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一):十个案例让你更懂建筑业营改增
建安行业增值税10大案例

建安行业增值税10大案例一、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增值税应税案例1.建筑公司承揽了市政府的一项住宅小区建设总包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该公司需要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材料采购等整个工程项目。
在完工后,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政府报销了材料采购费、施工费等合理费用,并向政府支付了增值税。
此案例中,建筑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政府报销的材料采购费、施工费等合理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并按照规定完成了税务发票的开具和申报,最终完成了增值税的支付。
二、建筑工程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案例2.一些个体工商户从事建筑装修业务,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该个体工商户在进行装修业务时购买了一批建筑材料,并将材料用于装修工程。
在装修工程完成后,该个体工商户将材料及装修费用一并收取,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申报和缴纳。
这是一个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的案例。
三、建筑工程分包业务的增值税应税案例3.建筑公司承揽了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整体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其他建筑公司进行施工。
在工程完成后,分包商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了分包工程并向总包商申领了相应款项。
分包商需要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向总包商发票开具增值税,并申报和缴纳相应税款。
四、建筑工程施工劳务业务的增值税应税案例4.建筑公司承揽了政府部门的一项公共建设项目,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雇佣了一些工人进行施工劳务。
施工劳务费用是属于劳务报酬,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施工劳务费用纳入了工程成本,并按照增值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了增值税。
五、建筑工程设备租赁业务的增值税应税案例5.建筑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特殊设备,但并不打算购买这些设备,而是选择租赁。
租赁费用是属于有形动产的使用权转让,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设备租赁费用,并按照增值税法规定进行了申报和缴纳了增值税。
七、建筑工程设计业务的增值税应税案例7.建筑设计公司企业设计了一项大型工业厂房建设项目。
建筑业“营改增”面临的挑战与应对-以正泰建筑工程公司为例

建筑业“营改增”面临的挑战与应对-以正泰建筑工程公司为例,不少于1000字随着国家“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深入,建筑业也必须面对以往没有遇到的新挑战。
正泰建筑工程公司作为行业中的代表性企业,更是时刻关注着这一政策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一、政策带来的影响“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原来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为一个税种——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由货物和应税劳务扩大至全部货物和服务。
建筑业属于劳务类增值税纳税人,其纳税率为11%。
虽然政策并没有对建筑业原有的征税规则做出较大的改变,但仍将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1. 人员成本上升首先,住建部门出台的《住宅工程建设工人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项目结算后向建筑工人支付工资,这就要求企业需要更加严格、规范地管理人员和财务。
其次,在“营改增”前,建筑业企业转让不动产、出租不动产或加入基建项目,都可以在营业税申报中获得适当的退税,但是“营改增”之后不再享受这种待遇,企业经营成本必将提高。
2. 纳税筹划空间变小此外,“营改增”之前,建筑业中的企业可以采用前、后置费用的办法来降低纳税额,即在支付工程款时主动加收包括市场费、组织费等一些列费用在内的“前置费用”,而在企业成本核算时将其列入成本支出;同时,将“后置费用”按照累计分次支付的形式分摊到后期的各个项目中,以达到减轻当期税负的目的。
然而,这种前后置费用的办法在增值税纳税时被禁用,企业的纳税筹划空间因此变得较小。
二、应对措施为了适应“营改增”政策的不断变化,正泰建筑工程公司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1. 完善内控制度为了充分确保税收合法性和企业财务的透明性,正泰建筑工程公司深入完善内控制度,要求严把进项发票关,规范开票程序,对涉及到的每一项货物和服务都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每一笔税费都能够有据可查。
2. 囤货时间调整由于“营改增”后,企业购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均应由供应商进行发票开具并上报税务部门,因此,企业往往需要更加留意库存和进货时间等关键节点。
营改增案例分析

