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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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监理方案

保修期监理方案

保修期监理方案保修期监理工作是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委托监理合同的一项约定,其主要目的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留必要的监理人员,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得到正常使用。

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缺陷和功能障碍是常见问题。

因此,保修期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处理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包括原因调查与分析、责任划分、整改(返修)检查和验收。

监理人员应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各方,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保修期开始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需要开会,明确保修期工作程序,并对配合细节进行协商,包括维修通知方式、问题调查会议的进行方式等。

会议纪要需形成正式的记录,各方会签后作为保修期开展工作的依据。

保修期内存在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竣工验收时,由各方协商,在交验后再进行处理和完善的剩余工程和工程质量缺陷;二是工程在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时未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三是工程在交付使用过程中,因使用造成间接影响,在工程局部出现的功能质量缺陷和障碍;四是工程交付使用后,因使用不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进行复核和确定是否属于承包单位的保修范围。

一、二、三项应均属于承包单位的保修范围,而第四项不属于承包单位保修范围。

如果是由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功能障碍,监理人员需要查阅施工阶段的技术档案及相关纪录,寻访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确认最终责任。

对于已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立即进行处理。

最后,保修期监理工作需要公正、客观地处理问题,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要严格按照合同和质量保修书的约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作为保修期履行合同的监理人员,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工程在保修期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及功能障碍,并进行客观分析其出现的原因,并展开调查。

调查工作需要基于施工过程是否依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导致出现工程质量缺陷和功能障碍的根本因素是设计处理的细部本身有不足,或是施工过程未按要求施工,或是局部工程质量未达到验收要求。

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措施

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措施

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措施
在工程保修期内,监理服务措施是确保工程质量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监理服务措施。

1.监理人员的巡检和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工地,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并检查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验收:在保修期内,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他们会检查每个施工阶段的质量,并确保施工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监督材料的质量:监理人员会定期检查建筑材料的质量,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并能够满足工程的使用寿命要求。

4.问题解决:保修期内,如果发现工程存在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与承包商沟通,协助解决问题。

他们会仔细调查问题的原因,并给出解决方案和建议,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日常文件和记录:监理人员会维护相关的日常记录和文件,包括检查报告、施工记录和问题记录等。

这些记录对于保修期内的后续管理和维护非常重要。

7.定期报告和汇报:监理人员应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提交定期的报告和汇报,包括工程进展、问题解决情况和质量验收等内容。

这些报告有助于业主监管工程进度和质量。

8.培训和培养:监理人员还应对承包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工程技术水平和遵守规范的意识。

9.合同管理和维护:监理人员会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的施工和保修期内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

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1.1 甲方承包工程项目,经过施工并完成后,保修期内需要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验。

1.2 乙方作为监理服务提供商,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甲方工程保修期内的施工工作。

第二条工作范围2.1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督甲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检查施工图纸、材料验收和工程验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提出合理化建议;•检查施工现场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完成其他与工程保修期内监督相关的任务。

2.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并保证其工作符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工作标准3.1 乙方应在监理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2 乙方应保证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不得与甲方存在利益冲突行为。

3.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监理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评估。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协议,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2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和知识产权。

第五条合同期限5.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期限],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终止。

5.2 若存在争议未解决的情况,该合同期限自然顺延至争议解决之日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乙方约定的监理费用,应按日计算,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2 乙方如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解释、变更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7.2 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保修阶段的监理方案

保修阶段的监理方案

保修阶段的监理方案第一节监理依据和工作重点1、工程保修监理依据。

工程保修是指工程质量保修,监理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

为了确保保修及时保证质量施工合同还应规定工程质量的保修金额(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 5%)和保修金的预留与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

经过业主方与承包商协商,也可以签订专项工程保修合同。

2、工程保修期的计算。

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依据监理单位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期限。

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是监理业务期限,目前一般保修期监理定为 1 年,而施工合同规定的是承包商对工程负责保修的期限,但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

3、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应根据具体工程对象和工程使用状况确定。

我们认为以下内容应列为监理重点:(1)对应进行沉降观测的运动场地,应关注其观测成果和观测方法、技术要求以及是否已沉降稳定,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计和质监部门进行分析研究处理;(2)对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进行调查,重点是护栏、蓝球架等;(3)排水管道有无渗漏。

检查已完工程质量无问题确(定专缺业陷监责理任工及程修师复)费用督(促无专承问成(立审评价业包题总缺监人理完工成程交师工)资料监陷理期无问题查(终检止查缺小陷组责)任申请(缺检陷工工查责程作小任师验组期)收)工(工检程查整小体组检)查小组作情况存在问题存在问题存在问题(签落实整改(承包单位)总任发监终《理止工工证程程书缺师》陷)责(检查小组报)告第二节保修期监理工作程序保修期监理工作程序如下图:审查承(包(专单专业位业监缺监理陷理工责工程任程师期师)工)作计划第三节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工程进入保修阶段,承包商已撤离现场,而监理单位则应根据工程项目大小(可以不设项目监理机构)宜在参加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中保留必要的人员。

