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厂区绿化工程现场质量违规处罚细则

合集下载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一、施工现场质量检查1.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应按照项目范围和工程进度进行有序组织,检查的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标准等。

2.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部门组织,同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应立即停工整改。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1.施工图纸不符合工程实际的,责令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

2.施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责令停工整改,材料必须更换,同时处以罚款。

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等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

4.违反施工工期,未能按时完成工程的,按照每天延期金额的一定比例处以罚款。

5.违反施工质量标准,影响工程安全、功能和使用性能的,责令停工整改,同时处以罚款,并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6.违反规定施工设备操作,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令停工整改,同时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罚款等处理。

三、处罚结果的公示和申诉1.对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结果进行公示,让公众了解,并提供申诉渠道。

2.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处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经调查核实,如果申诉属实,应及时撤销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处罚结果的执行和监督1.处罚结果应有具体的执行计划,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处罚结果和执行计划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监察部门应对处罚结果的执行进行监督,对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要进行追责处理。

4.公众和社会机构有权对处罚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举报部门不作为或不正确执行的行为。

综上所述,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能够有效约束施工方和相关责任人员,确保工程质量的合规性和可靠性,为我们的城市和社会建设提供更好的保障。

绿化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绿化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绿化工程质量处罚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绿化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维护城市绿地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现制定本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绿化工程建设及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三、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款将被扣除10%作为违约金。

2.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无法使用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包方对工程进行整改,并赔偿相应损失。

3.违规施工行为,如未按规定进行土方开挖、种植植物不合格、施工人员缺乏资质等,将受到相应处罚。

4.如发现工程施工中有挪用资金、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承包方对工程进行整改,并赔偿相应损失。

四、处罚程序1.发包方在发现绿化工程质量问题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提交给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收到处理意见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具体的处罚措施。

3.发包方依据评估结果对承包方进行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4.如果承包方拒不整改或再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将终止合同,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并将其列入不良记录。

五、处罚查处机构1.市绿化管理局负责对绿化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质量问题后将按照本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2.监理单位也有责任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处罚与激励并举为了规范绿化工程建设行为,除了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罚外,还应加强对合格工程进行奖励。

1.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工程质量得到验收的,将获得额外奖励。

2.承包方提出优秀设计方案,并得到主管部门认可的,将获得相应奖励。

3.对于有突出贡献的施工单位,可以适当提高工程报酬,以激励其更好地参与绿化工程建设。

七、处罚结果公示主管部门应当将对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结果进行公示,以起到警示作用,并对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八、追究责任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将追究其责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工程施工罚款细则

工程施工罚款细则

工程施工罚款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司所有工程施工项目的罚款事项。

第二条罚款范围工程施工罚款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 违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行为;2.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和投资控制要求的行为;3.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4.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条罚款标准1. 违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每项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2.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和投资控制要求的,每项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3.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罚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5%至2%;4.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元至5000元。

第四条罚款程序1. 发现工程施工违规行为,由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2. 上级组织调查,确认违规行为后,依据本细则确定罚款金额;3. 向违规方送达罚款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罚款;4. 违规方逾期不支付罚款的,的项目管理人员依法追缴。

第五条例外情况以下情况不适用本细则:1.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程施工延误或质量问题;2. 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的调整;3. 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紧急抢修、救援等特殊情况导致的违规行为。

第六条附则1. 本细则由我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适时予以补充;3. 本细则的修改权归我司所有。

工程施工罚款细则旨在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促进工程施工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职责,降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希望全体工程施工管理人员认真遵守本细则,共同维护工程施工的秩序。

质量违规处罚细则

质量违规处罚细则

四川西昌市安宁河洼垴水电站工程质量违规处罚细则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西昌洼垴水电站工程监理部2008年11月批准:魏章军审核:郑明春编写:方建国黄平郑明周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西昌洼垴水电站工程监理部质量违规处罚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施工现场能够更好地遵照水工施工规范及合同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为了有效地开展现场质量控制监督工作,在发包人的授权下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由监理部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违规进行检查和处罚。

