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起重: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2-28
远东传动: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喻立忠) 2011-03-2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大家好!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1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10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对《关于2009年度不作进行现金分红》的独立意见:公司2009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系考虑到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金缺口也相应增大的原因;同时,也是为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订了200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预案。
我们同意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2、对《关于预计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2010年将发生的与关联方北京北汽远东传动部件有限公司、重庆重汽远东传动轴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精达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与材料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
湘鄂情: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小松) 2011-03-15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我作为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0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一)董事会会议:1.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我本人亲自出席了七次会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10年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我亲自出席了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二、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在2010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10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1.2010年1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拟聘任朱珍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拟聘任兰国光先生为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管发表的独立意见》。
2.2010年2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湘鄂情武汉三阳路店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发表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湘鄂情武汉三阳路店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湘鄂情西安南二环店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发表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湘鄂情西安南二环店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食品加工厂(中央厨房)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募资项目“新建湘鄂情人力资源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募资项目“新建呼和浩特呼伦贝尔北路店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发表了《关于变更公司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_0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1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1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了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11 年4 月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201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2011 年8 月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11 年度,本人利用召开会议的机会以及日常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和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维工程: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潘爱玲) 2011-03-29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2010年度的相关会议,参与审议董事会会议议案,并依法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2010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
2010年,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
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依法出席董事会,2010年公司出席会议情况述职如下: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按时召集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编制的2010年度原始财务报表进行审核,与会计师沟通确定公司2010年度审计时间及审计计划安排,对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
ST大路B: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维) 2011-04-27

承德大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承德大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职、注意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民利益努力工作。
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参加会议和投票情况:201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
本人均亲自出席。
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 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精神,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执行通知规定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2、关于对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有关情况的说明201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经北京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关于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有关情况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但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财务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和保留意见所涉及的问题,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
金杯电工: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3-25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的工作内容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如下汇报:一、参会情况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9次董事会,没有委托出席也没有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列席了部分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经过严格核查,本人对会议所有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做出相关决策前本人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基于独立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三年又一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后,本人认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又一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履行了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必要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201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民生投资: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张新民) 2011-04-20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于 2009年6月23日经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将2010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10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10年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4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2次。
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慎重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2010年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2010年对外担保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证券投资、提名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上述通知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无任何担保事项(包括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7年,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
同意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键桥通讯: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法岳省) 2011-04-16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
现将我在2010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16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在2010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十三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一)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已公告:1、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的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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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0年度,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0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5次;2、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3、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2次;4、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10 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2010年2月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报告和201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1、《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报告》经核查,该报告拟定依据为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报告结合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其考核形式规范严谨,考核结果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因此,我同意《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报告》。
2、《公司201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经核查,该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方案参考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同意《公司201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二)2010年7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经审阅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各位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同意提名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吴春泉先生、贺志辉先生、夏晓辉先生、老学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善继先生、华民先生、刘昌桂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0年8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我同意聘任邓乐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乐平先生、范洪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郑正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范洪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聘任老学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2010年12月24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同意将超募资金中9,300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将7,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核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228.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2010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其他事项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公司应该充分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加强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业务开拓工作,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应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专业的高级管理人才,为公司做好充足的人才储备。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徐善继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0年度,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0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亲自出席3次,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2次,但无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3、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2次;4、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10 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2010年2月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报告和201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1、《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报告》经核查,该报告拟定依据为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报告结合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其考核形式规范严谨,考核结果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