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系统知识汇总贴1
提单系统知识

1. 提单的正面内容通常,提单正面都记载了有关货物和货物运输的事项。
这些事项有的是有关提单的国内立法或国际公约规定的,作为运输合同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果漏记或错记,就可能影响提单的证明效力;有的则属于为了满足运输业务需要而由承运代自行决定,或经承运人与托运人协议,认定应该在提单正面记载的事项。
前者称为必要记载事项,后者称为任意记载事项。
1) 记载事项各国关于提单的法规都对提单的必要记载事项作出规定,虽然有简有繁,但是,从提单的法律效力和业务需要考虑,各国对提单的必要记载事项规定是基本相同的。
我国海商法第73条第1款规定,提单内容,包括下列各项:①关于货物的描述: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②关于当事人: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③关于运输事项:船舶名称和国籍、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卸货港和运输路线、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受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④关于提单的签发: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承运人、船长或者其代理人的签字。
⑤关于运费和其他应付给承运人的费用的记载。
在以上各项中,除了在内陆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时的船舶名称、签发海运提单时的接受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以及关于运费的支付等三项可以缺少外,其他都是不可缺少的。
一般地,关于提单的签发和其他应付给承运人的费用等几项记载由承运人填写,其他都由托运人。
除上述各必要记载的事项外,如承运人与托运人协议,同意将货物装于舱面;或约定承运人在目的港交付货物的日期;或同意提高承运人的责任限额;或同意扩大承运人的责任;或同意放弃承运人的某些免责;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事项等,都应在提单正面载明。
提单的正面内容还可有一些以打印、手写或印章形式记载的事项。
一些是属于承运人因业务需要而记载于提单正面的事项,如航次顺号,船长姓名,运费支付的时间、地点、汇率、提单编号及通知人等。
一些是属于区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责任而记载的事项,如关于数量争议的批注;一些是属于为减轻或免除承运人责任而加注的内容,如为了扩大或强调提单上已印妥的免责事项,对于一些易于受损的特种货物,承运人在提单上加盖的以对此种损坏免责为内容的印章等。
提单知识点总结

提单知识点总结提单是国际商业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它是货物交付的凭证同时也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
提单的正确使用对于货物的顺利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提单的定义、种类、作用、填写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术语解释等方面进行总结。
一、提单的定义提单(Bill of Lading)是指在海上运输货物时,海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一种凭证,用以证明托运人与承运人(船东)之间已经建立了一份运输合同。
提单是运输合同的基础文件,同时也是托运人、船东和收货人之间货物运输、交付及货权转移的证明书。
二、提单的种类1. 全套提单:全套提单是指承运人(船东)签发了所有货物的提单,集装箱货物通常使用全套提单。
2. 分拆提单:分拆提单是指每个集装箱的提单分别单独签发,收货人需要所有提单才能取得全部货物。
三、提单的作用1. 起运凭证:提单是证明货物已经交付给承运人,开始运输的凭证。
2. 收货凭证:提单也是证明收货人有权取得货物的凭证。
3. 所有权凭证:提单是证明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凭证。
4. 结汇凭证:提单是提交外汇结算的必备证明文件。
四、提单的填写注意事项1. 船名航次:提单上需填写货物所在船舶的名称及航次,以便收货人了解货物的具体位置。
2. 装货港和卸货港:提单上需填写货物的装货港和卸货港,以便收货人和处理货物的相关流程。
3. 提货人、收货人与通知人:提单上需填写清楚提货人、收货人和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4. 货物描述:提单上需对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体积、重量等进行描述。
5. 运费付款方式:提单上需明确填写运费的支付方式。
五、提单的术语解释1. 船舶提单:由船东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载义货物交由船东承运。
2. 面单提单:提单上只有收货人,没有通知人,主要用于银行提货。
3. 自备提单:由托运人自备并填写的提单,一般不被船东所接受,通常用于内河运输。
4. 换证提单:载明"原证丢失"或"损坏作废"并表明货物实际情况的提单。
外贸提单重要知识点总结

外贸提单重要知识点总结一、提单的定义和种类1. 提单的定义提单(Bill of Lading)是货运单据的一种,是船公司或船东签发给托运人或收货人的一种货物装船凭证。
它是一种货运单据,用以证明交货、收货和装运的货物数量和品质,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
2. 提单的种类提单主要分为海运提单和陆运提单两种。
