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停车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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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车检修期间的环保管理规定

关于停车检修期间的环保管理规定

关于停车检修期间的环保管理规定
各检修单位:
为了保证装置停工检修期间不发生环保问题,现规定如下,以尽可能采取控制措施,减小环境影响,实现清洁检修。

1、各检修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检修期间的环保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检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环保事项。

2、实行平稳停车,防止停车过程中大量废水、废气的产生。

3、严格控制向火炬大量排放废气,控制火炬的燃烧,避免长时间产生大量的浓烟。

4、向污水处理场排放含高浓度污染物废水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协调,尽可能将高浓度废水回收,避免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冲击。

5、对吹扫过程可能产生异味的设备要尽可能多用水蒸洗几次,减少吹扫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6、生产设备检修时,对容器中存留的油品进行回收,严格禁止放入污水管网或排到地面。

7、严格控制生产废水排入雨水管网,使废水未经处理流出厂外,造成污染事故。

8、各单位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类污染物的正常处理与达标排放。

9、安全环保部和生产部加强巡回检查,及时解决检修过程中出现的环保问题。

环保部。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四篇)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四篇)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行为,提高停车效率,保障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停放管理。

第三条停车管理原则:合理利用停车资源,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停车,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第四条停车管理目标:确保公司车辆停放有序、安全、高效,满足员工的停车需求。

第五条停车管理责任:公司总务部门负责制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各部门负责积极协助配合并执行。

第六条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纪律处分。

第二章停车位规划和分配第七条公司应合理规划和分配停车位,确保员工停车需求。

第八条公司应根据员工人数、车辆数量、停车资源等因素进行停车位规划。

第九条公司应统一划定停车位,并在适当位置设置停车标志和标线。

第十条停车位分配由公司总务部门负责,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公司高层领导和特殊岗位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分配停车位。

第十二条公司应为残疾员工提供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立特殊标志。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保留必要的公用停车位,确保办公及运营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停车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公司车辆停放区域划分为公用停车位、访客车位和私人车位。

第十五条公用停车位为所有员工共享,含有大量停车位,停放公司车辆和员工私家车。

第十六条访客车位只供来公司访客使用,数量不宜过多。

第十七条私人车位仅限于公司高层领导和特殊岗位人员使用,数量有限。

第十八条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不得随意停放在其他位置,包括消防通道、行人通道及其他非停车位区域。

第十九条公司车辆停放时间不得超过连续72小时,超时需要提前报备总务部门。

第二十条停车位上不得存放任何杂物、私人物品,不得堆放杂乱,保持整洁。

第二十一条停车位上不得进行维修、加油、清洗等操作,如有需要,应到指定区域进行。

第四章停车管理措施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增设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保障停车区域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巡逻,保障停车区域的秩序,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汽车维修企业的工作环境安全,并保护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制度1. 汽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由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负责执行。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与汽车维修业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紧急避险预案等,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不得违规行事。

三、安全生产责任1. 汽车维修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承担最终责任,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划分,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负责。

3. 汽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设备、场所、员工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汽车维修企业应每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2. 新入职员工应在入职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避险预案等相关内容。

五、安全防护设施1. 汽车维修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置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

2. 汽车维修企业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紧急疏散通道、防护栏杆等安全设施,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六、应急处置措施1. 汽车维修企业应建立紧急避险预案,明确各类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 企业应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并能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紧急情况。

七、监督检查1. 相关政府部门对汽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 汽车维修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整改要求,并主动报告相关情况。

八、附则1. 汽车维修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对之前存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以上仅为一份初步的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草稿,具体情况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公司停车管理规定(四篇)

公司停车管理规定(四篇)

公司停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停车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车辆和员工车辆的正常停放秩序,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员工出行和工作的便利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以及员工在公司停车场停放私人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停车场分为内部停车位和外部停车位,内部停车位为公司指定车辆专用;外部停车位为员工私人车辆停放。

第四条员工私人车辆停放的原则是自愿自行选择停车场停放,并遵守本规定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停车场的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1:00,非开放时间不得停放车辆。

第六条公司停车场每辆车产生的停车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第七条员工在公司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尊重停车场的秩序和管理规定。

第二章停车位分配第八条公司提供的内部停车位仅供公司指定车辆使用,不得占用或指定给其他车辆。

第九条院内停车位由公司提前进行分配,并在停车位上设立专用指示牌。

第十条员工私人车辆停放的外部停车位由员工自行选择,车位不设专用指示牌。

第十一条员工私人车辆停放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内,并不得占用其他车辆车位。

第十二条有特殊原因暂时需异地停放的停车位,需提前向停车场管理员申请,并经批准后可以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停车场内的车辆在完全停放后,不得随意移动或挪动。

