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集团强制性条文201175805859804
绿城公司的规章制度

绿城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绿城公司全体员工,具有强制性。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第四条员工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各种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和需求,制定相应的职责。
第六条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执行工作,不得越权行使职权。
第七条上级主管单位有权对下属单位和人员依法绩效进行抽查评价。
第八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对其岗位职责进行明确说明,确保工作任务的明确性。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第九条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需根据实际工作任务自行安排工作时间。
第十条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加班工作,但必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员工每周享受连续休息一天,不得强迫员工连续加班。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散漫工作,不能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员工需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十五条员工需维护公司形象,不得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私自接受他人礼物和贿赂,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奖惩。
第十八条奖励主要包括表扬、奖金、晋升等,惩罚主要包括批评、警告、降职等。
第十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综合表现确定奖惩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第六章安全保障第二十条公司将严格执行安全保障规定,确保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员工需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得擅自操作危险设备。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第二十三条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七章诚信约束第二十四条员工必须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欺骗公司和客户。
第二十五条员工需保持诚信,不得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于违反诚信原则的员工将进行严厉处罚,甚至开除。
绿城综合管理制度

绿城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绿城综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绿城综合管理工作质量,确保绿城综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绿城综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在公司范围内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公司管理层应当不断完善和提升绿城综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绿城综合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四条绿城综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由绿城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全力配合。
第五条对于不遵守绿城综合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确保相关责任人的追究。
第二章综合管理职责第六条绿城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公司综合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内部和外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绿城综合管理部门要负责制定公司的综合管理方针、政策和目标,明确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分工。
第八条绿城综合管理部门要组织并指导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综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意见。
第九条绿城综合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公司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公司综合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要开展员工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综合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绿城综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绿城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的综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综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制度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协作方式,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统一。
第十四条公司综合管理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不断完善和更新,确保公司整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公司综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共同负责,要互相配合,确保公司综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章绿城综合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公司综合管理工作要积极响应公司的号召,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第十七条公司综合管理工作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公司强制性条文

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强制性条文(附件一)
1、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
2、进场前提供公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用工合同加盖合同章、劳务备案花名册加盖公章。
3、工人进场前提供身份证原件,2张2寸照片(蓝底)包含电子版。
4、每月上报工资表、考勤表、每天上报人员进场、离场天报表,
5、现场卫生时时刻刻保持干净,不存留垃圾及易燃物,如有甲子分包单位的垃圾,可把自己部分的垃圾清理掉,但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
6、现场临时用电有专人管理,保持无拖地线(三级配电箱),未配备临时用电专人管理的一次罚款1000元。
7、现场总包发生罚款事项,由分包单位造成的罚款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8、施工现场及宿舍内不准吸烟、喝酒、打架、斗殴、不准乱扔垃圾,不听者直接清离现场及生活区。
8、施工现场执行进场录脸,施工人员进场上班打卡、下班打卡,要求进场人数与打卡机与上报的考勤表人数对应,如对应不上,有争议的以打卡机为准。
9、进场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消防协议、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承诺书,签订后必须按照协议及承诺书执行。
为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
绿城公司管理制度

绿城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绿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管理以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决策、保护员工权益为宗旨。
第四条公司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激励机制、规范制度、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管理各部门、岗位之间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条公司管理尊重员工个人价值观念,注重员工职业生涯规划。
第二章企业管理机构第七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领导,并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与会议。
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由董事、监事、总经理组成。
第九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包括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等。
第十条公司设立工会组织,由工会主席领导,代表员工利益。
第三章岗位设定与责任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各类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岗位责任清晰,明确岗位目标和绩效考核标准。
第十三条岗位设定要求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岗位离职、调岗、晋升须经公司审批。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公司要建立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要建立员工考勤制度,规范员工工作时间。
第十八条公司要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第五章经营业绩评价第十九条公司定期对各部门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价。
第二十条公司定期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实行经营计划绩效考核。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要建立严格的资金预算制度,监控行为准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要规范资金使用,防范风险。
第二十四条公司要及时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保证企业经营稳定。
第七章管理风险第二十五条公司要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第二十六条公司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化解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要建立应急预案,提前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八章法律法规遵循第二十八条公司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绿城保安编制管理制度