海运提单又可分为全套提单(Full Set of Bill of Lading)、空白提单(Clean Bill of Lading)和残损提单(Foul Bill of Lading)等类型。
陆运提单主要包括拖车提单(Truck Bill of Lading)和铁路提单(Railway Bill of Lading)等。
二、提单的功能和作用1. 提单的功能提单具有证明货物装船、承运人接收货物、货物运抵目的地等功能,具有货款支付的依据,还能作为抵押贷款的担保凭证。
2. 提单的作用a. 提单作为货权凭证:提单是货物的所有权证明,持有提单的人可以对货物进行指示性提货和转让。
b. 提单作为货物交付凭证:提单上载明的货物数量和品质,是买卖双方确定货物实际到达数量和品质的主要凭证。
c. 提单作为货款支付凭证:提单是放货的前提条件,货物到港后需凭提单交单放货,提单就成了付款的凭据。
三、提单的填发注意事项1. 标明货物名称和数量:提单上应该清楚标明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品质,确保提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填写收发货人信息:提单上的发货人和收货人信息要准确填写,以确保货物能准确送达目的地。
3. 注明装运港口和目的港口:提单上必须标注出货物的装运港口和目的港口,以确保货物能准确运输到达目的地。
四、提单的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1. 常见的提单问题a. 造假提单:即提单不真实,可能货物并未装船,或者货物数量、品质与事实不符。
b. 失踪提单:货物装船后提单丢失,收货人无法提货。
c. 弄丢提单:提单丢失后需重新办理,增加了货物交割的难度和时间成本。
提单知识

INR INSIDE RESIDENCEHCC HCCACC ACCESSORY CHARGE 附加费AFC AIR FREIGHT CHARGE 空运费APC AIRPORT CHARGE 机场费用APF APPRAISAL FEE 鉴定费API ANIMAL & PLANT INSP. FEE 动植检费ATC AIR WAYBILL TRANSFER CHARGE 调单费AWC AIR WAYBILL CHARGE 运单费BBC BREAK BULK CHARGE 分拨费BTF BONDED TRUCK FEE 监管车费CAC CARGO AGENT CHARGE 代理费CAF CARTAGE FEE 卡车费CCC CERTIFICATE CHANGED 换证费CCG COLLECT CHARGE DUE AGENT 到付佣金CDA CC&DC DUE TO AGENT 代理清关送货CEF CUSTOMS ENROL FEE 海关注册费CFS COLLECT FROM SHIPPER 实收客户CIF COMMODITY INSPECTION FEE 商检费CLC CONTAINER LOADING CHARGE 装箱,板费CMC CARGO MOVING CHARGE 搬运费CMF CONSIGNEE MODIFIED FEE 更改收货人COF COURIER FEE 邮递费用COMM COMMISION 回佣CSC CUSTOMS CLEARANCS CHARGE 清关费CSI CUSTOMS SECURITY INSPECTION CHARGE 海关安检CTC CUSTOMS TRANSMIT CHARGE 转关费CUS CUSTOMS CHARGE 报关费DDC DOOR TO DOOR CHARGES 门到门费用DDF DELAYED DECLARATION FEE 滞报金DEF DELIVERY FEE 送货费DFA DELIVERY FEE DUE AGENT 代理送货费DGD SHIPPER DECLARED FOR DANGEROUS GOODS 危品申报费DIC DESTINATION IMPORT CHARGE 目的港进口费DMF DEST.MODIFIED FEE 更改目的港DOC DOCUMENTATION CHARGE 文件费DOF DRAW OUT FEE 掏货费DRC DOMESTIC REGISTION CHARGE 备案费DSC DISCOUNT CHARGE 折扣ECC EXPORT CUSTOMS CHARGE 出口报关费ERD ERD 汇率差EXC EXPRESS CHARGE 快递费FAC FAX CHARGE 电传费FKC FORKLIFT CHARGE 叉车费FRC FROZEN CHARGE 冷冻费FUC FUMIGATING CHARGE 熏蒸费HAC HAWB CHARGE 分单费HDC HANDLING CHARGE 操作费HQF HEALTH & QUARANTINE CHARGE 卫检费ICC IMPORT CUSTOMS CHARGE 进口报关费IDF INSPECTION DECLARE FEE 报验费INC INSURANCE CHARGE 保险费ISC INLAND SERVICE CHARGE 国内服务费ITC INLAND TRANSPORTATION CHARGE 国内运输费LAC LIVE ANIMALS QUARANTINE CHARGE 活动物检验费LCC LAND-CARRAGE CHARGE 陆运费LFC LINK FORCE CARGO LTD 香港代理LUF LOADING & UNLOADING FEE 卸装费MHD MASTER/HOUSE DIFFERENCE 主分差MYC FUEL SURCHARGE 燃油附加费OSC OVERSEAS SERVICE CHARGE 国外服务费OTC OTHER CHARGE 其它费用PAC PACKAGING CHARGE 包装费PBC CHARGE PAY BACK TO CUSTOMER 应退客户PFC PROCEDURE FEE DUE CUSTOM 海关制单验货PMC PMC 到港服务费PMR PMR 制签费PMY PMY 燃油附加费PRF PROCEDURE FEE 手续费PRS PROFIT SHARE 代理费PUC PICK UP CHARGE 提货费QUC QUARANTINE CHARGE 检疫费REF REGISTER FEE 注册费SCA SERVICE CHARGE DUE AGENT 代理服务费SCC SPECIAL CARGO CHARGE 特货费SEC SECURITY CHARGE 安全附加费SEC SECURITY CHARGE 安全费SFC SURFACE CHARGE 地面运输费SMC SHIPPER MODIFIED CHARGE 更改发货人SOF SHUTOUT FEE 退关费SSC SPECIAL SERVICE CHARGE 特殊服务费STC STORAGE CHARGE 仓储费SVC SERVICE CHARGE 服务费TCE TEMPORTARY CUSTOM ENTRENCE CHARGE 临时号费用TMC TERMINAL CHARGE 终点站费TRC TRANSIT CHARGE 转运费TTC TOTAL COLLECT 到付总额TTF TOTAL FREIGHT 总计运费TTS TOTAL CHARGES 应付运费WCUS WEEKDY CUSTOMS ON WEEKED 周末加急报关费WEC WAREHOUSE-ENTRY CHARGE 入库费Z FUEL SURCHARGE 燃油附加费AWB格式及要求AWB查询网站 / Ocean B/L 船公司查询网站 /link/一般货物即除特殊物品外的货物。