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细则

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细则

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细则一、概述在建筑和工程领域,保修期监理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和维护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保修期监理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监理职责以及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基本原则1.保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2.保证:维护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在保修期内正常运行。

3.保护: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场地安全、整洁,做到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无事故。

三、工作内容1.形成监理报告: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并记录在监理报告中,包括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合同执行情况等内容。

2.施工过程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隐患检查等。

4.现场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并记录下来。

5.合同管理: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

6.投诉处理:处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投诉,并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方案。

四、监理职责1.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达到预期目标。

2.协调:对工程发生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保证各方利益的平衡。

3.整改:发现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记录:详细记录每一次监理过程,包括问题发现、处理结果和建议等。

5.撰写监理报告:定期完成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流程1.初期准备: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2.前期调查: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并记录下来。

3.工程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

4.合同管理:对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5.收尾工作:保修期结束后,进行工程的终验工作,整理并提交最终的监理报告。

六、注意事项1.严守职业道德:要做到公正、客观、廉洁,不接受贿赂,维护监理工作的公信力。

保修期监理工作承诺

保修期监理工作承诺

保修期监理工作承诺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承诺在乙方施工项目的保修期内提供监理工作,具体条款如下:一、监理工作内容1.对乙方施工项目在保修期内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在保修期内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3.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质量问题,确保施工项目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监理工作时限1.保修期监理工作时限为从乙方施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至保修期届满之日止;2.在监理工作时限内,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监理工作人员。

三、监理费用1.乙方在保修期内无需额外支付监理费用,甲方自行承担监理工作相关支出;2.如乙方要求增加监理工作内容或延长监理工作时限,需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监理费用。

四、监理工作责任1.甲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监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2.甲方应及时提交监理报告,记录施工项目的质量状况及整改情况,如实反映监理情况;3.若甲方监理工作不力导致乙方在保修期内受到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协议变更1.本协议如有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2.任何非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口头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列表法律名词解释1.保修期:指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一定时期内,由乙方承担对施工质量及相关问题的责任和义务。

2.监理工作:指甲方在保修期内对乙方施工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核实并提出整改意见的工作。

3.监理费用:指甲方为进行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支出。

违约行为及认定1.若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监理工作,或者监理工作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视为甲方违约行为。

2.若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或协助解决施工质量问题,视为乙方违约行为。

3.若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导致对方在保修期内受到损失,应认定为违约行为。

工程保修期服务方案

工程保修期服务方案

工程保修期服务方案(一)保修阶段监理程序和措施1、保修期的监理程序1、在工程竣工前督促业主和承包商签订工程保修合同。

2、工程竣工后,组织召开第一次工程保修作业会议,由监理主持,业主、承包商、物业管理人员参加,明确承包商的保修组织机构和联系人及通讯联络方式、保修放入作业程序。

3、一般的工程质量缺陷,业主或物业公司直接通知承包商保修人员进行保修;当双方发生不同意见时,应通知监理进行检查和调解。

必要时监可自主业主、承包商、设计人员(也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站和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加),共同分析质量缺陷原因和责任,商讨处理的方案。

4、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督促方案尽快实施。

5、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作业,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认缺陷修复质量,对承包商(或另委托的第三方)按保修合同规定进行的缺陷修复,其修复质量由监理与业主方(必要时可邀请设计方参与)共同检查签认。

2、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作业1、交工验收及交工证书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或合同规定有不同交工期的部分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办提出书面交工申请报告(报告应附有工程自检、质量自评等相关资料),同时抄送业主。

监理办在 14 天内对交工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工程质量检验合格,交工资料齐全,符合维修鉴定质量责任、督促维修维修工程质量检验保修责任期结束时检验的检验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做好工程保修监理准备作业。

工程竣工定期进行工程回访、检查,通过合同条件要求,现场清理完毕,能够正常使用,提出质量评定意见可同意交工,报业主办理交工验收。

业主应在接到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21 天内组织交工验收事宜。

由交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单位主持,邀请设计单位、养护接管单位和相关部门参加,组成交工检查小组,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列席。

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及措施5

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及措施5

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及措施一、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并作好回访记录。

1.在保修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并要求施工单位设立维修服务小组,并报监理人员核实。

2.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3.在建设工程保修期内,建设单位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责任单位予以维修。

责任单位自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应当在两天内到达现场。

责任单位未按时到达,建设单位自行维修的,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负担。

4.做好保修起工程回访工作(1)工程竣工验收时用时,现场维修服务小组应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维修,并向用户提供工程保修书,工程使用、保养说明书。

(2)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进行以下回访:竣工回访、计划回访、季节性回访、保修期回访,并做好详细的回访记录。

(3)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4)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维修措施并督促实施。

(5)建设工程因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的,有关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质量责任:(6)属于施工单位采购或者经其验收同意使用的,由施工承担质量责任:(7)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8)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接道用户投诉后,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与用户商定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

