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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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劳动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加强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购置、使用、检测、维护和更新等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购置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科学选择适宜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二)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三)价格合理、经济适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所购置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与从业人员的身体特点、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改动或随意丢弃。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淘汰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更新和淘汰。

第十一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因疲劳、损耗、老化、变形或者其他原因已经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能发挥原有防护效果时,应当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妥善处理不合格或者过期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借用、转让、销毁或者以其他方式流通。

第五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评价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效果评价的制度,对所采购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效果评价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环境的改善情况、职工的意见反馈、职业病和职业伤害发生情况等。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一、管控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车间及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申报、采购、存放、领取及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康健,避免因防护不当出现安全事故。

二、管控原则坚持“定期申报,按期更换,共同监督”的原则。

三、管控对象公司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劳动防护用品申报、采购、存放、领取、使用的管理。

四、管控内容4.1劳动防护用品的申报由公司生产生产安全部负责对车间(部门)申报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进行申报,审核后交生产安全部门主管确认,报总经理批准报采购部。

特殊情况下因生产安全的需要可以进行临时申报。

4.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4.2.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供应保障部组织招标,生产安全部门等进行监督。

4.2.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坚持“相同质量比价格,价格服从质量”的原则,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保证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4.2.3一般防护用品必须具备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符合申报计划的技术要求。

4.2.4特种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电焊手套等)必须具备国家法定技术机构颁发的《安全鉴定证》,质检、安监部门发给的《产品合格证书》和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符合申报计划的技术要求,三证不全的不准购进。

4.3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4.3.1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须经采购部仓库负责人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合格后入库。

4.4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及配备标准4.4.1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坚持以旧换新,谁申报,谁使用,谁领取,谁签字的原则。

4.4.2各车间(部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由车间(部门)开领料单,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共同签字发放。

4.4.3车间(部门)职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由职工本人在车间(或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领取登记表》中签字确认后,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进行发放。

4.4.4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对象、数量、周期:4.4.4.1绝缘鞋:电工每人每三个月1双;4.4.4.2绝缘手套:每个高压室配备2付,每两年更换一次4.4.4.3电焊手套:每个电焊工配备1付,每____个月更换一次。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合理配置、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保用品分类与标准第四条劳保用品分类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手套护目镜口罩耳塞或耳罩安全带其他特殊作业所需的劳保用品第五条发放标准安全帽:每人每两年发放一次。

安全鞋:每人每年发放一次。

工作服:每人每年春秋、夏、冬各一套。

手套:每人每月发放两副。

护目镜:每人每年发放一次。

口罩:每人每月发放50个。

耳塞或耳罩:每人每年发放一次。

安全带:特殊作业人员配备,每两年更换一次。

其他劳保用品:根据实际需要和作业环境发放。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申请与发放第六条申请流程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劳保用品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

人力资源部审批。

物资管理部门采购或调配。

第七条发放流程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准备劳保用品。

通知员工领取。

员工在《劳保用品领取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劳保用品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使用规定员工应根据作业环境和安全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不得转借他人或用于非工作目的。

第九条保管责任员工应对个人劳保用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发现劳保用品损坏或不符合安全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第十条定期检查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且符合安全标准。

第五章劳保用品的补充与更新第十一条补充规定劳保用品使用完毕或损坏时,员工应及时申请补充。

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申请及时补充。

第十二条更新规定劳保用品达到使用年限或不符合安全标准时,应予以更新。

更新后的旧劳保用品应统一回收处理。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规行为未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转借劳保用品给他人。

滥用劳保用品。

第十四条处罚措施警告。

罚款。

取消劳保用品发放资格。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制度解释权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24年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3篇)

2024年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3篇)

2024年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职工的劳保用品发放权益,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劳动安全和劳资关系和谐。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标准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种、工作环境和劳动风险,提供相应的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头部防护:安全帽、防护帽等;(二)眼部防护:护目镜、防风镜等;(三)呼吸道防护: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四)手部防护:工作手套、绝缘手套等;(五)足部防护:安全鞋、绝缘鞋等;(六)身体防护:工作服、防静电服等;(七)其他:耳塞、防噪音耳机等。

