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夏地税发〔2011〕15号夏邑县地税局党组关于印发税务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效率原则。
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一)重大决策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2、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表彰奖惩等事项;3、涉及县局以及全系统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长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重要工作部署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5、县局重要规章制度以及以县局名义印发的有关行政管理、税收征管、单项税种管理等办法、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废止;6、减免税事项;7、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地税工作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与管理1、副科级干部推荐;2、分局长(含稽查局长、办税厅主任)任免、备案;3、股级干部的任免、备案;4、省、市局为本局招录的公务员、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分配的军转干部、考录的退伍士兵等的接收安置;5、其他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1、年度预、决算情况;2、地税收入任务的计划分解;3、办公、生活设施新建、改造项目安排与招(投)标;4、重要物资、设备购置以及招(投)标;5、管理职责范围内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6、本局重大活动安排;7、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1、凡新增项目支出或调整年度预算,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者预算外超过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2、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特殊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3、其他大额资金使用。
三、决策方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领导班子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本(四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是指在组织决策过程中,通过三个程序环节的把关和一个大会的审议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这一决策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下面是一份范文,供您参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决策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决策中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组织单位。
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包括决策立项、决策研究、决策实施和决策结果审议四个环节。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二章决策立项第四条决策立项是指对决策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和论证,确定是否列入决策议程的程序。
第五条决策立项程序如下:(一)决策提案:决策事项的提议单位应出具决策提案,说明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初步的实施方案。
(二)立项审查:决策提案应提交立项审查机构,立项审查机构应认真审查决策提案,进行初步论证和评估。
(三)决策立项:立项审查机构根据决策提案的内容和初步论证结果,决定是否列入决策议程,并出具立项意见。
第六条决策立项应公开透明,充分听取相关利益方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决策研究第七条决策研究是指对决策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确定决策方案的程序。
第八条决策研究程序如下:(一)决策调研:根据决策事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决策组织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研,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二)决策论证:决策组织应组织相关专家和学者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和论证,确定决策方案的基本框架。
(三)决策方案:决策组织根据决策论证结果,编制决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九条决策研究应科学规范,依托专业机构和专家组织,确保决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决策实施第十条决策实施是指对决策方案进行具体操作和执行的程序。
第十一条决策实施程序如下:(一)实施计划:决策组织应编制决策实施计划,具体明确实施目标、任务和进度。
图书馆立法决策工作细则

图书馆立法决策工作细则一、“三重一大”主要事项范围1、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图书馆创新发展全局和广大馆员读者切身利益,依据规定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图书馆发展与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图书馆重要规章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和重要调整;职工收入分配待遇、奖励和关系读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图书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图书馆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图书馆各部正副主任的任免和需要报送学校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
包括图书馆各部正副主任的任免和行政干部的推荐、党政纪处分的报批,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图书馆办馆条件、服务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
包括市级以上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科技文化交流合作重要项目,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指超过学校所规定的图书馆党政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预算外收入的分配。
主要包括图书馆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列入图书馆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和大额度支出,重大捐赠,以及其他5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资源建设、馆舍维护等费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基本程序5、执行图书馆“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会议包括图书馆党委会和图书馆馆务会。
党委会主要研究全局性的重要问题,人事任免事项和党建工作。
馆务会主要研究重要的馆务工作。
6、“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须进行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
选拔任免干部,须按照有关规定,在图书馆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前征求各方面意见。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实行三个重大问题要经过三重决策程序,即要经过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党的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决定。
下面,我们将就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具有对党全党工作和主要问题的领导权。
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环节。
1. 提出问题:任何一个党组织或者个人对重大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或者提案,必须有明确的提出问题的内容和理由。
2. 材料准备:提出问题的党组织或者个人根据提出建议或提案的需要,逐级汇报,准备有关的材料、数据和情况的调查报告,并经过专题研究。
3. 上报组织:提出问题的党组织或者个人将准备好的材料和报告上报至党的中央委员会的组织部门。
4. 组织部门审查:党的中央委员会的组织部门负责对上报的材料和报告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提出重大问题的标准。
5. 制定议程:组织部门根据上报的问题和审查结果,制定会议议程,确定讨论问题的时间和地点。
6. 公示和反馈:组织部门在确定会议议程后,将会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向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7. 召开讨论会:党的中央委员会根据提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组织召开讨论会,对问题展开讨论。
8. 讨论结果:讨论会的结果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起草讨论会决议草案。
9. 决议草案征求意见:决议草案由组织部门向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基本共识。
10. 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根据讨论会的结果和征求的意见,经过表决,做出决定。
二、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集体讨论决定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是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党的全党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集体讨论决定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二环节。
1. 决策议程:根据党的中央委员会的讨论决定,组织部门将决策议程确定并通知全体会议成员。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广纪发[XX]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重大决策。
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重要干部任免。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相关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
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或处置等项目。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5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酝酿阶段1、充分征求意见。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
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主要领导确定。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
相关科室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决策阶段1、保证出席人数。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为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贯彻落实“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要求,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第三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经过相关程序后,由学校集体决策机构讨论决定。
党总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会为学校集体决策机构。
