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低保维稳情况汇报

低保维稳情况汇报
近期,我市低保维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下面
我将对低保维稳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对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确保了低保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通过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收入状况、生活困难程度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我们及时发现了一些违规领取低保金的情况,并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保障了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低保对象的帮扶和管理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的低保对象档
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低保对象的信息,确保了帮扶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低保对象的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政策和权益,提高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另外,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就业扶贫和技能培训工作,帮助低保对象提升就业能
力和技能水平,增加收入来源,实现脱贫致富。
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我们帮助了一大批低保对象实现了自我增值和自我发展,有效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低保维稳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部分低保对象存在信息不真实、骗取低保金的情况,这需要我们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审核和监管,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程序,防止低保金的滥用和浪费。
另一方面,一些低保对象的生活困难依然较大,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帮扶政策和措施,加大对他们的帮扶力度,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我市低保维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我
们将继续加大对低保维稳工作的投入和力度,全面提升低保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低保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低保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篇一: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近几年来,唐山市县民政局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低保工作流程,提高保障标准和覆盖率,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低保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近期该局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思路和建议。
一、城乡低保基本情况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从20年1月起该县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5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3550元/年。
截至20年底,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990户、1673人,城镇低保覆盖率为2.23;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448户、15873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5。
20年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87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资金699万元,月人均补差349元;农村低保资金3177万元,年人均补差 201元。
20年1月,有城镇低保对象953户、1548人,已发放城镇低保资金54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7275户、15297人,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54万元。
城乡低保对象主要分六类,一是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病、重残、家庭其他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可能有较大变化,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三是因年老体弱,子女无赡养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四是夫妻双方均为重病或重残,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子女未成年的家庭;五是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城镇家庭;六是重残人员超过18周岁,无家庭或无子女靠父母及其他亲属供养的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前四类为“按户施保”,后两类为“按人施保”。
在运行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阳光低保”制度。
20年12月,经县政府同意,政府办印发了《县推行城乡阳光低保实施办法》,从20年1月开始实行,从申请受理、调查初审、阳光听证、公示、审批等五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三级审核”(村初审、镇审核、县审批)和“三榜公示”(村初审后公示、听证后公示、县审批后公示)制度,建立了“审批督导在县、初审把关在镇(街道)、民主评议在村(居)”的责任体系。
低保复核调研报告

低保复核调研报告低保复核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低保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救助制度,在帮助贫困人口渡过难关、保障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不平衡的问题逐渐突显,低保复核工作也面临一系列挑战。
为了深入了解低保复核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进行了一次低保复核调研。
二、调研目的1.了解低保复核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标准;2.探讨低保复核中可能存在的问题;3.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三、调研方法1.文献资料调研: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和报道,了解低保制度在各地的实施情况;2.访谈调研:选择了三个城市的不同区域,共进行了20次低保复核相关人员的访谈;3.问卷调查:通过网络方式向低保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70份。
四、调研结果1.低保复核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各地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缺乏统一的标准;2.低保复核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员不足、复核流程繁琐等;3.低保复核的透明度不高,部分地区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4.低保复核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腐败风险,如乱收费、虚报等。
五、问题分析低保复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体制机制不完善: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操作流程,导致低保复核工作不够严密和规范;2.资源有限:部分地区低保复核人员不足,导致复核的覆盖面较窄;3.信息不对称:低保对象对复核标准和流程了解不足,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问题;4.监督不到位:低保复核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纪律处罚机制。
六、改进建议1.建立统一的低保复核标准和操作流程,提高工作的严密性和规范性;2.加大对低保复核工作的投入,增加复核人员的数量,提高覆盖面;3.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对复核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度;4.加强对低保复核工作的监督,建立纪律处罚机制,压实责任;5.提高低保复核的透明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保护低保对象的权益;6.加强对低保复核工作的技术支持,推动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七、总结低保复核是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一环,但目前在操作流程、标准不统一、资源有限、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低保金 督查情况汇报