提单基本知识

提单基本知识提单是受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已经接受货物,并把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保证把货物交给指示收货人而签发给托运人(收货人)的凭证。
注意:货权凭证,即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提单在背书情况下可以转让。
一、提单属性种类:1、船东提单(承运人)。
即拥有船只的公司。
一般有“CARRY”、佳联,顺景,丰达、及香港船公司P&O、MARSK、RCL、WANHAI、SINOKOEA等2、货运代理提单(非承运人)。
即租船或代理承运人签发,俗称“HOUSE-B/L”,货运代理两种角色:对托运人是承运人,负责从起运港口到最终目的港口的全程运输;而对实际承运人又是托运人,把运输责任转到承运人的角色。
梧州远洋运输签发的提单大部分是“HOUSE-B/L”二、一般特殊提单种类:1、倒签提单。
实际装船日期比签发提单日期要迟,意思是把装船日期前倒。
2、预借提单。
实际装船日期比签发提单日期要早,意思是把装船日期往后推,货没报关或已报关没装船,就要提单。
以上两种是常见的,从法律上讲,是托运人和承运人对收货人的欺诈,法律不支持。
三、提单放货1、正本提单放货。
有了正本提单,船公司在当地海关等国境口岸监管部门允许条件下,无条件放货给收货人。
所称有了正本提单而目的港扣货是法律不支持的。
2、电报放货。
按照起运港的船公司的电报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通知目的港代理人凭通知内容放货给收货人的方式。
通讯工具的发达,给船公司放货提供了方便。
此种情况,在目的港扣货提供了方便。
这种俗称:扣货待通知。
四、提单管理1、所有提单在托运单要求下作稿与托运人核对。
核对好的提单必须有托运人确认和同意,再把打印好的正本提单要负责人签发。
归档是要把正本提单复印。
2、电放提单在托运但要求下作稿与托运人核对。
核对好的饿提单必须有托运人确认和同意。
是否正常作电放??或待通知方办电放??要求作电放时由负责人书面同意。
归档时要把提单复印。
提单总归纳笔记

Hale Waihona Puke 船名、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装运港和卸货港、货物名称、 标记、包装、数量、重量等 运费及支付方式、提单签发时间和地点和份数、承运人签字
提单的种类
提单收货人抬头的分类
运费支付时间划分 一、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内容船名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装运港和卸货港货物名称标记包装数量重量等运费及支付方式提单签发时间和地点和份数承运人签字提单的种类特殊提单一正本提单originalbl一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prepaidbl1预借提单由同一船舶将货物从起运港直接运抵目的港卸货所签发的提单预借提单指货物尚未装船或装船完毕之前船长预先一式三份效力相同可独立使用一份提货后其他都失效
提单的总归纳笔记
含义 作用 海运提单 内容 简称提单(B/L),是一种用于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 付货物的单据。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的证明;2、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 3、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提货的权利;
托运人填写的内容 承运人填写的内容
抬头、空白背书”。
的;而预借提单是在货物尚未装或没有装船完毕的情况 B/ to collect B/L;Payable at 下签发的。 二者的相同之处:都是在 二者的相同之处 destination) destination) 托运人的请求下,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至信用证规定的 装船日期。这两种行为都具有违法性。
备注:提货单(Delivery Order)。提货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 ① 错过交单日的过期提单。② 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 备注 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过期提单
提单知识

必看的提单知识必看的提单知识。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有关规定(Aet.23)及银行审单标准,单式海运或港对港提单的正确缮制有如下要求:一、整套正本提单注有张数。
是否按信用证条款交呈。
二、提单正面是否打明承运人(CARRIER)的全名及“承运人(CARRIER)”一词以表明其身份。
三、如提单正面已作如上表示,在承运人自己签署提单时,签署处毋须再打明承运人一词及其全名。