营改增案例分析营改增(Value-added Tax Reform)是指将增值税(Value-added Tax,简称VAT)扩大覆盖范围,替代原有的营业税,使得增加值环节的商品和服务都纳入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优化经济结构、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以某电子公司为例,分析营改增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某电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公司。
在营业税时代,该公司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该公司需要将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并且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
这使得该公司的税负下降,经营成本减少。
首先,对于该公司来说,营改增使得原本纳税基础较窄的营业税转变为范围更广的增值税。
公司从事的是电子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业务,其中包括原材料的采购、生产、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在营业税时代,只有销售环节需要缴纳营业税,而在营改增后,该公司可以将其他环节所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这就意味着,公司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减少实际应缴纳的税款,降低了纳税负担。
其次,营改增对于该公司的成本管理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原营业税时代,公司往往需要分摊营业税给供应商,这类似于暗中缴纳了一个隐性的增值税部分。
而营改增后,公司可以明确将增值税抵扣的部分计入成本,提高了成本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这样一来,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成本,使得成本控制更加精细化,提高经营效益。
最后,营改增促进了该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和利益平衡。
在原营业税时代,由于营业税的分摊机制,供应商面临着难以确定的成本分摊问题,增加了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和合作难度。
而营改增后,税制的明确和抵扣机制的建立使得双方能够更清晰地确定成本和税款,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和合作摩擦。
这对于公司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和关系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营改增对于某电子公司而言,带来了多方面的好处。
纳税负担的降低、成本管理的优化以及合作伙伴关系的加强,都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和经济发展的要求。
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会计核算综合案例

增值税核算综合案例案例布景:甲公司于20X5年底成立,下设A、B、C三个工程部,2024年5月中标公路建设A工程、房屋建筑B工程,由甲公司统一签订合同。
A工程合同总造价〔含增值税8083293.24元〕,B工程合同总造价1亿元〔不含增值税〕。
2024年3月开工确实C工程,C工程合同金额26000万元。
A、B、C工程部均已打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打点证明。
案例假设条件:建筑业于2024年5月1日开始完成“营改增〞,甲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11%,A、B、C工程部“营改增〞后统一由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以汇总纳税方式,缴纳增值税,即工程部预征、法人汇总缴纳,工程部地点地预征率为2%,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处所应交教育费附加2%。
发生以下经济业务:第一局部:A工程部1〕2024年5月收业主开工预付款8156777.72元〔总合同额的10%〕;购设备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专业路基分包单元款222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部预缴增值税146968.97元。
2〕2024年6月购入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85万元,材料领用采用假退库制度,验收后全部领用,月末盘点结余68万元;对专业分包计价666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扣回预付款222万元,扣质保金66.6万元,已支付;对劳务分包计价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朝气械租赁费用82.4万元〔租赁设备于2024年购进〕,收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征收率〕;月底业主进行了验工计价,确认计价款19451196元,甲公司按此金额给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在本地预缴了增值税,扣留保金1752360元〔按10%,留保金达到合同价款的5%时不再扣款〕;工程部变卖废料,取得现金1.17万元〔注:因本例发卖废料收入与建筑业收入相差较大,所以本案例不计算工程部发卖废料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
“营改增”影响分析及建筑行业实例

