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集中,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
特别是在冬季采暖期间,天津市作为北方重要的工业基地和港口城市,其大气污染状况更是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健康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天津市特制定了一套详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预案明确了重污染天气的定义和级别划分。
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的不同,将重污染天气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严重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应急措施。
这样的划分有助于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更为精准有效的应对策略。
预案规定了监测和预警机制。
天津市环保局将联合气象部门,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对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重污染天气即将来临或已经出现,立即启动预警系统,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信息,提醒市民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预案详细列出了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对于轻度污染,建议市民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应适当增加防护;中度污染时,除了加强个人防护外,还将限制部分工业企业的生产,减少机动车上路,暂停室外大型活动;当达到重度或严重污染时,将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包括停工、停课、停止所有非必要的户外作业,以及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临时性的限产或停产。
预案还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鼓励市民通过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等方式,积极参与到改善空气质量的行动中来。
同时,政府也将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预案提出了后续的评估与改进机制。
每次重污染天气过后,相关部门将对应急响应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背景中国正面临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其中空气污染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天津市作为一个重要的城市经济中心,也面临着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
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天津市制定了一套应急预案,以保护广大市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预警机制天津市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以尽早通知居民和相关机构,做好应对工作。
预警等级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对应不同的紧急程度和应对措施。
当污染指数达到预警值时,市民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等途径收到相关通知。
三、应急措施1.路网限行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天津市将立即实施道路限行措施。
根据车牌尾号限行和不同车型限行的原则,分时段、分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减少机动车排放。
同时,市政府将加强公共交通运力,增加公交车、地铁和出租车的运行频率和载客量。
2.工厂限产天津市在重污染天气下,将对工业企业进行严格的排污监测和控制。
工厂将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
相关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和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且定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3.外源性污染源管理天津市将对外源性污染源进行严格管理。
这些污染源包括建筑工地、露天焚烧、油车和扬尘等。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这些污染源的监管,提前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的排放。
4.居民保护市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市民的健康。
在重污染天气下,市政府将关闭公园、体育场馆和户外活动场所,减少市民的户外活动时间。
同时,市政府将提供免费口罩和空气净化器,确保市民的室内空气质量。
5.紧急救援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对居民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天津市将启动紧急救援计划。
相关部门将组织救援队伍,为受到污染影响的市民提供帮助,包括给予医疗救助、转移居民等。
四、评估和总结天津市将定期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同时,市政府还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重污染天气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引言天津市是中国北方的一座重要城市,工业发达,人口众多。
由于气候条件以及工业排放等因素的影响,天津市常常面临重污染天气的威胁。
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天津市政府制定了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保护公众健康和城市环境的安全。
2.目标和原则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目标是迅速、科学、有序地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减少对公众健康和城市环境的影响。
预案的实施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上;- 科学决策,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和专家意见;- 协同合作,加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公开透明,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警报和应对措施;- 根据情况调整,灵活应对不同程度的重污染天气。
3.预警和监测天津市将建立一套完善的重污染天气监测系统,包括大气污染物监测、气象监测和空气质量预报等。
当监测数据显示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程度,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级,分别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不同级别的预警将对应不同的应急措施。
当气象条件不断恶化,预警级别逐级升高时,政府将及时发布新的预警级别,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4.应急措施4.1 紧急行动级别划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将紧急行动划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四级为最低级别。
不同级别的紧急行动对应的措施将有所不同。
4.2 紧急行动级别对应的措施一级紧急行动- 启动城市停工停产计划,暂停大气污染物排放源;- 启动封闭式交通管理措施,减少道路交通产生的污染;- 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提醒市民减少户外活动,做好个人防护。
二级紧急行动- 实施错峰上下班措施,减少交通拥堵和排放;- 加强工业企业和施工单位的环境监管,并加大惩罚力度;- 鼓励市民减少使用燃煤取暖,推广清洁能源,如电采暖等;- 提高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医疗保障能力,做好相关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15•【字号】庆政办规〔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15日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预案体系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市应急指挥部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2.4专家组2.5预测预报组2.6各成员单位职责3预警3.1监测与会商3.2预警分级3.3预警发布3.4预警级别调整3.5预警解除4应急响应4.1总体要求4.2三级响应措施4.3二级响应措施4.4一级响应措施5信息报告和总结评估5.1信息报告5.2总结评估6保障措施6.1人力资源保障6.2通信与信息保障6.3经费保障6.4技术保障6.5制度保障7预案管理7.1预案宣传7.2预案培训7.3预案演练7.4预案备案7.5预案实施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主动预防、科学预警、指挥有序、处置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等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大庆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不适用于沙尘天气和臭氧污染。
1.4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市政府专项应急预案。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文(全文)

,启动应急预案。
03
特殊天气条件
在静风、逆温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下,即使AQI未达到重度
污染级别,也可根据专家评估和预测结果提前启动应急预案。
02 组织指挥体系
领导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