绿城保安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城集团下属各保安队伍编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绿城保安团队由专职保安、兼职保安组成,依法履行保安工作职责,维护企业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秩序。
第四条保安编制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且保安人员具备相应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知识。
第五条绿城保安编制管理应遵循“科学配置、从严管理、优化结构、合理安排”的要求,充分发挥保安队伍的保护和服务职能。
第六条保安编制管理应坚持按需赋能,根据保安任务和工作需要,科学配置保安队伍。
第七条绿城保安编制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确保保安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质量。
第二章保安编制的条件第八条绿城保安编制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疾病。
二、具备良好的品质和道德修养,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备保安员技术培训证书。
四、熟悉保安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技能,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
五、服从公司的组织管理,执行保安工作任务。
第九条保安编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企业规模和业务特点进行科学配置。
第十条绿城保安编制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企业规模、建筑面积、人流量、货物价值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一条保安编制的升降调整应经过专门的审批程序,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管理层决策后执行。
第三章保安编制管理措施第十二条绿城保安编制管理应采用有效的措施,确保保安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保安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升保安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绿城保安编制管理应健全保安队伍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公平公正地评价保安人员的工作业绩。
第十五条绿城保安编制管理应建立健全保安队伍的考勤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应为保安队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维护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绿城保安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绿城保安编制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对违规违纪的保安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绿城员工规章制度

绿城员工规章制度
《绿城员工规章制度》
一、员工行为规范
所有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尊重他人:员工应当尊重他人,不得进行歧视、侮辱或攻击他人。
2. 保护公司财产:员工应当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或破坏公司财产。
3. 诚实守信:员工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伪造假报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4. 遵守法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二、工作时间规定
1. 上班时间: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 加班规定:如有加班需求,员工应当经领导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表,不得擅自加班。
3. 请假规定: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不得擅自请假。
三、保密规定
1. 保护公司机密:员工应当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重要信息。
2. 个人隐私:员工应当尊重他人的个人隐私,不得私自侵犯他人隐私。
四、奖惩制度
1. 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表扬信等。
2. 惩罚: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减工资、停职、辞退等。
以上为《绿城员工规章制度》的部分内容,希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绿城物业董事长禁令十条答案

绿城物业董事长禁令十条答案一、任何员工不得延迟上报或隐瞒不报重大信息。
违者,视情给予责任人降职或免职处分。
二、任何员工对工作记录不得擅自作假(包括满意度调查、物业费收缴率、管理体系中要求的工作记录等),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报告。
违者,视情给予当事人降职、免职或辞退处分。
三、任何员工在物品采购过程中,未按指定供应商或不如实填报采购物品型号、数量,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在交易过程中有损公肥私行为的,一律给予当事人辞退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任何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业主、客户或供应商索取钱物或其他利益。
违者,一律给予当事人辞退处分。
五、任何员工不得擅自私用公章、不得越权签署、批准签署对外合同或擅自停止、变更履行合同。
违者,视情给予当事人降职、免职或辞退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任何员工不得变卖或擅自使用业主财产,不得辱骂、殴打业主,不得泄露业主信息。
违者,一律给予当事人辞退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任何员工不得截留公司收入或应出具票据而不出具(或私用非公司票据)。
违者,一律给予当事人辞退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任何管理者不得向下属员工借钱、索取经济利益,不得收受下属员工礼物,不得主动要求下属员工请客吃饭。
违者,一律给予当事管理者降职、免职或辞退处分。
九、任何管理者如安排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员工在同一部门或有上下级关系、业务关联关系的相关岗位中任职的,必须报集团本体建设本部审核、行政总裁审批;任何管理者本人及直系亲属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成立或投资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企业。
违者,一律给予当事管理者免职处分。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员工,该员工的直接领导应依照本禁令及时对其进行处分。
否则,将视情况对其领导给予降职、免职或辞退处分。
绿城管理集团管理制度

绿城管理集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管理公司的规定,规范管理公司内部行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相关部门、项目。
第三条公司高度重视对所属员工进行管理培训,加强公司内部人员素质的培养,提高员工的岗位能力。
第四条公司制度属于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得向外部人员透露和使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总经理办公室、综合部、招商部、营销部、设计部、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
第六条公司按照管理需要设立各项目部门,负责具体项目工程的管理实施。
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主管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决策、落实公司方针政策,指导全公司的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向上报告工作,下达任务,说明政策,安排工作。
第九条公司每个部门设主任一人负责,分管重要工作的领导成员应与总经理签订责任状。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督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奖励委员会,负责公司各项工作监督、考核、奖励。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管理本部门的人全,及其它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管理、办公管理、软件管理及网络设备管理等。
第十三条公司营销部负责公司总部所在地的项目销售工作,或全国销售工作的成果。
第十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招聘、培训工作及公司人事管理等。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会计工作、税务申报工作等。
第十六条公司监督委员会负责全员的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采购部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设计部负责公司工程的设计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的施工管理。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二十条公司全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思想,积极为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全员要树立诚实守信的思想,诚实、守信是公司对外交流工作的基石。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纪律,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要严格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