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管理和培训条件,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健康检查结果和培训情况。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专项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提交有效的健康证明,未提交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影响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的疾病期间,应当暂停从事相关工作。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管理,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服务,帮助从业人员应对工作压力。

第三章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考试成绩和培训证书。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法律法规等内容。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选拔和培养优秀从业人员,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设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负责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完整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完整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完整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需要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和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研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9个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9个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4)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管理制度;(5)进货验收制度;(6)库房管理制度;(7)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8)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9)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概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并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2.健康筛查:所有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健康筛查,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筛查等,确保身体健康状态符合相关的工作要求;凡有疾病情况或存在职业病危险因素的,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

3.职业卫生培训:新入职人员应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对危险因素有清晰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4.职业卫生控制措施:针对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换气、噪声控制、防尘措施等,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5.健康监测:根据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情况,制定相应的健康监测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和职业病例监测。

6.急救措施:制定紧急事故应对预案和急救方案,培训从业人员的急救技能和知识,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伤害。

7.健康宣传:举办健康宣传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宣教,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的重视程度,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习惯。

1.岗位培训:根据从业人员的具体岗位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岗位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2.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对其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并熟悉工作流程。

3.继续教育:定期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4.培训考核: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成果。

5.培训档案: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便于管理和查询。

6.培训需求分析: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和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外部培训资源: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利用外部培训资源,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患有医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中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2、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岗,待査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2、制订从业入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査,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4、制订食品安全检査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査记录;5、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査食晶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6、建立食品安全检査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査与报告制度1、各岗位负责人应当每天开展岗位自査,指导、督促员工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检查与汇报工作、每天在加工操作时段至少至;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淸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4、供餐要求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5、餐用具淸洗消毒保洁要求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淸洗,保持洁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应规定洗净并消毒;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次,对等虚假内容;4、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在食品保质期内使用;5、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七、主要食品和食品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2、须进行信息追溯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产品、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3、须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采购的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配送日期,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采购的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直接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的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1、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并设罝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2、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具体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经办人员、曰常监督管理人员、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和食品安全量化管理等信息;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其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最后,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报告;3、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査、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帐,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第1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第2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和提高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3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2.1 健康检查2.1.1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入职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1.2 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传染病检查、职业病检查等。

2.1.3 从业人员应如实填写健康检查表,如有隐瞒病情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

2.2 健康档案管理2.2.1 公司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2.2.2 健康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疾病治疗记录、职业病防治记录等。

2.2.3 健康档案应严格保密,除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外,不得泄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3 健康教育与培训2.3.1 公司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健康知识、疾病预防、职业病防治等。

2.3.2 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健康教育与培训,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3.3 公司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2.4 职业病防治2.4.1 公司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和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2.4.2 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职业病防治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4.3 公司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检查,发现职业病病例应及时治疗并报告相关部门。

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3.1 培训内容3.1.1 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知识等。

3.1.2 培训应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3.2 培训方式3.2.1 公司应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线上培训、实操培训等。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
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
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解除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
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
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首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与表
扬或奖励:对总和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
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九、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
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三、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四、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
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