 如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学习成果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学习并重新提交学习成果。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提供的学习资料费用为______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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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采取合理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3.具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 款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的,该合同或该条款无效。
【案例】
• 原告李某诉称,一天晚上,其家中的电话突然不能通 话,十分着急,便立刻与被告(该市电信局)联系, 经查询得知因其逾期交费而被停机。李某认为电信局 停机不合理,电信局提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用户不按时交纳电话费,电信局有权停机,在用户安 装电话时,电信局曾给每个用户开出一个收据,收据 的反面都印有“用户须知”,其中便有“用户不按时 交纳电话费,电信局有权停机”。李某提出自己从没 注意到收据的反面印有“用户须知”,即使知道这一 规定,停机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在停机前未通知李某, 也没有催促其交费。由于突然停机使其遭受巨大损失, 要求电信局赔偿损失,电信局拒绝赔偿,李某便诉到 法院。
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要约撤销
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后宣告取消该要约。
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 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是有严格限制的,如果要约人确定了承 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规定要约不可撤销,或者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 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该要约不得撤销。
1.承诺的生效
•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迟到的承诺视为新要约,不发生效力。
• 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 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 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 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承诺的撤回
——是指承诺发出后到达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 宣告取消承诺。 承诺可以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承诺 通知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才具有撤回效 力。承诺一旦生效,则不能再撤回。
(二)承诺
——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 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 就表明双方当事人对合 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协议,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当事人 具有约束力。
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方式应符合法律的要求。 (3)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法理分析】
该规定应为格式条款
由有关政府部门制订的规定,能否作为 格式条款对待,并可以由法院审查其效 力
用户须知的规定是否纳入到合同中
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处理办法
• 合同法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 生争议,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的,应当 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1)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对条款制作人作不利的解释
这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而 是通过其行为推定合同成立的形式,故也称为推定形式。
二、合同条款
即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 务的具体表述,它对于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具有 重要的作用。
(一)一般应包括以下共同性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第九章 买卖合同 •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 热力合同 •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 • • • • • •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五)公序良俗原则
—— 是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根据这一原则 的要求,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公共秩序, 尊重社会公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 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
(六)合法原则
• 是指合同的目的、形式、履行方式等都 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法。
四、合同分类
(一)合同分类的意义 合同分类是指将合同的诸多种类按照特定 的标准进行抽象地区别与划分。其主要意义 在于: 1、有利于把握各类合同关系的差别; 2、有利于正确处理不同的合同关系; 3、有利于合同立法的完善、合同的管理、 案件的管辖和法律的适应。
(二)合同的分类
1、立法上划分为15个有名合同,即:
(二)自愿原则
——是指当事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订立合同 的有关事宜。
具体来说,是否签订合同、和谁签订合同、 签订什么样的合同、怎样承担违约责任、如何 解决争议等,都应当取决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自愿是建立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的,是平 等原则的必然体现。
(三)公平原则
——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应当做到公允、 公正,合情合理。 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一 致的,互为条件的,双方都必须公平合理地享受权利和 承担义务,不得显失公平;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当 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严重违约时采 取合理的自我保护措施的,应当给予支持等。
(二)口头形式
——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对话(包括当面洽 谈和电话协商)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口头形式大都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小商品买 卖或服务,即便是标的额较大的交易,也是属于 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合同的内容, 而另一方立即表示完全接受,并且能够“即时清 结”的情况。
(三 )
其他形式
1. 2. 3. 4. 5. 6. 7. 8.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供应电水气热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9. 运输合同 10. 技术合同 11. 保管合同 12. 仓储合同 13. 委托合同 14. 行纪合同 15. 居间合同
2、法理上划分为11类
1)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2)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3)主合同与从合同; 4)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7)为本人利益合同与为第三人 利益合同; 8)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9)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10)确定合同与射辛合同; 11)一时性合同与持续性合同。
二、合同法概念和性质
(一)合同法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关系——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因签订和履 行合同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合同法上仅指财产性质的合同。婚姻、收 养、监护、肖像、名字等人身性质的合同, 由其他法律(民法)调整。
(二)合同法的性质
1、本质。是具有动态特点的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 专门调整财产的合法转移过程。区别于物权法----反 映静态的财产关系。 2、地位。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是市场经济的 基本法律。 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社 会经济次序(契约自由---国家干预) 3)促进现代化建设(市场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 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主要法律形式。
(三)合同成立
—— 即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在 客观上存在。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般来说, ① 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受要约人即时作出承诺时成立。 ② 以推定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受要约人根据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 的行为时成立。
③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 章时合同成立。
第五章 合 同 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颁布日期】 19990315 【实施日期】 19991001 【内容分类】合同普通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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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形式
——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明确权利义务 关系所达成协议的方式。 关于合同的形式,根据合同法规定,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一)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合同内容的形式。
由于书面形式使当事人责任明确,便于检 查、管理和监督,发生纠纷时举证容易,有利 于纠纷及时、公正、合理的解决,所以,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 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该合同 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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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订立合同的程序
订立合同主要有两个程序,即: 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
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表明一旦经受要约人承诺, 合同即成立。
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2)必须表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图; (3)原则上应向特定的人发出; (4)必须到达受要约人。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格式合同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
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它有两种形式:
• 合同的部分条款为格式条款; • 合同的所有条款都为格式条款,又称为格式合同、标准 合同或定式合同。
使用格式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对长期进行、经常 进行和交易次数频繁的交易所采用的一种事先 拟定并印刷好的合同,这种合同体现了拟定者 的意志,可能会忽略相对人的利益。所以在使 用格式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限制:
附 则
第一节 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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