第三章停车管理第十四条停放在公司停车场的车辆应当保持车辆整洁和清理,不得长时间停放垃圾车或不能正常行驶的车辆。

第十五条停车期间不得私自进行车辆维修和保养等操作。

第十六条严禁在公司停车场内加油、充电等危险行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第十七条停车期间不得影响车位周边的环境和其他停车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公司停车场内不得拉倒垃圾和乱涂乱写。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员工车辆,将被视为违规停放,并按照以下处理办法进行处罚:(一)首次违规停放的,停车场管理员对其进行口头警告;(二)再次违规停放的,停车场管理员将书面警告通知员工,并记入其个人档案;(三)连续三次违规停放或累计达到五次以上的,停车场管理员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停车资格,并移交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四)对于恶意阻碍他人正常停车的行为,停车场管理员有权立即暂停其停车资格,并移交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车辆停放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在公司内停放管理。

第二条停车地点
1. 公司将专门划拨停车位供公司车辆停放,员工需遵守停车位规划停车。

2. 未经公司批准,禁止车辆停放在非指定区域,如草坪、消防通道等。

第三条停车规定
1. 停车时需按照车位标记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2. 不得在车位内进行维修、清洁等操作,以免影响他人。

3. 不得在车辆内吸烟或乱扔垃圾,保持车辆内外整洁。

第四条损坏赔偿
1. 车辆停放期间如遭到损坏,由施加损坏的一方赔偿。

2. 若无法确认责任方,则由保险公司根据车险条款处理。

第五条车辆管理
1. 公司对车辆停放位置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员工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对公司车辆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六条禁止事项
1. 禁止私自更改车辆停放位置。

2. 禁止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车辆。

3. 禁止在车辆管辖区域内进行非车辆活动。

第七条处罚措施
1. 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司纪律处分。

2. 对多次违规者,公司有权暂停其车辆使用资格。

第八条其他规定
1.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 本制度如有调整,将提前通知所有相关员工。

第九条生效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做好车辆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车辆检修作业安全规定范本

车辆检修作业安全规定范本

车辆检修作业安全规定范本一、概述1. 本规定是为保障车辆检修作业的安全,规范检修作业流程,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而制定的。

2. 所有从事车辆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安全原则1. 安全第一:在进行车辆检修作业时,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预防为主:在进行车辆检修作业前,必须开展充分的安全预防工作,确保事故的发生率尽可能降低。

3. 综合治理:对车辆检修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确保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

三、车辆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安全检查:在进行车辆检修作业前,要对使用的工具、设备和场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2. 作业计划:制定详细的车辆检修作业计划,明确作业目标、流程和时间安排。

3. 人员培训:对从事车辆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4. 交底会议:在进行车辆检修作业前,组织召开交底会议,明确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车辆检修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 使用工具:在进行车辆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和设备,禁止使用破损或不合格的工具。

2. 防护措施:从事车辆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相关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3. 排查隐患:在车辆检修作业前、期间和后,必须不间断地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报告处理。

4. 灭火设备:在车辆检修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控制和灭火。

5. 操作规范:车辆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或跳过必要的程序。

6. 紧急联系:在车辆检修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和求救。

五、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1. 事故报告:任何车辆检修作业中发生的事故都必须立即报告,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2. 应急预案:车辆检修作业必须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维修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维修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维修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维修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维修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

三、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3.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活动。

四、管理制度1. 交通安全教育(1)公司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2)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交通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定期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讲解,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

2. 车辆管理(1)公司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合法行驶证件。

(2)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3)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驾驶技能培训。

(4)公司车辆不得私借给他人使用,确需借用时,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 驾驶行为规范(1)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信号,严禁闯红灯、逆行、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

(2)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零食等。

(3)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注意观察路况,预防交通事故。

(4)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可能分散注意力的电子设备。

4. 事故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2)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3)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五、奖惩制度1. 对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活动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管理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合理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停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非机动车等。

第三条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相配合。

第四条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原则上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具体实施。

第五条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二)合理利用,提高车辆使用率;(三)公平公正,确保各部门、岗位共同受益;(四)便捷高效,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车辆停放场地管理第六条公司应指定专门的车辆停放场地,并按照不同类别、性质的车辆进行划分停放。

第七条车辆停放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平整、干燥,无倾斜和坑洼;(二)通风良好,保证车辆不受尘土和雨水侵害;(三)配备必要的标识标线,确保车辆停放有序;(四)配备必要的车辆管理设施和设备,如车辆进出口、安全防护设备等。

第八条各部门在使用公司车辆前,应提前预约车辆停放场地,并按照指定的车位停放。

第九条车辆停放场地应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如清扫、维修、标线刷新等,确保场地整洁有序。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流程第十条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车辆登记: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在公司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车辆基本信息,并进行申请使用手续;(二)车辆预约:车辆使用人员根据需求提前预约车辆,包括使用时间、动态路线等;(三)车辆出车:车辆使用人员凭借有效证件和调度单办理车辆出车手续,在指定的停放场地取车;(四)车辆归还:车辆使用人员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归还,办理归还手续;(五)车辆维护:车辆使用人员在车辆归还后,应及时检查车辆状况,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故障情况,及时维修;(六)车辆停放:车辆应按照停放场地划分进行停放,在停放期间应保证车辆的安全和不受损坏。