必要时发包人可以对质量违规及不履行现场质量管理职责的个别人员进行处罚。

第三条质量违规处罚应在承包人行政或质量管理人员在场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罚款必须落实到责任人或责任单位。

第四条自接到罚款单起,限7日内以现金方式交到发包人合同部,凡不按期缴纳的,按处罚金额的3~7倍在结算款中扣除。

二、处罚细则第五条每一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没有上报施工措施者,发生一次罚款500~1000元;屡教不改者,罚款2000~3000元。

第六条砼永久面必须做到平整光滑、严禁出现蜂窝、麻面、错台、冷缝、扭面、鼓包、凹陷、气泡密集,如出现上述缺陷将按以下规定罚款:1、蜂窝每出现0.05 m2罚款200元;2、麻面每出现0.05m2罚款100元;3、错台每出现1延米:3~5mm罚款100元;6~20mm罚款200元;20mm以上罚款300元;4、冷缝每出现1延米罚款300元;5、扭面每出现0.05m2罚款100元;6、鼓包、凹陷每出现一处罚款100元;7、气泡密集每出现0.05m2罚款100元。

第七条砼临时施工缝面应按规范要求执行,未达到要求的,按上述永久面规定标准的一半进行罚款。

第八条对于混凝土拆模过早,造成混凝土表面质量缺陷,罚款1000元/次。

第九条砼面外露的插筋必须按设计要求埋设,外露呈直线,严禁出现弯曲、被污染等现象,如发现每一根罚款5元;砼外露的钢筋必须整齐划一,长筋与短筋之差要统一,否则,每一根罚款5元。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工程罚款制度

工程罚款制度

工程罚款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对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裁,以此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2. 罚款应当遵循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次处罚都有明确的依据,避免任意性和不公。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服务人员。

三、违规行为及处罚标准
1. 安全生产违规:对于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操作,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罚款金额从500元至10万元不等。

2. 质量违规:对于违反施工质量标准,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罚款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不等。

3. 工期延误:对于无正当理由导致的工期延误,将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追加罚款。

4. 环境保护违规:对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罚款金额从2000元至5万元不等。

四、罚款程序
1. 发现违规行为后,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证据,并提出书面警告。

2. 如违规行为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相关部门应出具罚款通知单,并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期限。

3. 被罚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罚款通知单后的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者将加收滞纳金。

五、罚款管理
1. 所有罚款收入应进入专项账户,用于补充工程管理费用或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2. 对于罚款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全体参建人员公示,接受监督。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项目管理部分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此提升整个团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项目能够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管理要求的个体,首次犯错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罚款:重复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个体,将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级:对于屡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降级处理。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事故的个体,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条款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如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 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 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与监督1. 工程质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本制度的条款。

2. 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应由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同事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

六、其他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总结:。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细则(最全)工程现场质量处罚条例一.总则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施工成本,增加职工收入,确保按施工进度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制定本条例。

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根据损失大小而带来的罚款。

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在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500元,如果再次限时整改的而在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达到质量要求。

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由劳务复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100-300元。

7、施工生产过程中项目施工人员对项目部成员不敬及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进行整改的,则每次罚款500元,并且必须整改达到质量要求。

8、对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及其它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我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则由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班组承担,且采取监理罚款双倍进行处罚。

二.模板工程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工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项目部提供的模板,违者罚款200元/张。

3、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50-2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100元。

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返工费责任者承担)5、混凝土墙、柱、板体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处以300-5000元罚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电站厂区绿化工程现场管理
处罚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1.1 为了保证别迭里水电站厂区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能够更好地遵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及合同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为了有效地开展现场质量控制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1.2 由建设方代表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违规进行检查和处罚。

1.3 施工单位依本细则接受处罚并不免除其对质量不合格产品更换或修复至合格状态的责任。

1.4 自接到罚款单起,限7日内以现金方式交到华能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财务部,凡不按期缴纳的,按处罚金额的3~7倍在结算款中扣除。

1.5 参考标准:
1.5.1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l999]46号)1.5.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第279号)
1.5.3 《测量规范》(GBJ50026-93);
1.5.4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