“营改增”影响分析及建筑行业实例随着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全国范围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一个多月。
与此同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各类政策业务问题扑面而来:”营改增后提供哪些建筑服务可以简易计税?”、”酒店住宿业适用税率是多少?”日前, 由星瀚律师事务所主办的《营改增后的挑战与应对》论坛在上海举行。
会上,财税政策方面的专家、税务方面的专家、以及法律方面的专家为在场的150位来宾分享了营改增的影响、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变化。
因为营改增的培训,基本上要在1-2天,而我今天只有一个小时,所以我想从另外两个角度和大家介绍一下。
一个是宏观层面,因为我最近和很多券商、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沟通,他们都和我说:”顾老师,我觉得营改增其实是政府在变着方法增税,你觉得呢?”所以我们今天可以谈谈,到底是增了还是减了。
也就是说,我们先在宏观层面上谈一下,营改增是怎么一回事情?对国家有什么影响?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对个人有什么影响?另一个是我们来讲一个案例,讲完这个案例之后大家会发现,我们所谓的理论和实际情况是会有些出入的。
针对这两个层面,我们今天会讲三块内容:营改增的影响、企业如何应对、以及案例。
首先,对四大行业(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讲的,大家对营改增都很怕,但其实增值税不是洪水猛兽,传统的制造业、贸易行业本身都在用增值税,历史很长,没什么可怕。
可怕的是什么?是从3月份开始,国家大量发文,至今已经30多万字了吧,谁能将那么多内容看完?而且看完之后,你的理解和总局的理解是否一致?难点是在这里。
所以我们看到这张表:大家看到了,这四年半的时间已经给市场上的很多企业带来经验。
那么5月1日起,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了,作为中介机构,我们其实是非常期待营改增的。
我们做一个国际比较,或者就看华人国家和地区,新加坡、香港、台湾这些,他们有营业税吗?没有;有增值税吗?有的,香港连增值税也没有。
还有西方国家,瑞士、英国,他们都是交增值税的,没有交营业税。
“营改增”试点企业典型案例介绍

“营改增〞试点企业典型案例介绍案例一:某国有控股化工集团公司〔一〕根本情况该集团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试点,针对传统国有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公司积极探索通过主辅别离实现专业化经营。
通过营改增,迅速着手将原来的效劳性业务别离重组,把分散在各下属企业内部的设计院、监理公司、造价公司、装备公司等别离,组建工程公司;把分散在各企业的计算机公司、部门等别离出来,组建信息公司;把分散在各企业的码头、储罐、包装、运输等别离出来,组建物流公司。
〔二〕营改增效果营改增给企业快速开展带来实惠,具体表现在:1.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别离了近700多的员工和大量辅助资产,2021年收到生产性效劳业增值税发票近500多万可以抵扣,使经营本钱明显下降。
公司在上海化工区加快开展,已成为跨国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经济效益稳步上升。
2.做优做强生产性效劳业。
营改增之前,辅业依附于母体,没有经营压力,存在吃大锅饭现象。
别离出来以后,他们走向市场,专业化经营,效劳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很好的开展。
目前,集团的物流公司现在除了为集团效劳外,还通过国际化竞标,为巴斯夫、拜耳等国际一流跨国公司提供高端效劳,成为中国物流50强和国家发改委物流示范企业。
与中石化、宝钢的信息公司联合组建的信息公司,已成为全球信息技术行业巨头SAP、埃森哲在中国的IT工程合作伙伴和分销代理商。
3.企业既能做大蛋糕又能降低税负。
在2021年经济开展困难情况下,仍然取得了明显成效。
〔1〕集团物流公司。
2021年1至8月收入6152万元,利润1069万元,2021年同比实现收入8336万元,利润1200万元,分别增长35.50%,12.25%。
与原营业税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比拟,税收减少税负96万元,降负1.15%。
〔2〕集团工程公司下属造价公司。
2021年1至8月收入万元(大局部设计收入包含在工程款中),利润万元,2021年同比实现收入万元,利润万元,分别增加倍,228倍。
增值税--建筑业增值税案例解析第一讲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实务解读 : 1、从税法上看,纳税义务发生后,经营者的行为就被纳税税收征管的视 线内了,就要按照纳税申报期限、方式。因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很重要 ,一是要合规,否则面临滞纳金甚至罚款的风险;二是要进行合理的规 划,通过合同条款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带来资金的时间价值。
2、安装服务。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 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 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 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湿、油漆等工程作业。
三、建筑业营改增:服务范围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
1、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营改增纳税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 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 人。
2、《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税率 为1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特殊项目适用3%的征收率。
一、建筑业营改增:纳税人和适用税率
六、建筑业营改增:新老项目的划分 财税【2016】36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 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 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 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增值税的实际应用案例解析