低保金督查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我对低保金督查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督查工作
开展以来,我们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督查任务,确保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首先,我们对各项低保金发放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和了解,确保了解政策的具
体内容和要求。
同时,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到低保金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下一步的督查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其次,我们对低保金发放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了解,深入到各个基
层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
通过与受益群众的交流和沟通,我们了解到了一些低保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发放标准不一、程序不规范等情况,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低保金的发放效率和公平性。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立即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和规范,加强了对低保
金发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低保金发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受益群众对低保金政策的了解和认识,确保了低保金的发放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最后,我们还对低保金发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和检查,确保了低保金的发
放工作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了低保金的发放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我们还对低保金发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分析,为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对低保金的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
不足,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低保金发放工作的督查和管理,确保低保金的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谨此汇报。
此致。
敬礼。
低保调研报告范文4篇

低保调研报告范文4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从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惠及广大百姓的民生工程。
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把惠及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实事办好,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难,加快脱贫奔小康这一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专班对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现状**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一)起步探索阶段。
XX年,**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截止XX年上半年,全县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为2214户、5131人,占农村人口的2.7%。
人年均救助标准120元。
这一阶段由于救助标准偏低,救助面过窄,致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没有得到有效改1/ 38善,其社会效果不太明显。
(二)过渡阶段。
XX年,省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构建和谐湖北,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出台了《**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重新分类评定审批过渡为农村低保,截至XX年上半年,评定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392户、5860人,占农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0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74元。
其中:一类对象283户、31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类对象1041户、2613人,占保障人数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类对象1068户、2928人,占保障人数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
这一阶段由于保障标准提高,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社会效果逐渐显现。
低保困难群众工作总结报告

低保困难群众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帮助低保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为了更好地总结和评估这项工作的成绩和不足,我们进行了一次低保困难群众工作的总结报告。
首先,我们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
在这一年里,政府加大了对低保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的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帮助他们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
同时,各级政府还加强了对低保困难群众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帮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其次,我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在帮扶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地区和部门对低保困难群众的关注度不够,导致他们在生活上仍然面临很大的困难。
同时,一些低保对象的资格审核和发放流程不够规范,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腐败现象。
最后,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首先,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对低保困难群众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低保政策和帮扶措施。
其次,我们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对象的资格审核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帮扶政策的公平和公正。
总的来说,低保困难群众工作总结报告显示了政府在帮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们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更好地帮助低保困难群众改善生活条件,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低保情况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

低保情况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低保情况调研报告1县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有效保障和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对缓和社会矛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随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深化,出现了诸多问题,充分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完善某某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一、工作现状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凡是持有某某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属某某县认定的特困户(年人均收入在670元以下)和贫困户(年人均收入在670元-1067元)均纳入保障范畴。
目前,某某县农村标准是特困户每人每月80元;贫困户每人每月65元,保障标准既体现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
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参照城市低保基础上,坚持动态管理下的相对稳定,即一年一调整,特殊情况可半年一调整(残疾人、长期患大病、失去劳动能力的可一年不变)。
自2022年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全县农牧民收益农村低保资金达到3500万元;对低保户各类助学、建房、节日慰问、大病救助等配套资金达到1000余万元。
通过农村低保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体基本利益,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了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难以确定。
一是家庭成员界定困难,部分家庭把家中的老人从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成为独居老人,从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赡养义务,甚至把老人赡养义务推向社会,造成新的困难群体。
二是收入界定存在一定困难,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油葵、牲畜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在价值转化过程中,收入难以货币化,存在较大随意性。
三是家庭成员中有经济来源的,如外出打工人员有收入,但不愿意提供单位出示劳动报酬证明或以各种理由少报、漏报、瞒报收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四是有意隐藏隐型收入,如房屋出租、遗产赠予、家产继承、外地务工收入等都无法核实和统计。
城乡低保提标调研报告