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1.6 本规定由华能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处罚细则
2.1. 组织机构管理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的绿化技术人员不得离开工地,同时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否则按1000元/天/人进行违约经济处罚。

2.2. 苗木、材料进场及种植方法
2.2.1 进入施工现场的苗木、材料需业主检验认可,不合格的苗木、材料必须无条件退场,不得用于工程施工;若施工方强行用于工程施中,对其按2000/次进行经济处罚,并按不合格工程处理,施工方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2.2 对于未严格按技术条款中种植方法要求种植的,每棵植株罚款100元。

2.3. 园林绿化施工质量管理
严格实行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施工方应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认真履行三检制和工序管理制度,每道工序均由建设方代表现场认定,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对施工中出现不服从建设方的管理的,按以下情况进行经济处罚。

1、对业主方下达的书面指令未执行的,罚500元/次;
2、对业主的口头指令未执行,罚200元/次;
3、未经业主同意和验收,擅自进行隐蔽工程覆盖或下道工序施工,除按相关文件执行外,每次罚1000元;
4、现场施工工程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每次罚500元;
5、未及时参加业主方组织的相关会议,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迟到罚100元/次,缺席罚300元/次
2.4. 工程资料管理
施工方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完善工程资料,其中包括工程进度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以及中间验收资料等,以上施工配套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且与项目工程进度款挂钩,申报工程进度款时必须附相关的进度资料,否则停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施工结束后限定1月内完成资料整编,如果因为施工方资料滞后而影响工程验收,一次性处以1万元经济处罚;因为监理资料滞后而影响验收,一次性处以5000元经济处罚。

2.5 场地准备工作
2.5.1 土质、土层厚度。

为使草坪植物有良好的生长基础,使其生长良好并保持较长时间的景观寿命,种植草坪植物的土壤必须为壤土类,粘土类和沙土类必须通增施有机肥进行改良,以达到壤土的颗粒组成标准;种植土层厚度宜达到50厘米。

