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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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楼转让合同纠纷案例

茶楼转让合同纠纷案例

茶楼转让合同纠纷案例在咱们这个充满烟火气的小城里,有这么一个事儿。

老张呢,开了一家茶楼,那茶楼虽说不大,但也是有模有样,老顾客不少。

老张因为家里有点事,就寻思着把茶楼转让出去。

这时候,小李出现了。

小李一直想自己做点小生意,看到老张的茶楼,觉得是个不错的机会。

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个转让合同。

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的,茶楼里的那些桌椅板凳、茶具啥的,都一并转让给小李。

价格也定好了,小李也痛痛快快地付了一大半的钱,剩下的小部分说好了等一切交接清楚再给。

刚开始交接的时候还挺顺利的,可没成想,问题就出在那些茶具上了。

老张有一套特别心爱的紫砂茶具,这茶具啊,平时老张都宝贝得很,就自己用,没摆在外面给顾客用。

签合同的时候呢,老张就想当然地以为这是自己的私人物品,就没算在转让的东西里面。

但是小李不这么想啊,小李觉得合同上写的是“茶楼里的茶具”,那这紫砂茶具就在茶楼里放着,肯定是转让的一部分啊。

这就好比你去买个房子,房子里的家具都应该是跟着房子一起的嘛。

于是,小李就找老张理论。

老张也挺倔的,说这是自己的私人珍藏,不能给。

两人就这么争来争去,声音越来越大,差点没在茶楼里打起来。

这还没完呢。

小李接手茶楼后,发现茶楼的营业执照有点问题。

原来老张之前有些手续没办全,这就导致小李在重新办理一些经营手续的时候,遇到了大麻烦,被相关部门警告了。

小李觉得老张这是故意隐瞒,在转让的时候就应该把这些事情处理好。

老张呢,觉得自己开了这么久茶楼也没出啥事,就没当回事,觉得小李有点小题大做。

这下好了,两个人因为这两件事,闹得不可开交。

小李一气之下,就说剩下的钱他也不付了,还要求老张赔偿他因为营业执照问题遭受的损失。

老张也火了,说小李这是耍赖,茶具没给他已经是便宜他了,还想倒打一耙。

最后啊,没办法,两人只能闹上法庭。

在法庭上,法官一看合同,发现关于那套紫砂茶具确实没有明确说明,这就是合同的漏洞啊。

而关于营业执照的问题,老张确实存在一定的过失,没有如实告知。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原告败诉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原告败诉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原告败诉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店铺转让合同,
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乙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经过
法院审理,乙方败诉。

现双方根据法院判决及双方协商,就合同纠纷
达成以下协议:
1. 合同履行情况:乙方承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甲
方遭受损失。

2. 败诉后果:根据法院判决,乙方败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赔偿责任:乙方同意按照法院判决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金额为
__________元。

4. 合同解除:鉴于乙方败诉,双方同意解除原店铺转让合同。

5. 后续处理:甲方同意在乙方履行赔偿责任后,不再追究乙方的其他
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双方同意,今后如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 合同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其他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注:本合同为示例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

篇一:原告李某诉被告吴某某、李某某门面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某诉被告吴某某、李某某门面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1)湘民一初字第158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李某,男。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湘阴县湘滨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男。

被告吴某某,男。

委托代理人徐某,女。

被告李某某,女。

委托代理人易某某,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某诉被告吴某某、李某某门面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姚禹湘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李某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吴某某及其代理人、被告李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某诉称,他原本与易某某、杨某3人合伙经营“女人当家”品牌服饰,由于店小伙计多,合伙人商议将店铺转让出去。

他与两被告系老乡且为要好的朋友,经老乡介绍,被告李某某想受让他们的铺面,因他与被告之间的关系较特殊,没有参与店铺转让的协商,后被告李某某与他的两合伙人反复协议以19万元的价格由被告李某某接受门面及其货物,被告李某某当即找他借现金1万元交给易某某作定金,约定3天后再一次性交付其余18万店铺受让费。

3天后,被告李某某只筹措到14万元(除扣做定金的1万元借款),尚差4万元,被告李某某便找他帮忙,要求他出借4万元给她,等开业,秋装上市后再还给他,他考虑到一是朋友关系,二是已时近秋装上市等便与合伙人算清帐(在他自己应得部分扣除4万元),由易某某将门面及货物清点移交给被告李某某经营。