举例:如提单正面已打明(或印明)承运人全名为XYZ LINE及“CARRIER”一词以示明其身份,在提单签署处(一般在提单的右下角)经由XYZ LINE及其负责人签章即可。
如提单正面未作如(二)表示;且由运输行(FORWARDER)签署提单时,则在签署处必须打明签署人的身份。
如:ABC FORWARDING CO as agents for XYZ LINE, the carrier或ABC FORWARDING Co on behalf of XYZ LINE the carrier。
如提单正面已作如(二)表示,但由运输行(FORWARDER)签署提单时,则在签署处必须打明签署人的身份,如ABC FORWARDING CO as agents for the carrier或as agents for/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四、提单有印就“已装船”(“Shipp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on board…”)字样的,毋须加“装船批注”(“On board notation”);也有印就“收妥待运”(“Receiv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for shipment…”)字样的则必须再加“装船批注”并加上装船日期。
五、提单印有“intended vessel”、“intended port of loading”、“intended port of discharge”及/或其他“intended…”等不肯定的描述字样者,则必须加注“装船批注”,其中须把实际装货的船名,装货港口,卸货港口等项目打明,即使和预期(intended)的船名和装卸港口并无变动,也需重复打出。
提单及提单业务知识

顺签提单(Post-date B/L) ——指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
,以晚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 提单。
路漫漫其悠远
其他特殊提单
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 并提单(Omnibus B/L) 分提单(Separate B/L) 交换提单(Switch B/L) 交接提单(Memo B/L) 过期提单(Stale B/L)
理使船舶适航方面所负责任的条款均属无效 ➢ 如果船舶适航,驾驶或管理船舶过失所导致的货物
灭失或损坏,船东或他的代理人免责; ➢ 因天灾、海上救助等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货物灭失或
损坏,船东可免责; ➢ 船东或船长或代理人有义务签发提单,并注明货物
的详细情况,并成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
路漫漫其悠远
✓ 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 承运人责任期间、承运人免责、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
提单及提单业务知识
路漫漫其悠远
2020/3/23
第一节 提单的概念
一、提单的定义 —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
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 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 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 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 交付货物的保证。
——是指货物装船时,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对提单上 所记载的“外表状况明显良好”(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没有作相反的批注,或其他有碍 结汇的词句或批注的提单。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
——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了有感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 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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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系统知识汇总贴提单系统知识一一、提单的基本知识1.提单的定义与关系人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或简称为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国际结算中的一种最重要的单据。
《汉堡规则》给提单下的定义是:Bill of lading, means a document which evidences a contract of carriage by sea and the taking over or loading of the goods by the carrier, and by which the carrier undertakes to deliver the goods against surrender of the document. A provision in the document that the goods are to be delivered to the order of the document. A provision in the document that the goods are to be delivered to the order of a named person, or to order, or to bearer, constitutes such an undertaking.《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提单的主要关系人是签订运输合同的双方:托运人和承运人。