若受条件限制,土层厚度不得小于30厘米。

2.5.1.1 每出现1㎡未施肥土壤罚款200元;
2.5.2.2 土层厚度每出现1㎡不达标罚款200元;
2.5.2 土地的平整、耕翻。

(1)为避免草坪建成后杂草生长而影响草坪的纯度和景观效果,植草前必须彻底清灭杂草,同时,必须将瓦块、石砾、建筑垃圾等杂物全部清出场地外。

(2)换土:在耕翻过程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则必须换上合格种植土。

换土后应压实,使密度达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和高低不平。

(3)整平、施基肥及耕翻:平整要顺地形和周围环境,整成龟背形、斜坡形等,陡度为2.5-3%,边缘要低于路面或道牙3-5㎝,表面平整,无坑洼。

平整后撒施基肥。

施肥后应进行1次约30㎝深的耕翻。

2.5.2.1 每发现一颗杂草罚款10元;每发现一块直径大于10cm 石块罚款50元。

2.5.2.2 出现一处坑洼罚款100~500元。

2.5.2.3 平整场地后陡度未达标每平米罚款100元;边缘未低于道牙3-5cm,每平米罚款100元;施肥后未翻耕或翻耕厚度不足30cm,每平米罚款200元。

2.6. 苗木指标
2.6.1 草坪:园林中经人工铺植或播种培育形成的经常割剪的致密绿毯状的草本植物。

种植标准,要求进口草种,30g/㎡,场地平整,落差不到5cm,一年养护期中草坪要求整齐美观。

未达标准,每平米罚款100元。

2.6.2 花坛:成丛种植花卉或观叶植物的,具有一定几何形轮廓的地被或植床要求花期以及色彩搭配。

种植标准,要求丰花月季高度40-60CM,花冠40CM。

宿根花卉以及多年生花卉种植要求按照图案详细定植。

月季高度或花冠未达标准,每株罚款50元。

2.6.3 灌木:不具明显主干主要以丁香、榆叶梅、珍珠梅、水蜡球等多以呈丛生状态或自基部分枝的木本植物。

种植标准,高度150cm,冠幅80cm,坑穴50*50cm。

以花期搭配种植以及整体空间落差搭配。

灌木高度或冠幅未达标准,每株罚款50元;坑穴尺寸不足,每个罚款50元。

2.6.4 绿篱:灌木以相同的株行距单行或双行排列成结构紧密的林带,本方案选择水蜡绿篱。

种植标准,要求宽度50cm,高度40cm以四排密植,绿篱坑道深35cm。

绿篱宽度或高度未达标准,每株罚款50元;坑道深度不够,每个罚款50元。

2.6.5 垂直绿化:与平面绿化相对应的一种绿化形式,利用植物具有吸附、缠绕、卷须、钩刺等攀缘特性,使其依附在各类垂直墙面、斜坡面、空架之上快速生长而发挥绿化效果。

种植标准,种植在一级、二级站斜坡,以间距50cm,绕场一周种植。

未按要求种植,每株罚款10元。

2.6.6 乔木:主要以大叶白蜡和香花槐以及柳树为主具有高大形体和独立主干,树干与树冠有明显区别,其分枝点高,寿命长。

大叶白蜡主要种植在生活区和行道两侧。

香花槐只要种植在拦河闸管理房,种植要求,生活区种植大叶白蜡要求胸径5cm-6cm,
要求定杆2.5米以上,树形完整。

移植时要求土球直径不少于70cm,坑穴100cm*100cm。

行道两侧种植2-3CM白蜡和香花槐,坑穴70cm*70cm。

拦河闸种植垂柳要求5cm胸径,100cm*100cm 坑穴。

大叶白蜡胸径或定杆未达标准,每株罚款50元,坑穴尺寸不足,每个罚款50元;垂柳胸径或定杆未达标准,每株罚款50元,坑穴尺寸不足,每个罚款50元。

2.6.7 行列树:树木成行种植,株间具有一定距离,排列整齐,规格一致。

主要种植海棠、杏树、苹果树。

统一要求株距3m行距4m。

坑穴100cm*100cm,胸径5cm以上以所定灰点为中心沿四周向下挖坑,坑的大小依土球规格及根系情况而定,带土球的应比土球大16-20㎝,裸根苗的应保证根系充分舒展,坑的深度应比土球高度深10-20㎝,除行道树的坑外,坑的开口一般宜用圆形,且须保证上下口径大小一致。

植株胸径未达5cm以上,每株罚款50元。

2.7. 灌溉系统
2.7.1 管路铺设
主管道的主要采取明铺方式,局部需埋设的管路采用人工开挖,开挖的渣料堆放在沟槽旁,作为沟槽回填料,基槽采用人工清面及人工夯实;全部滴灌管路采用人工铺设安装,根据设计方案沿绿化带一路铺设。

滴管PE-110段挖深为80cm,宽40cm,PE-50挖深为60cm,宽40cm,pe-32挖深20cm深,宽40cm。

未达标准,每米罚款10元。

2.7.2 管路安装
管路安装严格按照施工图有关规程、规范进行管道安装施工。

只留塑料小管出土面给植物供水,做到一植物一小管,保证植物正常供水要求
为便于花坛排水,花坛植床应处理成具有一定的坡度,并根据花坛所在的位臵和实际要求,决定坡的形状。

若需四面观赏,可处理成尖顶状、台阶状、圆丘状等形状;若需单面观赏,则可处理成一面坡的形式。

种植不耐涝植物的花坛,植床应抬高地面20-30cm。

地形过于平坦的花坛或地下水位过高或聚水过多的花坛等必须设臵暗管或明沟排水。

花坛必须有喷淋设施。

在场地最后平整前,应将管网埋设完毕。

未按要求安装管路,每米罚款10元。

附表:
现场质量违规处罚罚款单
说明:根据合同条款中技术条款逐项要求,建设方代表如发现施工现场未按要求施工,责令施工方负责人整改,如多次未果,将开罚款单。

被处罚单位
日期
工程部位
处罚原因
违反《别迭里水电站厂区绿化工程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第__________条。

罚款金额
小写: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改措施
单位 经办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