(9)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10)在服务过程中,要求负责维修的人员做到不扰民,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优质的服务,让用户100%的满意。

(11)监理人员负责跟踪保修完成的效果。

(12)维修完成后,应有监理人员现场验收,符合要求后交用户,用户同意接收后由用户签署工程保修单,最后交项目监理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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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监理工作
由于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不是对每一个点和每一个细部都可能检查到位,工程功能检查验收的方式限于模拟使用状态进行的试验,又因工程在使用过程中,会遭遇不当使用,所以,在工程使用初期,往往要暴露许多工程质量缺陷和一些工程功能障碍。

这就需要参加建设的各方保留熟悉整个建设过程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和维修,保证工程得到正常使用。

保修期监理工作,是指所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在原参加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中保留必要人员,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履行合同的有关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开联系会,明确保修期工作程序,对保修期工作的配合细节进行协商,包括维修通知方式、问题调查会议的进行方式等。

需形成正式的会议纪要,各方会签后作为保修期开展工作的依据。

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主要是针对在保修期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进行,不同于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是,它主要对已成工程质量事实的处理,包括进行原因调查与分析、责任划分、整改(返修)检查和验收。

若涉及到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在保修期内存在工程质量缺陷,主要由于下述几方面原因:
一、竣工验收时,由各方协商,在交验后再进行处理和完善的剩余工程和工程质量缺陷;
二、工程在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时未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
三、工程在交付使用过程中,因使用造成间接影响,在工程局部出现的功能质量缺陷和障碍;
四、工程交付使用后,因使用不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监理人员应以“公正”的态度对待与事各方,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依照施工合同和质量保修书,监理首先应对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进行复核和确定是否属于承包单位的保修范围,应该说上述一、二、三项应均属于承包单位的保修范围,而第四项不属于承包单位保修范围。

还有一种,就是在施工阶段,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了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质量缺陷或功能障碍,如:
非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等,就需要查阅施工阶段的技术档案及相关纪录,寻访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确认最终责任。

而对既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则需立即(及时)处理。

所以可先由承包单位先对工程质量缺陷和功能障碍进行修复,待原因分析有结果,根据责任划分来确定是否进行修复支付。

作为保修期履行合同的监理人员,应正确认识工程在保修期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及功能障碍,客观分析其出现的原因,并展开调查。

调查工作是基于施工过程是否依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导致出现工程质量缺陷和功能障碍的根本因素是设计处理的细部本身有不足,或是施工过程未按要求施工,或是局部工程质量未达到验收要求。

调查过程可对具体的质量缺陷点或功能障碍点进行实地调查或实测,比如:
防水渗漏点、外墙渗漏点、门窗渗漏点,可将这些部位实际检查出的渗漏原因作为划分责任的依据。

对质量缺陷和功能障碍原因调查,划分责任后,需及时对质量缺陷或功能障碍进行处理。

因保修期,工程处于使用阶段,对其维修需考虑到对其使用带来的影响。

较小的质量缺陷,可及时进行抢修。

但对较大的质量缺陷和功能障碍,须要求承包单位(保修)先编制施工方案,尽量避免对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因维修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因此引发更多的纠纷。

审查这类施工方案,需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需在其与工程的现时使用者协调有关细节后,并将这些细节告之施工单位,在施工、建设单位、现时使用者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批准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的技术性方面的处理措施,监理应根据实际维修环境、环节,认真审查其周密性,保证维修质量和避免维修对工程造成其它的损害及污染。

对于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和功能障碍,可及时召开协调会,落实修复任务,为及时修复,可协调由承包
单位进行修复。

在协调会上,要促成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达成修复协议,形成正式书面纪要,各方代表会签后,作为修复支付签署支付证书的依据。

对返修工程质量缺陷和功能障碍的验收,应认真检查,对功能方面的部位,应采取必要的试验措施,如防水部位,可进行蓄水实验,达到要求后,形成相应的文字记录,方能进行确认。

做好检查及试验和验收记录。

根据责任划分,需进行支付签证的,按照合同约定或会议协定的内容,进行实际修复的工程费用核实和签署支付证书,报送建设单位。

同时,工程的维修记录应由建设单位形成专一档案保存,以便今后再次维修时查阅和使用。

对工程在保修期中出现各类问题,监理人员应认真进行总结,客观修正和补充完善监理工作总结,以便在下一个工程中及时做好预防工作。

监理有正确向有关各方客观解释保修期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和功能障碍的权利,从而避免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推卸维修责任。

并依据有关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督促承包单位如实履行合同,进行保修期工作。

按照保修书和合同要求,如有承包单位以任何借口拒绝承担保修期维修工作,监理应在建设单位通知监理到场后,对工程质量缺陷发现的时间及通知施工单位时间进行规定,并会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就工程质量出现的原因进行调查,并独立进行责任划分,并将划分结果通知施工单位(书面)。

如果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依然不受理,则监理应如实做好记录,作为今后通过法律方式解决该纠纷的原始记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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