增值税的实际应用案例解析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税收已成为各国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
在税收中,增值税作为一种广泛应用的间接税,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来解析增值税的实际应用,并探讨其对企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案例一:制造业企业增值税抵扣某制造业企业(企业A)生产了一批电视机,销售给终端消费者。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A购买原材料、零部件和辅助材料,支付了一定的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企业A可以将其购买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即可从应纳税额中减少相应的金额。
这样,企业A只需要缴纳销售额与生产成本之间的增值税差额。
这个案例中,增值税的实际应用使得企业A能够在税收成本上获得一定的优惠,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对于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而言,他们所收到的销售额也可以减少相应的增值税,减轻了税负压力。
案例二:服务业企业的增值税某餐饮服务企业(企业B)则面临着不同的增值税应用情况。
企业B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一方面将食品成本纳入销售额,另一方面向消费者收取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法规定,企业B需要在销售额中计入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与制造业企业相比,服务业企业的增值税应用更加简化,没有原材料和生产环节的抵扣过程。
然而,企业B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会购买到各种用于经营的商品和设备,如厨房设备、食材、餐具等。
对于这些用于经营的物资,企业B可以将购买时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这样一来,企业B减少了纳税额,提高了盈利水平。
案例三:跨境电商平台的增值税征收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跨境电商平台成为了各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跨境电商中,涉及到境内企业与境外平台之间的交易,增值税的征收方式较为复杂。
以某跨境电商平台(企业C)为例,平台上的境内企业可以通过该平台向境外消费者销售商品。
根据相关规定,境内企业需要向平台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平台服务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个案例让你更懂建筑业营改增
1、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50×17%=8.5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8.5=13.5万元
2、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工程项目(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5月30日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企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方式,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1+3%)×3%=6.47万元
3、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A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率17%。
同月3日承接B工程项目,5月31日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111万元,B项目工程成本为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万元,税率17%。
对两个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均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如果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没有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则在纳税申报时无需分项目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分别汇总每月各项目可确认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汇总销项税额减去汇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1%)×11%=33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50+60)×17%=18.7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33-18.7=14.3万元
4、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按发包方要求为所提供的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200万元,税额22万元。
(或5月30日与发包方、监理方共同验工计价,确认工程收入为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
发包方于6月5日支付了222万工程款。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增值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先开具发票,此3个条件采用孰先原则,只要满足一个,即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50×17%=8.5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8.5=13.5万元
5、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
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
当月该项目甲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万元;乙公司就其分包建筑服务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票,发票注明的税额4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其分包出去的工程应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据以抵扣。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8+4=12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12=10万元
6、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4月10日),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
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
5月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50)/(1+3%)×3%=5.01万元
7、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
甲建筑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1+3%)×3%=6.47万元
8、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X县。
2016年5月1日到Y县承接A 工程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
当月该项目甲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万元;5月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乙公司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票,税额4.95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8+4.95=12.95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12.95=9.05万元
在Y县预缴增值税为(222-50)/(1+11%)×2%=3.1万元
在X县全额申报,扣除预缴增值税后应缴纳9.05-3.1=5.95万元
9、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X县。
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到Y县承接A工程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
当月该项目甲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万元;5月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乙公司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发票,税额4.95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如何缴纳增值税?答: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50)/(1+3%)×3%=5.01万元
在Y县预缴增值税为5.01万元
在X县全额申报,扣除预缴增值税后无需纳税5.01-5.01=0万元
10、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X县。
2016年5月1日到Y县承接A工程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
5月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
甲建筑公司5月需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50)/(1+3%)×3%=5.01万元
在Y县预缴增值税为5.01万元
在X县全额申报,扣除预缴增值税后无需纳税5.01-5.0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