直至秋装上市后,他依约去找被告李某某催要欠款,而被告李某某以门面转让费过高、市场经营形势不好为由拒不偿付,他又去找被告吴某某催讨欠款,被告吴某某亦以种种籍口拖延不还。

为此,他只得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偿还欠款4万元,支付逾期利息5600元,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案例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案例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案例一、案例背景店铺转让合同纠纷在商业活动中并不罕见。

本文将以一起实际发生的店铺转让合同纠纷案例为例,分析合同纠纷的原因、处理过程及结果。

二、案例简介2016年2月25日,李某将其经营的店铺转让给吴某,转让金额为11万元。

双方签订了简易转让协议,约定吴某支付6万元现金,并出具5万元欠条,承诺1个月内还清。

三个月后,吴某以协议过于简易为由,要求重新签订详细协议。

新协议中写明吴某已支付11万元整。

然而,吴某又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剩余款项。

李某多次索要未果,最终将吴某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合同条款不明确在本案中,原简易转让协议中对于款项支付的约定较为简单,缺乏明确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这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尽量明确约定合同条款,避免因模糊不清而产生纠纷。

2. 合同签订不规范吴某在新协议中承诺已支付11万元,但实际上并未支付。

此外,吴某还擅自撕毁原简易协议和日期为6月3日的协议。

这种不规范的合同签订行为使得纠纷进一步加剧。

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签订规范,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证据不足李某在诉讼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难以证明吴某欠款的事实。

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证据。

四、案例处理结果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吴某声称已在2016年3月归还欠款,并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

但李某未能提供欠条归还的证据,双方对新协议内容和日期无异议。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决吴某支付剩余款项。

五、案例启示1. 签订合同时要尽量明确条款,避免产生歧义。

2. 遵守合同签订规范,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证据。

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对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要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

店铺转让合同纠纷
甲方(转让方): [甲方全称]
乙方(受让方): [乙方全称]
鉴于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转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具体地址]的店铺,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内的设备、库存、客户名单等,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金额]元。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期限]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转让条件
1. 甲方保证对转让的店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且无任何债务纠纷。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店铺的过户手续。

3. 乙方应保证按照约定支付转让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提供无纠纷的店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其他约定
[双方可在此条款中约定其他事项,如店铺的经营权、员工的安排等。

]
第七条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模板,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
整和补充。

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双方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合同
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餐饮店转让法律关系案例(3篇)

餐饮店转让法律关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A餐饮店成立于2005年,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经营各类中式菜肴,深受消费者喜爱。

经过多年的经营,A餐饮店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稳定的客源。

2019年,A餐饮店原店主李先生因个人原因打算将店铺转让。

经过多方考察,李先生与张先生达成转让意向,双方于2020年1月1日签订了《餐饮店转让协议》。

二、法律关系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法律关系《餐饮店转让协议》是本案的核心法律文件,双方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李先生作为转让方,张先生作为受让方,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明确了转让事宜,包括转让价格、转让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2. 物权法律关系在餐饮店转让过程中,物权法律关系至关重要。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转让方应确保所转让的餐饮店具有合法的物权。

本案中,李先生应保证A餐饮店产权清晰、无任何债务纠纷,否则可能影响张先生的经营权益。

3. 债权债务关系在餐饮店转让过程中,债权债务关系也需要妥善处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让方应将A餐饮店的原有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本案中,李先生应将A餐饮店的债权债务情况告知张先生,并由张先生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4. 劳动法律关系餐饮店转让过程中,劳动法律关系也需要妥善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转让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李先生应与员工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三、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本案中,《餐饮店转让协议》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合法,故该协议合法有效。

2. 物权问题李先生在转让A餐饮店前,应确保店铺产权清晰,无任何债务纠纷。

否则,可能给张先生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本案中,若李先生未履行此义务,张先生可要求李先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场店铺转让合同纠纷

商场店铺转让合同纠纷

商场店铺转让合同纠纷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商场店铺转让现象频繁发生。

然而,在转让过程中,由于合同纠纷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本文将结合一起实际案例,对商场店铺转让合同纠纷进行分析。

一、案例简介甲乙双方于2019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商场店铺转让合同》,约定乙将其位于某大型商场的店铺转让给甲,转让价为150万元。

合同中规定,甲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50万元定金,剩余款项在店铺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按约支付了定金,但乙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店铺过户手续。