设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负 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03 预警与响应机制
预警分级标准
蓝色预警
预测空气质量指数( AQI)日均值(24小时 均值,下同)>200且未 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
黄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 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
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 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 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
,确保培训效果。
演练计划和组织实施
01
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演 练计划,明确演练目的 、时间、地点、参与人 员等要素。
02
演练前要做好充分准备 ,包括场地布置、物资 准备、人员组织等。
03
演练过程中要注重实效 ,按照预案要求进行操 作,确保演练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
04
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 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 善应急预案。
适用对象
预案适用于所有市民、企事业单位、 学校、医疗机构等。特别是敏感人群 ,如老年人、儿童、孕妇以及患有呼 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的人群。
预案启动条件
01
空气质量指数(AQI)
当AQI超过200,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时,启动应
急预案。
02
持续时间
重污染天气持续48小时以上,且预计未来48小时内无明显改善趋势时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一、背景介绍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环境中污染物浓度达到一定水平,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天气现象。
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突发情况,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二、演练目的本次演练旨在测试和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提高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措施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的危害。
三、演练内容1. 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地点:XX市XX区XX街道2. 演练流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准备- 演练开始前,由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调配和部署。
- 第二阶段:应急响应措施实施-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住手或者限制高污染物排放的生产活动;- 加强大气污染物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时掌握污染情况;- 启动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救援和医疗服务;- 发布重污染天气警示信息,提醒公众采取防护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 第三阶段:演练总结与评估- 演练结束后,由指挥部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总结和评估,包括演练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以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四、演练参预方1. 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演练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
2. 相关部门和单位:-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测重污染天气情况,提供数据支持。
-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
- 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交通资源,保障应急救援的畅通。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一)组织机构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副组长:质监站站长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二)主要职责1.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前言天津市作为我国的重要城市之一,面临着环境污染带来的挑战,其中重污染天气对市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较大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健康,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通过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对社会经济和市民生活的不利影响,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和监测,尽可能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
2、属地管理,区域统筹明确各区的责任,同时加强全市范围内的统筹协调,形成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合力。
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依靠科学的监测和预警体系,确保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做出响应。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各部门密切协作,同时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重污染天气的分级根据污染程度的不同,将重污染天气分为以下四级:1、四级(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三级(黄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二级(橙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3 天(72 小时)及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300,且未达到最高级别预警条件。
4、一级(红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4 天(96 小时)及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3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或预测 AQI 日均值达到 500。
四、应急响应措施(一)四级(蓝色)预警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提示通过媒体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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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XX市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1.3适用范围和条件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需要由市政府负责组织的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立足点,强化预防、预警工作,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物资、技术等各项保障和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污染危害。
(2)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各级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管理应急机构、力量等,统筹做好本区域的预警和响应工作,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3)加强预警,提前响应。
各级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气象、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分析、研判、预测出现重污染天气的有关情况,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控制污染态势。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各级政府(管委会)要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提高反应速度;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1.5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市直各有关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各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工作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气象局。
2.1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1)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宣传报道工作,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工作。