托运人即货方,承运人即船方。
其他关系人有收货人和被通知人等。
收货人通常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被通知人是承运人为了方便货主提货的通知对象,可能不是与货权有关的当事人。
如果提单发生转让,则会出现受让人、持有人等提单关系人。
2.提单的功能提单具有以下三项主要功能: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对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
不仅对于已装船货物,承运人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船,只要货物已在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
所以,提单一经承运人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船舶或已确认接管。
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还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即货物装船的时间。
本来,签发提单时,只要能证明已收到货物和货物的状况即可,并不一定要求已将货物装船。
但是,将货物装船象征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于是装船时间也就意味着卖方的交货时间。
而按时交货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因此,用提单来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
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以提单相交换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出于善意,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
而且,除非在提单中指明,提单可以不经承运人的同意而转让给第三者,提单的转移就意味着物权的转移,连续背书可以连续转让。
提单的合法受让人或提单持有人就是提单上所记载货物的合法持有人。
提单所代表的物权可以随提单的转移而转移,提单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着提单的转移而转移。
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或灭失,也因货物的风险已随提单的转移而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只能由买方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提单上印就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且提单也是法律承认的处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依据,因而常被人们认为提单本身就是运输合同。
但是按照严格的法律概念,提单并不具备经济合同应具有的基本条件:它不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约束承托双方的提单条款是承运人单方拟定的;它履行在前,而签发在后,早在签发提单之前,承运人就开始接受托运人托运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有关货物运输的各项工作。
所以,与其说提单本身就是运输合同,还不如说提单只是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更为合理。
如果在提单签发之前,承托双方之间已存在运输合同,则不论提单条款如何规定,双方都应按原先签订的合同约定行事;但如果事先没有任何约定,托运人接受提单时又未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提单就被视为合同本身。
虽然由于海洋运输的特点,决定了托运人并没在提单上签字,但因提单毕竟不同于一般合同,所以不论提单持有人是否在提单上签字,提单条款对他们都具有约束力。
3.提单的流通性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转让的方式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
但提单的流通性小于汇票的流通性。
其主要表现为,提单的受让人不像汇票的正当持票人那样享有优于前手背书人的权利。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用欺诈手段取得一份可转让的提单,并把它背书转让给一个善意的、支付了价金的受让人,则该受让人不能因此而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不能以此对抗真正的所有人。
相反,如果在汇票流通过程中发生这种情况,则汇票的善意受让人的权利仍将受到保障,他仍有权享受汇票上的一切权利。
鉴于这种区别,有的法学者认为提单只具有“准可转让性”Quasi-negotiable。
4.提单的签发有权签发提单的人有承运人及其代理、船长及其代理、船主及其代理。
代理人签署时必须注明其代理身份和被代理方的名称及身份。
签署提单的凭证是大副收据,签发提单的日期应该是货物被装船后大副签发收据的日期。
提单有正本和副本之分。
正本提单一般签发一式两份或三份,这是为了防止提单流通过程中万一遗失时,可以应用另一份正本。
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其中一份提货后,其余各份均告失效。
副本提单承运人不签署,份数根据托运人和船方的实际需要而定。
副本提单只用于日常业务,不具备法律效力。