第十一条临时停放车辆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指定停放地点,并按照临时停放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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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停车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要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其成员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条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第三条负责检修的人员应对检修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准备,并做好各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第四条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措施。

重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经过讨论由主管批准,严格执行。

第五条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前,要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第六条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厂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工厂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监督检查。

第七条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性工作。

第八条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物料,各种物料按有关规定退出装置区。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的回收或一级中和.
第九条装置停工由生产车间按停工方案统一指挥,确保安全停车。

第十条对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分析合格后,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使之与相应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

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登记管理,防止漏堵漏抽。

第十一条在停工检修中,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请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第十二条打开设备人孔时,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

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定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

人孔盖在松动之前,切记不要把螺栓全部拆开,严防烫伤人员。

第十三条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井、漏斗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明沟、地坑(包括其它下水井)、地面、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着火爆炸。

第十四条生产与检修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和手续。

所有工艺处理必须经有关人员联合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施工。

第十五条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检修中必须严格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施工动火必须按《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办理火票,严格审批手续。

3、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应符合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4、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车辆和洗手、洗工作服。

5、机动车辆进入检修现场,必须严格按《车辆十大禁令》执行。

第十七条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下槽、堤水井内)作业,必须选配适合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第十八条电器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进入设备容器内检修作业的安全规定。

1、进入塔釜、储罐、槽车、容器及下水井、地坑、炉膛、烟道或其它设备内检修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2、进入设备容器前必须严格做好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工作。

3、进入下水井、地槽、设备、容器内作业,必须指派专人现场监护。

4、进入带有转动机械设备内检修的,必须先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器,并在其电源开关上挂好安全警示牌。

5、进入设备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严防遗漏在设备内部。

6、在设备内动火时,按《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执行。

7、在设备内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上的所有人孔,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新鲜空气)或配戴长管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或选配适用的防毒面具。

8、高塔型设备内检修作业,要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所系安全带绳头由塔外监护人掌握,及时取得联系。

9、设备内工作的照明电压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装设漏电安全保护器。

10、在清理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木、铜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11、进入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轮换休息。

第二十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1、检修中的起重吊装作业,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2、重大、复杂的吊装工程(不停车的技措、扩建、改建工程及检修),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报请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审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3、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使用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禁止无人指挥或多头指挥。

4、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机具、索具等要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必要的实验。

5、一般情况下,严禁利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电杆及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6、起重吊装的绳索不得影响交通及高压电器设备的安全。

起重臂、绳索、起吊物件下边不准站人或人员行走。

7、起重吊装工作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卷扬机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使用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其设备相连接的物件。

9、因吊装工作拆开平台格字板的地方,要有明显的标志,作业结束后要马上恢复。

第二十一条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1、在离坠落平面(垂直距离)2米以上(含2米)位置的作业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处作业的各项规定。

2、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施工、检修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3、高空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合格。

4、高处作业禁止从上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负责看管。

5、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顶施工,要设专人监护。

发现有毒气体逸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6、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的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在六级以上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

8、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方工程的安全规定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执行。

厂内动土施工,应事先办理施工动土证。

施工单位应根据厂方施工任务要求,拟定动土方案安全措施。

由厂方核实、签发动土方案、安全措施,由厂方核实、签发动土证后方可动土,防止地下电缆,管道等发生损坏事故。

施工余土必须马上清除平整。

第二十三条在检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检查,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查或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随便出入。

第二十四条在检修期间要保证厂区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灭火器材完备好用。

第二十五条安全、消防、保卫人员要深入检修施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人和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装置检修后,检修与生产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有毒有害的废金属、设备、管线要有专人负责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后患。

检修过的设备管内必须清扫干净,经过仔细检查后方能封闭,并有检修记录和检修人员签字。

第二十七条生产负责人按开工方案组织全面检查,做好系统开车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八条开车前对通风、通讯、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九条在装置开工前,必须按工艺变更情况和设备、仪表、电气等变更情况修改规程,并对岗位工人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十条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及贮罐等设备及管线,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传动设备单体试车,安全装置调试复位。

未经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联锁等不能投入生产,以确保一次开车成功。

第三十一条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按抽堵盲板流程图所规定的项目逐个逐项抽出盲板,不能遗漏。

生产负责人必须进行复查确认。

第三十二条接受物料时,应缓慢进行,注意排凝,防止冲击或水击现象。

接受蒸汽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第三十三条系统开车,由生产负责人按开车方案组织;由生产车间指挥,各工序保持密切联系,按顺序开车。

检修施工单位要组织保运人员、负责监护及抢修。

第三十四条装置开工正常以后,要组织生产、检修人员全面检验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存查。

第三十五条生产装置的日常维护、检修可以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XX公司停车检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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