第五条劳保用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认证检验合格。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制度,明确相关的程序、责任和要求。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应当按照实际需要进行,确保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劳保用品发放的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发放。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统一采购劳保用品,并进行储备,确保供应的及时性和充足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保用品的领用登记制度,职工领取劳保用品时应当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职工的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及时更换损坏的劳保用品。

第四章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职工有权按照工种、工作环境和劳动风险的需要,领取符合标准的劳保用品。

第十三条职工应当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参与相关培训和普及知识。

第十四条职工发现劳保用品损坏或失效应当及时报告,并停止使用,以免造成危险和伤害。

第十五条职工不得随意私拿职工劳保用品,不得将职工劳保用品转借、出售或佩戴给非本单位人员。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劳保用品管理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模版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模版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保用品,指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的各类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劳保用品发放,指企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员工进行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制定职工劳保用品发放计划,明确发放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种类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按照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特殊需求,合理选择劳保用品的种类。

第七条劳保用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头部防护:安全帽、防护帽等。

(二)面部防护:防护眼镜、面罩、防尘口罩等。

(三)呼吸道防护: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等。

(四)耳部防护:防噪耳塞、耳罩等。

(五)手部防护:劳动手套、耐酸碱手套、绝缘手套等。

(六)身体防护:防护服、防寒服、防尘服、防辐射服、隔热服等。

(七)足部防护:安全鞋、防滑鞋、绝缘鞋等。

(八)其他:防滑垫、防护垫、防护带等。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发放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科学合理地确定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和数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将劳保用品发放计划公示,员工有权了解自己所需劳保用品的种类和发放时间。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制度,记录每位员工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发放的劳保用品种类和数量,并由员工确认签字。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通过内部通知、公告栏等方式,提前告知员工领取劳保用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的规定,参加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发放,应当提前与企业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应当亲自到指定地点领取,并经过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领取。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员工领取的劳保用品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合格和数量一致。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

一、原则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职责权限1、综合部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

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生产部和总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综合部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1、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发放办法(1)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综合部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综合部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3)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

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材料式样的选择。

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

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工厂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3.定义无4.职责4.1 行政管理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

5.内容5.1 劳保用品的定制工衣工帽的样式和颜色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确定。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样式和颜色。

5.2 劳保用品的配制标准5.2.1 夏装(上衣):每人一件,穿着年限为一年5.2.2 春秋装(上衣):每人一件,穿着年限为两年5.2.3 工帽:每人一顶,穿戴年限为一年5.2.4 围裙:每人一条,穿戴年限为一年5.2.5 袖套:每人一双,穿戴年限为一年5.2.6 口罩:营业员配备,每人一支,使用时间为3个月5.3 劳保用品的申请和发放5.3.1 新入职员工在工作满一周后领取。

5.3.2 工衣批量换发由部门(门店)根据员工的身材统计所需数量和规格,报行政管理部定制。

5.3.3 单独换发的,由员工直接到行政管理部换取。

5.3.4 夏装批量换发时间为换发年份的6月份,春秋装批量换发时间为换发年份的10月份,工帽、袖套、围裙换发为每年的6月份,口罩每3个月换发一次。

5.4 劳保用品使用的管理5.4.1 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衣、工帽、围裙、袖套、口罩。

5.4.2 工衣、工帽、围裙、袖套、口罩应保持整洁干净。

5.4.3 穿戴时帽沿应向正前方,与脸部成90度。

不得斜戴、歪戴。

5.4.4 工衣春秋装穿着时应将袖口扣住,不得将衣袖捊起;将拉链拉到至少离衣领口10公分处,将下面的钮扣扣住。

5.5 劳保用品的管理5.5.1 行政管理部建立领用档案,发放时由店长统一签收。

5.5.2 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劳保用品退回公司。

不退回公司的,将扣发所有工资。

5.6 违规处罚5.6.1 上班时间不穿着工衣、工帽、围裙、袖套和口罩的,每次罚款10元。

一个月内三次(含)以上给予警告处分。

5.6.2 不按要求穿着工衣、工帽、围裙、袖套和口罩的,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三次(含)以上给予警告处分。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发放和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保证职工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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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强化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及管理工作。

各项目施工现场、生产现场以及其他使用劳保用品的部门应遵循本管理办法。

三、细则
(一)劳保用品的主要种类
1.安全帽类:是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

2.眼防护具类:是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
主要是电切割、打磨用眼防护具、防沙尘等眼防护具。