5.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由于提单的利害关系人常分属于不同国籍,提单的签发地或起运港和目的港又分处于不同的国家,而提单又是由各船公司根据本国有关法规定自行制定的,其格式、内容和词句并不完全相同,一旦发生争议或涉及诉讼,就会产生提单的法律效力和适用法规的问题,因此,统一各国有关提单的法规,一直是各国追求的目标。
当前已经生效,在统一各国有关提单的法规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或有关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有三个:海牙规则Hague Rules海牙规则的全称是《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 of Lading,1924年8月25日由26个国家在布鲁塞尔签订,1931年6月2日生效。
公约草案是1921年在海牙通过,因此定名为海牙规则。
包括欧美许多国家在内的50多个国家都先后加入了这个公约。
1936年,美国政府以这一公约作为国内立法的基础制定了1936年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
海牙规则使得海上货物运输中有关提单的法律得以统一,在促进海运事业发展,推动国际贸易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最重要的和目前仍被普遍使用的国际公约,我国于1981年承认该公约。
海牙规则的特点是较多的维护了承运人的利益,在风险分担上很不均衡,因而引起了作为主要货主国的第三世界国家的不满,纷纷要求修改海牙规则,建立航运新秩序。
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强烈要求下,修改海牙规则的意见已为北欧国家和英国等航运发达国家所接受,但他们认为不能急于求成,以免引起混乱,主张折衷各方意见,只对海牙规则中明显不合理或不明确的条款作局部的修订和补充,维斯比规则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所以维斯比规则也称为海牙-维斯比规则Hague-Visby Rules,它的全称是《关于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订书》Protocol to Amend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 of Lading,或简称为“1968年布鲁塞尔议订书”The 1968 Brussels Protocol,1968年2月23日在布鲁塞尔通过,于1977年6月生效。
目前已有英、法、丹麦、挪威、新加坡、瑞典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这一公约。
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汉堡规则是《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f the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1978,1976年由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草拟,1978年经联合国在汉堡主持召开有71个国家参加的全权代表会议上审议通过。
汉堡规则可以说是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反复斗争下,经过各国代表多次磋商,并在某些方面作出妥协后通过的。
汉堡规则全面修改了海牙规则,其内容在较大程度上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保护了货方的利益,代表了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意愿,这个公约已于1992年生效。
但因签字国为埃及,尼日利亚等非主要航运货运国,因此目前汉堡规则对国际海运业影响不是很大。
提单系统知识二二、提单的内容1. 提单的正面内容通常,提单正面都记载了有关货物和货物运输的事项。
这些事项有的是有关提单的国内立法或国际公约规定的,作为运输合同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果漏记或错记,就可能影响提单的证明效力;有的则属于为了满足运输业务需要而由承运代自行决定,或经承运人与托运人协议,认定应该在提单正面记载的事项。
前者称为必要记载事项,后者称为任意记载事项。
1) 记载事项各国关于提单的法规都对提单的必要记载事项作出规定,虽然有简有繁,但是,从提单的法律效力和业务需要考虑,各国对提单的必要记载事项规定是基本相同的。
我国海商法第73条第1款规定,提单内容,包括下列各项:①关于货物的描述: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②关于当事人: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③关于运输事项:船舶名称和国籍、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卸货港和运输路线、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受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④关于提单的签发: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承运人、船长或者其代理人的签字。
⑤关于运费和其他应付给承运人的费用的记载。
在以上各项中,除了在内陆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时的船舶名称、签发海运提单时的接受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以及关于运费的支付等三项可以缺少外,其他都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