(3)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指挥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工作,并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情况。
(4)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制定监测预警实施方案,会同市气象局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机制,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向指挥部报告预警建议,并根据指挥部指令发布预警信息;制定重污染天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检查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
(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电力调度、保障实施方案,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市教育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
(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排污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制定全市通信信息类重污染天气预防、控制措施的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方案,并督导、协调电信运营企业落实。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机动车辆限行、限制大型集会、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
(9)市监察局会同市应急办、环保局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工作,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10)市财政局负责保障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所需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11)市建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和禁止城市违规露天焚烧、烧烤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
(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
(13)市农业局负责制定禁止农作物秸杆露天焚烧实施方案,并督导各地落实。
(14)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健康预防知识普及工作。
(15)市广电局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类重污染天气预防、控制措施的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
(16)市气象局负责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分析预报,配合市环保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工作,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根据指挥部指令做好重污染天气气象信息发布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监测与预警3.1监测3.11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要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分析研判气象要素与污染成分聚合态势,向指挥部建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3.12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13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外、有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3.21预警分级。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预警颜色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Ⅳ级预警(蓝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以内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时。
(2)Ⅲ级预警(黄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时。
(3)Ⅱ级预警(橙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严重污染,AQI日均值大于300的天气时。
(4)Ⅰ级预警(红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1天及以上极重污染,AQI日均值达到或大于500的天气时。
3.2.2预警条件。
(1)当各县区达到上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时,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要启动本级相应级别预警程序。
(2)当全市2个及以上区域相邻的县区同时达到Ⅱ级或Ⅰ级预警条件时,指挥部要启动该级别的市级预警程序。
3.2.3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当达到市级预警条件时,市环保局要与市气象局进行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要素分析研判,拟制预警信息专报,向指挥部报告。
经指挥部批准后,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众和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发布预警信息时,要将未来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及平均值、AQI范围及平均值予以说明。
市环保局要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要全力配合。
3.2.4预警的调整与解除。
AQI达不到相应级别时,要根据预警分级对预警级别进行相应调整或及时解除预警。
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及程序相同。
4、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要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
当市级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按照市级指挥协调、区域内县区具体实施的原则,加强纵向和横向联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并控制重污染天气。
4.1分级响应4.1.1当发布Ⅳ级预警时,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4.1.2当发布Ⅲ级预警时,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1.3当发布Ⅱ级预警时,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1.4当发布Ⅰ级预警时,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4.2.1 Ⅳ级响应程序。
Ⅳ级响应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组织、协调负责宣传报道、医疗卫生的部门和新闻单位执行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方案。
4.2.2 Ⅲ级响应程序。
Ⅲ级响应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1)执行本级应急预案。
(2)实行24小时值守。
(3)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督导落实具体响应措施。
(4)事发地政府(管委会)每日汇总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导,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2.3 Ⅱ级响应程序。
Ⅱ级响应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实施:(1)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本部门相应级别实施方案,实行24小时值守。
根据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派出本部门现场督导组,督导事发地落实响应措施。
(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每日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连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落实响应措施情况一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2.4 Ⅰ级响应程序。
Ⅰ级响应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实施:(1)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协调会,成立现场指挥组,进一步明确职责,部署任务,进驻事发地进行现场指挥。
(2)现场指挥组召集有关部门人员、专家,分析研究事发区域重污染天气成因,以及事发区域与周边相邻区域之间可能造成的相互影响,提出更加具体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3)经指挥部同意,现场指挥组向各成员单位、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和周边相邻区域政府下达指令。
(4)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督导事发地落实现场指挥组下达的各项任务指令。
(5)现场指挥组每日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响应措施4.3.1 Ⅳ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事发地宣传、广电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信公司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事发地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