3.防护鞋:用于防砸、防钉、绝缘、防滑等。

4.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电工绝缘于套、纱手套等。

5.防护服:用于上路、上道警示车辆司机防止伤害。

6.工作服:工作服分为外套(衣裤)、短袖衫,用于统一工装和
安全防护,提升公司对外整体形象及保护职工免受意外伤害。

7.警示标识:用于项目施工现场区域警戒,主要有警戒带、桩、
和标示牌、色灯等。

8.常备药箱:用于项目现场意外情况的临时急救,主要有创口贴、
纱布、医用酒精、卫生棉球、人丹、清凉油等物品
9.洗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清洗,主要有洗衣粉、香皂、洗涤
(二)劳保用品的采购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劳
保用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并上报质量安全部和物资部备案,以便采购及发放审核。

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根据实际需
要填写劳保用品请购单,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物资部。

物资部根据库存情况对各部门请购明细整理汇总,按照1:的比例编制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经分管副总签字、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

3.物资部接到请购单后,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
购。

4.工作服、安全防护帽等均应有公司标识,由安质部与物资部确
定标识样式和设置方式。

5.财务部应核定采购规格和数量,并安排采购费用。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
1.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
工工作岗位而定。

2.发放劳保用品时,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办理物
资领用手续,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审批。

3.质量安全部严格按照备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建立相关部门劳保
用品领用台账。

经质量安全部经理审批后,到物资部领取劳保用
(四)劳保物品的日常管理、保养及回收
1.劳保物品日常保管由物资部负责。

采购的劳保用品交物资部办理入库手续,设立劳保用品台账,由专人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定期将出入库票据移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2.未发放的劳保物品需摆放整齐,以方便查询和使用。

3.库存中的劳保物品要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妥善保管,以减少损毁带来的成本增加。

4.劳动用品使用部门应指导员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保养措施,延长劳保物品使用寿命,需回收的劳保品要及时回收。

(1)安全帽根据项目需求配给,项目施工时由项目经理负责统一发放至施工人员,项目结束后回收工程部保管。

研发中心、安质部等部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向工程部办理借用安全帽手续,使用完毕必须交还工程部。

(2)警示标示根据项目需求配给,项目施工时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布置使用,项目结束后除信号灯回收工程部保管外,其它警示标示在设备机房选择合适位置存放,以备下次维护保养时使用。

(3)药箱每个项目组配备一只,项目施工时由项目安全员负责保管使用,项目结束后回收工程部保管并补充药品。

5.因辞职、调动离开本部门的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将其使用的劳保用品收回。

(如损坏或丢失需根据使用状况折价赔偿)。

若不按
规定收回,造成损失的,由责任部门负责赔偿。

(五)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1. 工作服发放规定
(1)工程部门现场施工人员工作服(含短袖衫)每年发放一套(公司统一换装除外)。

(2)生产组装作业岗位工作服(含短袖衫)每二年发放一套(公司统一换装除外)。

(3)其它相关部门依据实际需求提交工作服(含短袖衫)配发申请,原则上每三年发放一套(公司统一换装除外)。

(4)若工作服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可申请换装(不受规定年限限制),但需支付扣除折旧的剩余价值的成本费用,并自发放日开始重新统计使用时间。

(5)确属生产原因造成劳动保护用品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由本人提出报告,部门核实证明,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按规定给予发放,并自发放日开始重新统计使用时间。

(6)辞职、离职人员工作服不足使用时间的,在其工资中扣除。

①自发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的不扣除费用。

②自发之日起,工作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扣除费用的50%。

③自发之日起,工作不满6个月,扣除费用的80%。

(6)人力资源主办应及时将辞职、离职人员名单及所使用劳保用品清单上报公司财务部,将其在本人未发工资中扣除。

2. 其它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见附表
南京拓控劳保用品发放明细表
3. 其它特种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向安质部提出申请,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转采购中心按照物资采购管理办理。

三、检查与考核
质量安全部和对各部门及施工现场不定期的进行劳保用具使用情况检查,对不符合使用规定、不按操作要求使用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劳保用品发放记录表
劳保用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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