城乡低保提标调研报告城乡低保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乡低保标准的提高成为必然趋势,本次调研旨在研究城乡低保提标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必要性1. 经济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物价不断上涨,生活成本逐渐增加。
低保标准的提高可以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生活需求。
2. 保障功能:提高低保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3. 调动积极性:低保制度的提高可以激发困难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帮助其摆脱困境。
二、可行性1. 财政支持:政府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来支持低保制度的提高。
鉴于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可以逐步实施差别化的提标政策,即在城市地区提高幅度更大,在农村地区提高幅度适度。
2. 优化管理:提高低保标准要与优化管理相结合,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审核和监管,确保资源优先用于真正需要的人群身上,避免浪费和滥用。
三、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1. 资金压力:提高低保标准会增加财政负担,如何调配有限的资金成为一个挑战。
可以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税收收入等方式来缓解财政压力。
2. 区域差异:城乡发展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的低保对象和生活成本存在差异,如何在提高低保标准时合理考虑区域差异,是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3. 滥用问题:低保制度的提高可能会导致滥用现象的增加。
应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审核和监管,建立健全的考评机制,严厉打击滥用低保的行为。
总之,城乡低保提标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通过加大财力支持和优化管理,可以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资金压力、区域差异和滥用等问题,才能实现低保制度的有效落地。
只有不断完善城乡低保提标政策,并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互配合,才能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低保工作调研报告城市低保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
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区自1998年开始实施城市低保工作以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地方实际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低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困难,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低保工作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
如何不断地完善城市低保工作,切实解决城市特困群体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已成为我们长期研究探索的一项课题。
一、低保工作基本现状**区辖8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1个旅游度假区管理处、93个村、42个城市社区,总面积773平方公里,总人口35.10万人。
我区在突出经济工作中心、狠抓“第一要务”的同时,坚持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的“民心工程”来落实。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已逐步建立了“条条为主、块块为辅、条块结合、双重管理”的“纵到底、横到边”的低保管理组织体系,低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特别是XX年,我区被定为全省城市低保规范化示点和省城市医疗救助示点区,多项工作走在了省、市前列。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低保审核程序化。
我区在工作实践中,研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程序,具体为:个人申报——居委会入户调查——街道办事处入户核查——区民政局审批,并且对每一个步骤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三级成立了低保对象申报审批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向群众公开了举报电话,审批程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了低保透明度。
对象管理动态化。
为了进一步推进低保家庭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建立了社区、街道、区三级档案管理模式,实行“一户一档”,做到了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袋、统一编码和代码、统一档案柜的“四统一”,并按统一标准整理好低保对象档案资料,装订成册。
档案包括:保障对象申请书、民主评议表、入户调查表、待遇审批表、保障金变更审批表、家庭续保复核表等内容。
社区、街道、区民政局通过该档案能全面、清楚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的基本情况。
特别是XX年9月率先在全省推行了申报城市低保对象和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双向承诺制度,开创了省、市先河。
同时,坚持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核查,通过行之有效的核查,及时填写《低保家庭情况变更表》,准确掌握各保障户家庭实际状况,对发现问题及违规现象进行快速处理,确保了低保工作健康运行。
分类管理科学化。
我局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月保障金=当地保障标准×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各类收入总额,并结合我局制定的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科学确定低保人员的月补差标准。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及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划定为一类人员,实行全额保障,并在175元的基础上上浮1%—50%;对因病因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和家庭长期无稳定收入等的生活困难人员划为二类,实行差额保障,人均月补差不低于120元;对通过自身努力生活仍然比较贫困的人员划为三类,实行差额保障。
资金发放社会化。
我区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努力筹措低保配套资金,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并且在XX年7月实现了城市低保金的社会化发放。
二、存在的问题资金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市属企业改制全面铺开及户籍制度的改革,辖区内下岗职工、“城中村”失地少地农民和进入低保范围的人员急剧增加,这部分人员成为了我区城市贫困群体的新力军。
据统计,**辖区内现有下岗失业人员3万余人,无地少地农民2.4万人。
仅就目前而言,辖区内城市低保户数已达6761 户14522人,月均需发放低保金170余万元,这给区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另一方面,由于基层低保工作没有相应的配套资金,使得工作难以正常的开展,工作经费的保障成了低保工作有序开展的“瓶颈”。
例如:我区每个社区都配备了低保专干,然而,财政拨付的工作经费对于逐年增大的低保工作量来说可谓是“杯水车薪”。
管理方面的问题。
1、家庭收入界定难。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实际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家庭收入隐形化是近年来低保家庭收入界定的最大难题。