甲多次催促乙履行合同,乙以各种理由推脱。

此后,甲发现该店铺存在严重的债务纠纷,遂要求解除合同。

乙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支付剩余款项。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纠纷焦点1. 乙未能按约办理店铺过户手续,是否构成违约?2. 甲发现店铺存在债务纠纷,是否有权解除合同?3. 乙要求甲支付剩余款项,是否合理?三、法律分析1. 乙未能按约办理店铺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店铺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

2. 甲发现店铺存在债务纠纷,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发现合同标的物有重大瑕疵,可能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甲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店铺存在严重的债务纠纷,影响到了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有权解除合同。

3. 乙要求甲支付剩余款项,不合理。

由于乙未能按约办理店铺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并赔偿甲因此造成的损失。

因此,乙无权要求甲支付剩余款项。

四、纠纷解决在本案中,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产生矛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

茶楼转让合同纠纷案例

茶楼转让合同纠纷案例

茶楼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话说有这么一个事儿,老张经营着一家茶楼,这茶楼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古色古香的装修,老顾客也不少。

可是老张呢,家里有点事儿,急需一笔钱,就想着把茶楼转让出去。

这时候,小李出现了。

小李一直想自己创业做点小生意,看到老张的茶楼,觉得挺有潜力的。

两人一商量,就开始谈转让的事儿。

很快,一份茶楼转让合同就拟好了。

合同里写着,老张把茶楼连带里面的设备、库存的茶叶啥的,一股脑儿转让给小李,小李呢得一次性付给老张三十万。

合同签完,小李就欢欢喜喜地接手了茶楼。

可没成想,刚接手没几天,问题就来了。

原来,这茶楼所在的房子,老张只是租的,而且租赁合同再过半年就要到期了。

老张在转让的时候,压根儿没跟小李提这事儿。

小李知道后,那叫一个气啊,感觉自己被坑了。

他就找老张理论,说:“老张啊,你这不是坑我吗?这租赁合同马上到期了,我这三十万不是白花了?”老张呢,还觉得自己挺委屈,他说:“我这茶楼转让给你,又没说房子的事儿,那些设备、茶叶啥的可不止三十万呢。

”两人就这么僵持不下,最后闹到了法院。

在法庭上,小李拿出转让合同,说:“法官大人,您看这合同虽然没明确说房子租赁的事儿,但我接手茶楼是想继续经营的,这房子都快没了,我这茶楼还咋开啊?这明显是老张隐瞒重要信息,这合同得无效。

”老张也不甘示弱,说:“我转让的就是茶楼的设备和经营权,我可没说房子的事儿,这三十万就是这些东西的钱。

”法官呢,仔细研究了合同,又听了两人的陈述。

最后判定,老张虽然在合同里没有明确提及房屋租赁的情况,但他这种隐瞒行为属于不诚信,对小李接手茶楼后的经营有着重大影响。

所以,判决老张退还小李一部分转让款,具体数额根据茶楼设备等实际价值和小李已经经营的时间等因素综合判定。

这个案例啊,就告诉我们,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各种细节都搞清楚,可不能像老张和小李这样,一个隐瞒,一个没仔细问,最后闹得这么不愉快,还得打官司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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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转让合同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殷某某
被告:鲁某
案情简介:2013年4月7日,被告将其承租的温莎国际广场某商铺转让给原告,并收取原告店面转让费165000元、履约保证金48000元。

后原告在装修期间遭商场阻拦,告知原告被告没有转租权利,遂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返还转让费165000元、履约保证金48000元。

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峻接受被告委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理此案。

余峻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经调查,发现被告收取原告的转让费是其店铺装修及店内所有物品的折价款,并非是空店转让收取的费用,另经温莎商场协调,被告已退还原告履约保证金12000元,商场减半收取原告履约保证金24000元,并与商场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

另查明原告起诉被告时已将商铺另行转让给他人,店内装修及物品也一并转让。

本案经合肥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被告将商铺转让给原告系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如经权利人追认,应为有效行为,本案中,被告将其经营的商铺以16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虽然被告与温莎商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但商场最终与原告签订租赁合同可视为对被告转让行为的追认,故判决原被告之间的转让系有效行为,因转让费包含装修投入、品牌价值等多种不同性质的费用,该费用系双方协商确定收取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要求被告退还165000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关于原告主张的履约保证金48000元,因原告与商场签订租赁协议时又向商场缴纳了24000元保证金,故被告应退还原告履约保证金48000元,因被告前期已退还12000元,故被告实际应退还原告36000元,遂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履约保证金36000元。

本案中,原告起诉金额213000元,法院最终只支持了36000元,判决结果获得被告方当事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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