集体决策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会议的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的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战工作、德育工作、老干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三)学校办学思路、办学理念、办学规模,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就业工作政策等;(四)学校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党委工作要点以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订和调整;(五)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六)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七)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八)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九)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十)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十一)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1、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交流、调整、奖惩、辞职、辞退、推荐、提名。
2、校级和中层正职后备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
3、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条六条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一)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重大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和仪器设备采购等;(二)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建设项目;(三)国内国(境)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以及对外投资、贷款项目;(四)其他需要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XX理工学院图书馆“三重一大”制度

XX理工学院
图书馆“三重一大”制度
一、图书馆“三重一大”适用范围
根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要求,图书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图书馆“三重一大”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及方案;
2、图书馆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终止;
5、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大额度专项经费的确定、调整,经费使用计划;
6、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推荐;
7、职工的奖励性绩效、表彰奖励;
8、安全稳定工作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9、对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聘用(录用)、管理和奖惩;
10、对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
11、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意见的提出;
12、人才引进意见的提出;
13、图书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民主管理小组、业务能力考核小组及职工年度考核小组成员的调整。
14、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
15、未列入预算项目,日常用品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16、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决策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成员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
2、图书馆“三重一大”制度中部分有关事项列入双代会议题和馆务公开范围。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须提交本单位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实施意见和计划的制定;(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统战工作、群众工作以及本单位文化建设等重要工作;(三)本单位办学思路、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办公场所建设规划、学科与队伍建设规划以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订和调整;(四)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五)以本单位名义行文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六)本单位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七)本单位相关部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八)本单位合作企业的开发和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九)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十)本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向上级推荐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向上级推荐的各类评奖项目;(十一)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置;(十二)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本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
主要包括:(一)本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二)校级后备干部的选拔推荐;(三)校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人选的推荐;(四)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本单位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一)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二)未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不动产购置等;(三)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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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和完善图书馆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图书馆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1.重大决策
⑴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和学校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⑵图书馆办馆指导思想、发展方向。
⑶图书馆年度计划和总结。
⑷图书馆工作重大事项的部署和实施。
⑸图书馆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⑹图书馆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稳定工作、老同志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工作部署。
⑺图书馆人事、奖惩、经费预算和管理、资产管理、分配等重要方案和计划。
⑻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⑼图书馆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⑴图书馆后备干部的推荐。
⑵图书馆部主任的提名、年度考核等次等。
⑶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基层提名。
3.重大项目安排
⑴图书馆重大建设项目、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决策。
⑵图书馆专业设备、办公设备等资产的购置。
⑶图书馆主办的活动。
4.大额度资金使用
⑴图书馆年度经费的预算。
⑵图书馆大额设备购置
⑶其他需要图书馆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开支项目。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要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图书馆领导和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图书馆规章制度,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后,提交图书馆部主任会议、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最后报分管领导,并根据学校议事程序,提交学校党委会议、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1.决策酝酿。
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在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之前,由图书馆班子分管成员和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初步方案。
2.集体讨论。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出席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2/3时,会议表决有效。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时,会议表决事项通过。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上报分管领导,并提交校党委会议、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3.执行决策。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并经校党委会、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实施部门应在实施中、实施后将决策事项的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向分管班子成员汇报,由分管班子成员或委托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向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详细汇报,遇到疑难重大问题及时讨论研究,并上报校分管领导。
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形成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文字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检查监督
为提高监督的有效性,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应整合各方力量,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对于集体决策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图书馆办公室进行督办检查,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汇报。
除应依法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2.图书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将其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同时定期向校级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并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的监督检查。
3.图书馆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四.“三重一大”事项的责任追究
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
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给国家、学校、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1.需要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包括:不遵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的;未向领导班子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其他因违反本实施意见而造成失误的。
2.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3.对于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按组织程序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图书馆
200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