一方面,部分人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而管理人员在调查中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配合,银行存款、私有房产、股市股票等作为公民的隐私权,民政部门无权强行查看;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其经常换动单位,其收入等不固定,这也给正确界定低保家庭的实际收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因此,对低保家庭实际收入的审定只能依靠对本人和邻居的询问,掌握的情况真实性难以保证。
2、动态管理难度大。
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我局与社区工作者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而对低保户跟踪随访的间隔时间,根据对象性质来确定。
一般对三类低保户每季随访一次,二类低保户半年随访一次,一类低保户则是每年随访一次。
实际工作中,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从而对低保工作人员实行人身攻击,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
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入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然而,就目前而言,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机制仍在不断地探索与完善之中。
此外,社区居委会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退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3、流动低保户管理难。
近年来,由于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等原因使得许多低保对象存在人户分离的现象,造成一个居民小组的管理对象分布在几个居民小组,甚至是跨区域、跨省居住,这给低保排查、管理增加了很大难度,同时,容易造成低保工作出现漏洞。
行政干预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低保配套规章制度的完善与出台,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就学、水电、住房、从事个体经营等诸多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
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大批的企业改制、破产;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城中村”失地、少地的人数骤增。
然而,下岗失业人员受就业观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等因素的制约,使得他们很难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实现再就业相当困难。
“城中村”失地、少地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成为了城市贫困群体的新力军。
因而,越来越多的人千方百计,想通过种种途径挤入低保队伍。
实际工作中,人情保等现象时有发生,行政干预问题的存在也给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三、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的建议城市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全区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抓好管理队伍建设。
目前,由于低保面的扩大,低保任务逐年加重、工作量越来越大,建立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低保工作者队伍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建议对专职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要求业务素质高、政治素质强,有很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又要具备体察民情、善于做调查研究和做群众工作的经验,才能保证各项民政保障及社区建设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另一方面,要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结合社区建设,实行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联网,建立信息化网络平台,尽快实现民政部门办公自动化、工作网络化和社区资源信息化的目标,努力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通过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低保专干的培训,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低保队伍,以提高低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城市低保资金列入预算并足额支出。
二是确保工作经费。
财政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城市低保工作经费,确保城市低保工作的调研、培训、核查、建档及信息化网络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低保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各项拨付、支出手续。
民政、财政等部门对城市低保资金的监管要下延一级,追踪问效。
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城市低保资金和工作经费的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完善低保规章制度。
目前,我区低保管理工作仍然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规定》执行,此《办法》于XX年3月出台,至今已有5年多的时间。
尽管我区于1998年实施城市低保以来已有10年的时间,然而,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城市低保工作亦在不断探索与完善,旧的《办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区低保工作的发展要求,亟需完善出台新的有法律效力并符合当前实际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以便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
加强动态管理。
一是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
通过“双向承诺制”的推行,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低保专干的入户访视,做到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
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应保尽保”。
建议在入保时同时签订《脱保协议》,细化低保户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促使低保对象消除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处境,走出低保范围。
二是加强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
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集中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矛盾深的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
在检查中要包括对低保户管理方面的检查和低保户资料建档方面的检查,同时要加强对流动低保户的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相互配合,相互衔接,按居住地划分管理对象,切实做到变化随时上报,资料随月运转,进出随月更新,低保户随居住地管理。
加大宣传引导更新观念。
一方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
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
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无能为力的表现等。
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
这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
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
对于一些有劳动能力而申请低保的,要与劳动力市场衔接,通过介绍工作,帮他们实现再就业,坚决杜绝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依靠低保生活,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